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章 选举制度,一、当代中国选举制度的形成与发展,(一)选举及选举制度选举: 选举:是指某一社会群体中的全体或部分成员,按照既 定的方式和程序,根据自己的意志,选择若干人员担任某 项公职的行为。 选举的要素:选举是由主体、客体、目的、程序等一系列要素组成。 主体就是从事选举活动的人;客体就是被推荐者和被选择 者;目的是选举活动期望达到的目标;而程序是选举活动 中所必须经历的一系列方法、步骤。,选举制度及其三层涵义: 选举制度是一国统治阶级通过法律规定的关于选举国家 代表机关的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原则、程序与方法等各 项制度的总称。选举制度的三层涵义: 广义:指有关选举一切公职人员的制度。
2、中义:指有关选举各类国家机关组成人员的制度 狭义:专指有关选举国家代议机关组成人员的制度。,选举制度的功能: 1.赋予政治权力合法性。 2.选举是一个淘汰庸人的机制。 3.选举是公民政治学习的过程,有利于培养公民的权利意识、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技能。,(二)中国选举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1.第一部选举法的颁布(1953年) 2.第二部选举法的颁布(1979年)第二部选举法颁布后,选举法迄今共经过了 的五次修改,一次补充。,第二部选举法颁布后的五次修改: 第一次修改:1982年 第二次修改:1986年 第三次修改:1995年 第四次修改:2004年 第五次修改:2010年一次补充:1983年颁布了关于县
3、级以下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1979年对第一部选举法的修改:,(1)将直接选举的范围扩大到县级。 (2)规定一律实行差额选举。 (3)选举各级人大代表表决方式一律改为无记名投票。 (4)规定可以进行预选(指用预选的方式确定正式候选人)。 (5)规定可以采用各种方式宣传候选人。,1986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进行了修改:,正职领导人的差额选举难以落实:1986年修改的地方组织法规定,对地方各级政权机关 领导人一律实行差额选举的原则:将政府正副职领导 人、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法院院长 和检察院检察长的选举,由过去采取差额选举,也
4、可 以经过预选再等额选举,一律改为差额选举。其中上 述机关正职领导人选举时,候选人一般应多于一人; 若所提候选人只有一名时,才可等额选举。(教材P117),第二部选举法的第四次修改:2004年,2004年10月,十届人大常委会对选举法再次作出修改,主要内容有: (1)重新规定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 一致意见的,进行预选。(参见浦兴祖本P111) (2)规定选举委员会可以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 (3)将原选区选民联名提出罢免县级人大代表的要求联名人数由“30人以上”修改为“50 人以上”。 (4)进一步完善了“对破坏选举的制裁”的规 定。,第五次修改:2010年选举法修
5、正案主要内容,1.实行城乡选民选举权平等。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取消1/4条款。2.确保应有适量基层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基层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代表。3.乡镇代表总额上限增加。将乡镇人大代表总名额的上限由130名提高到160名。,4.禁止同时身兼两地人大代表。一个公民同时担任两个以上无隶属关系的行政区域的人大代表将被视为违法。5.增强候选人透明度。“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而现行法律只是规定“选举委员会可以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
6、面,回答选民的问题”。,概念解释: 行政区划:国家将领土划分成若干区域,以便 在各级区域范围内设立相应的一级政权机关, 实现对全国的统一管理,这便是行政区划。行政区域:国家为设置各级政权机关,实现对 全国的管理而划成的区域,叫行政区域。,6.保障选民和代表的选举权。加大力度查处妨碍选举的行为。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选民或者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 主持选举的机构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发现有破坏选举的行为或者收到对破坏选举行为的举报,应当及时依法调查处理;必要时移送有关机关予以处理。7.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二、选举制度的主要原则,1.普遍原则 即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普遍性。选举权
