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考核表(总分1000分)1 目标(30分)序号 项目 内 容 标准分评分标准 实得分检查与评分情况1.1目标的制 定 监理单位应有效的分解合同及与建设管理单位签订的年度安全责任书所确定的安全生产目标; 监理单位相关部门应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制定相应的分级目标; 安全生产目标应包含人员、机械、设备、交通、火灾、环境等方面的各项指标; 安全生产目标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并以文件的形式发布。 10未分解安全生产目标,扣2分/项; 人员、机械、设备、交通、火灾、环境方面的安全指标缺项,扣1分/项; 安全生产目标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扣2分; 未以文件的形式发布(查文件
2、及文件清单) ,扣3分。 1.2 目标的控制与实 施 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总目标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及分级目标,制定安全目标保证措施,落实到相关部门、岗位;监理单位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严格实施安全目标保证措施并进行动态调整。 14 未制定具体的目标保证措施,扣15分; 目标保证措施未落实到相关部门、岗位,扣13分; 无安全目标实施情况的检查记录或资料不齐全,扣15分; 保证措施未进行动态调整,扣2分。 1.3 目标的监督与考 核 监理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应按规定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纠偏,并保存有关记录;监理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应按规定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与评价,
3、考核与评价报告应形成文件并保存。 6 未对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得分;监督、检查记录不规范、不完整,扣12分;未按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与评价,扣3分/次; 考核与评价报告未按要求形成文件和保存,扣2分/次。2 组织机构和职责(40 分)序号 项目 内 容 标 评分标准 实 检查与评分情况准分得分2.1 安委会 监理单位在现场应成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主任,相关监理工程师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 ,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安委会工作制度,并将安委会组成、工作制度送建设管理单位备案;监理单位安委会每月应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总结分析本项目及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
4、、上次安委会会议部署事项的落实情况,安排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决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重要措施,会议应有记录或纪要。 8未成立安委会并以文件形式发布,不得分;未建立安委会工作制度,不得分;未将安委会组成、工作制度送建设管理单位备案,扣5分; 未按规定召开安委会会议,扣2分/次;安委会会议无记录或纪要,扣3分/次;安委会主任未主持或参加会议,扣1分/次; 上次会议工作要求未落实,扣1分/项。2.2 安全生产 保证体系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或主管安全的副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召开每月的安全工作例会,检查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并闭环整改,会议形成完整记录。 10未按规定召开
5、安全工作例会,扣2分/次;总监理工程师或主管安全的副总监理工程师未主持或参加安全工作例会,扣1分/次; 安全例会无记录或记录不规范、不完整,扣12分/次; 监理单位自身存在的问题未按要求闭环整改,扣2分/项;其它参建单位存在的问题未按要求闭环整改,扣0.5分/项。2.3 安全生产 监督体系 监理单位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监理人员,负责落实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监理单位要定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纠正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安全监督工作记录应规范、完整; 安全监理人员对危险性较大工作应进行现场监督。 14 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监督管理机
6、构,扣5分; 未配备专职安全监理人员,扣5分;配备的专职安全监理人员资质不符合规定,扣2分/人;人员数量不符合规定,扣2分/人; 未按规定召开安全专题会议或会议记录不规范、不完整,扣12分/次; 安全监理人员对危险性较大工作未进行现场监督(查看监督记录或旁站记录) ,扣3分; 现场监督检查无记录,发现违章现象未制止并未跟踪整改(查看违章处罚记录) ,扣2分/次。2.4 安全职责 监理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职责,以文件形式发布; 监理单位各级、各类岗位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监理单位应对各级、各类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履行
7、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监理单位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适宜性进行评审与8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扣5分; 未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安全职责及职责有遗漏,扣1-3分;安全生产责任制未以文件形式发布,扣2分; 主要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人员未履行安全职责,扣1-5分; 被抽查人员对安全职责不清楚,扣1分/人; 更新。 未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扣2分; 未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适宜性进行评审,扣2分; 更新后未以文件形式发布,扣2分;工期调整,未按规定审查或组织审查,扣5分。 3 安全生产投入(30 分)序号 项目 内 容 标准分评分标准 实得分检查与评分情况3.1 费用管理 监理
