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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贸课件6.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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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2,第六章,国际货物贸易,3,第六章 国际货物贸易,第一节 国际货物贸易合同的磋商与订立 第二节 国际贸易术语 第三节 国际货物贸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4,第一节 交易磋商与合同,交易磋商的主要环节 发盘和接受 合同的订立,5,交易磋商的主要环节,询盘、发盘、还盘与接受 交易磋商可以是口头的(面谈或电话),也可以是书面的(传真、电传或信函)。交易磋商的过程可分成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四个环节,其中发盘和接受是必不可少的,是达成交易所必须的法律步骤。,6,交易磋商的主要环节,A.询盘 询盘(Inquiry)是交易的一方向对方探询交易条件,表示交易愿望的一种行为。询盘多由买方作出,

2、也可由卖方作出、内容可详可略。如买方询盘:“有兴趣东北大豆,请发盘”,或者“有兴趣东北大豆,11月装运,请报价”。询盘对交易双方无约束力。,7,交易磋商的主要环节,B.发盘 发盘(Offer)也叫发价,指交易的一方(发盘人)向另一方(受 盘人)提出各项交易条件,并愿意按这些条件达成交易的一种表示。 发盘在法律上称为要约,在发盘的有效期内,一经受盘人无条件接受,合同即告成立,发盘人承担按发盘条件履行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发盘多由卖方提出(Selling Offer)。也可由买方提出(Buying Offer),也称递盘(Bid)。 实务中常见由买方询盘后,卖方发盘,但也可以不经过询盘, 一方迳直发

3、盘。,8,交易磋商的主要环节,C.还盘 受盘人不同意发盘中的交易条件而提出修改或变更的意见, 称为还盘(Counter Offer)。在法律上叫反要约。 还盘实际上是受盘人以发盘人的地位发出的一个新盘。原发盘人成为新盘的受盘人。 还盘又是受盘人对发盘的拒绝,发盘因对方还盘而失效,原发盘人不再受其约束。 还盘可以在双方之间反复进行,还盘的内容通常仅陈述需变更或增添的条件,对双方同意的交易条件毋需重复。,9,交易磋商的主要环节,D.接受 受盘人在发盘的有效期内,无条件地同意发盘中提出的各项交易条件,愿意按这些条件和对方达成交易的一种表示。 接受(Acceptance)在法律上称为”承诺”,接受一经

4、送达发盘人,合同即告成立。双方均应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并拥有相应的权利。 如交易条件简单,接受中无需复述全部条件。如双方多次互相还盘,条件变化较大,还盘中仅涉及需变更的交易条件,则在接受时宜复述全部条件,以免疏漏和误解。,10,发盘和接受,发盘 A.构成发盘的条件 根据公约规定,一项有效的发盘必须具有三个条件: a.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即发盘中指明特定的受盘人的名称。出口商向国外广泛寄发商品目录、价目表等一般不构成发盘。 b.内容十分确定。公约认为“一个建议如果写明货物并区明示或暗示地规定数量和价格或规定如何确定数量和价格即为十分确定”。,11,发盘和接受,在实践中,一个有效的发盘其

5、内容必须是完整的、明确的和无保留的。完整是具备主要交易条件,一般指品名品质、数量、包装、价格、装运期和支付方式;明确是指意思表达清楚,解释确切,不会导致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理解的明显分歧;无保留是指发盘中不附有交易条件以外的限制性说明,如“以我方最后确认为准”等。 c.表明得到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意旨。这种表示,通常用“发盘”、“报价”、“定货”、“理盘”等字样。,12,发盘和接受,B.发盘的有效期 每一发盘均有一个有效期,即可供受盘人作出接受的期限,发盘人只在有效期内才受到约束。由于市场行情多变,所以有效期是对发盘人因此而承受的风险的一种保障。发盘人可在发盘中明确规定有效期。也可以不作明确规定,根

