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第三版)相关疑问和解答一、第三版规范使用疑问1.第三版规范什么时候开始使用?解答:现在就开始使用第三版。2.旧版如何处理?要如11版那样全部资料重新更改吗?部分卫生院11版的随访表和体检表库存已用完了,需要重新印制表格,按11版印还是第三版规范?解答:库存用完的,印制第三版规范的表格。国家允许2017年为旧版与新版过渡年,2018年1月1日起必须全面使用新版。旧版信息在日常工作中随时进行更新和补充。3.什么时候对第三版规范进行培训?解答:国家于2017年6月下发第三版的培训视频,各地组织人员自学或集中学习视频。4.2017年的工作是按第三版规范执行吗?我们201
2、7年第一季度重点人群的随访和体检已完成,第二季度还是按11版的规范做吗?如果是,哪第一季度的工作是否要重做?没有明确的做法,浪费很大的人力物力。解答:国家允许2017-2018年为旧版与新版过渡年,2019年必须全面使用新版。2017年第一季度重点人群的随访和体检已完成,第二季度按照新版执行。5.新版规范中的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随访表什么时间正式开始使用?我们最近印制了很多旧版的随访表,能否继续使用,如果能继续使用,在国家、省公共卫生服务检查时能否通过不扣分呢?解答:新版已开始使用。建议作废旧版的随访表,或者在旧版上把新版内容补充进去。6. 新规范里面说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只有封面与个人信息表就可
3、以了,那一般人群不用做首次建档体检了?解答:是的,今后所有未建立健康档案的人,在建档时只完成健康档案封面和个人基本信息表即可。7.删除高血压、糖尿病管理率,也就是说,重点考核规范管理率。那患病率可以不用理会了,不存在数量的考核了吗?解答:工作指标未提及高血压、糖尿病管理率,不意味不理会患病率了。患病率要求会在其他文件中体现。8.结核病也说不用做年检表,那档案如何归档?是不是封面、个人信息表、第一次入户、随访表就可以了?解答:肺结核在 2011 年版时也未要求做年检。肺结核患者档案的归档,与其他档案要求一致。9.什么时候过渡使用新的表格,现在用 11 版的表格不会说又要换17 版的吧?不会又一票
4、否决吧?解答:目前就开始使用第三版的表格了。国家允许 2017-2018年为过度年,2019 年必须完全使用第三版表格。10.在省系统未完全统一的情况下,也就是说各地还是用原来的系统,比如我们用谷仓。里面与新版的表格会有出入,那我们还录不录入谷仓系统?还是先做好纸质档案?解答:省系统在 2017 年下半年要运行。在过渡阶段,要做好纸质档案。考核时,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只允许一种形式,舍弃那种形式,自己决定。二、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 计划生育方面的信息报告应该是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直接报送给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而县区卫生监督所没有关于计生方面的职权。解答:直接报地市、省卫计委(局) 。还可直接咨询
5、复旦大学陈刚教授:021-54537321三、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1.第4页第五点工作指标:(一)“建档指完成健康档案封面和个人基本信息表” 是否可以理解为未填写“健康体检表”也属于建档?解答:是的2.第 7 页 附件 3,个人基本信息表:“01 汉族 99 少数民族 ” 少数名族前面的数字代码变为“99”,是否准确?解答:准确3.第 7 页,关于个人基本信息表的设计问题:(1)性别一栏的编码是否准确?(2)文化程度:的排序由“最高学历”“最低学历”编码与(2011 版)的排列顺序由“最低学历”“最高学历”编码,问:电子信息系统更换时由于数据编码的改变可能会出现错误,可否文化程度按照“最低
6、学历”“最高学历”进行编码;(3)职业:同上,序号与旧版本不同;(4)生活方式中禽畜栏:第三版中“无”编码 1 的选项可否编码为“4”。(说明,直接在 2011 版后面增加一个选项)解答:(1)性别一栏的编码按照第三版执行。(2)文化程度必须按照第三进行修改,包括电子信息系统也要按照第三版进行修改。因为第三版细化了文化程度。(3)职业的序号按照第三版修改。(4)生活方式中禽畜栏:第三版中“无”编码 1 的选项不可以编码为“4”,必须按照第三版执行,没商量。第三版和 2011 版的相关对比4.第 8 页“12.生活环境:农村地区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时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此项。 ”问:居住在城镇的