8、单位应及时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使用计划进行审查;监理单位应及时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监理单位应及时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实际使用项目及费用进行审核;监理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管理台帐。15 未按规定审查安全生产费使用计划,扣2分/次;未按规定检查、验收安全生产费使用情况,扣12分/次;未按规定审查安全生产费用实际使用项目及费用,扣12分/次;无安全生产费管理台帐,扣5分;台帐记录不完整、不及时,扣1-3分。3.2费用使用监理单位应监督安全生产费的使用范围符合国家和合同规定。 15安全生产费使用范围不符合相关规定,扣2分/项。无安全生产费用归类统计,扣5分; 无安全费用投入的有
9、效证据,扣5分。4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60 分)序号 项目 内 容 标准分评分标准 实得分检查与评分情况4.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监理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识别、获取制度,及时识别、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监理单位应建立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并及时更新发布;监理单位应及时传达、部署政府、上级和建设管理单位10未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识别、获取制度,扣3分;未建立并发布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扣5分;发现使用失效、过期的法规、规程、标准规范或不齐全,扣1分/处;安全生产的要求。 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年度内未
10、审核更新,扣2分;未及时传达部署政府、上级和建设管理单位安全生产要求,扣2分/次。4.2 规章制度 监理单位应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布实施; 监理单位应建立不少于附录 A 中所示的安全管理制度;监理单位应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大型施工机械;现场防火防爆、施工用电、脚手架、工程分包和安全教育培训等项工作,建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及时传达到相关单位、部门和岗位。 20附录 A 中的安全管理制度缺项,扣5分/项;附录 A 中的安全管理制度未正式发布,扣3分/项;未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大型施工机械;现场防火防爆、施工用电
11、、脚手架、工程分包和安全教育培训等项工作,建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扣10分;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不完善,扣1-5分;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未及时传达到相关参建单位、部门和岗位,扣3分;相关部门、工作岗位的规章制度配置不全,扣2分/处。 4.3操作规程监理单位自有设备并雇用相关人员进行操作的,应引用或编制适用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引用或编制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监督。10未根据岗位、工种特点,引用或编制适用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扣2分/项;岗位操作规程有缺陷、不适用的,扣2分/项;未对施工单位引用或编制安全振作规程进行有效的监督,扣1-2分。4.4 定期评审监理单位每年
12、至少应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进行一次评审。 5 未评审,扣2分;无评审记录或结论,扣1分。 4.5 修 订监理单位应根据详审情况、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出的问题、安全事故案例、评价与考核结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5未按评审结果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扣1分/项;无修订记录资料,扣1分/项。4.6 文件和档案 管 理 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编制、使用、评审和修订的有效性; 监理单位应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台帐,安全记录应及时整理和编目。10
13、 未按档案管理制度规定对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编制、使用、评审和修订进行管理,扣2分;未按规定建立安全记录台帐,扣2分; 未按规定对安全记录台帐进行及时整理和编目,扣1-3分;安全记录不规范,扣1-2分。5 教育培训(70 分)序号 项目 内 容 标准 评分标准 实得 检查与评分情况分 分5.1 教育培训 管理 监理单位应明确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或责任人,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监理单位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台帐,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验证、评估和改进。10 主管部门或责任人不明确,扣2分; 未制定培训计划,扣2分; 未建立培训记录和
14、档案,扣3分;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不完整,扣12分/次;未对培训效果进行验证,扣1分。5.2 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分管安全的副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书。15 总监理工程师未经安全培训或未持有效证件,扣5分;分管安全的副总监理工程师未经安全培训或未持有效证件,扣5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安全培训或未持有效证件,扣3分/人。5.3 作业人员教育培训 监理单位应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法规、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安全规程、生产技能的培训,并经考试验证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 新入工地监理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
