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省幼儿园 基本 办园条件标准(征求意见稿)主编部门:山东省教育厅2016 年 月 日- 1 -前 言为适应新形势下学前教育发展,推动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化、现代化建设,根据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 年)、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 272 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实际,对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进行了修订。修订工作由我厅基础教育处主编,并组织部分专家具体承担修订工作。 本标准修订中本着有利于推进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化、现代化和特色化建设,适应教育现代化发展趋势,为幼儿园发展和教育需要留有选择余地和发展空间的指导思想,以及安全、适
2、用、经济、美观的原则进行修订。以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87 城设字第 466 号)和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报批稿)、幼儿园建设标准(报批稿)等为主要依据,参照国家、省有关部委局文件中关于幼儿园建设和安全工作的要求,以及上海、浙江、北京、辽宁等外地标准,结合我省实际进行修订。形成了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征求意见稿)。本标准共分八章,包括总则、设置与规划、建设用地、园舍建筑、设施设备、师资配备与经费保障、附则。- 2 -目 录第一章 总则 (1)第二章 设置与规划()第三章 建设用地()第四章 园舍建筑()第五章 设施设备()第六章 师资配备与经费保障()第七章 附则()附
3、录一山东省幼儿园设施设备配备目录 ()附录二 本标准用词说明 ()附件 条文说明()- 2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教育部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 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 年) 、 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等政策法规,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适应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和教育现代化需要,创设适合幼儿全面发展的办园条件和育人环境,推进幼儿园标准化、现代化和特色化建设,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结合我省社会与经济发展水平,特制定本标准。第二条 本标准是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幼儿园和配备幼儿园设施设备的依据,是有关部门编制、评估和审批幼儿园建设
4、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幼儿园规划设计和建设用地的依据。第三条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幼儿园,改建和扩建项目可参照执行。新建有特殊要求的幼儿园,经教育部门批准,其建设标准可适当提高。第四条 园舍用房配置标准及面积指标分为三类。标准是全省城乡幼儿园应该达到的最基本标准,适用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标准为幼儿园基本标准,适用于经济较发达地区幼儿园;标准为现代化幼儿园标准,适用于经济发达地区幼儿园。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选用相应标准。第五条 幼儿园总体规划和园舍建设必须贯彻安全、适- 3 -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必须确保幼儿和保教人员安全。幼儿园的建筑应具有防御各类重大意外灾害的能力
