1、1河口镇中心小学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为调动学校各部门新闻宣传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学校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新闻宣传的窗口作用,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我校建设与发展的成就,进一步扩大我校的知名度与社会影响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管理办法:一、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的基本原则1、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报道的原则;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3、及时准确全面报道的原则;4、部门负责人为第一新闻宣传报道责任人的原则。二、学校新闻稿件发布内容与范围1、学校主办或承办的各类重大活动、会议;2、学校改革发展的新举措、新成果;3、上级领导来校指导视察工作;4、学校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2、5、单位或个人获得市县级及以上的表彰、奖励等;6、各部门、单位组织的在全校有较大影响力的典型活动;7、主流新闻媒体对学校及师生的采访报道;8、其他需要通过新闻网发布的各类重要信息等。9、以部门名义举办的活动;10、部门对外工作交流;11、部门取得的各类成绩;12、部门其他有新闻价值的工作动态。三、学校新闻宣传稿件的组织提供按照“谁 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规范有序地开展好学校宣传工作。各部门要站在对学校形象负责的高度,及时对本部门承担的工作进行宣传策划2和报道。1、全校性活动的新闻报道稿件由发起或主办该活动的职能部门负责提供;2、校内部门性活动的新闻报道稿件由该部门负责提供;3、联合性活动的新闻
3、报道稿件由学校指定的主办部门负责提供;4、重大突发或紧急性事件的新闻报道稿件由学校批准成立的临时组织领导机构或指定负责部门负责提供;5、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的新闻宣传报道稿件由其所在部门负责提供。四、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的管理 1、学校新闻宣传管理工作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由校长办负责并实行归口管理。2、学校所有送往公开报刊及各级电视台、网站、报刊发播的新闻稿件、宣传材料,必须报办公室审核及登记后方可发布。3、各部门新闻稿件,必须内容真实、文字叙述准确,各部门指定一名通讯员提供新闻素材。涉及全校性工作的稿件要通过学校分管领导审阅后外发。4、校外新闻单位来校采访报道,接待单位必须到校办公室登记,经学校
4、领导同意后方可接受采访。采访涉及的内容须经校长办审阅,个人不得接受媒体对学校情况的采访。5、严格遵守宣传纪律,不论是部门或个人对不按审阅程序外发涉及学校有关内容的稿件,其部门负责人将承担主要责任,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稿件,将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当事人的责任。五、新闻稿件的采写要求:1、新闻采写要把握真实性、典型性、及 时性、 导向性原则,避免把一般性、常规性工作作为新闻采写。2、校内新闻中涉及部门、分管领导领导讲话的,应避免使用“ 重要讲话”3、“指示” 等用语。3、涉及全校性重要工作和活动的新闻,出现人物姓名一般应到校级领导为止,校 领导职务称呼以有关文件为准。专项工作新闻可酌情出现相关部门
5、负责人或相关重要人物姓名,特殊情况除外。4、新闻中涉及校外人物姓名、职务等背景资料,一般应由主办单位提供,并参考相关部门意见处理。5.校内新闻编辑发布时,应尽量淡化职务称谓;需提及职务的一般应在文稿前面提一次,其后再出现时直称姓名;新闻稿中一般不在姓名后加“同志” 称呼;多个校 领导参与的活 动,可采用“校领导 、等”的简略形式。6、学校发生的新闻原则上在新闻事实发生后 1 个工作日内完成采写,重大新闻当天采写,以保证新闻的及时性、新鲜性。各部门发生的在全校有较大影响的具有时效性的新闻,须在 2 个工作日内采写。六、审批、报送、 发布程序1、各部门报送办公室新闻稿件须经分管领导审定签字,并同时
6、上传电子档,电子档文字稿使用 word 文件格式;图片使用 jpg 格式,图片大小不超过 100K(600*450),不得在图片上添加文字、日期等信息。2、办公室对报送新闻稿件在 1 个工作日内初步编审,提出处理意见,交学校主要领导审阅。3、对通过主要领导审阅的新闻稿件,办公室在 1 个工作日内在网站相关栏目发布。七、学校新闻管理有关考核措施1、校长办负责在学期末汇总公布各部门新闻稿件投稿任务完成情况。2、各部门新闻稿件完成情况纳入该部门负责人年终考核,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对 完成新闻稿件任务良好、优秀部门负责人计加分,对未完成闻新稿件任务的部门负责人计减分。八、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的奖励41、所有
7、经校办公室审阅并在国内外各级报刊、网站、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表的反映我校各项工作的新动态、新方法、新成绩的各类新闻稿件( 含新闻图片),均属有效奖励范围。2、奖励标准:(1)国家级报刊、网站、电视台采用的稿件,每篇奖励 1000 元。(2)省级报刊、网站、电视台采用的稿件,每篇奖励 500 元。(3)市级报刊、网站、电视台采用的稿件,每篇奖励 100 元。(4)县级报刊、网站、电视台采用的稿件,每篇奖励 20 元。(5)本校网站采用的稿件,每篇奖励 10 元。凡在市级以上头版、头条、要闻版、要 闻栏目发表或加编者按等具有重大社会反响的新闻稿件,及在各级新闻媒体评奖中获奖的稿件,在上述条件奖励的基
8、础上,再酌情破格嘉奖。3、奖励办法:(1)凡被采用稿件的作者,应及时将样报( 刊)或复印件或其他凭证送校办公室登记、审校、存档, 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后统一表彰。(2)新闻稿件的若在多个媒体上发布的,按最高级别奖励一次,不重复奖励。获奖 稿件属多名作者的,只按篇数进行奖励。(3)每年度末由学校党支部根据采用稿件的新闻媒体级别,数量与质量,评出新 闻报道先进集体和个人,并进行表彰和奖励。九、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校长办负责解释。附件:河口镇中心小学宣传工作年度任务分解表凤县河口镇中心小学二一三年三月52013 年河口镇中心小学宣传工作任务分解表采 稿 数(篇)序号 考核部门 负责人新闻、通讯或政论文县级以上媒体发布1 党支部校长办薛光明 15 102 副校长办 李有生 10 53教导处少队部薛 斌 50 304 总务处 索朝阳 20 105 保卫处 陈冬生 15 10合 计 110 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