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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增值税.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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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务会计,宁波工程学院 许忠达,第一章 税法与税务会计概论,本章内容 1、税收的概念及特征; 2、税收制度及构成要素; 3、税法的制定与实施; 4、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5、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6、税务会计概述。,第一节 税收的概念及基本特征,一、税收的定义,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预先规定的标准,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的分配,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主要形式。,税收表现了国家与纳税人在征税、纳税的利益与分配上的一种特殊矛盾,体现着在一定社会制度下,国家在取得财政收入的分配活动中,同社会集团、成员间的一种特定收入分配关系。,不同社会制度下的税收,体现了不同性质的特

2、定分配关系。,二、税收的特征,1、强制性 强制性是指国家征税是凭借国家政治权力,通过颁布法律、法令进行的,是一种强制的课征。,2、无偿性 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以后,税款即为国家所有,不再归还给纳税人,也不向纳税人支付任何代价或报酬。,3、固定性 固定性是指征税前国家以法律的形式预先规定了征税对象及统一的征收比例或征收数额,并按照预定的标准征收。,无偿性是核心;强制性是保障;固定性是对无偿性和强制性的规范和约束。,注意:特征之间的关系,第二节 税收制度及其构成要素,税收制度是国家各种税收法令规定和征收办法的总称。,其核心是税法,它规定了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征纳关系,是国家向纳税人征税的法律依据。,一

3、、税收法律关系的组成,二、税收制度的组成要素,主要内容包括: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减免税、违章处理等。,其中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是税制三个最基本的构成要素。,1、纳税人纳税人也称纳税义务人,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也称纳税主体。不同的税种规定不同的纳税人。 纳税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单位。纳税人的规定明确了国家向谁征税的问题,是正确处理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分配关系的首要条件,因而它是构成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2、课税对象课税对象也称课税客体,是税法规定的征税针对的目的物,即对什么征税。课税对象通过规定计税依据和税目等方式将其具体化地表述出来。

4、(1)计税依据:计税依据也称税基,它是计算应纳税额所依据的标准。 (2)税目:税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代表征税的广度。,3. 税率税率是应纳税额与课税对象之间的比例,是计算税额的尺度,反映了课税的深度,税率的高低,直接关系着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多少和纳税人的负担程度,它是税制的中心环节。,1)税率的类型 理论上根据课税对象数额和应征税额的关系可以分为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三种。,(1)比例税率 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或同一税目,不论其数额大小,只规定一个比例的税率。,(2)累进税率 累进税率就是按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划分若干等级,每个等级由低到高规定相应的税率,征税对

5、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数额越少,税率越低。, 全额累进税率。 超额累进税率。 超率累进税率。 超倍累进税率。,如采用全额累进税率,则指按纳税人的应税所得确定税率后,全部的应税所得按选定的税率全额计税:,如某人的应税所得为5100元,则其当月应纳税额为 510020%=1020元,税后所得为4080元; 而另一人的应税所得为4900元,则其当月应纳税额为: 490010%=490元,税后所得为4410元。 从中不难理解这一税率的不合理性。,而超额累进税率的做法是将课税对象按金额分成不同的等级,各等级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 第一人的应纳税额=500010%+10020%=520元 第二人的应纳税额=

6、490010%=490元。,超率累进税率是按征税对象的相对比例划分征税级距,就纳税人的征税对象全部数额中符合不同级距部分的数额,分别按与之相适应的各级距税率计征的累进税率,某房地产开公发企业2009年销售房屋取得收入5000万元,支付地价款1000万元,支付开发建造成本1200万元,相关税金200万元(不含印花税),发生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及其他费用800万元,当地税局规定费用扣除的比例为10%,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加计扣除土地成本及开发成本之和的20%,当年应纳土地增值税额计算如下:,可以扣除费用的限额=(1000+1200)(10%+20%)=660(万元),实际发生的费用=800(万元),应

