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武器装备 科研生产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情况解读 目 录 1 为什么要试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管理 ? 1 2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管理制定了哪些管理文件 ? 1 3 备案办法规定了什么 ? 1 4 备案管理的范围是什么 ? 1 5 哪些单位需要备案 ? 1 6 备案办法、备案目录到哪里查询 ? 1 7 从事备案目录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应到哪里申请备案 ? 1 8 申请备案的程序复杂吗 ? 1 9 备案申请需提交哪些资料 ? 2 10 对于已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单位,备案时所提交的资料是否可进一步简化 ? 2 11 申请备案单位多长时间取得备案凭证 ? 2 12 备案有效期多
2、长时间 ? 2 13 备案单位在备案有效期内,其法人名称、注册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如何办理 ? 2 14 办理备案后多长时间换领新的备案凭证 ? 3 15 备案单位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专业或能力发生变化的,是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吗 ? 3 16 以什么标准衡量备案单位的科研生产专业或能力变化 ? 3 17 什么是备案延续申请 ?如何办理 ? 3 18 备案单位可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 3 19 备案单位应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 4 20 备案部门和备案单位主管部门是一个概念吗 ? 4 21 各地及全国的备案单位情况由哪个部门汇总 ? 4 22 备案单位信息如何实现共享 ? 4 23 谁负责对备案单位的监
3、督 ? 4 24 备案单位年度自查如何办理 ? 4 25 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的内容和方式是什么 ? 4 26 对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备案单位的监督检查是否会重复 ? 5 27 什么是问题核查 ? 5 28 备案单位出现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保密、科研生产能力缺失等问题的,应当按照备案部门 的要求完成整改吗 ? 5 29 备案单位出现哪类情况会被注销备案 ? 5 30 备案单位出现哪类情况会被通报 ? 5 31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收费吗 ? 5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6 1 1 为什么要试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管理 ?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管理是国防科工局贯彻落实
4、中央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和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的重要体现。在许可门槛大幅降低后,试行备案管理是政府职能从“注重事前审批”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的一项重要举措。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专业 (产品 )目录 (以下简称许可目录 )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专业 (产品 )目录 (以下简称备案目录 )共同构成较完整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通过许可管理和备案管理方式,掌握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 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科研生产能力保持情况,实现对我国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完整性、先进性、安全性的有效监控,确保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有序开展,并更好地为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服务,促进行业发展。 2 武器装备
5、科研生产备案管理制定了哪些管理文件 ? 备案管理制定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备案办法 )和备案目录。 3 备案办法规定了什么 ? 备案办法共 25 条,主要包括备案目的和范围、备案程序、权利义务、变更和延续及监督检查等。编制原则是政府引导、企业自主、简化流程、事后监管。 4 备案管理的范围是什么 ? 国防科工局对列入备案目录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实行备案管理。备案目录由国防科工局制定并适时调整和发布。 备案目录的条目不会与许可目录的条目交叉重复。 5 哪些单位需要备案 ? 从事备案目录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企事业单位都应当备案,应于签订供货合同或者承担研
6、制任务后 3个月内申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备案 。 6 备案办法、备案目录到哪里查询 ? 备案办法是公开的,可通过国防科工局网站查询。备案目录为秘密级,可自行到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 )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 (以下称地方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 )、各军工集团公司、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有关中央民口企业集团、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高校或国防科工局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办公室查询。 7 从事备案目录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应到哪里申请备案 ? 应到本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地方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 (备案部门 )申请备案。备案办法 强化了属地化管理职能,明确规定由地方国防科技工业管
7、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 (含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各军工集团公司、有关民口央企集团等所属单位 )的备案管理。 8 申请备案的程序复杂吗 ? 备案程序简单。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相比,备案管理只需形式审查,由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信用承诺,无专家现场审查环节,自查环节简略,大大简化了备案程序。 2 9 备案申请需提交哪些资料 ? 依据备案办法第五条规定,申请备案应提交以下申请文件、材料 (复印件 )及电子版 (光盘一份 ): (一 )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登记表 (可自国防科工局网站下载备案办法附件 1)一份,填写有关信息,法定代表人应当对所填报内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作
