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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及业务支 出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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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峨眉山九珠客运中心有限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进一步规范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管理,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负责人是指客运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包括:经理、书记、副经理、工会主席。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履职待遇是指为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业务支出是指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 、通信等方面的支出。第四条 公司对各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实施监督管理,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履职待遇、业务支出

2、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负责人负分管责任。第五条 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坚持以下几个基本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实际,坚决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二)坚持廉洁节俭。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三)坚持规范透明。通过完善制度、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第二章 公务用车管理第六条 公务用车管理是指对负责人公务用车及费用的管理。第七条 企业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对因工作需要不能参加车改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书记、经理,下同)提供公务用车

3、;其他负责人参加车改。对参加车改的企业负责人,企业以货币形式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办法和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前,除企业主要负责人外,企业不再为其他负责人配备公务用车,以适当集中形势提供车辆,保障其公务出行。第 8 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即公司书记、经理可配备排气量 2.0 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24万以内的轿车;第 9 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确需更新公务用车的,报市国资委或者主管部门审批。新购置公务用车要严格执行上述上限标准,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不得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其他

4、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车辆。第 10 条 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 8 年已不能正常使用的,或者车辆安全状况、排放要求等不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的,可以更新达到更新年限仍可正常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 公务用车的报废和变价出售等处置,应当按照国有企业资产处置有关规定执行。第 11 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专用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费用以及日常使用所发生的燃料费、停车和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年检费、车船使用税等运行费用,实行单车核算,采取年度限额或者年度预算范围内据实报销方式进行办理,并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务用车实行定点保养和维修,保养和维修费用不得以货币化方式发给个人。企业要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规

5、定用途使用公务用车,不得公车私用,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应封存停驶。 第 12 条 企业不得同时为企业负责人提供公务用车和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第 13 条 以上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如与国家、省、市今后出台的相关文件精神不一致之外,执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第 3 章 办公用房管理第 14 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即公司书记、经理办公室使用面积不超过 40 平方米;其他负责人办公室使用面积不超过 30 平方米。第 15 条 公司负责人办公用房因使用时间较长、设备设施老化、功能不全,不能满足办公需求的办公用房,可以进行维修改造。维修改造应当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降低能

6、源资源消耗为重点,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第 16 条 严禁超标准新建办公用房,严禁豪华装饰办公用房,不得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第四章 培训管理第 17 条 公司要围绕提高单位负责人政治和专业素质、创新和经营管理能力开展必要的培训。负责人参加的各种学历教育以及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费用必须由个人承担。第 18 条 公司负责人参加出国培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出国(境)培训管理规定和集团公司相关出国管理规定,不得参加无实质需要的国外培训。第五章 业务招待管理第十九条 业务招待管理是指负责人因经营业务的需要所发生的招待客户、合资合作方等以及其他外部关系人员的活动和费用的管理。第二十条

7、 公司开展业务招待标准,工作餐不超过 180元/人次(含酒水,下同) ,直辖市、各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深圳、大连、青岛、宁波、厦门)不超过 280 元/人次。公司重大接待活动,报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可按不超过 380 元/人次(含酒水)的标准接待。业务招待活动实行招待费用总额和人均费用双控制管理,严格控制陪同人数。外事和商务招待陪同人数一般不超过接待对象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特殊情况,需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公务招待对象 10 人以内,陪餐人员不得超过 3 人;超过 10 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第二十一条 负责人进行业务接待时,应当体现地方特色,供应家常菜,严格执行公司相关

8、制度和标准,不得安排接待对象到高档的娱乐、休闲、健身、保健等经营场所活动。外事招待工作应当遵循服务外交、友好对等、务实节俭原则,从严控制招待费用支出。第二十二条 在业务招待活动中赠送的礼品,以展示企业文化为主要内容。不得赠送现金、购物卡、消费卡、商业预付卡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贵重金属和其他贵重物品。第二十三条 公司负责人及公司所属单位(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业务招待所发生的费用,应该按照规定,由公司办公室统一负责结算,报销内容应当与业务招待活动内容一致,不得弄虚作假。报销时应提供发票以及结算清单,不得将业务招待费以会议、培训、调研等费用的名义虚列、隐匿。第六章 国内差旅管理第二十四条 差旅