6、据国际惯例,应理解为合理时间内有效。但合理时间究竟有多长,并无统一规定。为避免纠纷,宜作明确规定为好。口头发盘,如无约定,仅当场有效。,13,发盘和接受,规定有效期的方式通常有两种方式: 规定最迟送达发盘人的时间,如:“限15日复到有效”。 .规定一段接受时间,如:“发盘3天有效”。这种规定方式, 公约对起讫时间的计算有下列规定:电传或传真方式应从发出时刻起算,信函则从信上载明的发信日期起算,如信上未载明则从 信封上所载日期起算;如果最后一天为发盘人的非营业日而不能送达,则顺延至下一个营业日。,14,发盘和接受,C.发盘的撤回和撤销 发盘的撤回。发盘于送达受盘人时生效。发盘人于发盘尚未生效之时

7、,可将其撤回,即撤回通知应在发盘送达受盘人之前或同时到达。 发盘的撤销。一项已送达受盘人的发盘可否撤销各国法律有不同规定。英美法认为,发盘在被接受前可以撤销;大陆法认为,发盘生效后即不得撤销。公约对此作出折衷的规定发盘送达受盘人后,在受盘人尚未表示接受前,发盘人将撤销通知送达受盘人,发盘可予撤销。,15,发盘和接受,但下列两种情况下的发盘不得撤销:(1)在发盘中规定了有效期或以其他方式表示该发盘是不可撤销的。(2)受盘人有理由相信该发盘是不可撤销的,并本着对该发盘的信赖采取了行动。,16,发盘和接受,D.发盘的终止 发盘在下列情况下终止,发盘人不再受发盘约束:(1)过了有 效期;(2)对方拒绝

8、或还盘;(3)发盘人作了有效的撤销。,17,合同的订立,A.签订书面合同的意义 按公约规定,在交易磋商中,一方的发盘为另一方所接受,合同即告成立。签订书面合同不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法律步骤。 我国在参加公约时,对合同的形式作了保留,规定国际买卖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方为有效。因而,以下两种情况,达成交易后,签订书面合同为必要的法律步骤:,18,合同的订立,经口头磋商达成的交易,必须签署一份书面合同,合同才能生效。 经函电方式磋商达成的交易,如果其中一方曾声明以签订书面合同为准,即使双方已就交易条件达成一致,在签订书面合同后,合同才能生效。 但是,在国际贸易中,双方当事人经磋商达成交易后,往往另行签

9、订书面合同。这是因为通过签订合同,把往来函电中有所变更的条件,最终归纳于一份规范的合同文本中,并由双方签署。这样的合同,既是一份完整、有效的法律文件,也是一份完整、明确的履约依据。,19,合同的订立,B.书面合同的形式和内容 在国际贸易中,书面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并无统一规定。 从格式的繁简来看,通常把繁式的称为合同(contract),而把简式的称为确认书(Confirmation),但无实质性的区别。此外还有备忘录(Memo)、协议书(Agreement)等名称。,20,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内容通常包括三个部分: 约首:包括合同名称、编号以及双方当事人名称、地址、电传或传真号码等。 本文:合同

10、条款,即对各项交易条件的具体规定,包括品名品质、数量、包装、价格、运输、支付等六个必要条款以及保险、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等条款。 约尾:订约日期、地点和双方有权签字人的签署。,21,第二节 国际贸易术语,一、贸易术语及其国际惯例 二、装运港交货的三种常用贸易术语 三、向承运人交货的三种贸易术语 四、贸易术语的表达与使用 五、其他贸易术语,22,贸易术语及其国际惯例,贸易术语的概念 关于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23,贸易术语的概念,国际贸易术语又称价格术语。 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所承担的义务,会影响到商品的价格。 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形成了把某些和价格密切相关的贸易条件与价格直接联系在

11、一起,形成了若干种报价的模式。每一模式都规定了买卖双方在某些贸易条件中所承担的义务。用来表明这种义务的术语,称之为贸易术语。,24,贸易术语的概念,贸易术语所表示的贸易条件,主要分两个方面:其一,说明商品的价格构成,是否包括成本以外的主要从属费用,即运费和保险;其二,确定交货条件,即说明买卖双方在交接货物方面彼此所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的划分。,25,贸易术语的概念,贸易术语是国际贸易中表示价格的必不可少的内容。开报价中使用贸易术语,明确了双方在货物交接方面各自应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说明了商品的价格构成。从而简化了交易磋商的手续,缩短了成交时间。由于规定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对买卖双方应该承担