7、是指公民选举国家代表机关代表的权 利;被选举权是指公民被选为国家代表机关的代 表的权利。9个不分和两个限制(教材P119),比较分析:西方国家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非同一性,中国: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同一的,即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资格是一样的,因此享有选举权的同时也享 有被选举权,二者具有同一性。美国: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不同一的,即选举人的资格条件与被选举人的资格条件不是同一的,二者在年龄资格条件、职业限制等方面有所不同。结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不同一性是必要的。,2.平等原则(一人一票,每票等值) 指每个选民,都在平等的基础上参加选举,不允许任何选民有任何特权,也不允许任何选民受到歧视。等量的人
8、口产生等量的议员,是选举权平等原则的直接体现。,特殊情况一:少数民族代表方面,人口特少的少数民族,至少应有全国人大代表1名。特殊情况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中,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4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 学者称之为“四分之一条款”)(2010年选举法修改前),如何理解城市代表与农村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不平等的分配原则?(关于1/4条款问题) 原因:一是中国城市化水平低使然。1953年城市化率为13.26%;2011年城市化率首超50%。二是为确保工人阶级在政权架构中的地位。 评价:这一规定:一有悖于基本的平等原则;二有悖于改革开放后农村的现状。因此,必须改革。,城乡平权的进程,1
9、995年选举法修改前:全国人大代表选举按:8(农村):1(城市)分配,省级人大代表按:5(农村):1(城市)分配。1995年全国人大和省级人大统一修改为:4(农村):1(城市)中共十七大(2007.10)报告中提出城乡平权的建议: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2010年全国人大和省级人大统一修改为:1(农村):1(城市),3.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原则 直接选举:由选民直接通过投票等方式,选举产生国家代议机关的代表。间接选举:由下一级代表机关代表选民的意志,选举产生上一级国家机关的代表。1979年选举法把直接选举的的范围扩大到县级。,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方式: 县级(包括县级)
10、以下的人大代表由选民按选区直接选举产生。县级以上的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即选举单位)间接选举产生。选举单位:是间接选举产生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P120),问题一:比较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民主性。直接选举的民主性要高于间接选举,扩大直 接选举的范围是中国选举制度未来发展的方向。 资料:据统计现在世界180个国家的议会中,一院制的议会和两院制议会中的下院,大约只有6个国家议会不是直接选举产生的。问题二:直接选举有无可操作性?,4.秘密投票原则 是指选举人采用不公开的方式,在选票上只注明自己选中的人,而不签署自己的姓名,并亲自将选票投入密封的票箱。 第二部选举法规定了
11、这一选举方式,此举意义重大,关系到选举人的意志自由与否。,5.差额选举原则 即指提供投票的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代表数的一种选举方式。中国第二部选举法确立差额选举原则。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的本质区别,就在于前者没有竞争,而后者有竞争。宪法学家吴家鳞“没有差额的选举,不是真正的选举;没有竞选的差额,不是真正的差额选举。”,三、直接选举的主持选举机构与选举程序,(一)主持选举的机构 1.直接选举由本级选举委员会(简称:选委会)主持。2.关于选委会的产生:(教材P120) 相关法律规定:选举法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1983年)对选委会的相关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
12、县、自治县的选委会,其组成人员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命,并受其领导。 乡镇的选委会,其组成人员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大常委会任命,并受其领导。,选举法及其相关规定存在的问题:对选举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数量、产生程序等没有明 确规定。实际操作中:一般是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规定相关问题。如: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 山东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实践中选委会组成人员构成: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或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 党政有关负责人,特别是党委的统战、宣传,政 府的公、检、法和财政部门,还有工会、共青 团、妇联等部门负责人,都要参加选举委员会, 这样便于组织选举工作。,3.县乡
