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公司内部员工借款管理办法公司本着以企业与员工共同发展的目标为宗旨,拟在全公司范围向员工进行借款,方案内容及借款管理规定如下:一、方案内容:1、目的:本着公司自身发展规划、资金运作需要,同时提高员工参与公司的发展并分享一定的成果;2、方式:在公司范围内以签署协议的方式筹集资金;3、对象:公司正式员工(优先)和员工亲属;4、利率和利息:年利率为 5%(含税),利随本清,不计算复息;5、时间:本办法生效后;6、本次借款实行员工自愿、零风险原则。二、借款管理:1、出资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个人相关资料进行借款登记;2、出资人需保证借款资金的合法性;3、出资人与公司签订一式两份的借款协议,盖有公司公章,
2、方可保证出资人借款的合法有效性;4、本次借款凭证是借款协议及由公司财务部开具的收款收据;5、所集的资金只用于公司的日常运作和必要的投资,任何2人不得以任何名义私自动用资金;6、出资人持有的收款收据、 借款协议如丢失应及时上报、财务部核实后办理补办手续;7、出资人有退出借款和收回本金的权力;8、退出借款:(1)、出资人可随时(从资金实际到账日开始计算)退出借款,公司自接到出资人提出退出申请 1 周内归还其本金和利息;(2)、出资不满一年,利息按人行银行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计算;(3)、出资满一年后,利息按年利率 5%和实际天数计算;9、出资人退出借款,公司将收回与其签订的借款协议及收款收据;三、本次借款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