12、的义务,作了完整而确切的解释,因而避免了由于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不一致,在履约中可能产生的某些争议。,26,关于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主要有三种。 A(1932年华沙一牛津规则)(W.O.Rule) 由国际货协会制订,本规则共21条,主要说明CIF买卖合同性质。具体规定了买卖双方所承担的费用、风险和责任。 B1941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 由美国九大商业团体制订,对以下六种术语作了解释:,27,关于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1)SX(point of origin)产地交货价。 (2)FOB运输工具上交货价。 FOB又分为六种,其中第五种为装运港船上交货价FOB vessel(na

13、med port of shipment)。 (3)FAS船边交货价。,28,关于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4)C&F 成本加运费(目的港)价。 (5)CIF成本加保险费、运费目的港)价。 (6)EX DOCK目的港码头交货价。 该惯例在美洲国家影响较大。在与采用该惯例的国家贸易时,要特别注意与其他惯例的差别,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贸易术语所依据的惯例。,29,关于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C2000年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由国际商会制订,于2000年1月1日正式生效。 该通则共包含四组13种贸易术语。见表,30,关于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E组:启运 EXW工厂交货 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F组:主运费未付

14、FCA交货承运人 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FAS装运港船边交货 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FOB装运港船上交货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31,关于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C组:主运费已付 CFR成本加运费 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CIF成本加保险费、运费 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CPT运费付至 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CIP运费、保险费付至 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32,关于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D组:到达DAF边境交货 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DES目的港船上交货 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DEQ目的港船上交货 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DDU未完税交货 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DDP完税后交货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33,装运港交货的三种常

15、用贸易术语,三种贸易术语及对三种贸易术语的基本解释在具体业务中应注意的问题,34,三种贸易术语及其解释,三种贸易术语: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共有13个贸易术语,其中使用最多的是装运港交货的三种术语;FOB,CFR和CIF。 这三种贸易术语,都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买卖双方在货物交接方式和责任、费用、风险划分中所承担的义务基本一致,只是在运输和保险的责任上有所区别。,35,三种贸易术语及其解释,A FOB(.named port of shipment)装运港船上交货 (指定装运港) 按照通则的解释,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上,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

16、运港越过船舷,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买方负责租船订舱,支付运费,在合同规定的期间到达装运港接运货物,并将船名及装船日期给予卖方充分的通知。,36,三种贸易术语及其解释,卖方要负责取得出口报关所需的各种证件,并负责办理出口手续。买方则负责取得进口报关所需的各种证件,并负责进口报关。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通常的单证,证明已完成交货装船的义务。 其中的运输单据则应在买方承担费用和风险的条件下,卖方给予一切协助,取得有关运输合同的运输单据。买方应接受与合同相符的货物和单据,并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货款。,37,三种贸易术语及其解释,B CFR(.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运费

17、(.指定目的港) CFR与FOB不同之处在于,由卖方负责租船订舱并支付运费。按通则解释,卖方只需按通常条件租船订舱,经习惯航线运送货物。 CFR在货物装船、风险转移、办理进出口手续和交单、接单付款方面,买卖双方的义务和FOB是相同的。,38,三种贸易术语及其解释,C CIF(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CIF与CFR相比,买卖双方所承担的义务相同。但以CIF方式成交,卖方还承担为货物办理运输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的义务。在FOB和CFR中,由于买方是为自己所承担的运输风险而办理保险,因而不构成一种义务、按通则解释,卖方应在不迟于货物越过船舷

18、时,办理货运保险。在合同无明示时,卖方可按保险条款中低责任的险别投保,投保金额最低为CIF价格的110 。,39,在具体业务中应注意的问题,A.风险和费用的划分界限问题 通则以“报过船舷”作为划分买卖双方所承担的风险和费用责任的界限。这里的风险是指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而费用是指正常运费以外的费用。但从实际作业来看,装船是一个连续的过程。从岸上起吊到装船入舱。不可能在船舷这条界限划分双方的责任。,40,在具体业务中应注意的问题,由于通则作为惯例并不是强制性的,在买卖合同中,双方可以另行约定。实际业务中,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已装船提单”,这表明双方约定由卖方承担货物装入船舱为止的一切风险和费用责任

