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疆国泰新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煤基精细化工循环经济工业园一期项目 编号:12082-PMC-SPC-HL-072 (版次:0版) 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国泰新华准东一期 PMC项目部 二一四年六月 编 制: 审 核: 审 批(建设单位) : 时 间:2014 年 6月 10 日 华陆新疆国泰新华准东一期 PMC项目 项目代码:12082 目 录 1 目的 . 1 2 范围 . 1 3 定义 . 1 4 方案编制 . 2 5 起重机的选择 . 2 6 布置/定位 . 3 7 人员 . 4 8 安装和拆卸 . 5 9 操作 . 6 10 行驶和运输 . 15 11 维护、检查和修理 .
2、16 12 钢丝绳、吊钩 . 18 13 附件 . 19 附件A 起重机检查表 19 附件B 起重机驾驶员日检查单 19 附件C 起重机吊装评估检查单 19 华陆新疆国泰新华准东一期 PMC项目 项目代码:12082 第 1 页 共 6 页 1 目的 本程序描述了国泰新华项目各方,包括EPC总包商或施工分包商和/或第三方租赁商在 操作、验收和报验吊车和起重设备方面的要求和责任。本程序旨在建立适用于整个项目上 起重吊装的基本要求。 2 范围 2.1 本程序适用于所有在国泰新华项目工作的总承包商或施工分包商和/或第三方租赁商。 具体来说,至少应包括如下型号的起重设备之使用和操作: 常规的桁架臂履带
3、式起重机 常规的桁架臂汽车式起重机(摩擦/液压驱动) 全路面汽车式起重机 塔吊(所有类型) 桥吊和龙门吊 千斤顶提升系统,包括门架式、绞线式、桅杆 随车吊 工作(负荷)循环吊装设备(蛤壳式/铲斗式) 打桩设备 2.2 本程序提供了适用于所有项目上的吊车使用和操作的期望标准。附件1至3中提供的表 格旨为在本项目施工的各单位提供如何安全使用设备的最基本要求。 2.3 若与本程序中的内容产生分歧时, 施工单位应首先通过书面形式, 提前呈交EPC和业主, 商议决定。 3 定义 合格人员:一个有资质和经验,具备所从事工作必要的知识技能。持有政府部门所颁 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管理人员:对吊车指挥与操作负
4、责的有关人员。 管理指令:应包括制造商最新的说明书、建议和规范。如没有制造商的说明书、建议 和规范时,须由有资格的人员制订这些相关文件。 必须:表示一个陈述是强制执行的。 华陆新疆国泰新华准东一期 PMC项目 项目代码:12082 第 2 页 共 6 页 应该:是指一个建议。 4 方案编制 4.1 吊装质量40t 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必须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 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必须 编制吊装作业方案。 4.2 制订施工方案时必须考虑下列事宜: 编制管理计划;吊车选择;获得授权;政府相关的法规要求;进场道路和站位/设置
5、; 人员的保护和安全;附件是否有电线和其他设施;吊车安装和拆除程序及吊装方法;建立 吊装作业组(安装人员、吊车司机、信号指挥、吊装监督员、司索工、观察员-在临电源线 附件、其他接受过培训或交底的相关人员) ;通讯系统;气候条件;地面条件;附件的开挖 区域;吊具的选择;个人防护用品;应急程序;检查、维护和维修;接地保护;非常规吊 装作业时所需的程序文件,如多台吊机吊装;与该区域内其他作业班组进行磋商和协调; 夜间作业。 4.3 设备大于 100t 或垂直高度大于 60m 的吊装作业称为大型设备吊装。施工要求按照石 油化工大型设备吊装工程规范执行。 4.4 大型设备吊装必须编制吊装方案。吊装方案必
6、须由专业吊装技术人员负责编制,并按照 文件管理程序审核和批准,并报送监理和业主确认。必要时,监理或业主可邀请有关专家 对吊装方案进行审查。 4.5 大型吊装方案编制和审批人员资质要求:编制(工程师) 、审核(高级工程师) 、审 批( 企 业技术负责人) 。 4.6 每天吊装前或起重机转移到一个新的作业地点时,承包商必须填写“起重吊装评估表” , 吊装主管/专家、起重机驾驶员、起重工和起重指挥人员要在评估表上署名。召集与吊装作 业有关的所有人员进行交底,保证熟知评估表上的内容和吊装要求。 5 起重机的选择 5.1 针对一项吊装作业,选择适当的吊车至关重要。吊车选择必须考虑的因素: 吊装物的重量;
