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军训期间的纪律规定为进一步增强学生体质,确保军训质量,特制定新生军训期间的相关纪律规定,各军训连队要严格执行。1、军训期间,新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规定,自始至终完成军训安 排的各项任务,按时参加军训,不迟到、不早退、不逃训;迟到、早退 2 次者,给予全院通报批评,2 次以上者记入诚信档案并扣除德育分 1 分,逃训 1 天者给予全院通报批评、扣除德育分2 分并记入诚信档案。连续 2 次受到全院通报批评者,须重新入队并取消军训评优资格。2、尊敬教官,服从教官和指导员的安排,一切行动听指挥,按军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若有顶撞教官或指导员者给予全院通报批评,严重者给予警告处分。3、军训期间不准私自外
2、出,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有事要提前请假,经教官、指 导员准假,学生处统一备案后方可离开。返校后要严格履行销假程序。4、军训期间不准提前就餐,严禁出现逛超市、在校园内乱走的现 象,若有违反, 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处理。5、军训期间要保持军训场所的卫生,按要求整理好宿舍内务, 严 格按照公寓楼卫生房间标准执行,打扫好宿舍卫生,因宿舍卫生不达标、累计 2 次受到学院通报批评者,将取消该宿舍成员的军训评优资格并扣除每人德育分 1 分。6、入校新生必须注意保持校园环境卫生,在校园内任何地方都不准吸烟、喝酒、乱扔垃圾、污染环境,违反 1 次给予全院通报批评,2 次及以上者扣除德育分 2 分并记入诚信档案,取消军训评优资格。7、军训期间学生要有强烈的安全意识,看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以免丢失;严禁破坏学校公共设施和他人物品,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通报或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8、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军训者,需医院开具证明或二级学院行政 院长签字证明,方可生效,无特殊情况,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参加军训,军训成绩计入军训鉴定表,存入本人档案。学生处2011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