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分工责任制组长(院长):蓝家胜 责任科室:财务科 药剂科 后勤科副组长(副书记):蓝智辉 责任科室:农合办组员(副院长):陆吉信 责任科室 公卫科、防保科(副院长)张民 责任科室 门诊部、住院部(副院长)蓝艳萍 责任科室 医技科、儿保科(组织委员)黄美香 责任科室 妇产科马山县古零镇中心卫生院2014 年 3 月 16 日医院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工作责任制1、 院长负全责。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总结部署工作2、 副书记具体负责。负责起草规划;方案督促检查:总结评比。3、 分管副院长负责分管科室总结方案,规划落实实施情况4、 每月科室检查总结一次,结果纳入医院分配方案等其他制度规定中体现。5、 医院每半年总结评比一次,对不合格的科室列年终不评先进不评优系列。6、 组织委员负责各项工作材料汇总,督促检查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