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阿克苏地区中小学师德师风管理考评办法(试行)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对地区中小学师德师风的考核,不断提升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过硬的专业化师资队伍,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原则1 、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民主的原则。2、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3、坚持学生、家长、领导评议与个人、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原则。4、坚持阶段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5、坚持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相结合的原则。二、考核内容及量化标准考核内容分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工作实绩等七个方
2、面。1、爱国守法(10 分)(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定执行上级政策法规,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无违背党和国家方针的言行,否则一票否决。(2)政治立场坚定。教师有对宗教、迷信、民情情绪视而不见、态度暧昧或做乃玛子、信教、封斋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一票否决。(3)认真参加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做好学习笔记,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均根据情况扣 1 一 2 分。(4)法制观念浓厚,执教行为规范,不在社会上散布有损学校或他人声誉的言论,不在网上乱发帖、跟帖、散布不当言论,一经查实,视情节扣 25 分。2、爱岗敬业(10 分)(1)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
3、不擅离职守,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学校各种全员性活动(升旗仪式、比赛、开会、外出活动等),旷工一次扣 5 分,无故迟到或早退一次扣 1 分。未请假者,按旷工论处。(2)教学中无敷衍塞责现象。备课少 1 节扣 1 分;不按时上课,无故旷课,擅离职守一次扣 5 分;迟到早退一次扣 1 分;不及时批改作业,发现积压 1次扣 1 分;擅自停课、缺课、调课,发现一次扣 5 分。(3)严禁传播违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发现一起扣 5 分。(4)严禁在上班时间利用办公电脑娱乐、闲聊、炒股、做生意,发现一次扣 4 分。(5)无理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或上级工作调动的,一票否决。3、关爱学生(
4、15 分)(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管理学生方法科学得当,不得讽刺、挖苦、辱骂和歧视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发现或举报查实的一票否决。(2)任课教师(含班主任)批评个别学生或因个人情绪等原因造成整堂课不能正常进行者,每次扣 2 分。(3)不偏爱学生,不歧视后进生。发生一人次或举报查实一人次扣 5 分,因教师失职而造成学生辍学的扣 10 分。(4)因教师组织监管不利,导致发生重大安全稳定责任事故的,一票否决。(5)无故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导致学生厌学现象的,经查实扣 4 分。4、教书育人(15 分)(1)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分析和解决学生存在的问题,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凡因不能与社区、家长、学
5、生很好沟通,导致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视情节扣 13 分。(2)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以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为依据,做到既重视学生的分数又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否则扣 5 分。(3)凡任教班级学生出现穿着宗教服饰、信教、封斋、作乃玛子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师德考核一票否决。(4)忽视对学生文明礼仪、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管教学生措施不严、方法不当,造成班级管理混乱的,视情节扣 510 分。5、为人师表(20 分)(1)按照教育厅下发的教师仪容仪表和着装挂图,穿着得体,仪表端庄,身正为范。穿暴露服装,戴夸张首饰,着装不符合教师仪容仪表规范的,发现一次扣
6、6 分;穿宗教服饰的,一票否决。(2)坚持高尚情操,廉洁奉公,自觉抵制社会不良倾向的影响,严禁借职务或工作之便向学生、家长索要礼品、钱物,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或让学生家长为个人提供服务。一经查实,一票否决,并退还所收的钱物。(3)严格遵守收费相关规定。任何教职员工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商品、教辅资料,发现一次扣 10 分。(4)严禁违反规定热衷有偿家教,否则一票否决。(5)远离“黄“、“赌”、“毒”及邪教组织,不参加迷信活动,发现一次一票否决。(6)团结协作,尊重他人。不挑拨离间、搬弄是非,有意挑拨他人关系,引发或激化矛盾者扣 12 分;教师间闹不团结,相互诋毁或吵骂、打架等,责任双方均视情节扣 3
7、5 分。(7)在课堂上吸烟或酒后上课,一经发现扣 510 分。(8)自觉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正确处理与家长的关系,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属主观原因与家长争执一次扣 3 分,打架一次一票否决。6、终身学习(15 分)(1)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参加各种理论学习、业务进修、教学科研活动,掌握必要的现代化教育技术,努力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凡不按要求参加学习、进修、培训、教科研活动的,视情节一次扣 510 分。(2)每学期每位教师上交一篇质量较高的教研论文,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一次扣 5 分。(3)按要求完成政治学习心得、总结等相关文字材料,每缺一项扣 2 分。(4)每学期听课不少于