5、。第六条 幼儿园建设应先规划后建设。建设幼儿园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符合城乡及城镇化建设规划。规划时应为幼儿园留有发展空间和余地。第七条 幼儿园建设及设施设备配备,除应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和省现行相关标准与规范。第二章 设置与规划第一节 设置与规模第八条 幼儿园设置布局,应根据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及幼儿园布局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发展趋势、服务半径、地理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点,独立设置。第九条 幼儿园规划建设应与居住人口相适应。原则上新建居住区每 3000 至 5000 人口应配建 1 所规模为 6 个班以上的幼儿园。农村幼儿园服务半径一般控制在 1.5 公里以内。提倡大村
6、独办、相邻小村联办。人口稀少的偏远地区可设保教点,也可在小学教学点设幼儿班。第十条 幼儿园规模应以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发展、便于管理为原则确定,不宜过大。农村以 3-9 个班为宜,城市以 6-12 个班为宜,一般不宜超过 15 个班。幼儿园每班人数一般为:小班(3 周岁至 4 周岁) 25 人,中班(4 周岁至 5 周岁) 30 人,大班(5 周岁至 6 周岁) 35 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 4 -第二节 选址与规划第十一条 新建幼儿园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幼儿就近入园,方便家长接送。二、应选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交通方便、场地平整、地势较高、排水通畅、日照充足、空气流通、公
7、用配套设施较为完善、远离各种污染源的地段。三、应避开地震危险地段、泥石流易发地段、滑坡体、悬崖边及崖底、风口、河道、洪水沟口、输气管道、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及高压输变电线路、加油站等。应与铁路、公路干道、机场及飞机起降航线、移动机站等有足够的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四、不应与集贸市场、养殖场、公共娱乐场所、酒店、网吧、医院、垃圾堆场、垃圾及污水处理站、公安看守所,生产、经营、贮藏有毒有害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等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和危及儿童安全的场所毗邻。农村幼儿园宜靠近村镇中小学或在村镇驻地设置。五、符合其它有关安全、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第十二条 幼儿园总平面规划设计:一、幼儿园应独立设置,有
8、独立的园舍、场地,有围墙、大门和传达(警卫)室。二、幼儿园总体规划应因地制宜,功能分区明确,布局合理,有利于对幼儿的保育与管理,避免相互干扰,有利于人流疏散。三、幼儿园总平面布置应保证幼儿活动室的良好日照- 5 -朝向,应保证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 3 小时。活动场地应保证有一半以上的面积在冬至日日照有效时间不少于 2 小时。生活用房与幼儿活动室应保持适当的距离。园内建筑间距及园内建筑与相邻园外建筑的间距,应符合国家标准及规划、消防、卫生、环保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四、幼儿园建筑应合理组合,建筑形式和建筑风格应力求体现儿童特点。园内绿化应结合使用功能、特点及建筑景观等要求,与园舍建筑统
9、一规划设计和建设,充分体现儿童化、教育化、立体化、生态化的特点。五、园内主要道路应根据通行和消防要求建设,园内道路的布置应便捷通畅,道路的高差处宜设坡道,主要道路宽度及转弯半径应符合消防车辆通行要求。幼儿园主要出入口的位置,应有利于交通疏散,不宜设在交通主干道,园门外侧必须留有缓冲地带。六、幼儿园应设置旗杆、旗台。七、室外给排水、燃气、电力、通讯等管线,应根据总平面布置的要求合理设计,污水应纳入系统的污水排放管道。应按照防火规范要求设置消防栓。用电负荷应留有余量。室外管线应采用地下管暗设。安全、防噪声、防火与疏散、给排水、采暖与通风、燃气、电气、通讯等要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87)
10、城设字第 466 号)及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规范和强制性标准。八、幼儿园内应设置教工自行车停车棚。新建的城镇- 6 -幼儿园应尽可能利用附近的停车场地供教职工停放机动车。附近没有停车场地的可设置教职工机动车停车场地,其出入口应避开人流通道。第三章 建设用地第十三条 幼儿园建设用地包括园舍建筑用地、室外活动场地和绿化用地三部分。新建幼儿园用地应留有足够的发展空间。一、建筑用地包括建筑物占地、园内道路及建筑物周围通道、房前屋后的零星绿地、部分小型活动场地等用地。建筑容积率不宜大于 0.7。二、室外活动场地包括共用活动场地、分班活动场地。室外共用活动场地面积不应小于 2/生。共用活动场地应设置游戏场地