7、吊装物的物理状态;操作速度和频率;吊机能力;所使用吊具或索具 的种类;吊装物起吊和就位的位置;吊车和吊装物的移动限制;吊车的其他限制;吊装作 业场所的环境因素。 华陆新疆国泰新华准东一期 PMC项目 项目代码:12082 第 3 页 共 6 页 5.2 使用多台吊车吊装时还须考虑: 如何计算各台吊车所承受的符合比例;如何保持吊装过程中载荷分配;除重物分配均 匀外,吊车能力是否有一定余量;吊车操作特性,如提升速度等。 5.3 另外,要考虑轮胎漏气所造成的失稳风险。 6 布置/定位 6.1 吊车站位 吊车就位承载区域的地面承载能力必须与吊车制造商的建议相符合,并且必须有足够 强度承受来自于工作和非
8、工作状态下的负荷。 吊车支承在永久或临时结构上时,必须检查该结构设计,确定它能够承受由吊车所产 生负荷。在评估地基承载能力时,必须考虑季节等变化因数。 注: 只有有资质的人员才有能力核算地面耐压强度是否满足安全需要。 6.1.1 风力 作用于吊车的风载对稳定性和强度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在安装自锁限位装 置、道轨限位装置、道轨临时性连接和锚地点的选择时必须加以足够的注意。在风力可能 会超过制造商规定的最大风速时,必须确定吊臂朝向以保证吊机处于安全状态,在风速超 过制造商规定范围时,严禁吊装作业。 6.1.2 工作状态 在作业期间,作用在吊车支承上的负荷通常受以下综合因数的影响: a、吊车
9、自身重量包括配重本身重量。 b、吊装物本身的重量和吊车附件的重量。 c、操作期间,来自吊车和吊装物移动时所产生的动载荷。 d、来自于任何方向的风力给吊车和吊物产生的风载荷。 6.1.3 非工作状态 当吊车处在非工作状态下时,作用在吊车支腿上的负荷通常是受以下综合因数影响: a、吊车自身重量包括配重本身重量。 b、各种场地可能的最大风速对吊车所产生的风载荷。 6.1.4 地下设施 当检查到有地下设施时,必须采取足够的预防措施,既能保证吊车的稳定,也能防止 损坏地下设施。 华陆新疆国泰新华准东一期 PMC项目 项目代码:12082 第 4 页 共 6 页 6.1.5 吊车站位的稳定性 吊车需要在基
10、坑或堤坝附近工作时,要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并引起重视。吊车和吊物 的重量会直接影响到开挖区域或堤坝的稳定,从而产生滑坡,导致吊车侧翻。 6.1.6 上坡/下坡行驶 当吊车上/下坡时,须采取下列措施: a、保证严格遵守制造商关于吊车倾斜角度的规定。 b、 吊装主管人员必须在场且应处于吊车的上坡方向, 并始终处在吊车驾驶员的视线内。 c、启动前撤走危险半径内的所有人员。 6.2 附近危害物和能见度 6.2.1 附近的危害物 起重机(具)移动和作业时要考虑附近是否存在危害物,诸如:架空电缆/电源线;附 近的建筑物或同一区域的其它吊车;公共道路,包括道路、铁路、河流和航空线路。 某些情况下,要求在吊车的
11、顶部安装航空警示灯,在起重机吊臂和副臂涂上特殊的色 彩。国际上通用最大能见度的颜色是“橙白相间的条纹”。 6.2.2 能见度 吊车的站位应考虑能使吊车司机始终具有最好的视角。 6.2.3 环境因数 起重作业时必须考虑相关环境因素对作业安全的影响,例如噪音和有害烟雾。 6.2.4 安全距离 确定吊车站位时,吊车移动部件和固定钢结构与建筑物(或其它自然地形)和人员之 间的距离必须满足如下起码要求: a、净宽 不小于 500 毫米 b、竖向净空 不小于 2000 毫米 在不能满足这些安全距离的地方,必须制定相应的规范,避免人员处于可能的危险区 域中。 在同一个场地作业时,两台或两台以上吊车之间的安全
12、距离必须在方案中规定,以保 证吊车部件之间不互相碰撞。同时,必须与临近场地的单位进行协商。 7 人员 7.1 吊车操作 华陆新疆国泰新华准东一期 PMC项目 项目代码:12082 第 5 页 共 6 页 7.1.1 资质 - 吊车操作员的资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 7.1.2 授权 - 每个吊车操作员必须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获得吊车使用方或雇佣承包商责 任代表的授权后,方能操作指定的吊车。 7.1.3 吊车操作员所具有的体力和智力 - 吊车操作员必须在体力和智力上都具备安全操作 的要求,尤其是视力、听力和反应能力方面,否则不能操作吊车。如果吊车操作员在操作 吊车时突然感到身体不适,必须立