13、选举组织机构 (1)县(区)级选举中成立选举委员会。 (2)选举工作指导小组(乡、镇)。作为县级选举委员会的派出机构,主持所辖选区的选举工作。组长由一名主要领导担任如乡、镇人大主席。 (3)选区领导小组(选区)。各选区设立选举领导小组,负责本选区的选举。领导小组成员一般由本选区所在村或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担任,报选举委员会批准。 (4)选民小组长。选区之下,设立若干选民小组。组长由选民推荐,负责本小组的选举工作。,(二)划分选区与选民登记 1.选区划分 (1)选区:是指县以下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和居住状况划分的选举区域,是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 县以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区域划分。(2)选
14、区划分的原则 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3)城镇的三类选区: A.独立选区:由1个生产(工作、事业)单位或1个居民区单独建立的选区。B.联合选区:由几个生产(工作、事业)单位联合组成的。C.混合选区:由1个居民区与该区内的若干生产(工作、事业)单位联合组成的选区。,链接:2006年第八届湛江市各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2006年湛江共有9个县(市、区)和87个镇进行人大 换届选举。全市共划分县级代表选区1431个,镇级代表选 区3740个,要选出县级人大代表2332名,镇级人大代表 6763名,在各县(市、区)换届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选举
15、产生湛江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 表490名。,问题分析:城镇人大代表选举按工作单位划分选区的利弊: 利: 1.优点是选民相互之间比较熟悉,有利于选举。 2.选举成本低。弊: 1.选区与单位同一,容易使选举受到行政权力的影响。 2.不同单位之间选民的倾向性使选举不尽公平。,2.选民登记 (1)关于选民登记的法律规定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都有权登记为选民参加选举。但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精神病患者经选委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2)选民名册的编制方式采用永久性编制的方式,而不是定期编制。,说明:86年选举法修正案简化了选民登记手续,确立 一次登记、选民资格长期有效的办法,而之前的 规定是每次选
16、举都普遍进行选民登记,耗时耗 力。但由于现今社会人口大量流动,对以前登记 过的选民必须重新核对,而选民重新登记的工作 量并不比只登记新增选民大多少,因此,事实 上,各地普遍采用选民重新登记的办法。,链接:关于做好湛江市赤坎区第九届人大换届选举学生选民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学工办:按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等规定,湛江市赤坎区第九届人大换届选举日定为2011年9月6日。根据湛江师范学院选区关于做好赤坎区第九届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我校的相关学生应依法进行选民资格登记。具体工作如下:一、应登记选民的学生 法律规定: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
17、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民资格必须经过登记才能得到确认。,按照赤坎区选举委员会关于选民登记的若干规定(湛赤选20115号)的要求,我校20082010级、1993年9月6日前出生、户口所在地为湛江市赤坎区的在籍学生,全部登记为赤坎区的选民。具体可分为两类:1、已将户口迁移到学校的在籍学生;2、户口没有迁移到学校,但户口所在地为湛江市赤坎区的在籍学生。二、学生选民登记的做法三、工作要求 学生处 二一一年八月十一日,(3)关于“人户分离”与“人企分离”等新情况各级选委会一般在有关的选举工作细则或通知中,区分不同情况,作出灵活变通的处理决定和办法,以确保选
18、民登记工作依法进行。(但在名额分配、比例、候选人的产生等问题上法律缺乏明确统一的规定),(三)提出、确定与介绍候选人 提出与确定候选人是整个选举中极为重要的环节。1.候选人的提名途径有 (1)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单独推荐; (2)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推荐; (3)选民10人以上也可联名推荐。,2.正式代表候选人的确定 (1)按法定的提名方式产生出初步候选人。 (2)如果初步候选人多于法定的差额比例,按照事先确定的差额比例,通过预选产生正式候选人。直接选举中的差额比例:正式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当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1/31倍。,关于预选规定的变动(预选取消恢复)1979年规定预选1986年取消预选