15、格后方可上岗,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监理单位自有设备并雇用相关人员进行操作的,应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法规、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安全规程、生产技能的培训,并经考试验证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接受专门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有效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进行资格审查。20 现场监理人员未按相关安全规程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仍进行作业,扣1分/人; 新入工地监理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上岗,扣2分/人; 新入工地监理人员培训学时不足的,每少5学时扣1分/人; 现场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仍进行作业,扣1分/人;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有效证件
16、上岗,扣3分/人。5.4 其他人员 教育培训 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监理单位对参观、学习、实习等外来人员,应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和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告知,并做好相关监护工作。 15 未有效监督施工单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扣1-2分/单位; 未对外来人员进行教育和告知,扣1分/次。未保存相关方和外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扣1-2分。 5.5 安全文化 建设 监理单位应制定安全活动策划方案,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宣传、教育和引导从业人员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保障安全施工水平持续提高; 监理单位应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学习国家、上级单位和建设管理单位有关
17、安全生产的要求,交流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分析安全生产风险和预防措施。 10 未制定安全活动策划方案,扣2分; 未按要求组织开展安全文化活动(如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知识竞赛、安全工作经验交流等) ,学习国家、上级单位和建设管理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或无活动记录,扣1分/次; 总监理工程师、分管安全的副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管理人员未参加安全活动,扣1分/人次。 6 施工设备管理(120 分)6.1 施工设备基础管理(40分)序号 项目 内 容 标准分评分标准 实得分检查与评分情况6.1.1 管理组织 机构 监理单位应明确部门和专人履行对施工设备进行监督。 4 未明确部门和专人履行对施工设备进行有效的
18、监督,扣4分。 6.1.2 制度管理 监理单位应制定自有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制;监理单位应建立施工设备监督管理制度。 8未制定自有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制,扣4分;未建立施工设备监督管理制度,扣4分6.1.3 验收及检验 管 理 监理单位对进入现场的自有设备使用前应进行验收,特种设备应经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检验和注册登记;监理单位应对进场的施工设备进行验证。 10自有设备进场未经验收就投入使用,扣1分/台;特种设备未定期检验、检验合格证不在有效期内,扣8分/台;自有设备合格证、制造单位生产资质、运输车辆牌证等证件不齐全,扣2分/项;监理单位未对进场的施工设备
19、进行验证,扣1-5分(标准为1分/台,累计最多扣5分) 。 6.1.4 特种设备 作业人员 管 理 监理单位自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入场时应进行检验确认;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培训;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进行验证并保存记录。8自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不得分;自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按规定培训,扣3分/人;未对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并保存记录,扣2-5分; 未建立特种设备监督台账,扣2分;特种人员管理台账和特种设备监督台账未及时更新,扣1分/处。 6.1.5 档案管理 监理单位应建立自有设备和施工设备台帐及管理档案,档案应齐
20、全、清晰、准确、有效。 4未建立自有设备台帐及管理档案,不得分;未建立施工设备台帐及管理档案,扣3分;档案资料不完整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扣13分;未按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归档自有设备和施工设备相关资料,扣12分。6.1.6 危险作业 控制 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组织识别大型施工设备安装、使用、维修、拆除的危险点,制定应对措施,在作业中执行。 6未有效的监督施工单位组织识别大型施工设备安装、使用、维修、拆除的危险点,并制定应对措施,扣2分/台次; 未有效的监督施工单位在作业中按应对措施执行,扣3分/台次。6.2 施工设备使用管理(60分)序号 项目 内 容 标准分评分标准 实得分检查与评分情况6.