11、、活动器械场地、30m 直跑道、沙池、戏水池、种植园地及饲养区等。其中游戏场地包括硬化场地及草地、沙土地(塑胶场地)等软场地。分班活动场地宜分布在建筑物的四周,每班不少于 60。三、绿化用地包括集中绿地(含种植园地)和房前屋后、道路两侧的零星绿地面积。集中绿化用地面积为 2/生,有条件的幼儿园应扩大绿化面积,绿地率不低于30%,绿地中严禁种植有毒、带刺的植物。第十四条 建设用地面积。根据幼儿园的不同规模,其建设用地面积和生均用地面积标准应不低于表 3-1幼儿园建设用地面积指标规定。表 3-1 幼儿园建设各类用地面积指标表 单位:m 2- 7 -标准 标准 标准用房名称 3 班 6 班 9 班
12、12 班 6 班 9 班 12 班 15 班 6 班 9 班 12 班 15 班建设用地面积合计1833 3499 5115 6658 4213 6110 7965 9819 4909 7103 9208 11281 注:1.建筑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之比)按 0.7 计算。2.室外活动场地按 2/生计算。3.集中绿化用地面积 2/生。4.分班外活动场地 2/生。第四章 园舍建筑第一节 园舍建筑组成第十五条 幼儿园园舍由活动及辅助用房、办公及辅助用房、生活用房组成。一、活动及辅助用房应包括幼儿班级活动用房和共用活动用房。1.幼儿班级活动用房包括活动室、寝室、卫生间、衣帽及教具储藏间等
13、。宜设计成每班独立使用的活动及生活单元。由中小学校舍或其他资源改建,暂不具备按单元设置条件的幼儿园,其幼儿活动室、寝室与卫生间应毗邻设置。2.共用活动用房包括多功能活动室和专用活动室。专用活动室应根据儿童兴趣、办园特色设置。一般应设置科学发现室和图书阅览室。有条件的可依据实际情况设置建构室、音乐室、美工室和亲子活动室等。二、办公及辅助用房应包括行政办公用房、会议兼接待室、图书资料档案室、教师办公室、教研室、保健室及观察室、玩教具及器材室、仓库、传达(警卫)室和教工- 8 -厕所等。有条件的幼儿园可设网管(监控)室、录播室、晨检兼接送室。寄宿制幼儿园应设隔离室。三、生活用房包括厨房(主副食加工间
14、、烹饪间、备餐间、主副食仓库) 、辅助用房(开水间兼消毒间、炊事员更衣室等) 。有条件的幼儿园可设置独立的幼儿餐厅。寄宿制幼儿园应设淋浴室、洗衣房。第二节 建筑面积第十六条 幼儿园园舍建筑面积指标见表 4-1幼儿园园舍建筑面积指标。表 4-1 幼儿园园舍建筑面积指标 单位:标准 标准 标准用房名称 3 班 6 班 9 班 12 班 6 班 9 班 12 班 15 班 6 班 9 班 12 班 15 班建筑面积小计905 1693 2447 3148 2193 3143 4063 4983 2680 3838 4933 6007 注:建筑面积楼房平面利用系数(使用面积/建筑面积)K=0.6 计算
15、,若为平房则按平面利用系数K=0.7 计算。第十七条 幼儿园各类用房面积见 表 4-2、表 4-3、表 4-4。表 4-2 幼儿园活动及辅助用房使用面积指标 单位:标准 标准 标准用房名称每间使用面积3 班 6 班 9 班 12班每间使用面积6 班 9 班 12班 15班每间使用面积6 班 9 班 12班 15班活动室 60 180 360 540 720 70 420 630 840 1050 80 480 720 960 1200- 9 -寝室 40 120 240 360 480 40 240 360 480 600 50 300 450 600 750卫生间 12 36 72 108
16、144 15 90 135 180 225 15 90 135 180 225衣帽间 9 54 81 108 135 10 60 90 120 150多功能活动室 80 100 120 140 120 140 160 180 150 180 210 240专用活动室 40 40 80 120 160 40 80 120 160 200小计 416 772 1128 1484 964 1426 1888 2350 1160 1695 2230 2765注:幼儿园活动室与寝室合用时,其面积按不低于两者面积之和的 80%计算。表 4-3 幼儿园办公及辅助用房使用面积指标 单位:m 2标准 标准 标准
17、用房名称 3 班 6 班 9 班 12班 6 班 9 班12班15班 6 班 9 班12班15班办公室 36 72 107 152 107 152 189 219 153 197 220 240教研室 20 30 40 55 30 45 60 80保健及观察室 18 18 18 22 22 22 18 22 22 22器材室 9 36 36 36 36 42 48 54 54 73 86 96传达(警卫)室10 18 18 18 18 18 18 18 24 24 24 24教工厕所 12 15 20 20 12 18 24 30 12 18 24 30教师值班室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配电室 5 5 5 5 9 9 9 5 9 9 9小计 67 146 204 249 234 309 368 425 314 406 463 519表 4-4 幼儿园生活用房使用面积指标 单位:用房名 标准 标准 标准- 10 -称 3 班 6 班 9 班 12 班 6 班 9 班 12 班 15 班 6 班 9 班 12 班 15 班厨房 60 90 120 140 110 135 160 190 126 186 245 295洗涤消毒用房 0 8 16 16 8 16 22 25 8 16 22 25小计 60 98 136 156 118 151 182 215 134
