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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文件、物品 工作交接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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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限公司工作交接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目 的为了保持工作的连续性,正确性和稳定性,确保工作的前后衔接,稳妥地过渡,有条不紊地进行,不因人员的变动受影响,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各部门内部人员调动、岗位轮换、因故离职、职位代理、请长假时、休假期间的工作交接等。第三条 交接要求1、及时处理好尚未完成的工作。2、整理好应移交的各项文件、资料和工具,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并注明尚未完成的原因和剩余的工作内容。3、 交接需有移交人员、接收人员、监交人员,三方必须在场,共同对照移交清 单,认真核对,经复核清单与实物无误后方可交接,三方签名认可。4、财务、市场、预算、民工办、保管等岗位交接

2、时须有财务主管人员同 时担任监交人。财务部主管、员工,其它部门分管领导,重要岗位的员工 进行离岗前交接的,必须报经主管领导审批。 第四条 工作交接内容1、公章类:公司行政公章、法人章、部门专用章及其他各类公章。2、会计类(含电子版):凭证、账簿、报表、财务分析、银行对账单和预算各类表格、银行帐户密码等。3、文书类(含电子版):各级文件、领导讲活、会议纪要、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通知、报告、请示、批复、函等。 4、人力资源类(含电子版):工资帐页、各项保险的情况、公司人员结构、管理平台账号及密码、对外联络单位及负责人和主要业务等。5、业务资料类(含电子版):专题材料、各类年终报表、经济合同、借款合

3、同、统计资料、会议材料、贷款担保书、检查资料、调查资料、录音资料、各种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6、票据类:未使用的空白票据(支票、行政事业收费收据、结算凭证、其他收据等) 、已使用过的存根、票据领购发放登记簿。7、物资类:交通工具、办公用具等。8、其它:营业执照(正副本)、纳税登记、房产证、土地使用证、钥匙、其它相关物品。第二章 责任划分第五条 移交人责任要按照 移交清单 (见附件)逐项进行移交,处理遗留问题,认真整理管 理范围内的各种资产、文档资料,保证其完整性和真实性,同时梳理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准备移交。第六条 接收人责任必须认真填写移交清单,认真检查交接人的各种资产、文档资料,保证资 产

4、相符,对于特别重要的文件、资料及资产与实物等,确保真实无误,同时尽快熟悉工作的各项流程和各种工作关系。第七条 监交人责任监交人必须认真审核交接的各类资产、文档资料、实物,及时发现问题并协 同移交人和接收人拟订处理方案上报主管领导;监交人离职或者临时因 病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代理的,必须由上级主管领导指定人员接替或者代理,执行监交工作。第八条 行政领导对交接过程进行检查,对于不负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第三章 移交流程及职责第九条 工作交接职责移交人职责:1、处理遗留问题;2、清点管理范围内的物品及资产;3、清点管理范围内的资料和证件等;4、交待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接收人职

5、责:1、检查物品及资产的数量以及使用状态;2、检查资料和证件的完整性和真实性;3、熟悉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监交人职责:1、检查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2、检查交接过程中是否存在问题;3、检查接收人是否熟悉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4、检查交接物品数目是否清楚正确;移交人和接收人职责:1、移交人或岗位调动者办理离职或调动手续2、接收人开展工作第四章 交接过程中的问题处理第十条 移交清单一式四份,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各执一份,档案员存档一份。第十一条 针对交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果当期可以处理,由移交人处理完毕后交接 ,如果没有及时处理,由移交人承担全部责任损失。第十二条 对于交接过程中发现问题,短时间

6、不能处理完毕的,监交人应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订处理意见及时上报主管领导。第十三条 正常的工作任务需要跨期执行的(如账务上的收缴等) ,由移交人协助接收人 熟悉各种工作关系,交接后由接收人负责继续处理。如果造成损失,由接收人全额承担责任损失。第十四条 如果移交人故意隐瞒问题,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损失。第十五条 交接不完整,移交人离任后发现问题的,由三方共同承担责任。第十六条 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单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单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 移交清单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第十七条 未完成各种交接手续的员工,不得办理离职手续和结算工资。第十八条 由于上级领导原因,未进行正常工作交接的,由上级领导承担全部责任。第十九条 自动离职、辞职拒不移交工作者,不予办理任何工资及其他手续,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备注:各级人员移交必须亲自办理交接手续。第四章 附 则第二十条 本制度为公司基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监督执行权归常务副总经理。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将另行补充。附件移 交 清 单移交人姓 名部门及职 务接收人姓 名部门及职 务物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移交人: 接收人: 监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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