21、2.1 设备性能及 作业环境 监理单位自有设备金属结构、运行机构、电气控制系统无缺陷;安全保护装置应齐全可靠; 防护罩、盖板、梯子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应完备可靠; 设备基础应进行验收确保符合技术文件要求,并定期检验; 设备干净整洁,悬挂标识牌、检验合格证,明示安全操作规程;设备运行范围内无障碍物,满足安全运行要求; 两台及以上设备在同一区域使用,可能发生碰撞时,应制定相应安全措施。 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确保施工设备性能和作业环境满足安全运行要求。20设备金属结构、运行机构、电气控制系统存在缺陷,扣2分/项;安全防护装置的设置不符合要求或不能起到保护作用,扣3分/项; 设备基础、轨道未经验收或
22、定期检验,存在缺陷,扣2分/项; 作业环境不满足安全运行要求,扣2分/项; 两台及以上设备可能发生碰撞,未制定相应安全措施,扣2分/项;未有效的监督施工单位,施工设备性能和作业环境不满足安全运行要求,扣1-3分。6.2.2 操作维修 保养 监理单位应制定自有设备安全检查、维护保养办法;应对自有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设备维修结束后应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制定施工设备安全检查、维修保养办法。15未制定自有设备安全检查、维护保养办法,扣3分/项; 未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扣2分/项; 设备维修后未进行检查验收投入使用,扣2分/次;未有效的监督施工单位制定施工设备安全检查、维
23、修保养办法,扣1-3分。6.2.3 安全监督 检查 监理单位应根据施工特点、季节变化、特定危险源、时间周期等对自有设备组织专项检查;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根据施工特点、季节变化、特定危险源、时间周期等对施工设备组织专项检查。15 未根据施工特点、季节变化、特定危险源、时间周期等对自有设备和施工设备组织专项检查,扣2分/次;未有效的监督施工单位根据施工特点、季节变化、特定危险源、时间周期等对施工设备开展专项检查,扣1-3分。6.2.4 相关方施工设备管理 监理单位应将外租设备及监理合同中由业主提供的设备纳入自有设备范围进行统一管理; 监理单位外租设备时必须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24、。 10未将外租设备及业主提供的设备纳入统一管理,扣3分/台; 外租设备未签订租赁合同,扣5分/台次;租赁合同中,未明确双方安全责任,扣3分/项。 6.3 施工设备安装、拆除管理(20分)6.3 安装、拆除 管 理 监理单位自有特种设备的安装、拆除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特种设备安装拆除关键工序进行安全监督。 20 特种设备安装、拆除单位的资质不符合要求,扣5分;未对施工设备安装、拆除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督,扣1-3分。 7 作业安全(290 分)7.1 项目现场管理和过程控制(130分)序号 项目 内 容 标准分评分标准 实得分检查与评分情况7.1.1设计管理监理单
25、位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应按规定进行施工图会审;施工图会审中应落实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会审意见中对所审部分工程的安全性应做出评价;应分析变更可能引起的安全风险,提出风险评价的意见。15 工程开工前未按规定进行施工图会审,扣1分/项;施工图会审意见中未对所审部分工程的安全性做出评价,扣1分/处;未对变更可能引起的安全风险,提出评价意见,扣1分/项。7.1.2施工技术管理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作好以下工作: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见附录C)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见附录D)专项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
26、案编制、审核、批准、备案应规范,并设专人现场旁站、监督;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见附录 E) ,季节性施工,应经安全评估并编制专项安全20未对达到或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价,扣1分/项;未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扣2分/项;未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扣2分/项;未对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编制、审核、批准,扣2分/项;施工单位未设专人现场旁站监督;扣1分/项;未对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技术措施,并严格实施;项目施工必须有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并严格实施;针对
27、国家、行业和地方规定的危险作业项目施工前,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安全施工作业票填写、审查、签发应规范(见附录 F) ;项目施工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险作业项目、季节性施工等进行安全评估,扣2分/项;未在项目施工前编制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并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实施,扣1分/项;未在危险项目施工前,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扣2分/项;未在项目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扣1分/项。7.1.3施工用电监理单位应按规定组织或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用电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并监督实施;监理单位应按规定组织或督促监理单位进行施工用电检查,形成记录。10施工用电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未审查,
28、扣5分;监督实施不到位,扣1-3分;未按规定对施工用电进行检查,扣2分/次;现场施工用电不规范,扣1-2分。7.1.4 安全设施 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安全设施必须实现“三同时”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应与工程进度同步;监理单位应按规定在暴雨、暴雪等极端天气前后,组织或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或重新验收;监理单位应按规定在地震后组织或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或重新验收。 20 未建立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扣1分;项目安全设施未做到“三同时”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未与工程进度同步;扣2分/处;未按规定在暴雨、暴雪等极端天气前后,组织或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或重新验收,扣