7、扣除费用=660(万元),可扣除总额=1000+1200+200+660=3060(万元),增值税=5000-3060=1940(万元),增值率=1940/3060=63.4%,应纳土地增值税额=306050%30%+(1940-306050%)40%=459+164=623(万元),2)我国目前税率使用情况:,(3)定额税率 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额,它是税率的一种特殊形式,是按课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直接规定固定的征税数额,而不是征税比例,一般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4、纳税环节纳税环节是指税法上规定的课税对象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纳税环节一般是根据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商品

8、流通、便于征收管理和保证财政收入等原则确定的。,5、纳税期限,纳税期限是纳税人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它是税收的强制性、固定性在时间上的具体体现。合理确定和严格执行纳税期限,对于保证财政收入的稳定性和及时性有着重要的作用。,确定纳税期限要根据国民经济各部门生产经营的不同特点、不同的征税对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多少及距离纳税地点的远近等因素决定。,大体可分为三种情况,即按期纳税、按次纳税、按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6、减免税 减免税是国家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主要包括规定起征点、免征额和减免税项目等内容。,起征点是对征税对象规定一定数额作为征税的起点,未达到起征

9、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应就其全部数额征税,目的是为了照顾个别收入较少的纳税人。,免征额是按一定的标准从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免予征税的数额,免征额的部分不征税,超过免征额的部分才征税,其目的在于保证纳税人的基本收入。,减税是指从应征税额中减征一部分税款。免税是指全部免征应征收的税款。一般减税免税都属于临时性的措施,都规定有明确的期限,到期都应恢复全额征税。,7、违章处理 违章处理是对纳税人违反税法行为采取的惩罚措施。 制定并严格执行违章处理的各项规定,是维护国家税法严肃性的必要措施,也是税收强制性在税收制度中的体现。 违章处理的措施有加收滞纳金、处以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税收强制执行

10、、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8、附加与加成附加也称地方附加,是地方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随同正税一起征收的列入地方预算外收入的一种款项。正税是指国家正式开征并纳入预算内收入的各种税收。 税收附加由地方财政单独管理并按规定的范围使用,不得自行变更。加成是指根据税制规定的税率征税以后,再以应纳税额为依据加征一定成数的税额。无论是附加还是加成,都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实行地方附加是为了给地方政府筹措一定的机动财力,用于发展地方建设事业。实行加成则是为了调节和限制某些纳税人获取的过多收入或者是对纳税人违章行为进行的处罚措施。,三、税法的分类,1按基本内容与效力分为:基本法(目前没有基本法)普通法,2

11、按税法的职能作用有:实体法程序法(指税收征收管理法),3按税法的征收对象不同有:对流转额课税的税法(对应的税种称为流转税)对所得额课税的税法(对应的税种称为所得税)对财产、行为课税的税法(对应的税种称为财产行为税)对自然资源课税的税法(对应的税种称为自然资源税),四、税法的作用,1、税法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 2、税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法律手段; 3、税法对维护经济次序有重要的作用; 4、税法有效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5、税法是维护国家权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的可靠保证。,五、税法的地位及与其他法律的关系,一)地位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地位由税收在国家经济活动的重要性

12、决定。,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1、依据宪法的原则制定; 2、税法的调整方法为命令和服从,民法的调整方法为平等、等价和有偿。税法对于民法中已经规范的不再做出规定,民法对于税法已经规范的不再做出规定; 3、税法和刑法的调整对象范围有明显区别,对于税收违法行为由税法进行处罚,而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则由刑法规范。,第三节 我国税法的制定与实施 一、税法制定与实施 税法制定我国税法体系由一系列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构成,它们由不同部门制定,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税法制定与法律级次可概括为:,二、我国税收的立法原则,1、从实际出发的原则;2、公平原则;3、民主决策原则;4、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

