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棵中队条令条例学习月剖析材料为提高官兵的条令条例意识和法纪意识,增强官兵依法治警、依法执勤的自觉性,建立部队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支队从 3 月 1 日开始在全队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中队在支队、大队的统一部署下认真开展了本次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在学习动员和个人查摆分析的基础上,中队进行仔细的梳理,查摆出问题如下:一、中队个别同志对条令条例相关理论授课不够重视,实际掌握内容偏少。中队在平时的工作中穿插安排了条令条例和相关规章制度的集中授课,部分同志没有真正重视,没有从时间上和思想上得到落实,片面强调业务成绩。个别同志平时教育流于形式,做表面工作以应付上级
2、的检查。部分同志只满足于做好笔记和作业,实际掌握的内容较少,能应用到日常生活中的就更少,导致中队条令意识差。而中队干部往往认为自己有多年的基层经验,而忽视了条令和规章制度的作用。以上问题的出现主要原因是个别同志条令意识差,重视程度不够。二、中队个别同志警容不整、警姿不严。平时中队个别同志有警容不整、警姿不严的现象,主要出现在士官和后勤人员身上。中队在这方面缺少经常性的管理和检查督促,平时警容风纪检查不彻底、不注重实效。往往是上级来队前紧一紧,平时松一松;中队组织警容风纪前紧一紧,别的时间松一松;下课时间紧一紧,课余时间松一松;在营区内紧一紧,营区外松一松。根本原因在于中队战士思想上不重视,平时
3、管理不经常,检查督促缺少制度化,归根结底还是条令条例意识上的缺乏。三、学习活动开展过程中缺乏条令条例日常养成的意识。中队在此次活动开展过程中过多的强调条令条例理论学习的作用,而忽视了平时战士们生活、工作、学习中日常养成的重要性。长期以往易出现官兵条令意识不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中队的官兵通过集中授课学习条令条例相关章节,在理论上有了一定的长进,但在实际生活中还缺乏贯彻力、落实效果不明显。比如请销假、查铺查哨制度落实不严格等,这些都是说明战士们还是没有把条令条例中相关规定执行到中队日常生活中去。主要问题有:一是中队各项检查力度不够。队伍管理贵在经常,实际工作中往往是队伍出现了纪律上的松散
4、了或者是个别同志违反了中队规定了然后开始加大检查力度和管理力度,等队伍状况好了又松了,缺乏队伍管理经常性和检查的力度。二是缺少研究探索。平时没有针对中队战士们的条令条例日常养成作深一步的研究,往往只看到现象而没有看到本质,导致对策简单,治标不治本,没有从根本上消除队伍存在的问题。三是各项实际检查管理没有计划,制度性不强。往往是看到什么不好管什么,没有看到现象没法管。对条令条例没有深化、细化,没有相应制定结合实际的规章制度。四是管理不力,对个别现象,个别人重视不够。四、思想、工作作风不过硬,有重士兵轻干部的现象。中队干部、党员的模范意识不强,不少同志把自己当成普通一兵,缺少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思想,
5、只满足于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和份内工作,工作中不善于动脑筋,想办法,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有的甚至应付了事。干部的表率作用也不强,平时工作中,偏面注重于抓战士的管理和条令条例学习,而自身相对放松了要求,没有认真做好条令条例的理论学习工作。再有就是认为只要把队伍管好就行,只要队伍不出事抓得好自己做的怎么样并不重要。纪律作风方面也有许多小节没有做好,有的要求战士做到的干部做不到,平时和战士“五同”做得不太好,没有真正深入到战士中去,人为地造成了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距离。战士内心真正的想法和思想动态没有摸清,导致管理过程中多走弯路,管理的方法措施针对性不强,效果不明显。以上问题根本原因是“兵”的观念不强,干部自身条令条例意识不强,模范不够好。工作经常停浮于会上布置工作,会后检查工作,对于活动过程重视程度不够,过分强调战士的管理而忽视了自身的表率作用,有的要求战士做到的,自己做不到;有时还存在工作简单化,粗略化,没有把工作做深,缺乏工作的紧迫感和敬业精神。工作中有安于现状的想法,自我满足,自卸压力,缺乏耐心和钻研开拓创新精神不够强。以上是我中队这次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中查摆出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下一阶段我们将针对查摆出来的的问题分类梳理、登记造册、确定重点,能立即整改的就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措施和期限,明确整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