19、。B.FOB方式中的船贷衔接问题 通则规定,买方应给予卖方关于船名、装船地点和所要求的交货时间的充分的通知。,41,在具体业务中应注意的问题,在实务中,为了保证卖方备货和买方派船接货互相衔接。这一到船通知是必不可少的。如有需要,可在合同中对买方应在船到港多少时间前通知卖方作出规定。C.CFR方式中的已装船通知 CFR方式中,卖方向买方发出已装船通知,具有通知买方及时办理保险的作用。买方办理进口货物保险时,保险公司按有关的装船通知承保。,42,在具体业务中应注意的问题,如果卖方未能及时向买方发出已装船通知。致使买方未能及时办理保险,则万一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灭失或损坏,其风险仍由卖方承担。所以,C

20、FR方式中,卖方应特别注意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43,在具体业务中应注意的问题,D.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中的FOB 修正本中将FOB分为六种,只有第五种是装运港船上交货。与通则的FOB相近,但该术语的出口报关的责任在买方而不在卖方。所以我国在与美国、加拿大等国家洽谈进口贸易使用FOB方式成交时,除在FOB后注明Vessel外。还应明确由对方(卖方)负责办理出口结关手续。,44,在具体业务中应注意的问题,E.关于租船运输时,装卸费用的负担问题 如果使用班轮运输,班轮运费内包括了装卸费用。但在大宗货使用租船运输时,船方是否承担装卸责任,也即运费中是否包括装卸费用,需由租船合同另行规

21、定。故买卖双方在商定买卖合同,应明确装卸费用由谁负担。通常以贸易术语的变形,即在贸易术语后加列字句来加以说明。,45,在具体业务中应注意的问题,A.以FOB方式成交,纪明确装船费用由何方负担。常见的FOB术语的变形有: FOB Liner Terms(FOB班轮条件),装船费用按照班轮的做、由支付运费的一方,即买方负担。 FOB Under Tackle(FOB吊钩下交货),卖方负责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只吊钩所及之处,吊装费用由买方负担。,46,在具体业务中应注意的问题,FOB Stowed(FOB理舱费在内),卖方负担将货物装入船仓并承担包括理船费在内的装船费用。理舱费是指货物入舱后进行安

22、置和整理的费用。 FOB Trimmed( FOB平舱费在内),卖方负担将货物装入船仓并承担包括平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平舱费是指对入舱的散装货物平整所产生的费用。,47,在具体业务中应注意的问题,B.以CFR和CIF方式成交。需明确卸货费用由谁负担。CFR和CIF术语的变形相类似、以CIF为例,主要有: CIF Liner Terms(CIF班轮条件),卸货费由支付运费的一方,即卖方负担。 CIF Ex Ships Hold(CIF舱底交货),买方负担将货物从舱底吊卸到码头的费用。CIF Landed(CIF卸到岸上),卖方负担将货物卸到目的港岸上的费用。包括驳船费和码头费。,48,在具体业务

23、中应注意的问题,F.象征性交货 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装至船上以运交买方,然后卖方通过一定程序(比如:付款交单、信用证)向买方提交包括物权凭证(海运提单)在内的全部合格单据,即完成了交货义务,运输单据上的出单(或装运)日期,即为“交货日期”、这种方式称为象征性交货。以这种方式订立的合同,卖方只负责装运,无需保证到货,所以又称为装运合同,以区别于交货合同。,49,在具体业务中应注意的问题,FOB、CFR、CIF 三种术语,均属于象征性交货,与之相对应,买方是凭单付款,所以装运单据在这类交易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50,向承运人交货的三种贸易术语,货交承运人”的概念 FCA(.named carrie

24、r)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CPT(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CIP(.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51,向承运人交货的三种贸易术语,这三种贸易术语不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而且适用于航空运输、铁路运输和公路运输。它们均属于 象征性交货。,52,向承运人交货的三种贸易术语,通则对在不同运输方式下的“货交承运人”这一交货条件,作了具体的规定:铁路运输中货物够装满一整车或整集装箱,以及内河运输和公路运输中在卖方所在地点交货时,卖方有责任把货物装入运输工具。在其他情况下,卖方都是在承运人所