19、2004年恢复预选1979年选举法:规定预选1986年选举法:取消预选通过反复酝酿、讨论、协商的方式来产生正式候选人。(P111)2004年选举法:恢复预选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进行预选。,2004年选举法恢复预选的意义:以更为客观的量化民意(即预选)替代具有主观倾向的模糊性规则(酝酿、讨论、协商不是法律用语,没有具体的衡量体系),对于减少选举中的争议,具有重要意义 。,3.宣传介绍候选人 选举法介绍候选人方式的变化: 1979年规定:可以以各种方式宣传候选人。(开放)1982年修改为:由选举委员会以及各政党、团体和选民介绍候选人。(主要表现为简历式介绍)(由开放回归封闭),
20、2004年修改为:“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政党、人民团体和选民、代表可以在选民小组或者代表小组会议上介绍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情况。选举委员会可以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有限放开,但法律规定有疏漏)2010年修改为:“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政党、人民团体和选民、代表可以在选民小组或者代表小组会议上介绍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情况。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由可由可无变为法定的程序,规定更加严谨,但前述的条件降级了该条款修订的积极意义。),(四)投票与宣布选举结果当选的规定:直接选举中,选区全体选民过半数参加投票,
21、 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选举的选民过半 数的选票,始得当选。(两个半数),四、间接选举的程序,(一)由三种提名途径产生候选人间接选举的提名途径: (1)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单独推荐; (2)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推荐; (3)代表10人以上也可联名推荐。,(二)确定正式候选人及投票若所提候选人人数超过法定的最高差额比例, 则进行预选,否则,直接进行投票选举。间接选举的差额比例: 1/51/2(三)确定当选法律规定,间接选举中,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 代表(不是到会代表)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例子:关于间接选举的过程(教材P121),人大代表间接选举的实际操作程序 (以省级人大为例):,(
22、1)由省人大常委会根据本级人大决定的代表名额和法 律规定的人口比例原则,将代表名额分配到各地级市(或 县)推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将需要由各地级市(或县) 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为代表的省党政机关、民主党派和 人民团体的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需要考虑成为代表的各方面 人士的候选人,也一同戴帽下达名额给所属各地级市(或 县)推选领导小组。(名额分配)推选工作领导小组:以党委的组织部门为主,抽调人大 等部门人员参加,下设推选工作领导办公室(简称推选 办),负责推选的相关事宜。,链接1:广东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各选举单位名额 (2008年2012年) (22个选举单位,选举本级人大代表790人) 广州市(10
23、4人)、深圳市(26人) 、珠海市(15人) 汕头市(46人) 、佛山市(41人) 、韶关市(33人) 河源市(27人) 、梅州市(41人) 、惠州市(29人) 汕尾市(27人) 、东莞市(15人) 、中山市(14人) 江门市(42人) 、阳江市(25人)、湛江市(60人) 茂名市(52人) 、肇庆市(33人)、清远市(32人) 潮州市(23人) 、揭阳市(45人) 、云浮市(26人) 解放军(34人),十一届广东省人大代表湛江市代表团60人 王小燕(女) 龙观生 叶润(女) 朱兴明 伍建昌 庄琴珍(女) 刘四聪 刘震 许平 许顺 许珠英(女) 孙亚帝 李可文 李丕学 李忠 李玲(女) 李裕南
24、 杨景 吴智华 吴德 邱小苏(女) 宋恩来 张兰英(女) 陈丹 陈亚汗 陈刚 陈国集 陈明烈 陈剑峰 陈美娟(女) 陈铁军 陈耀光 林才贤 林小红(女) 林水栖 林立强 林华景 林秀琴(女) 欧广源 金巍峰 周小萍(女) 周君雅(女) 庞康养 钟力 钟志清(女) 徐少华 徐智生 高永元 黄华明 黄壮强 黄守应 黄建蓉(女) 黄福德 符敏 符斌 梁小明 释有随 蔡荣艳(女) 熊春燕(女) 魏微(女),链接2:关于选举湛江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的说明 来 源: 廉江人大网 发布时间: 2011-10-29一、应选代表名额这次代表换届选举中,湛江市人大常委会分 配给我市选举的湛江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