19、 202 267 320幼儿餐厅 120 180 240 300 120 180 240 300教工餐厅 15 20 25 30 15 20 25 30选配用房小计 0 0 0 0 135 200 265 330 135 200 265 330注:带标记的为选配用房,面积小计中不含选配用房面积。第三节 主要建筑标准及建筑设备第十八条 幼儿园园舍建设应坚持安全、适用、绿色、节能、环保、经济、美观的原则,营造功能完善、适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寓教于乐的学前教育环境。不得建设豪华幼儿园。一、幼儿园园舍设计建设必须符合国家幼儿园建设标准、建筑设计规范,以及相关的规范、标准和规定。二、幼儿活动用房应符合下
20、列要求:1.应设在三层及以下楼层。其中小班生活、活动用房宜在一至二层,中班、大班生活、活动用房宜在一至三层,办公及辅助用房所在楼层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严禁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2.班级活动单元应满足幼儿活动、生活等功能需求。3.幼儿活动用房应有良好的天然采光、自然通风和空气对流措施。4.活动室与寝室宜合并设置,也可分开设置。不得在班- 11 -级活动单元内搭建阁楼或夹层作寝室。5.应保证每个幼儿有一张床位,不宜设双层床,床位侧面不应紧靠外墙布置。三、建筑防火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四、建筑结构应符合国家现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要求,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重点设防类。五、 园
21、舍主要用房的室内净高应符合以下规定:1.班级活动单元不应低于 3.00m。2.多功能活动室不应低于 3.90m。3.办公用房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 2.8m。4.其它用房的室内净高宜根据使用要求及面积大小确定。六、幼儿园的入口、道路、门厅走廊和厕所等,应按照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 (DGJ08-103-2003)的规定设计。七、门厅、走廊应符合以下要求:1.幼儿园的门厅可兼做晨检接待厅,宜宽敞,应有利于人流集散通行和短暂停留。2.单面走廊净宽不应小于 1.8m,中内廊净宽不应小于2.4m。3.北向走廊应设封闭窗。4.厨房和幼儿就餐点不在同一幢建筑内时,宜设封闭连接廊。- 12 -5.幼儿出入的门厅和走
22、廊不应设台阶。地坪有高差时,应采用防滑坡道,其坡度不应大于 1:12。八、楼梯应符合下列要求:1.楼梯设置的数量和总宽度应按幼儿通行安全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确定。2.楼梯间应有直接自然采光、通风和人工照明。3.楼梯踏步高度及宽度、楼梯井宽度、楼梯扶手、垂直栏杆间净距应符合相关规定,方便幼儿使用、保护幼儿安全。楼梯栏杆应采用防止幼儿攀登的构造。4.疏散楼梯严禁使用螺旋形或扇形踏步。5.入口处应设置上下楼梯相互礼让、靠右行走等指示和警示标志。6.宜设幼儿扶手和成人扶手。幼儿扶手高度不应高于0.60m,底层及顶层扶手端部应纵向延伸 1 个踏步宽度。扶手端部和转弯部位不应有棱角。7.招收残疾幼儿的
23、幼儿园宜设置电梯。8.严寒和寒冷地区不宜设室外楼梯。九、临空安全防护栏杆必须牢固,应采用防止幼儿攀登的构造。十、楼地面应符合下列要求:1.活动室、寝室和综合活动室等用房应采用柔性易清洁的楼地面。2.门厅、走道、楼梯、衣帽储藏室、卫生间、集中浴室应采用防滑楼地面。同时应有可靠的防水和排水设施。- 13 -十一、门、窗应符合下列要求:1.幼儿活动用房宜设双扇平开门,禁止设置弹簧门、推拉门、旋转门、玻璃门,不宜设置金属门,不应设置门坎。宜在靠墙部位设置固定门扇的装置。2.班级活动单元内各项用房之间宜设门洞,不宜安装门扇。3.幼儿经常出入的门在距地 0.601.20m 高度内应设观察窗,观察窗应采用安