25、在地点交货,只需把货物交给承运人照管,即履行了交货义务。这一规定,对于海上运输来说,明显不同于越过船舷交到船上的传统方式。,53,贸易术语的表达与使用,贸易术语的表达:贸易术语应在货物单价中得到表达。 在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中,单价应包括:计价单位、价格及贸易术语。其中应注意在贸易术语的缩写字母后面,写上规定的装运地(港)或国的地(港)。,54,贸易术语的表达与使用,例如:每吨1000美元 FOB上海,此处上海应为装运港。 每吨1100美元CIF纽约,此处纽约应为目的港。 每吨1200美元CIP纽约希思罗机场。此处纽约希思罗机场应为空运目的地。,55,贸易术语的表达与使用,贸易术语的使用:不同的贸

26、易术语买卖双方承担不同的义务。采用何种贸易术语,既关系到双方的利益所在,也关系到能否顺利履约,所以在洽谈交易时,双方应恰当地选择贸易术语。目前在国际贸易中,较多使用象征性交货的术语、即以装运港或装运地交货的方式成交。我国外贸企业在进出口业务中,对贸易术语的选用主要考虑下列因素:,56,贸易术语的表达与使用,有利于我国远洋运输业和保险业的发展,增收减支。我国在进口贸易中,大多使用FOB或FCA术语。在出口贸易中,则争取按CIF或CIP方式成交。 有利于发展双方的合作关系。有些国家规定进口贸易必须在本国投保,有些买方为了谋求保险费的优惠,与保险公司订有预保合同,则我方可同意按CFR和CPT方式出口

27、。在大宗商品出口时,国外买方为谋求以较低运价租船,我方也可按FOB或FCA方式与之成交。,57,贸易术语的表达与使用,与运输方式相适应。FOB、CFR、CIF 只适合于海洋运输和内河运输。在航空运输和铁路运输情况下,自应采取FCA、CPT、CIP术语。但即使是海洋运输。在以集装箱方式运输时,出口商在货交承运人后即失去了对货物的控制,因而作为出口方,应尽量采、CPT、CIP方式成交。此类贸易术语还有利于出口方提早转移风险,提前出具运输单据,早日收汇,加快资金周转。,58,贸易术语的表达与使用,重视规避风险。我方进口大宗货物需以租船方式装运时,原则上应采用FOB方式,由我方自行租船、投保,以避免卖

28、方与船方勾结,利用租船提单,骗取货款。 贸易术语又是合同诸多贸易条件中的一个方面。它的选用必须和其他贸易条件相适应。,59,其他贸易术语,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边境交货(指定地点) 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目的港码头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未完税交货(指定地点),60,工厂交货(指定地点),1.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本术语以EXW(nmed place)表示 卖方在其商品的产地或储存地将货物交由买方处置,即完成了交货义务、买方则负责自行将货物装运,并承担其间的全部风险、责任和费用。包括货物出入境手续和费用。 这个术语是卖方承担义务最少的贸易术语,如买方无法直接或间

29、接办理货物出境手续时,则不宜采用这一方式。,61,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2.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本术语以FAS( named port of hipment)表示 卖方负责将货物交至装运港买方指定的船边,若买方所派船只不能靠岸,卖方应负责用驳船把货物运至船边,卖方在船边完成交货义务。 装船,出口结关的手续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 如买方无法直接或间接办理出口手续,则不宜采用这一方式。,62,边境交货(指定地点),3.边境交货(指定地点): 本术语以DAF(named place)表示 卖方负责办理货物的出口结关手续,将货物运至边境的指定交货地点(出口国或进口国的边境),将货物交由买方处置

30、,即完成交货义务。 这一术语主要适用于毗邻国家之间的陆路运输交易。但术语本身对运输方式来加限制。,63,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4.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 本术语以DES(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表示 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在目的港船上将货物置于买方的控制之下,即完成了交货义务。 DES和CIF在主要价格构成上有相同之处,即货价中都包含运费和保险费。但买卖双方在货物交接手续、费用和风险责任划分上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64,CIF是象征性交货,买方应凭单付款;DES是实际交货。卖方必须把货物置于买方实际控制之下,买方才有责任付款。 费

