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 校 卫 生 监 督,学校工作的重要性,一、从政治角度: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二、从社会角度: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 三、从人生角度:关系到每个人一生的发展。,第一章 学校卫生监督概述,学校是指经教育行政主管机关批准或登记注册,以实施学制系统内各阶段教育为主的教育机构。 我们通常所指的学校主要包括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等。,学校卫生服务对象的特点: 是庞大的特殊人群; 处于特殊的生长发育阶段; 生活在特殊的环境中。,学校卫生监督: 既是学校卫生的一部分,也是卫生监督的一部分。它是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辖区内各学校的卫生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督促改进,并对违反相关
2、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追究法律责任的卫生行政执法活动。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根据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执行预防性卫生监督和经常性卫生监督任务。,卫生监督机构的主要职责,1、研究拟定学校卫生监管工作的政策、措施,制定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2、实施预防性卫生监督;3、开展学校经常性卫生监督管理;4、组织协调工作; 5、负责学校内医疗机构的审批、执业登记和校验 、检查指导、违法行为的查处; 6、开展常见病及传染病的预防、宣传和指导;7、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开展相关培训。,卫生监督的内容,1、学习、生活环境卫生监督:教室人均面积、教室采光、教室照明、教室微小气候、课桌椅、黑板、环境噪声、学生宿
3、舍、厕所; 2、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 3、公共场所(洗浴设施,图书馆,旅馆、招待所、娱乐场所、体育场馆、游泳池馆)卫生监督; 4、传染病防控工作监督; 5、医疗机构管理等。,第二章、学校卫生监督的依据,学校卫生监督是一项综合性的卫生监督工作,涉及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很多,其中1990年发布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作为我国学校卫生工作的第一部正式法规,是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开展的基本依据;2004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作为一部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的法律,也为学校卫生在传染病防治工作方面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技术指导;2006年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
4、年人保护法在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做了更高立法层次上的规定,也为学校卫生法规、规章、规范的制定提供了法律依据。,学校卫生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一、主要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二、主要法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护士条例,三、主要规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四、主要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卫生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的通知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关
5、于印发的通知卫生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通知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卫生部关于印发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的通知,五、主要学校卫生标准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 99)中小学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 7793)标准对数视力表(GB 11533)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 17051)公共浴室卫生标准(GB 9665)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GB 9667)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GB/T 3976),第三章:学校卫生监督的主要内容,一、学校预防性卫生监督二、学校经常性卫生监
6、督 1、传染病卫生监督 2、饮用水卫生监督 3、教学、生活环境卫生监督 4、学校医疗机构、保健室监督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学校常见传染病有麻疹、腮腺炎、流感、水痘、风疹、肺结核、病毒性肝炎等。其中腮腺炎、水痘、流感、麻疹、风疹均具有极强的传染性,学校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一、主要监督依据二、监督内容,一、主要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二、监督内容,(一)
7、机构和人员 1、学校是否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传染病防治管理机构。普通高等学校是否设校医院或卫生科,校医院是否设保健科(室)。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是否设卫生室。 2、学校是否任命一名在编人员专门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中小学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传染病防治管理人员,专门负责学生晨检、因病缺课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3、寄宿制学校或有600名以上学生的非寄宿制学校是否按600:1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足600人的非寄宿制学校是否配备专兼职保健老师。,(二)卫生管理 1、是否建立中小学校晨检制度和学生因病缺勤与病因追查登记制度,是否有记录。 2、健康教育是
8、否纳入年度教学计划。 3、是否制定学校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是否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是否每年对学生进行体检,是否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5、是否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报告的内容、方式、时限是否正确,是否有记录。 6、传染病防治工作是否纳入年度工作计划。,7、是否对小学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进行查验,是否有查验登记,对无证或漏种学生是否有预防接种补证、补漏种记录。 8、是否建立学生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是否有记录。 9、是否对发生传染病的班级、宿舍等相关环境及时消毒并有记录,消毒剂和消毒器械是否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10、是否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
9、预防知识的宣传。,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和托幼机构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1、晨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
10、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2、因病缺勤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
11、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报告方式: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一、主要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监督内容,(一)
