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方共用管理消防通道协议甲方:* 乙方:*乙方现在的经营场所属甲、乙双方的消防安全通道,为安全经营起见,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乙双方共用消防通道达成以下协议:1、甲方在经营过程中,甲、乙双方要不得存放任何杂物,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关闭消防通道,符合消防管理规定。2、在甲方经营时间内(早 点至晚 点) ,甲方须打开消防通道安全门,同时乙方要保持消防安全门(包括上、下两个门)打开,不得关闭,否则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没有打开消防通道门导致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3、双方消防安全负责人要定时检查。4、协议有效期:2016 年 1 月 日起执行。5、此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持一份,房屋出租方一份,双方签字生效。甲方: 乙方:2016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