8、出承诺 ; (二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三 ) 对应备案专业 (产品 )的供货合同或研制任务书 (协议 )等能够证明承担任务情况的文件,如合同和研制任务书过多,可提供产品清单,注明合同编号、任务来源等 ; (四 ) 保密资格证书或与用户部门 (单位 )签订的保密责任书 ; (五 ) 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者备案单位认为可以证明其质量管理体系适应供货要求的国家标准的质量体 系证书或证明文件。 (六 ) 申请单位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条件的其他文件、材料。 10 对于已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单位,备案时所提交的资料是否可进一步简化 ? 是的。对于同一企事业单位,有可能
9、从事的部分专业符合许可目录,而还有部分专业符合备案目录,该单位应按照许可或备案的相关规定,分别办理许可和备案,对于此类单位备案程序可简化。 已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开展备案目录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的,可只提供第 (一 )(三 )款要求的材料,备案的专业 (产品 )应在本单位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所列专业 (产品 )以外。 已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申请条件的单位,在申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时,可同时向地方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提交备案申请。 11 申请备案单位多长时间取得备案凭证 ? 对于符合要求的备案申请单位,一般自申请日起在 27 个工作日内可以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凭证 (
10、以下简称备案凭证 )。备案凭证样式由国防科工局统一制定,样式见备案办法附件 2。 备案办法规定地方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应当对备案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进行核对,并根据下列情况在 7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 (一 ) 对不在备案目录内、不需 要备案的专业 (产品 ),应当告知备案申请单位 ; (二 ) 属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范围的,应当告知备案申请单位,依法申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 ; (三 )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与申请备案专业 (产品 )不符的,应当一次书面告知申请备案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四 ) 对申请材料齐全并与申请备案专业 (产品 )相符的,应当受理其备案申请。 地方国防科
11、技工业管理部门受理备案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凭证印制,并交备案单位留存。 12 备案有效期多长时间 ? 备案有效期为五年。 13 备案单位在备案有效期内,其法人名称、注册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如何办理 ? 3 应当办理备案变更手续。备案办法规定,备案单位法人名称、注册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化发生之日起 2 个月内报告并履行变更手续,填写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变更登记表 (可自国防科工局网站下载备案办法附件 3)一份,同时提交本单位变更原因说明文件 (加盖本单位公章 )和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材料,报地方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变更备案。 14 办理备
12、案后多长时间换领新的备案凭证 ? 对符合要求的备案单位,一般在 27个工作日内 可以换领新的备案凭证。 备案办法规定,地方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对备案单位提交的申请备案变更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在 7个工作日内一次书面告知申请备案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受理其备案变更申请,并应当在受理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更换备案凭证 (备案号及有效期不变 )。 15 备案单位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专业或能力发生变化的,是办理备案变更手续吗 ? 不是办理备案变更手续,而是应当重新提出备案申请或提出注销备案申请。 备案办法规定,备案单位在备案有效期内,增加或变更备案专业或产品的 ,
13、应当重新提出申请,核发备案凭证,其备案号不变,有效期自重新备案之日起计算。 备案有效期内,备案单位丧失与所从事武器装备生产活动相适应科研生产能力或者不再从事相关活动的,应当在变化发生之日起 2个月内向原备案的地方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报告情况并申请注销备案。 16 以什么标准衡量备案单位的科研生产专业或能力变化 ? 备案单位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专业或能力变化要根据备案目录的专业 (产品 )来衡量,而不是单纯以供货单位增加来衡量。备案单位的供货单位或产品品种增加,但未超出已备案专业 (产品 )范围的,不属于专业或能力变 化,无需重复备案。 17 什么是备案延续申请 ?如何办理 ? 对于持续承担武器装备
14、科研生产任务的备案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 3个月前重新提出备案申请,这就是备案延续申请。 备案单位提出备案延续申请的,应当按照备案办法第五条的要求提出申请。由地方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核发备案凭证,其备案号不变,有效期自重新备案之日起计算。 18 备案单位可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 备案办法第九条规定,国防科工局和地方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为备案单位提供国防科工局相关政策服务,纳入政府绿色通道等重大事项协调管理,提供需求信息,推进供需 对接,协调落实国家相关优惠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 同时,备案办法第四条和第九条规定,地方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在做好备案管理的同时,也要加强服务,吸引企事业单位主动备案,如可以
15、因地制宜,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备案管理优惠政策,为备案单位提供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障及相关服务等。 此外,国防科工局定期将备案单位名录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各军工集团公司和军队装备部门等定向发布,武器装备总体、分系统集成单位应当优先考核选择备案单位进入供应商体系。 4 19 备案单位应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 备案办法第八条规定,获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的企事业单位 (以下简称备案单位 )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 诚实守信,保证递交的备案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 ; (二 ) 按照国家要求或者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科研研制任务或提供合格的武器装备和配套产品 ; (三 ) 具备与所提供产