7、居民不填写“生活环境”是否算为“空项”解答:城市居民不填写,不算“空项”。5.第 14 页“9.住院治疗情况”、“11.非免疫规划预防接种史”若近 1 年内无住院和非免疫规划预防接种史, 这两项可否不填写(考核时候 是否计算为“空漏项”)?解答:根据第三版的填表说明,“9.住院治疗情况”、“11.非免疫规划预防接种史”均指最近 1 年内的住院情况和疫苗接种情况。若近 1 年内无住院和非免疫规划预防接种史, 这两项可不填写,考核时不作为空漏项对待。6.居民健康档案 16 年及以前所做的需要更换吗?还是只需要给2017 年新建档的人群使用新版本?解答:2016 年之前建立的档案,在以后的工作中随时
8、更新、完善。目前开始启用新版本。7.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附件 8)需要放在居民健康档案中吗? 解答:目前没有要求8.2017 版健康档案里没有“检验报告单粘贴处” ,而 2011 版的有,请问 2017 版的需要加上检验报告单的张贴页吗?解答:第三版填表说明明确写着“服务对象在健康体检、就诊、会诊时所做的各种化验及检查的报告单据,都 应该粘贴留存归档。可以有序地粘贴在相应健康体检表、接诊记录表、会诊记录 表的后面。 双向转诊(转出)单存根与双向转诊(回转)单可另页粘贴,附在相应位臵 上与本人健康档案一并归档。”9.在个人基本信息表中工作单位填写情况:如老人在家无业,之前也不是在单位退休老人,没
9、有任何工作,这种情况能否填写无职业?解答:可以10.随访中的体重及体质指数填写情况:正常体重人群可每年测量一次体重及体质指数,如重点人群每年体检时体重及体质指数是正常的,那么每年四次随访体重及体质指数能否填写相同?解答:随访的目的就是时时、动态监测,重点人群每年四次随访,每次都要测量体重,计算体质指数。11.吸烟情况:如已戒烟十几年的人还要填写戒烟前的相关情况吗?还是写明戒烟年龄就可以。解答:已戒烟的人需要填写戒烟前的情况。即吸烟状况选择“已戒烟”,日吸烟量指的是戒烟前的日吸烟量,“开始吸烟年龄”指的是戒烟前的开始吸烟年龄。12.健康档案是否完善封面、个人基本信息就算一份完整档案?解答:是的1
10、3.健康档案个人信息中的工作单位: 如无业的患者需后面注明做家务?自由职业?那瘫痪病人、70100 岁老人怎么注明?解答:写无工作单位,然后具体注明。瘫痪病人、70100 岁老人填写最后工作单位的全称,若一直没有工作经历,就填写“无工作单位”,然后具体注明。14.一、居民健康档案中“现存主要健康问题”:“心脏疾病心前区疼痛”:在 ICD-10 里检索不到该症状,把症状写在该处不够严谨。解答:该问题已提交国家。15. 居民健康档案: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的地区,逐步为服务对象制作发放居民健康卡,替代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作为电子健康档案进行身份识别和调阅更新的凭证。何为居民健康卡?解答:我省尚未制定统一
11、的居民健康卡。16.居民健康档案:纸质健康档案应逐步过渡到电子健康档案,纸质和电子健康档案,由健康档案管理单位(即居民死亡或失访前管理其健康档案的单位)参照现有规定中的病历的保存年限、方式负责保存。也就是说档案应该怎么保存?包括已死亡的档案。解答:详见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国卫医发201331号)。门(急)诊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的,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 15 年;住院病历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住院出院之日起不少于 30 年。17.个人基本信息表中“民族”01 汉族 99 少数民族,那右边的方框,如果选汉族,是 01?还是?解答:这个与信息系统的设置有关。若信息系统仅设置了一位数
12、,只能填写 1,而不是 01。纸质档案填写时,写“01”。18. 健康档案封面,责任医生与建档人的逻辑关系?是否同一人?解答:可以是同一个人四、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1.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表电脑系统是否要录入?解答:需要五、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1.产后访视时间如何确切? 规范 44 页中产后访视于产妇出院后 1 周内到产妇家中进行,并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但是,规范 46 页上工作指标中:产后访视率=辖区内产妇出院后 28 天内接受过产后访视的产妇人数/ 该地该时间内活产数100。解答:产妇出院后 1 周内访视;28 天内尽量进行常规访视。2.