25、 表名额为82名,其中,由湛江市委提名12名,本 市70名。,(2)由各地级市推选领导小组再将名额及比例分配至各县、区和市直部门。,(省委提名安排我市选举的代表名额将另行下达),链接:关于选举湛江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的代表结构要求根据湛江市选举工作办公室的安排,在我市(廉江)内提名选举的70名代表中,工人、农民和非公经济人士及其他劳动者27名(其中工人12名,农民12名,非公经济人士和其它劳动者3名),占应选代表名额的38.57%;干部10名(其中县级干部4名,乡镇干部4名,企事业干部2名),占应选代表名额的14.29%;知识分子25名(其中经济类7名,教育类6名,科技类5名,文卫体类4名,社会
26、科学类1名,政法类1名,其它 1名),占应选代表名额的35.71%;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8名(其中民主党派3名,工商联与无党派爱国人士4名,归侨侨眷、台胞台眷1名),占应选代表的11.43%。在代表中,中共党员44名,占代表总数的62.86%;妇女代表21名,占代表总数的30.0%。,(3)各区县按比例扩大一倍甚至更多,由基层单位开始 推荐,最后由县委(或区委)决定上报名单。具体来说市、县的党委组织部门根据所分配到的省 人民代表大会名额,确定一些初步的代表候选人,然后 进行考察了解,征求所在单位的意见,召开有关会议听 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并与民主党派、人民团体进行协 商。(人选考察与推荐),
27、链接:关于推荐选举广东省十一届人大代表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对省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和指示精神,市人大常委会、市委组织部于2007年10月17日部署了选举省十一届人大代表的工作。根据会议精神,经湛江市人大常委会审核、市委批准,分配高教系统省人大代表名额1个(女性),并由我校推荐选举。现请各单位根据代表基本条件和类别要求,本着德才兼备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反复酝酿协商后,推选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1名,于2007年10月24日下午5点半前将候选人名单报人事处人事科。附人大代表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模范遵守宪法、法律,保守国家秘密
28、,在生产、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和参与管理国家及社会事务的能力;身体健康,能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湛江师范学院二00七年十月十七日,(4)各县市推荐名单汇总到市委,市委听取汇报 后,确定上报省委名单。待省委推选办同意后,由 市委将候选人名单推荐给市人大主席团,提交市人 大召开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正式代表。在代表大会召开进入选举阶段后,代表10人以上 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但经党委做工作后一 般不会出现这种情况,选举总是一次成功。,例子:2007年广州市选举产生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省市提名(广州市人大开会时,由市人大
29、主席团向大会提出)候选人104名(其中分配给广州市87名,省直接提名17名),广州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名候选人21名,共有125名候选人。最终,会议依法选出了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共104名,代表联名提名的21人没有当选。,(四)间接选举中存在的问题 1.硬性规定代表结构比例选举中,各级人大都将代表群体结构分解后的具体名额下达到各选举单位。这一分配方法,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不利于代表按个人的意愿行使民主权利。,2.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机制不健全 提名条件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均等。事实上形成“主席团提名为主,代表联名提名为辅”的状况。现象分析:“两不一确保”:不联名、不领衔、确保组织意图当选。提名主
30、体的可提名人数不明确。(即对可提多少代表候选人无明确规定,2010年选举法修正案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推荐人数不得超过应选名额。),3.不能全面实现差额选举的原则 一是,最少差额与最多差额数之间的幅度偏大。(1/51/2)(一般按最少差额操作)二是,补选中可以等额选举的规定不符合差额选举的原则。选举法第十五条规定“补选出缺的代表时,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可以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也可以同应选代表的名额相等。”,4.按应到基数制确定代表的当选有失公正我国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 一级人大代表,须获应到代表数半数以上的选票 才有效。(这一计票方法,实是把代表的缺席视 为反对票,有损公正性。),五、