24、全玻璃。4.直接采光窗不应采用彩色玻璃。5.幼儿活动用房窗台距楼地面不宜高于 0.60m,并应设安全护栏。走廊和阳台开启窗距地 1.80m 以下不应设平开窗或悬开窗。十二、幼儿卫生间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宜临近活动室或寝室,宜分间或分隔设置。卫生间内不应设台阶。卫生间的门不应直对活动室和寝室。盥洗室与厕所应有良好的视线贯通。宜有直接的自然通风,无外窗的应设置防止回流的机械排气设施。2. 盥洗台、厕位的高度、间距及进深应适合幼儿使用需求。盥洗水龙头应采取降压措施。3.农村幼儿园若需设置活动室外厕所,宜设置节水型卫生环保厕所,其设施应确保幼儿安全。十三、厨房各加工间、备餐间、库房的平面布置和使
25、用面积应满足使用功能和卫生防疫的要求。厨房不得设在幼儿活动用房的下部。房屋为多层时,宜设置提升食梯。如- 14 -使用罐装燃气,应设置有外门的钢瓶储存间。十四、晨检室及接待厅(门厅) 、保健观察室、隔离室应符合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隔离室内宜设置厕所。第十九条 建筑装修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建筑内装修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 50235)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的规定。建筑内装修材料应符合室内装饰材料的卫生标准及国家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室内空气质量应达到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的要求。二、建筑外装修材料
26、应符合环保和建筑节能要求。三、墙面应符合下列要求:1.幼儿活动用房的内墙面、顶面粉刷应符合环保、适用、经济、耐久、美观的要求,宜选用适合幼儿审美情趣和心理特点的明亮色彩。2.所有内墙的阳角、方柱及窗台应做成小圆角。3.幼儿活动用房、走廊内墙面,应具备展示教材、作品和布置环境的条件。4.外墙面 1.30m 以下不应做质地粗糙饰面,外墙的阳角及方柱应做成小圆角。外墙面应严防雨水渗漏。外装修宜选用适合幼儿审美情趣和心理特征的色彩,并与园区环境协调。5.门厅、走廊、楼梯间宜做易清洗、不易污损的墙裙。- 15 -6.卫生间、厨房内墙面应做易清洁磁砖护壁至天棚。第二十条 主要建筑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27、幼儿活动用房宜设置集中采暖系统,散热器应暗装。采用电采暖,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采用火炉采暖,排烟管道必须畅通、无泄漏、无回流,并应安装一氧化碳报警装置。禁止采用无烟道火炉采暖。应保证室内所需新风量,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二、室内照明应采用带保护罩的节能灯具,不得采用裸灯。根据需要配置电源插座。幼儿活动用房应采用安全型插座,插座距地面高度不应低于 1.70m,照明开关距地面高度不应低于 1.40m。动力电源与照明电源应分开敷设和控制,不得混用。三、幼儿活动用房、卫生保健用房(包括晨检室、保健观察室、隔离室)、厨房备餐间宜安装紫外线杀菌灯,灯具距地面高度宜为 2.50m。紫外线
28、杀菌灯开关应单独设置,距地面高度不应低于 1.70m,并应设置警示标识,采取防止误开误关措施。四、应安装应急照明灯。五、应按信息化管理的需要敷设网络、通信、有线电视、安保监控等线路,预留接口。六、园区附属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1.设置安全、美观、通透的围墙,周界宜设置入侵报警系统、电子巡查系统。- 16 -2.根据消防要求,在园内和建筑内配置相应的消防设备。3.园区内严禁设置带有尖状突出物的围栏。第五章 设施设备第一节 一般要求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设施设备应本着标准化、特色化和专业化原则,满足幼儿 “以游戏为基本活动”需要,兼顾设备的功能、特点、更新周期和利用效率等因素配备。一、玩教具应具有教育意
29、义,适宜儿童使用,安全、环保、经济、耐用、美观。玩教具及园内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等国家有关安全、环保、质量等标准、规范和规定。二、室外活动场地上的大中型运动器械应固定安装在软质地面上,器械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三、幼儿园应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自制玩教具。不接受生产企业的试用产品。四、招收特殊儿童的幼儿园,应考虑特殊儿童的需要。特殊儿童所需要的具有医疗及康复功能的器械与玩具,应在教师指导、监护下使用。五、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第二节 幼儿生活及教育活动设施设备第二十二条 幼儿生活及教育活动设施设备主要包括教育教学设备、办公及生活设