29、12分/次;未按规定在地震后组织或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或重新验收,扣2分/次;现场安全设施不规范,扣1分/处。7.1.5受限空间作业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辨识受限空间、公示、采取隔离措施,禁止无关人员入内;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对受限空间作业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作业票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5 未有效辨识受限空间、公示、采取隔离措施,扣1分/处; 受限空间作业未办理施工作业票或履行审批手续,扣1分/处。7.1.6跨越架与脚手架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对跨越架、脚手架搭设需经验收合格,挂牌使用; 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对大型、特殊形式跨越架、脚手架搭拆方案进行论证、审批;
30、 监理单位应按规定在暴雨、暴雪等极端天气前后组织或督促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对脚手架进行检查或重新验收;监理单位应按规定在地震后组织或督促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对脚手架进行检查或重新验收。10跨越架、脚手架搭设未经验收投入,并挂牌使用,扣1分/处;大型、特殊形式脚手架搭设未进行设计及方案论证,扣2分/项;未对大面积的脚手架和大面积模板支架搭设、拆除过程进行旁站监督,扣2分/项; 未按规定在暴雨、暴雪等极端天气前后,对脚手架进行检查或重新验收,扣1分/项;未按规定在地震后进行检查或重新验收,扣2分/次。7.1.7防火防爆监理单位应督促相关单位制定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督促相关单位现场防火、防爆安
31、全设施齐全有效;督促施工单位现场存放炸药、雷管,必须得到当地公安部门的许可,并分别存放在专用仓库内,指派专人负责保管,严格履行领、退料制度。10 未有效的督促相关单位制定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扣2分/单位;未按规定进行防火防爆检查,扣3分/次;现场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未落实到位,扣1-3分。7.1.8消防安全 监理单位应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监理单位的办公、仓库、宿舍、重要设备旁应有相应的灭火器材,并建立消防设备设施台帐; 按规定组织或督促相关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8相关单位未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制定
3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扣1-2分;办公、宿舍、仓库及重要设备旁未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材,扣12分;未进行消防检查,扣2分/次。107.1.9 场内 交通安全 监理单位应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监理单位应督促相关单位完善现场交通安全标志、设施;监理单位应督促相关单位现场大型设备的运输及搬运应制定安全措施;监理单位应督促相关单位现场专用机动车辆行驶时,驾驶室外及车厢外不得载人;监理单位应督促相关单位车辆在场区内按要求限速行驶;监理单位应严格自有车辆驾驶行为管理;监理单位应定期对自有机动车辆检测和检验,保证机动车辆车况良好;严禁报废车辆在场区内使用;监理单位应对各
33、参建单位进入现场的车辆进行安全监督。10未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扣1分;施工现场交通安全标志、设施不齐全,扣1-2分;未督促相关单位现场大型设备的运输及搬运制定安全措施,扣1分/次;未督促相关单位现场专用机动车辆行驶时,驾驶室外及车厢外不得载人,扣1分/次;自有车辆存在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使用报废车辆行为,扣1-3分/次;自有机动车辆未定期检验、检测或存在安全隐患,扣1分/项;未对各参建单位进入现场的车辆进行有效的安全监督,扣1分/次。7.1.10文明施工 监理单位应督促各施工单位制定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策划方案并实施;督促各单位落实文明施工责任区的责任;督促各单位现场材料、设
34、备按规定堆放整齐,并符合搬运及消防的要求; 督促施工场所保持整洁,垃圾或废料应及时清除,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督促各单位做到场区安全文明施工图牌、各类警示标志等醒目、齐全;15 未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文明施工策划,扣3分/单位;未督促各单位落实文明施工责任区责任,扣3分/单位;未督促各单位现场材料、设备按规定堆放整齐,扣1-5分;未督促各单位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扣1-5分;未督促各单位做到施工现场的道路、排水沟通畅,扣1-5分;督促各单位生活区及食堂的卫生符合有关规定。 场区未设置醒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图牌、标志,扣1分/处;生活区及食堂的卫生不符合有关规定,扣1分/处。7.1.11
35、调 试、运 行监理单位应督促相关单位作好以下工作:调试大纲、调试措施、试验方案等要有安全措施,并按规定报批、实施;督促相关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调试、试验项目,开始执行前应进行安全条件的检查和向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记录;监督保护定值由有权单位批准、下达;监督保护、联锁应按批准的试验方案进行试验和验收,并形成记录;监督备用电源、不停电电源及保安电源应切换可靠;监督试运阶段应严格执行“两票三制” ,并形成记录;监督试运期间运行规程经审批后实施,并形成记录。7调试大纲、调试措施、试验方案中未制定安全措施,扣2分/项;调试大纲、调试措施、试验方案未按规定报批,未监督到位,扣2分/项;调试、试验