13、产后访视指标值 90%、新生儿访视指标值 85%,为何两值相差 5%?解答:指标都是 85%。3.孕产妇的档案有没有新版?解答:有新版本。4. 孕 13 周前建立的母子健康手册是否指孕产妇系统管理保健手册?解答:是的。5.孕早期、中期健康体检中必须提供的辅助检查分别有哪些?是否全部免费?解答:产前检查服务记录表中无星号标注的辅助检查均为免费提供。孕早期免费的是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孕中期免费的是血红蛋白、尿蛋白检查。6.没有参加过孕产妇保健专业技术培训的,是否没有服务资格?解答:是的7.总孕期免费产检 5 次,其余不符合周数来做产检的能否收费?解答:除免费的 5 次外
14、,其余需要收费。8.“四、服务要求(四)加强宣传,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示免费服务内容,使更多的育龄妇女愿意接受服务,提高早孕建册率。”免费服务内容包括哪些?解答:孕早期、中期免费的体检,妇科检查和实验室检查和评估及健康指导。六、06 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1.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如外地出生的儿童,在本地卫生院体检,但无访视记录,我们是否不用填写?解答:按照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要求,需要填写新生儿访视记录表至“出生情况”一栏后按照对应月龄填写其他的检查记录表。2.新建体检本时:如儿童没有之前体检记录,如何填写空缺项目?解答:按照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要求,需要填写新生儿访视记录表至“出生情况”一
15、栏后按照对应月龄填写其他的检查记录表。如果该儿童有同年龄段的记录,可以转抄。3.家长拒绝儿童免费体检且拒绝在拒绝体检同意书签名时,如何填写?解答:如果有纸质版本,可在相应位置签名。4.关于服用维生素 D 的问题,大多家长(特别是祖父.祖母辈),对服用的维生素 D 药名不清楚,即使叫家长下次把药带来也不一定配合。请问,可以不填写药名(商品名)吗?解答:该项目不需要填写商品名,只需要填写维生素 D 的含量。5.儿童基本信息录入取消的话,录入档案的顺序是怎样的?健康体检、儿童建卡、新生儿随访记录这几项的顺序怎样排?解答: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没有儿童建卡表。0-6 岁儿童无须6.0
16、-6 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发育评估:若记录表发育评估所列情况均未出现,该项目是不是不填?解答:是的。7. 中途建档(例如 3 岁时)是否需填写新生儿访视表及补充以往体检情况?如 需要补充,家长又没有提供以往的体检结果,如果确定当时的体检数值?解答:按照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要求,需要填写新生儿访视记录表至“出生情况”一栏后按照从纳入建档的对应月龄填写其他的检查记录表。8.新生儿随访建立的母子健康手册是否与孕产妇建立的母子健康手册一样?解答:是的。9.儿童管理血常规检测规范中,6-8、18、30 月龄时分别进行 1 次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检测中,6-8 月龄指的是 6-8 月龄内做一次检测还是需分
17、别在 6、7、8 月龄都要做一次检测?解答:儿童的 6 月龄或 8 月龄做一次血常规即可。10、0-6 岁儿童填写在“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的基本信息包括哪几项?解答:请查看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 ,按照上面要求填写。11、儿童以往未进行健康检查,若此儿童在 1 岁时到本院进行检查,是否应该为其建档?若建档怎样才能规范?解答:请查看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 ,按照上面要求填写。12、儿童以往未进行健康检查,若此儿童在 1 岁时到本院进行检查,是否应该为其建档?若建档怎样才能规范?解答:居住半年以上的儿童即需要为其建档案,