9、管理是指负责人因工作需要发生的国内差旅活动和费用的管理。第二十五条 公司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财务会计制度,合理确定负责人国内差旅乘坐交通工具的类型和等级,以及住宿、就餐等标准。原则上不得租用商务机,不得乘坐公司负责人出国(境)须由中国 XYZ 集团公司人事部审核。党政主要负责人出国(境)须由中国 XYZ 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其他负责人出国(境)由中国 XYZ 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公司所属单位(部门)负责人出国(境)由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第三十一条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国内差旅活动,从严控制国内差旅随行人员。公司应保障负责人因经营需要处理境外事务的出国(境)活动,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

10、内容的一般性出访 7 和考察性出访,不得安排与公司负责人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无关的人员随行。严格控制出国(境)人员数量和天数,不得无故延长出国(境)时间。第三十二条公司根据公司外事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用开支,严格遵守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预算、支出、使用、核算等财务制度,不得铺张浪费。严格遵守公司差旅费报销规定,凭有效票据报销负责人差旅费用。不得向所属单位转嫁差旅费用,不得报销公司负责人出差期间与差旅活动无关的费用。第三十三条负责人通讯费用按公司电话管理办法采取年度预算或限额范围内实报实销,不得发放通信补贴。公司负责人的移动电话号码和家庭电话号码应在办公室统一备案,变更

11、时需及时通知公司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每人每年的通讯费用每年不超过 12000 元;总经理助理、等级别人员的通讯费每年不超过 6000 元;其他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通讯费用每年不超过 1200 元。涉及海外业务的负责人通讯费可根据科研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凭票实报实销。第三十四条负责人退休、离职后,公司不再承担其任何通讯费用。第四章预算管理第三十五条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方案是指公司按照国家关于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和全面预算管理的政策规定,根据公司年度科研生产经营实际,结合本单位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需求,对其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年度费用水平做出的预算安排。第三十六条公司要根据科研生产经营实际,编制负

12、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预算方案,并报集团公司备案。第三十七条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方案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适应负责人依法依规履行工作职责的需要;(二)符合负责人职务消费总体水平与经营收入和成本费用相适应的要求;(三)保证职务消费预算方案的全面性、准确性和预算执行的严肃性。第三十八条公司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负责人岗位职责等为依据,综合考虑上年度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合理确定负责人各项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项目的标准,从严控制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额度。第三十九条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方案主要包括: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总体方案,负责人公务用车、通信、业务招待、差旅

13、、培训等专项预算方案。第四十条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方案,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定期分析预算方案执行差异的原因,及时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如预算有重大调整,应履行内部预算管理程序审议后执行。9 第 5 章监督管理第 6 章第四十一条所属各分、子公司,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负责人公务用车、通信、业务招待、差旅、培训等专项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本单位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管理,单位内部审核和监督等机制,并广泛征求职工意见,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通过后,报股份公司备案。第四十二条除按照本办法所规定的保障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外,严禁以下用公款为负责人支

14、付个人支出的行为:(一)按照职务为负责人个人设置定额消费。(二)为负责人办理理疗保健卡、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三)为负责人购买百科全书、中外名著、古籍文献等与工作无关的装饰性图书。(四)支付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以外的、应当由个人承担的消费娱乐活动、宴请、赠送礼品及培训等各种费用。(五)支付负责人与公司经营无关的各种消费支出。(六)向所出资单位和其他有利益关系的单位转移各种负责人个人费用支出。第四十三条负责人退休或者调离本单位后,公司不再为其提供履职待遇、业务支出,负责人应当及时腾退配置使用的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等。第四十四条公司不得向所出资单位或者其他有利益关系

15、单位转嫁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第四十五条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和制度,预算方案及执行情况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定期向职工公示,接受职工监督。第四十六条公司负责人应当将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情况和年度预算及执行情况等,作为民主生活会、年度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民主评议。第四十七条公司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应当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和监督,完善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第四十八条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及职能单位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情况纳入公司监督检查工作内容,以及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各单位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

16、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和整改。第四十九条负责人违反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由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给予警示谈话、调离岗位、降职、免职处理,并相应扣减25%、50%、75%、100%的当年绩效年薪。涉嫌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五十条负责人违反本规定获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应当予以全部清退;用公款支付、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应当责令退赔;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据国家或者单位有关规定承担经济赔偿责任11 第 6 章附则第 7 章第五十一条本办法适用于 XX 股份(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和部门。第五十二条本办法由 XX 股份公司负责解释。第五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其施行。原公司的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办法(暂行) 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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