30、备、玩教具及游戏健身器材、- 17 -图书等。配备标准见附录二山东省幼儿园设施设备配备目录。一、玩教具配备标准见附表 1-3山东省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 。有条件的幼儿园可依据办园特色增配相应的玩教具和器材。二、室外设施设备。幼儿园室外应配备必要的游戏和体育活动设施。禁止使用全封闭的滑梯和通道。运动器械上的装饰物,不能遮挡教师和儿童的视线。沙池深为 0.3-0.5m,蓄水深度不超过 0.3m ,面积大小与办园规模相适应。室外活动场地应具有良好的排水系统。三、室内设施设备。幼儿园应根据各类用房的不同功能,按需配备防暑、取暖和消毒设施。1.活动室内宜按教学区、活动区、生活区设置。(1)教学区配备儿童
31、桌椅、磁性黑板、钢琴(电钢琴、电子琴)等。有条件的幼儿园可配备计算机、投影仪、触摸一体机、高拍仪、数码照相机、摄像机等设备。 (2)活动区布置应动静分开,内容丰富。每班宜设置角色游戏区、表演区、建构区、美工区、图书区等 5-6 个活动区,配备足够的玩具柜(架)、儿童操作材料和图书等。(3)活动室配备的儿童桌椅应符合 GB/T 3976-2002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标准,配备标准见附表 1-1桌椅型号及尺寸与儿童身高范围对应表 。- 18 -(4)生活区应配备饮水、消毒设备。保温饮水设备应具备锁定装置。2. 儿童寝室应分班使用。应配备儿童单层固定床;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配置叠放收藏的硬板床或床垫。标准
32、见附表 1-2幼儿园儿童床铺基本尺寸标准 。3.卫生间包括盥洗室和厕所。盥洗室应配备梳洗镜、洗手盆等盥洗卫生用具。厕所应采用水冲式,设置适量的儿童座便器或沟槽式便池,沟槽式便池应设置幼儿扶手。提倡男女分厕。 严禁在盥洗室安装煤气、燃气热水器。4.多功能活动室应具备开展体育活动、艺术活动、游戏活动,集会,观摩教学等综合性功能。配备标准见附表 1-4山东省幼儿园多功能活动室设备配备标准 。5.专 用 活 动 室 应 按 其 功 能 配 备 相 应 的 专 用 设 施 设 备 和 活动 材 料 。 配备标准见附 表 1-5山东省幼儿园专用活动室设备配备标准 。(1)科学发现室应配备操作台、櫈和材料柜
33、,提供水源及用于开展各种探索活动的玩教具、操作材料。(2)图书 阅 览 室 应 配 备 图 书 、 杂 志 、 音 像 读 物 等 , 并配 备 数 量 足 够 的 开 放 式 书 架 及 桌 椅 。(3)建构室应配备中大型结构材料及材料柜,留有足够空间,便于开展大型主题建构活动。- 19 -(4)美工室应配备画架、画板、纸张、笔、颜料等各种美术工具,并提供水源。宜设置涂鸦墙、作品欣赏区及儿童作品展示区。第二十三条 办公及生活设施设备配备标准。 一、办公设备包括办公桌椅、资料柜、储物柜、计算机、打印机、网络接口、电话、传真机等必要设备。有条件的可建立网络系统。配备标准见附表 1-6山东省幼儿园
34、办公及生活设施设备配备标准 。二、卫生保健设备包括必要的体检、简易外伤处理器械、常见外用药品和卫生消毒设备,配备标准见附表 1-7山东省幼儿园卫生保健设备配备标准 。三、生活设施设备包括卫生用具、厨房设施设备等。符合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 (教育部、卫生部令第 14 号)要求。四、有条件的幼儿园可设置专用儿童餐厅,餐厅内应配备与儿童人数、身高相适应的儿童餐桌椅、洗刷设施及餐具。五、安全防范设备应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 (公治2015168 号)中物防、技防要求配备。 第六章 师资配备与经费保障第二十四条 幼儿园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省定编制标准,设园长、副园长、教师
35、、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 20 -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等岗位,配足配齐教职工。农村学前教学点、幼儿班等单班学前教育机构,一般应配 2 名专任教师,有条件的可配 1 名保育员。第二十五条 幼儿园经费由举办者依法筹措,保障有必备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幼儿园收费按照省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收费项目和标准向家长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第二十六条 幼儿园经费应当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合理开支,坚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应保证保育和教育的需要,有一定比例用于改善办园条件和开展教职工培训。