18、并需要填写新生儿访视记录表至“出生情况”一栏后按照对应月龄填写其他的检查记录表。13、生长发育监测图如何使用?第三版规范没有相关的填写说明解答:每一次体格检查在生长发育检测图上记录并给予家长指导(见 35 页的填表内容和第 36 页,38 页。40 页填表说明 2,3 点) 。14、我们单位将 06 岁的儿童健康检查记录制成一本儿童健康管理手册的形式,为了方面管理,我们已在封面填写儿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儿童身份证号码、家长姓名、职业、家长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信息,在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的前几项里面也是重复这些信息,可否在印制新版表格时将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里的前几项重复信息删除?解答:最
19、好使用母子健康手册 ,如果是给家长带回家的手册,可以使用你们的做法。如果是社区留档的资料,不建议更改。15、618 月龄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也同时纳入儿童健康管理手册里面的一项,在儿童体检同时做指导,这种形式可否?解答:可以。16、在新的平台系统里面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在儿童健康管理档案和孕产妇健康管理档案的版块里面都有,我们要录入在哪比较规范?解答:录入儿童健康管理档案比较规范。七、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1.第 95 页二、服务内容(五)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协助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定期对辖区内计划生育机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巡查,协助对辖区内与计划生育相关的活动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报告
20、。疑问:此工作属于新开展项目,具体详细的巡查项目请做具体说明(如:如何巡查、巡查内容,什么情况属于发现线索等。)解答:第三版协管规范具体细节还没有明确。等国家明确如何操作之后,我们协管工作再按照第三版要求组织实施,到时我们会根据国家的要求,组织人员修订我们省里协管工作规范。在这个之前,我们还是按照旧版协管的要求进行。2.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关于食品方面的职权已经划分给龙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合并前为龙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龙门县卫生监督所没有这方面的执法权和职责。八、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1.第 89 页,五、工作指标:036 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年度辖区内按照月龄接受中医药健
21、康管理服务的 036 月儿童数/年度辖区内应管理的 036 个月儿童数100。疑问:“036 个月儿童”的统计时间段是按照妇幼“3+1”时间段统计, “年度辖区内按照月龄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 036 月儿童数”是否按照妇幼的“3+1”时间段统计?解答: 儿童中医药服务项目按照儿保项目的统计时限。为方便以后并轨,向儿保线看齐;2.老年人的中医药管理里面没有提到随访的,是不是就不用做了?这个问题涉及到实际操作,之前国检、省检的专家说不用做半年一次的随访,但是区里说向市里请示要求做随访?解答: 老年人的中医药健康管理不要求随访九、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1、 初诊高血压患者是否需镇级医院治疗后
22、转到二级医院确诊,乡镇卫生院是否有确诊高血压病资格?若无确诊资格,做了转诊上级医院工作,但病人不配合到上级医院确诊,是否应该纳入管理?答:按照基层高血压防治指南,镇街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院的临床医生是有诊断权的,但要按照规范或指南要求,非同日 3 次血压高才可确诊。若转诊到上级医院确诊的,应做好转诊后的随访工作,确诊后及时纳入管理。如果病人不愿意转诊到上级,那更应该做好在当地的就诊和随访管理工作。2、 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经转诊上级医院治疗后,仍控制不满意是否需要增加随访次数?是否再建议患者转诊?答:按照规范要求,随访时发现血压控制不满意的患者,应在调整用药后在 2 周内增加一次随
