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omment U1: 与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中一致Comment U2: 晚于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中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确认签章处日期Comment U3: 该处日期需在学生申请日期 3个工作日之后Comment U4: 院(系)意见,工作组长签字可用私章代替Comment U5: 该处日期需在班级评议日期 5个工作日之后Comment U6: 同时需加盖院(系)公章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校: 云南师范大学 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 民 族身份证号码 政治面貌 家庭人均 年收入 元/年学 院 专 业年 级 班 级 在校联系电话学生本人基本情况宿舍号 家
2、庭联系地址及邮编学生陈述申请认定理由字数不得少于 100字;签字处必须申请人亲笔签字学生签字: 年 月 日注:可另附详细情况说明。A.家庭经济一般困难 B.家庭经济困难 C.家庭经济特殊困难 民主评议 推荐档次D.家庭经济不困难 评议意见在推荐档次处打“” ;陈述理由字数不得少于 30字;评议小组组长必须亲笔签字。班级评议小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认定决定学院意见经评议小组推荐、本学院认真审核后, 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不同意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 。学院评议工作组组长签字:年 月 日(加盖学院公章)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意见经学生所在院(系)提请,本机构认真核实, 同意学院工作组和班级评议小组意见。 不同意学院工作组和班级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加盖部门公章)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表说明一、此表涂改无效二、学生陈述申请认定理由一栏:字数不得少于 100 字;签字处必须申请人亲笔签字。三、民主评议一栏:在推荐档次处打“” ;陈述理由字数不得少于 30 字;评议小组组长必须亲笔签字。四、认定决定一栏:院(系)意见,工作组长签字可用私章代替;同时需加盖院(系)公章。五、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意见一栏:负责人签字可有私章代替。六、此表为一页,任何学校、个人一律不得更改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格式,如有更改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