31、用和风险的责任划分不同。CIF以装运港船舷为界;而DES以在目的港实际交货后为责任转移的界限。 保险性质不同。CIF中卖方办理保险是一种义务,应按台同或惯例规定履行;而DES卖方是为自己买保险,不构成一种义务。 CIF合同为装运台同,只规定装运时间;DES合同为交货合同。必须规定到货时间。,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65,目的港码头上交货(指定装运港),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 本术语以DEQ(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表示 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并卸至码头卖方还应负责取得进口结关的有关证件,办理进口手续,然后将货物置于买方的控制之下。 通常情况下,DE

32、Q后面应加注“Duty Paid”,即由卖方支付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等税、捐。,66,目的港码头上交货(指定装运港,如果双方当事人同意卖方不负担增值税(VAT),则应加注 “VAT Unpaid”。 如果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买方负责办理进口结关手续并支付关税,则应加注“Duty UnPaid”。,67,未完税交货(指定地点),6.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 本术语以DDU(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表示 卖方将货物运至进口国的指定地,交由买方处置,卖方并承担货物运至该处的费用和风险(不包括关税、捐税及进口时应支付的其他官费,以及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和风险)。买方必须负担

33、由于他未及时办理货物进口结关手续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和风险。 该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实际业务中货物均以集装箱方式装载。,68,未完税交货(指定地点),7.完税后交货(指定自的地): 本术语以DDP(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表示 卖方将货物运至进口国的指定地点,交由买方处置。卖方还应承担交货前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其中包把货物进口报关的手续和费用,以及支付进口关税和其他捐税。 与EXW相反,DDP是卖方所承担的义务最多的贸易术承术语。 本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实际业务中货物均以集装箱方式装载。,69,第三节 国际货物贸易合同的主要条款,一、合同的标的 二、商品

34、的价格 三、货物的交付 四、货运保险 五、货款结算 六、商品检验 七、索赔 八、不可抗力,70,货物品质的表示方法,(一)以实物表示货物品质 1.看货买卖 看货买卖是指买卖双方根据成交货物的实际品质进行的交易. 这种方法多用于拍卖,寄售和展卖业务中,尤其适用于具有独特性质的商品,如珠宝,首饰,字画,特定工艺制品(牙雕,玉雕,微雕等).,71,货物品质的表示方法,2.凭样品买卖(Sales by Sample) 样品是指从一批货物中抽出来的或由生产,使用部门设计,加工出来的,足以反映和代表整批货物质量的少量实物.凡以样品表示货物品质并以此作为交货依据的,称为凭样品买卖.“凭卖方样品买卖“(Sal

35、e by Sellers Sample);“凭买方样品买卖“(Sale by Buyers Sample).,72,货物品质的表示方法,无论由谁提供样品,一经双方确认便成为交接货物的品质依据,卖方承担货物品质与样品完全一致的责任(Strictly Same as Sample).这是凭样品买卖的基本特点.质量稳定,容易掌握的产品可以采用凭样品成交,质量不稳定及交货品质无法与样品绝对相同的产品,如木材,煤,矿产品等天然品则不宜使用凭样品买卖.对于那些必须采用样品成交,而难以做到货样一致或无法保证批量生产时质量稳定的产品,则在订立合同时规定一些弹性条款.例如,“质量与样品大致相同“(quality

36、 to be about equal to the sample)或“质量与样品近似“(quality to be similar to the sample).为了避免双方在履约过程中产生品质争议,必要时可使用封样(Sealed Sample).,73,货物品质的表示方法,(二)以文字说明表示货物品质 1.凭规格,等级或标准买卖(Sale by Specification,Grade or Standard) 规格是指用以反映货物品质的主要指标,如:成分,含量,纯度,大小,长短,粗细,容量,性能等. 等级是指同一类货物,按质地的差异或尺寸,形状,重量,成分,构造,效能等的不同,用文字,数字或

37、符号所作的分类.如大,中,小;重,中,轻;一,二,三;甲,乙,丙;A,B,C等.,74,货物品质的表示方法,标准是规格和等级的标准化.国际贸易中,使用某种标准作为说明和评价货物品质的依据,称作凭标准买卖.标准一般由标准化组织,政府机关,行业团体,工商组织,商品交易所等制定,公布,并在一定范围内实施.如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标准,国际电工委员会(IE)制定的标准等.我们应根据具体情况,并权衡利弊,采用国际上通行的标准或我国自己规定的标准.,75,货物品质的表示方法,在国际贸易中,有些农副土特水产品的品质变化较大,难以确定统一的标准,一般采用“良好平均品质“和“上好可销品质“来表示. “良好平均品质