23、访。随访时发现血压控制仍不达标的,建议转诊到上级医院,并 2 周内增加一次主动随访。如果此次随访血压仍未达标,则不需要再增加随访了。对于长期不达标的患者,每年只需在第一次发现不达标时按照以上程序完成一次就好,以后每季度随访一次如实记录血压就好。也就是说,对于控制长期不满意的患者,每年只要完成 4+2 次随访就是符合规范的。3、 个别患者不配合指导治疗方案,也不到上级医院诊治,2 次随访后仍然控制不满意,是否需要继续每 2 周随访?答:如上。4、 经二级医院曾确诊为高血压患者,经规范治疗后,血压降为正常,患者选择停止药药,经多次非同日测量血压均为正常,也无不适症状,属这种情况的管理对象是否还纳入
24、高血压管理?答:需要纳入管理,可不服药,但需配合生活方式指导。这种患者,特别需要注意提供定期随访(测量血压和生活指导),以免在考核时被认为是虚假档案。5、 糖尿病患者随访时,测量空腹血糖前,是否建议患者服药,如建议不服药出现血糖7.0mmol/L,是否属于血糖控制不满意?答:测量空腹血糖前,除不能吃饭外,也不能服药。测量时发现血糖超标,当然属于血糖控制不满意。医生在预约糖尿病患者复查血糖时间前应嘱咐患者注意保持一贯的生活和服药习惯,不要故意少吃东西或不吃降糖药,这也都会导致检测结果不准确,影响到病人的治疗。检测的前一天晚上 10 点后最好不吃不喝,晚餐也别吃太油腻的。6、 每年为高血压、糖尿病
25、患者提供健康体检,有没有明确必须提供哪几种辅助检查项目?答:严格按照规范执行。对于 35-64 岁之间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随访或体检时,除一般性体检和血压、血糖、心胸检查外,可不提供免费的辅助检查。若患者超过 65 岁,则需按照老年人体检要求提供 8 项辅助检查。7、 失访原因是否有标准?哪些情况才能确定为服务对象失访?(如服务对象的电话空号、漏号、错号、拒绝随访管理等情况是否属于失访?)答:所有的无法联系到服务对象,或者无法随访到服务对象的情况都为失访。失访是常见情况,如果当年无法随访到服务对象,应及时从当年管理人数中剔除。不要算入当年管理人数,造成报表虚高。老年人:1、 因老年人生活自
26、理能力评估表没有姓名和编号栏,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评估表是否需纳入健康档案归档?答:需要纳入健康档案归档备检。建议自行在表格中添加姓名和编号栏。十、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1.肺结核不用填写体检表是否等于患者不用体检?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没有对肺结核患者提出体检的特别要求。但该问题实际上是把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没有提出体检要求与不需要体检划了等号,是在提问题时对其他基卫服务项目的体检要求进行了规避。因此,这一问题不是肺结核健康管理服务所需回复的,而是需要执行者视肺结核患者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其他基卫服务项目的要求而定。2.肺结核规则服药率的计算时间?例如在 2017 年 1 月计算 2
27、016 年度的规则服药率,2015 年登记的患者在 2016 年完成疗程,这些患者要纳入计算吗?目前,国家对“肺结核规则服药率”的计算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但从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对该率的计算公式描述,结合目前患者管理信息收集管理方式,建议改变目前基卫季度报表中要求的以停止治疗日期为条件进行统计的方式,改为按照登记日期为条件统计。同时,考虑到普通肺结核治疗期为 68 个月,结核性胸膜炎治疗期约 1 年,耐多药肺结核治疗期约 2 年,建议计算还需结合治疗期来确定。对于治疗期不超过 1 年的,在患者登记满 1 年时纳入规则服药情况评价;对于 12 年治疗期的,在患者登记满 2年时纳入规则服药情况