8、10 节,并有评课记录,每少一节扣 2 分。(5)每学年看教育类论著一本,并写读后感一篇,否则扣 2 分。7、工作实绩(15 分)(1)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工作量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按时完成数量但未能保障质量的每人次扣 5 分(以相关处室提供依据为准),无特殊原因拒不完成的师 德考核一票否决。凡因不能胜任双语教学和现任教师工作岗位经学校统一调整,或因工作需要派出完成任务和参加长期培训等各类非个人原因导致工作量未完成的,由学校领导班子视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小学课堂教学工作量:数学每周两个班的教学任务;语文每周一个班的教学任务或课时 10 节并担任班主任;其他课目每周课时 1518
9、 节。校长、党支部书记要深入教育教学第一线,每学年听课不应少于 40 节,有条件的可适当兼课,其他校级行政领导每周课时要求不少于 6 节。非教学工作量可根据实际情况,折合纳入总教学工作量。中学课堂教学工作量:高中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数学、语文、外语(汉语)每周课时 10 节或两个班的教学任务;物理、化学每周 12 节或 3 个班的教学任务;政治、历史、地理、体育每周课时 1214 节;计算机、艺术欣赏每周课时 14节。初中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数学、语文、外语(汉语)每周课时 12 节或两个班的教学任务;物理、化学每周 12 节或 4 个班的教学任务;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计算机每周课时 1
10、4 节;音乐、美术每周课时 16 节;校长、党支部书记要深入教育教学第一线,每学年听课不应少于 34 节,有条件的可适当兼课,其他校级行政领导每周课时要求 34 节。高中选修课的教学工作量可适当放宽,其他学科的非教学工作量可根据实际情况,折合纳入总教学工作量。(2)将教育教学成绩作为师德考核的重要依据,凡所任学科参加各类比赛获得教研、教务部门认可奖项的,分别给予国家级、自治区级、地区级、县级、校级 5 分、4 分、3 分、2 分、1 分的奖励。(3)从事非教师岗位的工作人员,可采取向学校领导、各处室发放调查问卷、征求意见等方式,确定其日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奖励加分参照教师标
11、准。三、考核对象全地区中小学在岗教职工;大中专院校、幼儿园参照执行。四、考核方法和步骤(一)考核方法l、师德考核采取阶段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阶段考核在每年 6 月进行,年终考核在年底干部考核、目标管理考核开始前完成。2、学校师德阶段考核与年终考核均需向县(市)教育局提交申请,在教育局下批复,并派人全程参与监督整个考核过程的前提下组织开展,确保师德考核程序严谨,过程严肃,结果公正。3、地区对各县(市)执行师德考核标准、落实师德考核办法的督查采取东、西片区交叉、学校交叉、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凡学校教师师德存在严重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取消当年学校各级德育示范棱、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资格,
12、已命名的予以摘牌。4、全年师德考核工作结束后,学校要及时统计汇总总师德考核总体情况,并于 10 月 30 日前将阿克苏地区中小学师德考核统计表(附件 3)上报县(市)教育局政教科、纪检室、考核办等相关部门备案。(二)考核步骤一是成立考核小组。学校要成立考核小组,负责本校师德 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代表由民主推选产生,人数不少于考核小组成员的 50。学校考核小组要牵头组织相关处室,根据不同的职责分工,就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工作实绩等七个方面的内容提供考核依据。二是考核责任分工。爱国守法由学校办公
13、室、政教室负责提供考核依据;爱岗敬业由学校办公室、纪检室、教务室负责提供考核依据;关爱学生由学校政教室、纪检室、教务室负责提供考核依据;教书育人由学校教研室、教务室、政教室负责提供依据;为人师表由学校政教室、纪检室、办公室负责提供考核依据;终身学习由学校办公室、人事师资处室、教研室负责提供考核依据;工作实绩,教师岗位由学校教研室、教务室负责提供考核依据;非教师岗位由学校办公室牵头,校领导及各处室共同参与完成。各处室要严格按照考核内容及量化标准提供考核依据,学校考核小组以处室提供的考核依据为准,召开评审会议,对教 师进行公平公正的综合评价,最终得出考核小组考核分。三是组织开展测评。学校考核小组牵
14、头组织学生、家长、教师、校领导开展师德评议。学生、家长测评: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测评表等方式进行。班主任在本班评议,任课教师由考核小组抽取所任教班级进行评议。行政和后勤等人员,掌生、家长评议可改由教职工评议。教师测评:以年级组或学科组为单位,组织教师对照师德考核内容要求进行互评,填写阿克苏地区中小学师意考核鉴定表提交学校师德考核小组。校领导测评:学校领导根据日常表现及工作任务完成落实情况对教师进行评议。学校考核小组对学生、家长、校领导测评和教师互评的情况进行全面统计,不同测评组的平均分即为该测评组测评分数。考核小组在统计不同测评组测评分数的基础上,按照领导测评分占 20
15、、教师互评测评分占 30、学生测评分占 35、家长测评分占 15的标准测算出该教师师德考核的最终测评分。四是综合评定。教师师德考核按照考核分占 60,测评分占 40,阶段考核和年终考核各占总考核成绩的 50测算,最终考核小组根据分数确定出对应的考核等次意见五是师德考核结果。考核拟定等次在本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教师师德最终考核等次,在校内以适当方式公布,教师师德考核结果要存入教师个人档案。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学校考核小组申请复核或向学校主管部门申诉。经地区师德专职督查员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的,电话、微博收到投诉、举报查证核实的,视具体情节分别自考核总分中扣除个人及学校相应
16、分数,若学校自行考核时已对同一问题进行扣分的,则就高不就低。五、考核等次的确定个人考核等次兮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 90 分一100 分为优秀,70 分一 89 分为合格,60 分一 69 分为基本合格,60 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含 60 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分别奖励 24 分:1、获得县级以上(包括县级)师德师风工作荣誉的教师;2、热心公益事业、乐于扶危济困、见义勇为者;3、参照考核内容及量化标准中工作实绩的部分内容给予奖励加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等级定位不合格:l、不遵纪守法、执行政策,有无原则上访行为的;2、在学校向学生宣传宗教,在校园散布反动言
17、论,或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的;3、对宗教、迷信、民情情绪视而不见、态度暧昧,穿戴宗教服饰,做乃玛子、信教、封斋等行为的;4、借职务或工作之便向学生、家长索要礼品、钱物,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或让学生家长为个人提供服务的;5、违反规定热衷有偿家教,工作日未经批准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的;6、组织、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黄、赌、毒”和迷信活动的;7、在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聘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组织、怂恿学生考试舞弊的;8、讽刺、挖苦、辱骂、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9、因教师组织监管不力,导致发生重大安全稳定责任事故的;10、擅自组织学生参加校外