幼儿园应当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并接受财务和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七条 本标准由山东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36、。第二十八条 本标准与原标准不一致的,按本标准执行。第二十九条 本标准自 2016 年 月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1 年 月 日。- 21 -附录一: 山东省幼儿园设施设备配备目录附表 1-1 桌椅型号及尺寸与儿童身高范围对应表 单位:cm课桌尺寸 座 椅 尺 寸桌椅型号 桌面高 桌下净空高 座面高座面有效深 座面宽靠背上缘距座面高靠背下缘距座面高儿童身高适应范围幼 1 号 53 450 30 30 27 24 13 113幼 2 号 49 420 27 27 27 23 12 105119幼 3 号 46 390 25 25 25 22 11 98 112幼 4 号 43 360 23
37、23 25 21 10 90 104幼 5 号 40 330 21 21 23 20 9 83 97幼 6 号 37 300 19 19 23 19 8 75 89附表 1-2 幼儿园儿童床铺基本尺寸标准 单位:cm年 龄 2-3 岁 3-4 岁 4-5 岁 5-6 岁高度 30 30 35 40宽度 60 70 70 70床铺标准长度 130 130 140 150附表 1-3: 山东省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基本配备 选配编号 名 称 规格型号及内容 单位 3班6班9班12班15班3班6班 9 班12班 15 班一 体育类- 22 -101 滑梯高 1.8 米或 2 米,与地夹角不大于 35
38、度,缓冲部分高 0.25 米,长 0.45 米架 1 1-2 2-3 3-4 4-5102 秋千 高 1.9 米 架 1 2 2-3 4 5103 压板中间支柱高 0.4-0.5米,长 2-2.5 米距两端 0.3 米处高把手,缓冲器高 0.2 米个 1 1 2 3 4104 体操垫 长 2 米,宽 1 米,厚0.1 米 块 2 4 6 8 12105 投篮架 个 4 4 4-6 8 12106 拉力玩 具 个 满足一个班需要107 钻圈或拱形门 直径 0.5-0.6 米 副 2 4 6 8 12108 球 小皮球、篮球、羊角 球、跳跳球等 个小皮球(小班各班幼儿人数一半)、篮球(各班幼儿人数
39、一半)、羊角球(6-8 个/园)、跳跳球(20 个/园)人手 1 个109 沙包 重 100-150 克 个 各班幼儿人数一半 人手 1 个110 绳 长、短 根 长 4 根/园,短(中大班各班幼儿人数一半) 人手 1 根111 体操器 械 彩旗,彩圈,哑铃, 彩棒等 种 2-4 种/园, 每班选 2 种,人手 1 个112 平衡木长 2 米,宽 0.15-2 米(高度不同年龄班有所区别),也可配独木桥、梅花桩等。对 2 2-3 3-4 6 12每班2每班2每班2每班3每班3113 跳床 个 1 1 1 1 1114 滚筒 高 1.2 米,宽 1.8 米 个 4 4 6 8 12115 钻筒
40、高 0.7 米,宽 0.8 米;直筒形、弯曲形、多通道形种 1 1 2 3 3116 攀登架 限高 2 米,阶梯式、爬网式、攀岩式 种 1 1-2 2-3 2-3 4117 荡船或 荡桥 21.71.6 米 架 1 1 1 2 2118 小三轮 车 辆 4 6 8 12 16119 小推车 辆 4 6 8 10 12120 爬网 高 1.6 米,爬网式 架 1 1 1 1 2- 23 -121 高跷 高 0.08 米,直径 0.1米(高度不同年龄班有所区别)对按中、大班各班一半幼儿人数选配二 建构类大型积木 套 1 套/园,满足 1 个班使用中型积木 套4-5 套/中、大班,数量上满足各年龄班
41、 6-15 人同时使用201 排列组合玩具小型积木 套 8-10 套/班,数量上满足各年龄班 6-15 人同时使用202 接插连接玩具 各种片、块、管、粒 等 套12 套/小班,15 套/中班,20 套/大班,数量上满足各班 6-15 人同时使用203 螺旋连接玩具小班以木质为主,中班以木质、塑质为主,大班可适当增加铁质套6-8 套/小、中班,8-10 套/大班,数量上满足各班 6-15 人同时使用204 穿编玩 具 串珠、穿线等 套 4 套/小、中班,大班酌减三 角色、表演游戏类301 人物玩 具各类玩具娃娃,有条件的可选配各种仿真人物(神话、童话、民族人物)套 1 套/班302 动植物 玩
42、具仿真食品、蔬菜、水果、动物、花草树木等套 1 套/班303 工具小家电、餐具炊具、交通运输、理发、医疗、邮电通讯等玩具套 1 套/班304 木偶 布袋偶(指偶) 套 根据作品和表演需要配置305 头饰 个 根据作品和表演需要配置306表演服装与道具件 根据作品和表演需要配置307 布景 可用卡纸、KT 板、布料制成 个 根据作品和表演需要选配308 场景娃娃家、厨房、小商店、小医院、理发店、公园等个 4-6 个/班309 舞台 个 大舞台 1 个/园,简易小舞台 1个/班,根据需要选配四 科学活动类401 磁性类磁性玩具,指南针、磁铁、曲别针、铁钉等操作材料套磁性玩具 2-3 个/中、大班,
