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 柳 乡 “好 媳 妇 、 好 婆 婆 ”评 选 活 动 实 施 方 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紧紧围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要求,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营造平等、和睦、友爱的家庭关系;团结、互助、融洽的邻里关系。通过和睦家庭、和谐院子的建立,促进和谐发放、文明发放建设。 二、目的意义:“好媳妇、好婆婆”评选活动旨在发掘在生活、家庭、情感上的行为体现中华传统美德、家庭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的典型,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用身边的典型感召人,在全乡掀起倡导真善美的热潮,形成发现真情、传递真情的和谐氛围。三、推荐方式:1、各村组推荐辖区优秀
2、婆婆、优秀儿媳各 1 名。2、群众也可根据所掌握了解的情况,推荐符合发放乡“ 好媳妇、好婆婆”评选 条件的人 选。 四、推荐要求:1、各村将候选人感人事迹的书面材料报送乡评选活动组委会。 2、群众可写好材料直接向组委会推荐候选人。 五、公示:评审委员会根据被推荐人的具体情况确定“好媳妇、好婆婆” 候选人名单,在 乡上及各村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群众如对候选人参选资格存有异议,组委会将协同村上进行核实。对于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 组委会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并将处理意见向公众公布。 六、投票:由评审委员会委员、村民代表的投票确定最终人选。 七、表彰:乡党委将对评选出的“好媳妇”“好婆婆”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