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XX 有限公司版本班次 A/1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页次 第 1 页 共 2 页生效日期 XXX怀孕女工保护程序 XH-COC-P-34审核: XXX1.目的建立并维持程序以鉴别与评估怀孕女职工的工作环境的安全卫生风险,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技术和管理两个方面)对风险加以控制,使风险降到最低和消除。2.范围涉及怀孕女职工的所有工作场所。3.权责由各部门安全负责人定期对怀孕女职工的工作场所的环境因素进行评估,并针对性制定预防整改措施;各部门相关人员给予协助和配合;相关部门负责落实预防整改措施。4.应有权利4.1 根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为切实保护女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制订本细则
2、。4.2 本细则适用于本公司的全体女员工。4.3 公司必须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工作的职业特点,通过技术改造,工艺改革,设备更新等各种途径,在发展生产的同时,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4.4 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公司部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法律规定,确定负责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加强行政管理。4.5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XXXXX 有限公司版本班次 A/1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页次 第 1 页 共 2 页生效日期 XXX怀孕女工保护程序 XH-COC-P-34审核: XXX4.6 禁止安排怀孕和哺乳期的女职工
3、,从事影响胎儿或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及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4.7 公司要宣传普及女职工劳动卫生保健知识,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建立健全女职工的保健制度。4.8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得在正常劳动时间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原从事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的工作,以及经医务部门证明不宜从事原工作的女职工,应暂时调做其他工作或予以减轻劳动量。4.9 对怀孕反应特别严重的女职工,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经医务部门证明应照顾轻工作或休息,休息期间享受病假待遇。4.10 对有过两次以上流产史又无子女的女职工,怀孕期应照顾轻工作或休息给予保胎。4.11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应按有关规定进行产前检查。确需在劳
4、动时间进行产前检查,经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后,可享受病假待遇。4.12 怀孕 7 个月以上(含 7 个月)的女职工, 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4.13 怀孕满个月的女职工上班确有困难,经本人申请,且工作许可,领导批准,可请产前假。4.14 对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按下列情况确定,按自然天数计算,包括法定节假日。4.14.1 正常生育者, 享受 98 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 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 15 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 1 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4.14.2 女职工怀孕未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 15 天产假;怀孕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 42 天产假。4.15 符合规定的产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XXXXX 有限公司版本班次 A/1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页次 第 1 页 共 2 页生效日期 XXX怀孕女工保护程序 XH-COC-P-34审核: XXX5 证明文件5.1 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