28、评价。也就是,2017 年 1 月计算 2016 年度该项指标时,治疗期不超过 1 年的,2015 年登记的全部纳入计算;治疗期 12 年的,2014 年登记的全部纳入计算;两者总计则可。而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于 2015 年底才开始执行,评价时还需考虑项目开始执行的时间。3.肺结核有些已经完成标准化治疗,但是还需要继续巩固治疗的患者。还需要继续管理吗?肺结核患者完成标准化治疗后根据临床依据需要继续巩固治疗的患者,需要继续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开展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并没有要求只对某一期间的治疗执行管理服务,而是为确保患者能实现治愈而提供管理服务。4.如何做到患者服药时医务人员直
29、接面视督导服药?患者服药时医务人员直接面视督导服药是指患者每次服药要在医务人员的面视下进行。对于提出问题的人,应该是考虑到这一要求执行有一定困难,因为这涉及病人意愿和相关医务人员的积极性等因素,而这些因素又受到基卫项目的管理机制、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等的影响。换句话说,提出此问题不是不知道如何做,而是觉得难做。5.患者服完药后要将治疗记录卡交上级专业机构存留吗?治疗记录卡在患者服药完成后,需要上交上级专业机构存留。治疗服药卡是服药督导人员在直接面视下督导患者服药情况的信息记录,是现场填写的第一手资料,直接反映患者服药情况,也是评价患者是否规则服药的原始材料。因此,在患者服药完成后,基层机构要向负
30、责患者服药督导人员及时回收治疗服药卡,并及时按照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提交上级专业机构存档和评价患者的疗效。6.提供服务后怎样将相关信息存入患者的健康档案,并将该信息与上级专业机构共享?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1)患者服药完成后,需将治疗记录卡及时交上级专业机构留存;2)提供服务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肺结核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 ,存入患者的健康档案,并将该信息与上级专业机构共享。这一问题应该是针对第 2 点的要求提出的。这一工作要求,必须根据当地现有条件制定实施方式:有网络管理系统的,将信息录入系统实行共享;没有网络管理系统的,要以县区为单位制定服务实施方案,明确患者健康管理服
31、务过程中需要共享信息时如何实现沟通。只有制定了实施方案,工作才能明确,思路才会清晰。李主任:还有这些肺结核的问题,请一并解答。若有疑问,请您与中国 CDC 的有关人员联系解答。 十一、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规范1. 是不是要启用新版的随访表和个人信息补充表?解答:可以启用新版的随访表和个人信息补充表,新建档的患者建议使用新版表格,已经建档的患者,请保留原来患者的随访和个人信息补充表资料,对于个人信息补充表需要更新或者补充条目的,建议可以直接使用新版个人信息补充表进行更新,但原来的档案建议继续保留。2. 新版的随访表中用药情况和用药指导要怎么填写?解答:新版的随访表中用药情况是填写患者实际使用
32、的抗精神病药物名称、用法和用量;用药指导是根据患者的总体情况,填写医生开具的患者需要使用的抗精神病药物名称、用法和用量。也就是说用药情况填写患者实际服药的情况,用药指导填写医生开具的处方用药,对于间断服药和不服药(医嘱开了处方但患者不服药)患者,用药情况和用药指导就不一致,规律用药患者,不需要进行剂量调整之类的患者,用药情况和用药指导可能一致;但对于随访时有药物副反应,作为有精神科执业医师资质的精防医生或精神科医师对患者进行了药物调整,那么用药情况和用药指导可能不一致。3. 关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用药指导项若患者无服药怎样填写?解答:不服药分为两种:如果属于医嘱勿需服药,那就用药指导不需要填写,如果属于医嘱开了处方但是患者不服药,用药指导填写医生开具的患者需要使用的抗精神病药物名称、用法和剂量。4.严重精神障碍:随访表中危险行为只有一个方框,如果患者既有1 轻度滋事,又有 2 肇事,那方框如何填?填 1、2?解答:这是表格设计错误,而且后面填表说明里面写的是有发生危险行为的要填写次数,所以都需要填写。可以多选,建议基层把方框加上去,样式同个人信息补充表,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