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会 议 纪 要时 间 2014 年 11 月 14 日地 点 凤台县住建委 8 楼评标室会 议主 题省道 203 凤蒙路大兴集至丁集段路面改善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评审会记录人 陈丹妮会议主持 郑贤萍 页数 共 2 页出席人员 余水丰、姜之成、刘树军、吴琦、岳岱、王安东、谢格高会 议 内 容各专家评审了“省道 203 凤蒙路大兴集至丁集段路面改善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招标文件,此次评审主要依据中华人名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本着从规范和有利于本项目顺利实施的原则进行多方面的研究讨论;讨论后认为此招标文件基本满足相关规范和法律的要求,于细节部分提出了几点意
2、见,分别是:1、勘察设计周期确定为 60 日历天,服务期限:勘察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2、加注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将“不集中踏勘现场,若有需要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改成“不组织踏勘现场” 。4、确定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1 月 5 日 14 时 30 分。5、确定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贰万元,投标保证金形式为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1 月 5 日 14 时之前。6、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原定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改为原定投标截止时间 7 天前。7、加注说明履约担保形式为现金转账。8、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计取”改成“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经招标人同意按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计取” 。9、阐明履约保证金转入指定账户后 7 日内签订合同并报送凤台县招标局备案。10、指明投标文件中正本中的复印件均指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11、第一标段勘察和设计的业绩要求合并为同时具备公路行业(公路)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资质。调整后的招标文件与会人员再次评议,认为本招标文件规范、合理,评标办法详细,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