13、原则;5、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与废、改、立相结合的原则。,三、税法实施原则:,1、层次高的法律优于层次低的法律; 2、同一层次的法律中,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3、国际法优于国内法; 4、实体法从旧,程序法从新。,第四节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由税收实体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构成。,一、税收实体法体系:,由19个税收法律、法规组成,它们按性质作用分六类。,1、流转税类: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3 2、资源税类: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2 3、所得税类: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2 4、特定目的税类: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停征)、筵席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

14、税、烟叶税;7 5、财产和行为税类: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4 6、关税:关税(包括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1,二、税收程序法 即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包括税收征收管理法、海关法和进出口关税条例等。,第五节 我国税收管理体制,税收管理体制是在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权的制度。税收管理权限按大类可划分为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执法权。,一、税收立法权、执法权的划分 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由全国人大以法律形式发布实施; 其余由全国人大授权,由国务院以暂行条例形式发布实施。,二、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划分:,第六节 税务会计概述,一、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关系,税务会计是在税收法规制约下,运用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和

15、核算方法,对纳税人应纳税款的形成、计算和缴纳税务活动的全过程,即对各项税务活动引起的资金运动进行连续、系统、全面地核算和监督,以确保税款正确、及时地缴入国库的一种专门的会计管理活动。,由于税法和会计对收入、成本、费用处理的不一致而产生了纳税所得和会计利润的不同。而纳税是要根据税法的规定,所以就产生了如何进行纳税申报并相应进行会计处理等事项。对这种会计事项的处理便相应产生了所谓的税务会计。,但税务会计并不能作为一门独立的会计学科。它只是一种实质性的会计工作,是企业会计的一个特殊领域,是以财务会计为基础根据税法规定或出于税收筹划目的而对一些会计业务进行计算、调整,并在帐簿和报表中予以反映。,从会计

16、核算方法上看,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凭证、账簿、报表及复式记账法等一致;从企业会计机构的设置上看,税务会计没有必要设置专门的税务会计机构;从会计人员的配备上看,税务会计没有必要配备专职人员,只是在会计人员的分工上有所侧重;从核算的内容上看,税务会计仍然是各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及报告,只不过财务会计是按会计准则来对会计要素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而税务会计是在财务会计按会计准则对会计要素确认、计量及报告的基础上,按税务法规进行调整,使之符合税务法规要求。,二、税务会计的特点,1依法性税务会计是以税收法规为规范,融税收法令与会计法规为一体的特种专业会计,所以税收法令的制约性,是税务会计区别于其他专业

17、会计的显著特点之一。,2相对的独立性财务会计处理是按照会计准则和会计理论,核算和监督生产经营活动及成果,提供经济管理所需的数据资料,但税务会计中的计税依据与企业会计的记录依据并不完全相同。,3实用性税务会计是研究企业各种税务会计事项按税法规定应进行的正确处理,如应纳何种税,由税务会计事项引起的税款如何计算、申报、缴纳及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可享受哪些减免税规定等,此类问题对每个企业来讲,都是相当现实的,因此具有一定的实用性。,4两重性 税务会计的两重性是指其会计目标的两重性。 一方面,税务会计最重要的目标是保证国家及时、足额地取得税收收入,离开了这一特定目标,税务会计便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另一方面

18、,税务会计的另一个重要目标是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税务机关要依法征税,纳税人要依法纳税。纳税人要充分行使其权利,维护其权益。,三、税务会计的原则,1、合法性原则税务会计是一门具有法律效力的特种专业会计,在进行税务方面的计算和核算时,必须以税法为准绳,严格遵循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正确确认计税依据、正确计算应纳税款、保证及时足额上缴税收,严格履行纳税义务。,2、确保收入的原则 这里收入包括两个含义: 一是指国家的税收收入,税款的计算、缴纳、减免都必须保证国家税收收入的稳定; 二是指纳税人的经营收入是计税的依据。,3、税收筹划原则税收筹划又称纳税筹划,它是纳税人在其经营决策、筹资决策和投资决策过程中,在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以降低税负为目标,运用现代管理理论与方法,对纳税活动进行方案的规划、预测、比较、决策等一系列管理活动的总称。,本章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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