36、未按批准的措施或方案实施,扣1分/项;未向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扣1分/项;未进行安全条件的检查,扣1分/项;保护定值未经有权单位批准,扣2分;未按批准的试验方案进行保护、联锁的试验和验收,扣2分;备用电源、不停电电源及保安电源未能自动切换,扣2分;试运阶段未严格执行“两票三制” ,扣2分/次;试运期间运行规程未经审批,扣2分。7.2 作业行为管理(100分)7.2.1爆破作业监理单位应督促相关单位建立爆破器材和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督促施工单位在爆破作业前进行爆破设计,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督促相关单位爆破器材运输、存储、领用、退库、使用符合法规要求;督促相关单位在爆破影响区采取相应安全警
37、戒和防护措施;监督相关单位爆破作业时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并有专人现场监控。8 未建立爆破器材和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扣2分/单位;爆破作业前爆破设计未通过审批,扣1分/项;爆破器材运输、存储、领用、退库、使用不符合法规要求,扣1分/项;爆破影响区未采取相应安全警戒和防护措施,扣2分/次;爆破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扣2分/人次;爆破作业无专人现场监控,扣1分/项。7.2.2高边坡与基坑作业监理单位应按要求履行高边坡与基坑作业安全措施审批程序; 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开展高边坡与基坑施工,作好防护措施、设置警示标志、开展边坡稳定监测;监理单位应安排专人监护、巡视检查,并及时进行分析、12未履行高边坡与基坑
38、作业安全措施审批程序,不得分;未有效的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到位,扣1-5分(标准为1分/处) ;未安排专人监护、巡视检查,并及时分析、反馈监反馈监护信息。 护信息,扣2分/处。 7.2.3洞室作业监理单位应按规定审批洞室内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作好以下工作:按规定编制和审批洞室内作业安全技术措施;进洞前,做好坡顶排水系统;进洞作业前,应检查洞内是否存有可燃、有毒、有害、可能引起窒息的气体,符合安全要求方可进入;洞内作业时,监督检查施工人员安全需要的通风换气、防止火灾、塌方和人员逃生等设施及措施是否设置;潮湿场所使用的照明应是否符合安全电压要求,使用电动工器具应符合绝缘要求;、类围
39、岩开挖除对洞口进行加固外,应在洞口设置防护棚;洞口边坡上和洞室的浮石、危石应及时处理,并按设计要求及时支护;交叉洞室在贯通前优先安排锁口锚杆的施工;洞内渗漏水应集中引排处理,排水通畅;按设计要求布置安全监测系统,及时进行监测、分析、反馈监测资料,并按规定进行巡视检查;洞内照明、通风、除尘满足规范要求。20 安全技术措施未按规定审批,扣1-3分/单位;洞顶排水系统不完善,或洞内排水不通畅,扣1-3分;、类围岩开挖未对洞口进行加固,或未在洞口设置防护棚,扣1-3分;洞口边坡上和洞室的浮石、危石未及时处理,或未按设计要求及时支护,扣1-3分;交叉洞室在贯通前未优先安排锁口锚杆施工,扣1-3分;未按设
40、计要求布置安全检测系统,或未进行安全检测扣1-3分;洞内照明、通风、除尘不满足规范要求,扣1-3分。洞室内安全设施不完整或不合格,扣1-3分。7.2.4高处作业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制、审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8 安全技术措施未按规定编制和审批,扣2分/处; 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扣1分/处。7.2.5交叉作业监理单位应统筹协调各施工单位间的交叉作业,建立信息沟通机制;监理单位应审查交叉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现场巡视、监督。10未统筹协调并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扣1-3分;安全技术措施未按规定审查,扣2分/处;未进行现场巡视、监督或安全技术措施未落实,扣2
41、分/处。7.2.6起重作业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制和审批起重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检查起重作业机械及工器具是否具备合格的检验证书; 检查起重作业指挥人员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操作规程作业,信号传递是否畅通;应对起重作业过程进行安全监督。10安全技术措施未按规定编制和审批,扣2分/项;未对起重作业机械及工器具合格证进行检查,扣2分/台套; 指挥人员和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未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或信号传递不畅通,扣2分/项。未进行安全监督,扣2分/次。7.2.7焊接作业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制、审批焊接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监督检查焊接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按规定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严
42、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6 安全技术措施未按规定编制、审批,扣2分/项;焊接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扣1分/次; 未按规定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扣1分/次。 7.2.8张力架线作业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制、审批张力架线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并落实;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8安全技术措施未按规定编制、审批,扣1分/项;安全技术措施未落实,扣2分/处。7.2.9临近带电体作业监理单位应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制、审批临近带电体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并落实。 5 安全技术措施未按规定编制、审批,扣2分/项。7.2.10动火作业监理单位应对防火重点部位、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区现场周围动火作业实施有效的安全监督。 5未对
