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沙高新区专利申请资助申报指南 根据长沙高新区加快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倍增发展实施细则中第四条 支持实施知识产权和质量强区战略规定: 1、企业当年新获授权的国内职务发明专利每件给予1万元资助(其中,企业申请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后按4000元/件给予资助,获得授权后再资助6000元/件); 2、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和巴黎公约途径提出的国外专利申请,在国外完成国家(地区)公布或正式获得授权的,每件每国家(地区)资助1万元,资助总额不超过5万元,单个企业当年累计资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3、对当年新获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并在麓谷实施的企业,分别资助50万元; 4、对当年代理园区企业发明专利申请
2、量达300件(含)、500件(含)以上,且年申请量增长达20%(含)以上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分别资助5万元、10万元。 专利补助申请程序及流程图 一、专利补助申请程序 1.欲申请专利补助的,通过百度搜索关键字“长沙高新区科技服务与产业发展网”先登录进行注册点击政策兑现栏知识产权补助跳转链接到“高新区专利资助平台”进行在线申报。 2.网上申请成功后,初审通过的按要求向长沙高新区经济发展局知识产权处提交纸质材料一份。 二、长沙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资助网上申报系统申请流程如图所示: 1、登录科技申报平台 点上图红色箭头所指的企业用户登录,输入您的账号、密码和验证码,如下图: 点“登录”,再点击“”进
3、入科技系统,首先显示的就是您公司基础信息,特别提醒:请认真、仔细核实您公司的基本信息,如有变更,请及时变更,以免因资料不符导致以后核实出现差异,后果自担。 2、点击进入政策兑现点击“知识产权专利补助” 特别提醒:进入“政策兑现申报”中找到对应的“知识产权补助”点击直接链接跳转到“长沙高新区专利资助平台”进行申报。 知识产权资助标准一览表 资助事项 资助标准和资助方式 申报条件(同时具备) 审核材料 申报时间 国内发明专利申报 企业当年新获授权的国内职务发明专利每件给予1万元资助,其中,企业申请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后按4000元/件给予资助,获得授权后再资助6000元/件。单个企业当年资助总额不
4、超过20万元。 所报专利系企业当年新获授权的职务发明专利,转让或购买的发明专利不予资助。 企业申报材料:申请表(加盖公章);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或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复印件。 国际发明专利申报 企业当年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新获欧、美、日国家发明专利或欧洲专利授权的,每件每国(地区)资助1万元(对获欧洲专利授权的企业在授权后一次性资助1万元,之后指定欧洲专利生效国家时不再资助),单件专利资助总额不超过5万元,单个企业当年累计资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所报专利应是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出,并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向欧、美、日及欧洲专利局申请发明专利; 专利
5、已经在欧、美、日国家或欧洲专利局正式获得授权; 在申报资助时处于专利权维持状态并无权利纠纷等问题。 企业申报材料:申请表(加盖公章);与专利代理机构签定的委托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专利法律状态证明材料;提交PCT申请的国际公布文本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欧、美、日国家或地区专利审查机构出具的授权专利公告首页和授权证书复印件。 每季度第一个月底前报经济发展局 知识产权补助 发明专利实施 对当年新获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并在麓谷实施的企业,分别资助50万元、20万元。 企业发明专利当年新获中国专利金奖或优秀奖; 企业获奖发明专利在麓谷园区内转化实施。 企业申报材料:申请表(加盖公章);国家知识产权局及有关部门颁布或授予的证书文件复印件;麓谷园区生产经营场地证明材料。 每季度第一个月底前报经济发展局 专利代理机构 对当年代理园区企业发明专利申请量达300件(含)、500件(含)以上,且年申请量增长达20%(含)以上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分别资助5万元、10万元。 当年代理园区企业发明专利申请量达300件(含)、500件(含)以上,且年申请量增长达20%(含)以上; 代理发明专利均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企业申报材料:申请表(加盖公章);代理发明专利申请的清单、代理协议复印件、代理发票复印件;代理的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通知书复印件。 次年1月31日前报经济发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