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深圳巴斯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Shenzhen busbar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打磨抛光通用检验规范文件编号 Doc No.:WI-SIP-0051 版本号 Rev.:A2 1 / 2制定: 会签: 审核: 批准:No. 检验 项 检验标准 检验方法工具 检验水准 备注1.适用范围:所有打磨、抛光工件2.检验目的:产品打磨以后满足后续喷涂/电镀等要求3.检验条件:在 1000 100Lux(相当于 40W的日光灯)光源下检验,且光源距离材料 75 5cm;检验员目视距离:眼睛到材料的距离为3045cm。1 外观1.产品表面不允许有严重变形、波浪、砂痕、布轮痕
2、、锈迹、碰刮伤等不良。 2.线条完整,无明显变形、抛塌现象,尖角自然不刺手。 3.装配位置不允许加工。4.孔位处无明显抛塌,(最低保证装配后不影响外观)。 5.产品不允许出现变形等现象6.表面有镀层产品,打磨完毕以后必须马上进行喷涂处理,防止产品生锈。7. 不能出现漏打磨或打磨不干净的情况,焊点、毛刺等需打磨干净。8. 打磨后产品表面需平整,不能凹凸现象,不能影响产品外观及装配。9. 打磨凹凸不平以无手感为限,尤其是电镀和平光粉的产品表面尽可能控制打磨10. 产品表面有棱角或圆弧时,注意控制打磨不可塌边,保持边角或圆弧线条形状11.针孔、凹坑等现象应进行刮灰处理,不能出现漏刮灰现象,否则会造成后续喷涂不良(铜排无需进行此处理)目测1. 非汔车类产品依据GB/T-2828.1抽样计划.2.汔车类产品依据C=0抽样计划1. 如有变更将以最新图纸进行检测。2. 如有新的外观要求以最新版本为准。深圳巴斯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Shenzhen busbar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打磨抛光通用检验规范文件编号 Doc No.:WI-SIP-0051 版本号 Rev.:A2 2 / 2制定: 会签: 审核: 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