18、集会或商业性活动的;11、所任教班级学生出现穿着宗教服饰,信教、封斋、作乃玛子的;12、无正当理由拒绝服从学校合理工作安排或上级工作岗位调动,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的;13、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六、考核结果的运用1、各县(市)师德考核工作实行局级领导包学校,校级领导包中层、中层领导包任课教师的层层包干责任制。凡包干对象(教师、学校)师德考核存在严重问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包干责任人年终考核不得评优。2、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评估的重要指标,将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岗位聘任、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3、师德考核确定为优秀等
19、次的,作为考核评优、绩效工资最高等次发放的必备条件,在岗位聘任、表彰奖励、外出考察、培训进修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4、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试行)第二条 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要求,对师德考核优秀者,在职称评审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凡师德考核不合格,不得晋升职称。5、师德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第一年由考核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进行诫勉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的方向,限期改进。第二年连续基本合格的教师,由教育局主要领导对其诫勉谈话,并在本县(市)教育系统内进行通报批评。
20、连续三年考核不合格者参加县(市)教育局牵头组织的待岗培训,培训后考核仍为基本合格等次的,调整至学校非教师岗位。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四条“教师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严格考核管理。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和新教师聘用制度,把思想政治素质、思想道德品质作为必备条件和重要考察内容建立师德考评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聘任、派出进修和评优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对师德表现不佳的教师要及时劝诫,经劝诫仍不改正的,要进行严肃处理。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一律撤销教师资格并予以解聘。建立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和舆论监督的有效机
21、制。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评估的重 要指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意见“绩效考核等次的确定中职业道德考评达不到基本要求的,确定为不称职”的要求,师德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绩效考核、干部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文件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县(市)教育局对个人及所在学校进行通报批评。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一律撤销教师资格并予以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教师师德考核民主测评合格及以上总得票率达不到 23、基本合格及以下总得票率超过 13 的,由学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限期责令整改。七、工作要求
22、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教育局、地直各学校要把师德考核工作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本着发现问题是能力,整改问题是政绩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广泛发动,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着力解决学校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步骤地落实好师德考核工乍。各县(市)教育局要加强对所辖学校师德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师德考核不走过场,考准、考实、考出成效。2、落实包干贡任。各县(市)教育局、学校包干责任人要切实落实与包干个人、学校的联系、指导和监督的职责,确保包干对象(个人、学校)师德建设取得良好成效。3、实施按序排名。各学校要将客观公正的考评结果以年级组或教研组为单位按序排名,不得并
23、列,同时,将考评结果上报教育局运用到各项考核中。凡是出现学校领导包庇教师师德问题,隐瞒、谎报学校师德考评结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学校领导的责任。4、建立师德台账。各县(市)教育局、各学校要以师德考核工作为契机,全面梳理本县(市)、学校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师德台账,制定过硬有效的整改措施,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切实做到发现一个关注一个,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直至师德师风建设存在的各类问题得到彻底改善和解决。5、健全长效机制。各县(市)教育局、地直各学校要把师德考核工作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与教育教学改革、实施绩效工资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教育引导、宣传监督、考核奖惩并重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发挥先进教师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师德建设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保证师德建设常抓不懈,推动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塑造教师良好社会形象。6、强化监督检查。地区教育局届时将对各县(市)、学校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抽查情况等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