43、防火重点部位、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区现场周围动火作业实施有效监督,扣2分/次。7.2.11水上作业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制、审批水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并落实;监理单位应对水上作业实施监督。8安全技术措施未按规定编制、审批,扣2分/项。未实施有效的监督,扣1-5分。7.3 警示标志(20分)序号 项目 内 容 标准分评分标准 实得分检查与评分情况7.3.1 危险场所 监理单位应监督检查危险场所、部位是否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标牌;标志、标牌应规范、整齐、完好。 10 危险场所、部位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牌,扣1-5分(标准为1分/处) ; 标志、标牌不规范,扣1-5分(标准
44、为1分/处) 。7.3.2危险作业区域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在危险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安全隔离设施和醒目的警示标志,并安排专人现场监护。 10 危险作业现场未按规定设置警戒区域、安全隔离设施和醒目的警示标志,扣1分/处; 未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有效安全监护,扣2分/处。 7.4 相关方管理(30分)7.4.1制度建设监理单位应建立和完善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管理制度,内容至少包括:资格预审、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续用等。4未建立相关方管理制度,不得分;制度涵盖内容不全面,扣1-2分。7.4.2资质审查监理单位应按规定确认分包商资质条件,确保符合国家建
45、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和电力行业有关工程分包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7未按规定对分包商资质进行审查,不得分;现场分包单位资质不符合规定,扣2分/单位。7.4.3分包管理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项目分包计划及申请,严格控制施工单位分包工程范围;监理单位应动态核查进场分包商的人员、机具配备、技术管理等施工能力;监理单位应动态核查转包或违规分包行为;监理单位应核查分包方与总承包人签订安全协议情况。15未审查分包计划、申请,不得分;未动态核查进场分包商的人员、机具配备、技术管理等施工能力,扣2分;存在转包或违规分包行为,扣2分/项;现场使用的分包单位,未经过审批,扣3分/单位;未签订安全协议,扣5分/单
46、位。7.4.4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应根据相关方的作业活动定期识别作业风险,督促相关方采取预控措施;对两个及以上相关方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作业活动,应组织相关单位制定安全措施,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监督落实。4未定期识别作业风险,或未采取预控措施,扣1分/项;未组织制定安全措施,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不得分。7.5 变更管理(10分)7.5变更管理监理单位应建立变更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变更的实施应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风险和隐患及时进行辨识、分析、评价和控制;变更完工后应对变更内容完成情况进行专门的验收。10未建立变更管理制度或未履行变更审批、验收
47、程序,扣3分;未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风险和隐患及时进行辨识、分析、评价和控制,扣2分/项;变更完工后未进行验收,扣2分/项。8 隐患排查和治理(80 分)序号 项目 内 容 标准分评分标准 实得分检查与评分情况8.1 隐患排查 监理单位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制度;监理单位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排查本工程的事故隐患。并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形成“查找-分析-评估-报告-治理(控制)-验收”的闭环管理流程。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更新,以及施工条件或工艺改变,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大的调整的,应及时组织隐患
48、排查;隐患排查前应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时间、人员,结合安全检查、安全性评价,组织隐患排查工作;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经常性开展隐患排查工作。30 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制度,扣5分;未按规定组织隐患排查,扣5分/次;未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等级,扣5分;无隐患登记记录,扣2分/项;重大隐患无专题报告,扣5分/项;隐患管理流程不闭环,扣3分/项;未有效的督促施工单位经常性的开展隐患排查,扣1-3分。8.2排查范围方法排查范围包括所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监理单位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
49、行隐患排查。10未按方案排查的,扣5分;缺少检查表的,扣3分/次;检查表无人签字或签字不全的,扣1分/次。8.3 隐患治理 监理单位对于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一般事故隐患,应督促施工单位立即组织整改排除;监理单位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督促施工单位制定隐患治理方案,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目标、措施、责任、资金、时间等内容;并组织评审;监理单位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隐患治理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 监理单位在隐患治理完成后,应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30对一般事故隐患,未督促立即整改排除,扣2分/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未评审,扣5分/项; 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