12、一般监督内容:1、应发证供水单位是否持有效的卫生许可证。2、供、管水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3、是否设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卫生管理制度。4、涉水产品是否索取有效卫生许可批件。5、学校饮用水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6、是否制订饮用水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二)分类监督内容:,1、学校自建设施供水2、二次供水3、分散式供水(自备井、水窖等)4、开水5、分质供水6、桶装饮用水(含桶装饮用水饮水机供水等)、现制现售饮用水,1、学校自建设施供水,自建设施供水: 是集中式供水的一种,即是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至用户的供水方式(包括公共供
13、水和单位自建设施供水),1、学校自建设施供水,(1)学校自建设施供水周边30米内是否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旱厕、污水管线或污水沟等污染源。(2)泵房内外环境是否整洁,是否堆放杂物及有毒有害物质,地面是否采用防滑材料铺设,墙壁是否粉刷防水、防霉涂料,是否有机械排风设施,是否有防护门窗。(3)储水设备(清水池)观察孔孔盖是否加锁、透气管罩是否密闭完好,储水设施内壁是否有污垢,底部是否有异物,水中是否存在肉眼可见物。 (4)饮用水消毒处理装置(含净化、软化设备)是否正常运转。(5)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的要求。,2、二次供水,将来自集中式供水的管道另行加压、贮存,再送至水站或用户的
14、供水设施;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问题的复函的要求,我省暂未实行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制度,但要加强对二次供水单位执行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监督检查。 如果二次供水单位或主管部门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新、改、扩建二次供水设施的卫生设计和验收意见时,卫生监督机构应按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进行设计审查,提出相关审查和验收意见。,2、二次供水,(1)二次供水水箱间(或设备间)内外环境是否整洁,地面是否采用防滑材料铺设,墙壁是否粉刷防水、防霉涂料,是否有机械排风设施,是否加有防护门窗。(2)水箱内壁是否光滑、洁净、平整,水箱的出水处是否预留或安装饮用水消毒处理装置(如:紫外线、二氧化氯、臭氧等消
15、毒设备)。(3)饮用水水箱是否单间设置,是否与非饮用水包括消防用水、暖气水、空调水等水箱共用设备间,是否与非生活饮用水管线直接连接。(4)采用无负压供水方式时,是否在与市政管网连接处统一安装闸阀、过滤阀、倒流防止器,在稳流罐后是否预留饮用水消毒设备接口。(5)饮用水消毒处理装置(含净化、软化设备)是否正常运转。(6)水箱盖是否加锁,水箱水中是否存在肉眼可见物,水箱内壁是否有污垢,底部是否有异物,溢水管、泄水管排出口是否加防护网。(7)贮水设备(水箱或蓄水池)是否定期清洗消毒,是否有清洗消毒记录。(8)是否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要求。,3、分散式供水(自备井、水窖等),定义:用户直接从水源取
16、水,未经任何设施或仅有简易设施的供水方式,如浅井、深井、泉水、河水、塘水、窖水等供水。1、是否有卫生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对水质进行消毒。2、周围30米内是否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旱厕、污水管线或污水沟等污染源。3、定期投放适当的消毒剂、定期对水质进行检验。,4、开水,(1)提倡学校采用开水作为学生饮用水。对供应开水的学校,现场检查盛装开水的器皿(如保温桶等)是否定期清洗消毒并加盖上锁。(2)检查开水供应是否足量和方便学生饮用。,5、分质供水,定义:是指原水(市政自来水或自建供水设施供水)通过深度处理达到标准后,通过封闭管网系统供给人们直接饮用的供水系统。 管道分质供水是城市供水系统的延伸和补充。
17、 管道分质供水系统由制水设备、供水设备、输配水管网和抄表计费等设备组成。 制水工艺通常包括:预处理、膜过滤和消毒三个基本单元。,5、分质供水,(1)分质供水制水间内外环境是否整洁,地面是否采用防滑材料铺设,墙壁是否粉刷防水、防霉涂料,是否有机械排风设施,是否有防护门窗。(2)分质供水的供水管线是否为自动环状循环设计,且设置人工排水阀门。储水设备出水端是否安装自动消毒装置。(3)分质供水处理设备(含净化、软化设备、消毒)是否正常运转。,6、桶装饮用水(含桶装饮用水饮水机供水等)、现制现售饮用水,(1)是否索取桶装饮用水生产许可证和每批次检验报告。(2)桶装水是否在保质期内,瓶口是否密封完好。(3
18、)饮水机的放置位置是否远离阳光直射,周围是否有污染源 (4)是否定期对饮水机管道进行清洗消毒,并有记录。(5)现制现售饮用水机是否按要求更换滤芯滤材并记录。,教学环境卫生监督,一、主要监督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中小学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电视教室座位布置范围和照度卫生标准黑板安全卫生要求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中小学校教室换气卫生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中小学校教室采暖温度标准学校卫生监督综合评价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二、监督内容,1、教室人均面积2、采光3、照明4、黑板5、课桌椅6、室内空气质量7、教室微小气候8、环境噪声,学校医疗机构、保健室卫生监督,一、主要监督依据
19、,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护士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二、监督内容,1、执业许可证 是否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人员要求 医生是否持有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是否持有护士执业证书。3、房屋要求 建筑面积是否大于平方米,是否设有诊室、处置室、治疗室。 4、设备要求 是否配备与开展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基本设备包括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听诊器、血压计、出诊箱、体温计、污物桶、压舌板、处置台、注射器、敷料缸、方盘、镊子、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止血带、药品柜、视力表灯箱、杠
20、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急救箱等。5、执业行为,学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一、主要监督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游泳场所卫生规范沐浴场所卫生规范公共浴室卫生标准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二、监督内容: (一)公共浴室,1、公共浴室是否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2、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合格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3、是否设更衣室、浴室、厕所和消毒等房间,是否保持良好通风。4、浴池是否每天清洗消毒、公共用品用具是否一客一洗一消毒。5、浴室环境卫生是否整洁,淋浴喷头间距是否大于0.9米。6、是否在明显处悬挂有严禁
21、性病和各种传染性皮肤病(疥疮、化脓性皮肤病、广泛性皮肤霉菌病等)患者就浴的标志。7、是否建立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应急预案、事故报告制度。,(二)游泳场所,1、 游泳场所是否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2、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合格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3、是否有强制通过式的浸脚消毒池和淋浴设施。4、池水循环净化、消毒设施是否符合卫生要求。5、是否公示池水余氯、PH值、温度等指标。6、是否在入口处悬挂有严禁甲肝、戊肝、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肠道传染病、皮肤癣疹(包括脚癣)、性病等患者进入的标志。7、是否禁止出租游泳衣裤。8、泳池水水质检测是否合格。9、是否建立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应急预案、事故报告制度。,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