43、磁性操作材料 1 套/中、大班,供 4-6 名幼儿同时使用- 24 -402 弹性类 弹性玩具,皮筋、海 绵弹性材料 套弹性玩具 2-3 个/大班,弹性操作材料 1-2 套/大班,供 4-6 名幼儿同时使用403 光学类万花筒、平面镜、放大镜、哈哈镜、三棱镜、望远镜等套 1 套/中、大班,供 4-6 名幼儿同时使用404 声响类 声控玩具、自制传声 筒、瓶盖盒等材料 套声控玩具:1-2 个/班,自制传声筒 2-4 个/班,供 4-6名幼儿同时使用405 电类各类电池(干电池、锂电池)、灯泡、电线;塑料棒、纸屑等摩擦生电材料套 电类材料 1-2 套/大班,供4-6 名幼儿同时使用406 小风车
44、个 小、中班满足 1 个班使用407 温度计 只 1 只/班408 地球仪 个 1 个/班409 数玩具 小型计数材料(每盒 100 个) 套 满足 1 个班使用410 形玩具巧板、几何图形片、数形投放盒、图形镶嵌等盒巧板:2-4 盒/班,几何图形:1-2 套/班,数形投放盒:4-6 盒/小班,图形镶嵌:4-6 盒/小、中班411 时钟玩 具 钟面 个 教师用:1 个/大班幼儿用:满足一个班使用412 测量玩 具量杯(50ml、100 ml、150 ml、250 ml)、尺子套 量杯:1 套/园尺子:3-5 种/中、大班413 套式玩 具 套人、套塔、套筒、 套碗 套 4 套/小、中班414
45、迷宫 盒 2 盒/班415 惯性类 惯性玩具、陀螺、多 米诺骨牌等 套惯性玩具 1-2 个/中、大班,陀螺 4-6 个/中、大班,根据需要选配416 平衡类 平衡玩具、托盘天平等 套平衡玩具 1-2 个/中、大班,托盘天平 1 个/中、大班,供 4-6名幼儿同时使用,根据需要选配417 发条玩 具 套 1-2 套/大班,供 4-6 名幼儿同时使用,根据需要选配418 齿轮玩 具 套 1-2 套/大班,供 4-6 名幼儿同时使用,根据需要选配419 标本 禽类、畜类、昆虫等 套 1-2 套/园,常见种类各 1,根据需要选配420 模型 人体、牙齿、汽车等 个 1-2 套/园,常见种类各 1,根据
46、需要选配421 棋、牌 类 各类棋(跳棋、飞行棋、军棋、围棋、五子棋)、儿童牌等盒棋类:3-5 种/中、大班,根据需要选配牌:1-2 套/中、大班 根据需要选配- 25 -五 音乐类501 钢琴 钢琴或电子琴、电钢 琴、手风琴等 台 1 台/班(四选一), 多功能室配琴 1 台 有条件的可选配钢琴502 打击乐 器铃鼓、串铃、响板、木鱼、三角铁、碰铃、哇鸣筒、双响筒、沙锤、小鼓等套 1-4 套/园,件数能满足 1-3个班同时使用六 美工类601 剪刀 安全剪刀(花边剪刀) 把安全剪刀人手 1 把,花边剪刀按小组人数同时使用配置602 泥工板 块 人手 1 块603 调色盘 个 6 个/班604
47、 笔 水彩笔、油画棒(腊 笔)、毛笔 盒 毛笔人手 1 支,其它人手1 盒605 泥 彩色塑泥、陶泥等 根据需要配备606 纸 书面纸、宣纸、图画 纸、手工折纸等 张 根据需要配备607 画架或 画板 画架的高度可以分低、 中、高三种 块 满足 1 个班使用608 颜料 水彩颜料、水粉颜料、 墨汁等 套 根据需要配备七 玩沙玩水、种植饲养工具类701 玩沙设施设备沙池,沙,沙盘、沙漏、沙耙、沙铲、锹、棍、沙模、水桶、洒水壶等;有条件的可配备移动式沙箱套沙池大小与幼儿园规模相适应,沙若干,玩沙玩具入池幼儿人均 2-3 件702 玩水设施设备戏水池,适宜幼儿穿着的防水袖套、围裙、雨鞋等用具,水车、
48、水盆、水壶、水枪等玩具,有条件的可配手摇抽水机套戏水池大小与幼儿园规模相适应,玩水玩具入池幼儿人均 2-3 件703 种植饲养工具 喷壶、小桶、儿童铁 锹、小铲子等 根据需要配备注:有条件的幼儿园可结合实际需要选配。附表 1-4 山东省幼儿园多功能活动室设备配备标准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功能 单位 基本配备 选配 备注101 黑板 可移动 块 1102 多媒体教学系统多媒体电脑、投影或大屏幕触摸屏一体机等品牌机,主流配置套 1 根据需要配 备其一103 专用机组柜 存放本系统各项设备 套 1- 26 -104 钢琴 88 键 台 1 或电钢琴 105 音响设备 CD、功放、高品质音箱、卡 座等 套 1 106 练功把杆 固定或升降式 组 2107 练功壁镜 组 2108 练功软垫 块 2 满足需要109 打击乐器串铃、碰钟、小铃鼓等金属音色乐器、双响筒、木鱼、蛙鸣筒、沙锤、响板、节奏棒等木质音色乐器、儿童小鼓、小锣等件 若干 种类、数量 满足需要110 旋律乐器 儿童小木琴、音砖等 套 1111 表演材料 各种人物、动物的指偶、表 演服装饰品、模拟道具等 件 若干 可与幼儿表 演区共用112 小剧场设施 表演台、灯光、无线耳麦、 话筒、小布景等 套 1根据需要选择高中低档次113 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