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源镇幸福家园幼儿园幼儿上、下学接送安全协议书为 了 切 实 做 好 幼 儿 的 安 全 工 作 ,创 建 平 安 幼 儿 园 、 和 谐 幼 儿 园 ,积 极 预 防 、 妥 善 处 理 上 、 下 学 途 中 的 不 安 全 事 故 , 保 护 幼 儿 、 幼 儿园 的 合 法 权 益 , 健 全 幼 儿 园 、 家 庭 、 社 会 一 体 化 教 育 网 络 ,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教 育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未 成 年 人 保 护 法 和省 、 市 、 区 、 学 校 安 全 工 作 的 有 关 要 求 , 依 据 教 育 部 幼 儿 伤 害 事故 处
2、理 办 法 , 按 照 分 级 负 责 的 原 则 , 特 与 幼 儿 及 家 长 签 订 本 责 任书 。一、接送时间及地点按照幼 儿 园 的作息时间表和到园 时间要求,幼 儿 上、下学期间,必须由家长亲自接送,具体接送时间是:早上按 7:50 送至幼 儿 园 门口,下午 4:50 在幼 儿 园 门口等待接回。二、接送要求幼儿园所有幼 儿 原则上必须由家长(监护人)亲自接送,家长(监护人)因故不能接送的,应委托好接送人员,由接送人员承担相应职责,并告知班主任。三、安全责任1. 幼 儿 上 、 下 学 路 途 发 生 的 安 全 事 故 由 幼 儿 的 家 长 ( 监 护 人 )承 担 责 任
3、 。2. 幼 儿 上 学 、 下 学 、 返 园 、 离 园 途 中 的 一 切 不 安 全 事 故 由 幼儿 的 监 护 人 、 肇 事 方 承 担 全 部 责 任 。3.坚 决 禁 止 幼 儿 乘 坐 摩 托 车 、 农 用 三 轮 车 、 “三 无 ”(无 牌 、 无照 、 无 证 )等 其 它 机 动 车 辆 上 学 , 如 幼 儿 违 反 幼 儿 园 规 定 , 由 此 造 成的 一 切 不 安 全 事 故 由 幼 儿 及 监 护 人 承 担 全 部 责 任 。4.家 长 ( 监 护 人 ) 应 全 权 负 责 幼 儿 上 、 下 学 途 中 的 一 切 安 全 。否 则 发 生 一 切 安 全 事 故 由 接 送 人 员 全 权 负 责 。本 责 任 书 一 式 二 份 , 学 校 、 家 长 ( 监 护 人 ) 各 存 一 份 。有 效 时 间 : 2017 年 2 月 25 日 至 2017 年 7 月 15 日幼 儿 ( 签 名 ) : 家 长 ( 签 名 ) :家 庭 住 址 :联 系 电 话 : 班 主 任 ( 签 名 ) :清 源 镇 幸 福 家 园 幼 儿 园2017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