38、“(Fair Average Quality,F.A.Q.),一是指以装船时在装船地同季节装运货物的平均品质为准.所谓“上好可销品质“(Good Merchant able Quality,G.M.Q.),是指卖方保证交付的货物品质良好,合乎销售条件,在成交时无须以其他方式证明产品的品质.这种方法比较抽象笼统,在执行中容易引起争执,因此应尽量少用.,76,货物品质的表示方法,2.凭牌名或商标买卖(Sale by Brand Name or Trade Mark) 牌名是指厂商或销售商所生产或销售产品的牌号,简称“品牌“;商标则是牌号的图案化,是特定商品的标志. 质量稳定,信誉良好,并为消费者所

39、熟悉喜爱的产品,可以凭牌号或商标来规定其品质,这种方法称为“凭牌号或商标买卖“.有时买方在熟知卖方产品品质的情况下,常常要求在卖方的产品或包装上使用买方指定的牌名或商标,这就是定牌.,77,货物品质的表示方法,3.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Sale by Description and Instration). 机器,电器,仪表,大型设备,交通工具等技术密集型产品,要规定其名称,商标牌号,型号,介绍该产品的构造,原材料,产品形状,性能,使用方法,附以图样,图片,设计图纸,性能分析表等来完整说明其品质特征.如,在合同中规定“品质和技术数据必须与卖方所提供的产品说明书严格相符“(quality and

40、technical data to be strictly inconformity with the description submitted by the seller).,78,货物品质的表示方法,4.凭产地名称买卖(Sale by Name of Origin) 有些地区的产品,尤其是农副产品,工艺独特,在国际上享有盛誉,对于这类产品的销售,可以采用产地名称来表示其独特的品质,信誉.如“法国香水“(France Perfume),“庐山云雾茶“等.,79,买卖合同的品质条款,(一)基本内容 在品质条款中,在凭样品买卖时,要列明货物的名称,样品的编号,寄送和确认日期.在凭文字说明买卖时

41、,应明确规定货物的名称,规格,等级,标准,牌名,商标或产地名称等内容.在以图样和说明书表示货物品质时,还应列明图样,说明书的名称,份数等内容. 品质条款应尽量明确具体,避免笼统含糊.尽量不用“大约“,“左右“,“合理误差“等含意不清的用语.,80,买卖合同的品质条款,(二)品质机动幅度与品质公差 1.品质机动幅度 品质机动幅度是指对特定品质指标在一定幅度内可以机动.品质机动幅度主要适用于初级产品,以及某些工业制成品的品质指标.规定品质机动幅度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1)规定范围.例如,棉布幅阔35/36“,而布的幅阔只要在35英寸到36英寸的范围内,都算符合要求.,81,买卖合同的品质条款,(

42、2)规定极限.对有些品质规格,标明上下极限的字样,如最大,最多,最高(Maximum或Max)和最小,最少,最低(Minimum或Min).例如,白糯米:碎粒(最高)25%,杂质(最多)0.2%,水份(最高)15%. (3)规定上下差异.例如,C708中国灰鸭绒,含绒量为90%,允许1%.,82,买卖合同的品质条款,2,品质公差(Quality To lerance) 品质公差是指国际上公认的产品品质的误差,这种误差若为某一国际同行业公认,即成为“品质公差“.交货品质在此范围内即可认为与合同相符.若无公认的“品质公差“,可规定双方认可的误差.,83,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货物数量是指以国际通用或

43、买卖双方约定的度量衡表示货物的重量,个数,长度,面积,容积等的量. (一)国际贸易中常用的度量衡制度 国际贸易中常用的度量衡制度有米制,英制,美制及国际单位制. 米制(The Metric System)又称为公制,它以十进位制为基础,“度量”和“衡”之间有内在的联系,换算比较方便,因此,使用范围不断扩大. 英制(The British System),曾在纺织品等交易中有较大的影响,但由于它不采用十进制,换算很不方便,“度量”和“衡”之间缺乏内在联系,因此,使用范围逐渐减小.,84,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美制(The U.S. System)以英制为基础,多数计量单位的名称与英制相同,但含义有

