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力资源部内训之十,合同中常遇到的法律问题,法务部:孙绍娜,1、签订前对合作对象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查。,1、签订前对合作对象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查。,1、审查合作方的基本情况。,2、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要如何约定?,1、合同标的物的约定应尽可能的详细。2、交付方式条款应明确。3、付款条款应明确约定付款的时间。模棱两可的约定会给合作方找到拖延付款的理由。如“甲方收到货物后付款”应更正为“甲方收到货物后10日内付款。”4、约定违约责任时的注意事项。5、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应具体明确6、对于对方提供的格式合同应注意审查修订,不能完全适用其条款,以免损害本企业利益。,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供货合同,由A公司向
2、B公司提供甲货物1000吨,合同约定A公司应于3月12日将货物送至B公司仓库。可是在3月10日,B公司电话通知A公司因仓库未腾空,请A公司推迟一周送货。A公司遂暂停送货。一周后,A公司送货到B公司,B公司却提出A公司未按合同约定送货,要A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本来是B公司通知推迟送货,但因A公司未及时保存证据,从而导致A公司在法律和证据层面上的违约。即如果B公司否认电话通知过A公司推迟送货,则A公司要承担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合同并不是签得好就万事大吉了。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谓是陷阱重重,变化多端,也需万分小心才是。合同履行管理要如何做呢?,一、加强签约管理,订立的合同要自己能够严
3、格履行,二、自己为履行合同所做的,都要留有记录或者说证据,三、及时发出催告和异议,四、及时收集证据,五、建立信息汇报反馈制度,及时处理异常情况,纠纷处理,P,2、出现纠纷怎样做?,1、出现纠纷时应以友好协商的态度来处理问题,这样有利于收集到有利的证据。 (一旦引起冲突和争执,对方往往采取不合作的态度,从而使事情陷入僵局。)2、签订还款协议时,条款要全体明确。) (在协议中应当写明对方承认的欠款数额和还款的具体时间,可以约定如果首次还款期满仍未依约还款,则全部欠款视为到期,并约定如果对方未依约付款,则由本企业所在地法院管辖,协议还应加盖欠款单位的公章。)3、寻求司法救济时应注意诉讼时效。 (我国
4、民法通则对诉讼时效作了明确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举例说明:在购销合同签订后,若有一方延期付款或延期交货,就应当从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提出诉讼。),合同的解除概述,一、合同解除的概念和特征 (一)合同解除的概念 (二)合同解除的特征二、合同解除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一)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 (二)合同解除与合同撤销 (三)约定解除权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三、合同解除的类型 (一)单方解除与协议解除 (二)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协议解除,小资料:合同法第93条第1款: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行使解除权,(一)约定解除权合同法第93条第2款: 1、当事人
5、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2、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立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法定解除权合同法第94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解除权的消灭合同法第95条: 1、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2、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
6、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履行困难,(一)履行不能(二)不适于强制履行(三)履行费用过高(四)未在合理期限内要求履行 (五)情势变更小资料:合同法第110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合同解除的程序,一、协议解除的程序二、行使解除权的程序三、因履行困难而解除的程序,小资料:合同法第96条: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
7、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1、合同解除与溯及力,2、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小资料:合同法第97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合同解除与溯及力,(一)非继续性合同(原则上有溯及力)未履行部分不得履行应当恢复原状应当返还不当得利(二)继续性合同(原则上没有溯及力)已经履行的不得要求返还,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一)合同解除与采取补救措施(二)合同解除与赔偿损失 小资料:
8、 合同法第97条第2款: 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民法通则第115条: 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维权取证基础理论知识,一、证据基本知识(一)证据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作用及重要性 1、证据是当事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武器 2、证据是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案件的基础 3、证据是使法院裁判具有公信力的基础(二)证据基本理论知识1、证据的分类1)、根据表现形式分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七种。2)、根据证据效力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原始
9、证据和传来证据。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常涉及到的证据:(1)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各种签约(备忘录、修正案等)业主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包括图纸修改指令),技术规范等;承包商的报价文件,包括各种工程预算和其他作为报价依据的资料,如环境调查资料、标前会议和澄清会议资料等。,(2)来往信件(书信、电子邮件等)如承包商的承诺书,各种认可信、通知,对业主问题的答复信等。(3)各种会议纪要。(4)业主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5)施工现场的工程文件,如施工记录、施工备忘录、施工日报、工长和检察员的工作日记、监理工程师填写的施工记录和各种签证等。(6)工程照片(7)气象
10、报告(8)工程中各种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9)工地的交接记录(10)建筑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订货、运输、进场,使用方面的记录、凭证和报表,以及其它符合国家法律要求的 其它证据材料和规范性政策文件。2、证据的效力1)民事诉讼证据必须具备三个法律特征才合法有效: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2)证据证明力的对比3、举证责任分配 司法实践中的举证责任分配在奉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举证责任的同时,应特别注意特殊举证规则,应当以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作为分配举证责任的原则。(三)证据的收集1)当事人自行收集证据预防型的证据保全机制;同时型的证据保全机制;事后补救型的证据收集机制2)申请公证机关进行证据保全3)申请签定机关进行鉴定,人力资源部内训之十,谢谢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