31、完善选举制度,(一)扩大直接选举范围问题人大代表的多层次间接选举使我国选进的民主选举 理论与落后的选举实践形成反差。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 是进一步完善选举制度的重要取向。问题:影响扩大直接选举范围的因素是什么?条件不具备论:中国现阶段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状况还不宜普遍地将直接选举的范围扩大到县级以上。,学者调研的结论:公民的选举行为及其积极性与其受教育程 度、经济发达程度和职业身份有关,但不是直接的决定性的关系,对公民选举的积极性与参与能力起作用的是利益关系。蔡定剑,(二)候选人提名方式与候选人宣传介绍问题 1.关于候选人提名方式的改进鉴于选举中候选人的提名主要为政党团体主导, 因此有必要通过
32、制定“实施细则”,确保选民推荐的候选 人占相当比例。有鉴于此2010年选举法修正案对此作出规定: “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的代表候选人 的人数,每一选民或者代表参加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 的人数,均不得超过本选区或者选举单位应选代表的名 额。”(修正案草案第八条第二款),2.完善并落实候选人的宣传介绍办法 04年选举法修正案出台前的规定:浦兴祖本P112 “选举委员会应当向选民介绍候选人的情况”。特点:单向介绍(候选人被动介绍)04年选举法修正案规定: “选举委员会可以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 ,回答选民的问题。”候选人介绍方式由单向的、不见面的被动式的介绍方式向双向的、面对面的互动
33、方式转变。2010年选举法修正案规定:“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 (“可以”改为“应当”使其成为法定程序),(三)竞选机制问题竞选的意义与作用: 竞争是民主的天然属性,实行公开竞选可以增加选举的透明度,使选民的偏好显示更加真实,对当选代表也会形成强有力的约束。选举制度的立法立场:选举法的立法立场总体上是限制竞选,04年选举法修正案,有限地开放了竞选空间。改革的方向:选举就是要竞争,这是选举的要义。中国选举制度的改革方向就是要使选举具有竞争性。,对引入竞选的不同看法: 反对方:竞选会把选举变成有钱人的事全国人大代表、全
34、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飞 “代表选举不能丢了广泛代表性” 作者:杨华云,刘珍妮 来源:新京报 来源日期:2010-3-19 赞成方:必须终结的谎言:选举是有钱人的事情 作者:信水清流(网友) 来源:凯迪社区 来源日期:2010-3-20,(四)减少人大代表名额与人大代表专职化问题 应科学合理的确定各级人大代表名额,以便于召开 会议,讨论决定问题。代表名额的确定应坚持效能原 则,兼顾代表性。,关于人大代表专职:代表要专职化。两会是公共代表在公共场合对 公共事件的讨论,因此代表委员要有相当的专业 水准。 学者观点“要治理好社会就需要专门的人才,专门的职业政治家”。 马克
35、斯韦伯,(五)关于流动人口选举权利的保障问题民意的表达应该完整。应尽快完善选举法来解决人户分离带来的选 举权实现的困难。,2010年选举法修正案仍未能解决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利保障问题流动人口原则上应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 凡不能回原选区参加选举的,经原居住地的选举 委员会认可,可以书面委托有选举权的亲属或者 其他选民在原选区代为投票。选民实际上已经迁 居外地但是没有转出户口的,在取得原选区选民 资格的证明后,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参加选举。,本章参考书: 1.胡盛仪、陈小京、田穗生中外选举制度比较 ,商务印书馆,2000年 2.王浦劬主编选举的理论与制度,高度教育出版社,2006年 3.邹平学中国代表制度的实证研究,重庆出版社,2005年 4.蔡定剑中国选举制度状况报告,法律出版社,2002年 5.李凡中国选举制度改革,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5年 6.史卫民,刘智间接选举上中下三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 7.浦兴祖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 8.史卫民,雷克璇直接选举制度与过程,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思考题: 1.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2.直接选举的组织机构及其程序。 3.间接选举的组织机构及其程序 4.如何进一步完善选举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