16、品相适应的质量、安全生产和保密管理体系,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取得相应的资格、资质或与用户签订协议等 ; (四 ) 接受国防科工局、地方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用户部门 (单位 )的监督。 20 备案部门和备案单位主管部门是一个概念吗 ? 不是同一个概念。备案 部门指地方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而备案单位主管部门指各备案单位上级主管部门 (单位 ),包括教育部、中科院、地方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军工集团公司、民口中央企业等。 21 各地及全国的备案单位情况由哪个部门汇总 ? 地方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备案信息数据库,及时汇总更新备案单位情况,掌握备案单位申请、变更、注销等
17、信息,并每半年汇总更新当地所有备案单位情况,报国防科工局。国防科工局负责建立全国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数据库,及时汇总更新备案单位信息,纳入备案名录。 22 备案单位信息如何实现共享 ? 国防科工局定期将备案名录及备案单位注销情况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各军工集团公司和军队装备部门等定向发布,实现信息共享。 23 谁负责对备案单位的监督 ? 地方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负责对备案单位的监督检查及现场核查,国防科工局负责监督抽查及对地方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的指导工作。 用户部门 (单位 )对备案单位违反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相关规定的问题可向国防科工局反映或报告,由国防科工局组织地方国防
18、科技工业管理部门调查核实并处理。 各备案单位主管部门应当主动及时了解掌握所属单位备案情况。 24 备案单位年度自查如何办理 ? 备案单位应当在每年年底前按要求填写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年度自查报告 (附件 5),并于次年 3月底前报送备案部门 ; 备案部门于次年 6月底前将各备案单位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年度自查报告 (电子版光盘一份 )报国防科工局。 25 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的内容和方式是什么 ? 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可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国防科工局或地方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对备案单位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对备案单位科研生产能力及科研生产任务履约情况和单位管理
19、情况进行检查。目前,评定标准可参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监督抽查评定标准,其中,资质情况按照备案管理的要求评定。被检查单位应当提供的材料可自国防科5 工局网站下载备案办法附件 6。 国防科工局将于近期研究制定备案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规则,届时备案监督检查工作将依据该工作规则开展。 26 对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 的备案单位的监督检查是否会重复 ? 不会。备案办法规定,对近一年内进行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现场审查或者现场核查的备案单位可免于备案监督检查。 27 什么是问题核查 ? 国防科工局接到用户部门 (单位 )对备案单位违反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相关规定问题的反映或报告,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投诉、举报
20、后,应当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根据需要直接组织现场检查或者委托地方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核实。 28 备案单位出现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保密、科研生产能力缺失等问题的,应当按照备案部门的要求完成整改吗 ? 不是。 备案单位应当依然按照各有关职能部门的整改要求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后应当向原备案部门报告。 备案部门只是对备案单位相关情况进行知悉了解,及时督促备案单位按照有关职能部门要求开展整改,并对出现未整改到位等情况的备案单位采取注销备案等措施,以免出现存在相关问题的“带病”企事业单位在备案名录中发布,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造成不良影响。 29 备案单位出现哪类情况会被注销备案 ? 备案单
21、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地方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注销其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 (一 ) 备案有效期届满未重新提出备案申请的 ; (二 ) 法人依法终止或 者破产的 ; (三 ) 丧失与所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科研生产能力的 ; (四 ) 备案单位提供虚假材料,违背承诺的 ; 备案单位描述的科研生产能力、管理情况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 ; (五 ) 备案单位出现备案办法第二十条情况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情形的。 (六 ) 地方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拟对备案单位注销的,应当在作出注销决定前告知备案单位。 30 备案单位出现哪类情况会被通报 ? 备案单位出现备案办法第二十条情况拒不整改或第二十一条第 (四 )款情形的,由地方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组织调查核实并注销备案后,向国防科工局报告,由国防科工局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各军工集团公司和军队装备部门等通报。 对于存在弄虚作假、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备案单位,国防科工局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并通报。 31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收费吗 ? 依照备案办法规定实施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管理不得向备案单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