44、差别,主要体现在重量单位和容量单位中. 国际单位制(The International System of Units,简称SI)是1960年国际标准计量组织大会通过的,是在米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已为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采用. 我国使用以国际单位制为基础的法定计量单位.,85,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二)计量单位 1.重量单位 常用计量单位:千克(Kilogram,or kg.),吨(ton,or t.),公吨(metricton,or m/t.),公担(quintal.or q.),克(gram,or gm.),磅(pound,or lb.),盎司(ounce,or oz.),长吨(long t

45、on,or 1/t.),短吨(short ton or s/t.). 如1公吨(1000公斤)、1长吨(1016公斤)或1短吨(907.2公斤),86,计量单位,后来,外商来证要求按长吨(Long ton)供货.如果我方照证办理则要多交大米160.5公吨,折合美元为44137.5美元.于是,双方发生争议. 2.容积单位 常用计量单位:公升(litre,or l.),加仑(gallon,or gal.),蒲式耳(bushel,or bu.)等.,87,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3.个数单位 常用计量单位:只(piece,or pc.)件(package,or pkg.),双(pair),台,套,架(s

46、et),打(dozen,or.doz.),罗(gross,or.gr.),大罗(great.gross,or.g.gr),令(ream,or.rm.),卷(roll,or.coil),辆(unit),头(head).有些产品也可按箱(case),包(bale),桶(barrel,drum),袋(bag)等计量. 4.长度单位 常用单位:码(yard,or.yd.),米(metre,or.m.),英尺(foot,or.ft),厘米(centi-metre,or.cm.).,88,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5.面积单位 常用单位:平方码(square.yard,or.yd2),平方米(square.me

47、tre.or.m2),平方英尺(square foot,or ft2),平方英寸(square inch). 6.体积单位 常用单位:立方码(cubic yard,or yd3),立方米(cubic metre,or m3),立方英尺(cubic foot,or ft3),立方英寸(cubic inch).,89,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三)计量方法 1.毛重(Gross Weight) 指货物本身的重量加皮重(Tare),即包括包装材料的重量.在国际贸易中,有些低值产品常常以毛重作为计算价格的基础,称作“以毛作净“(Gross For Net). 2.净重(Net Weight或N.W.) 指

48、毛重减去皮重后的重量,即货物的实际重量.皮重计算,由双方事先约定. 可按实际皮重(Real Tare或Actual Tare)计算 可按平均皮重(Average Tare)计算 可按推定皮重(Computed Tare)计算 可按习惯皮重(Customary Tare)计算,90,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3.法定重量(Legal Weight) 指货物和销售包装加在一起的重量.有些国家进口税采用从量征收方法,规定货物重量必须包括直接接触产品的包装材料(如小瓶,小金属盒,纸盒等)在内. 4.实物净重(NetNet Weight) 也称纯净重或净净重,它是指从法定重量中扣除直接接触产品的包装物料后的重

49、量.此重量多为海关征收关税时计算之用.,91,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5.公量(Conditioned Weight) 指先用科学的方法从产品中抽出所含的实际水份,然后加入标准水份而求得的重量.这种计算方法主要用于羊毛,生丝,棉纱,棉花等易吸潮湿,重量不太稳定而经济价值又较高的产品. 6.理论重量(Theoretical Weight) 指对某些固定规格,固定尺寸,重量大致相等的货物,以其单个重量乘其件数(或张数)而推算出来的重量,如马口铁,钢板等等.,92,买卖合同的数量条款,合同的数量条款主要由交货数量和计量单位两部分构成.一般要规定一个交货数量的机动幅度:一是规定“溢短装条款“,一是规定“约数“. “溢短装条款“是指合同明文规定卖方交货时允许多交或少交合同数量的百分之几.例如,5000公吨,卖方可溢装或短装5%,(5000 M/T,with 5% more or less at sellers option). “约数“是指在交易数量前面加上一个“约“(About,Circa,Approximate-appr.)字.允许对有关金额或数量或单价有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非信用证项下,应在合同中作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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