13、刻停止操作,并向主管报告。如操作员在驾驶室内且无 法从吊车上安全下来时,操作员应该说明其状况并在驾驶室内等待救援。 7.2 吊车信号指挥 7.2.1 资质 - 吊装信号指挥必须具备相关政府部门规定的资质。 7.2.2 授权 - 每个吊装信号指挥必须拥有资质证书,获得吊车使用方或雇佣承包商责任代 表的授权后,方能操作。 7.2.3 识别 - 指挥吊车移位时(吊车信号指挥)应具备很容易被吊车操作员识别的条件, 比如说,穿反光背心等。 8 安装和拆卸 8.1 吊车部件的标识 - 在必要时,根据安装和拆卸的先后次序,对吊车部件进行标识且标 识须清晰,防止现场组装时出现错误。任何重量大于 250 公斤的
14、部件必须标识其重量。 对主要配件的施工材料以及组装时使用的紧固件必须进行记录。可行时,要将相关的 信息标记在部件上。 8.2 指令- 必须严格遵守管理指令。任何违反规定的作法可能会对结构和机械零件增加过度 的负荷。因此,要求遵循下列规定: a、安装人员必须拥有管理指导书。 b、必须由能力胜任的人员进行监督安装或拆卸工作。 c、在组装时,使用正确的设备和工具并严格遵循相关规范要求,并按正确的次序进行。 d、只能使用满足制造商性能和强度要求的零件和部件。 e、首先确认起重臂或副臂的连接插销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人员方可在外侧移动起重 臂或副臂 (要求为安装人员提供必要的防坠落设施)。如果连接插销不正
15、确,起重臂或副臂 会发生倒塌。 8.3 安全设备的工况正常- 在安装和拆卸时可能会拆除连接件或旁通力矩限位、过载保护或 限位开关。因此,吊车投用前主管安装的作业人员必须检查所有安全设备以确保恢复正常。 华陆新疆国泰新华准东一期 PMC项目 项目代码:12082 第 6 页 共 6 页 9 操作 9.1 总则 9.1.1 操作说明书 - 每个吊车的操作说明书必须包括制造商最新的建议,并参照制造商的 系列号或其它方式以清晰标识对应的吊车。没有制造商操作说明书时,则应该由具有资质 的人员编写合适的操作说明书。操作员应该有此说明书。 9.1.2 操作前检查 - 在开始吊装前,吊车操作员或其他经授权人员
16、必须根据操作说明书对 吊车进行例行检查,这些操作说明书应足以保证吊车能安全操作。(见附件 B 起重机 检查单) 吊车投入使用前,吊车操作员必须对照检查表核实以下要求: a、吊车上没有未经授权的人员,例如维修人员。 b、吊车已具备了安全工作的条件 c、吊车各项运行可安全操作 d、工作场地能满足作业要求,并检查汽车吊的轮胎气压。 e、任何必要的调整或变更都必须由经授权的人员进行,并保证吊车能安全操作,性能 良好。 9.1.3 非正常情况的信息交流:操作员离岗前,应记录有关吊车性能的相关细节,特别是涉 及吊车操作时遇到的非正常情况,以及与吊车操作相关安全性能等情况。并在交接班日记 中详细说明。 9.
17、1.4 吊车处于无人控制的状态:吊车不能处于无人控制的状态,哪怕是一会儿,除非已经 采取了下列措施: a、已经摘除吊钩上的吊物。 b、吊钩必须提升到一定高度,不会影响其它施工作业的安全性,或者吊钩已勾起,或 者用其他的方法进行固定。 c、如果可以,切断能源。 d、已经刹车或锁定,使吊车处于安全状态下。 e、对于长期处于非工作状态的吊车,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基础上应考虑采取下列更持久 的隔离措施,包括: 吊车应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置并处于非工作状态下;切断电源并上锁;尽可能做好防 风措施;如适用,切断燃料供应和设备动力部分;进入机械或控制室的所有门窗必须上锁, 防止未经授权人员进入;如适用,拔掉锁定钥
18、匙,对遥控设备进行隔离。 华陆新疆国泰新华准东一期 PMC项目 项目代码:12082 第 7 页 共 6 页 吊车操作人员不在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未经授权人员操作吊车。对特殊类型吊车, 按该设备的操作指南进行。 9.1.5 异常噪音或异常转动: 在吊车正常操作期间,发生异常噪音或设备异常转动时,应 立刻停车并将吊车处于非工作状态。同时将该事件整个过程详细记录后,立刻通报管理层。 9.1.6 文明施工:应尽可能保持吊车的整洁。松散的物品不能放在吊车传动部件上。将可能 导致危险的油脂油污、杂物及其他材料从吊车、相关通道、上/下扶梯、平台、梯子、工作 区危险的油脂油污、杂物及其他材料从吊车、相关通
19、道、上/下扶梯、平台、梯子、工作区 9.1.7 吊车专用通道:应该通过专门提供的通道进入吊车驾驶室,比如:吊车操作员专用通 道、检查通道和维修通道。 只有在吊车处于静止状态时,才允许人员进出吊车驾驶室。 操作员正在控制吊车时,任何想上吊车的人,必须告知吊车操作员,在获得同意后方 能登车。 9.1.8 吊车附近人员:吊车正在操作或行驶时十分危险,任何人员不得靠近吊车。擅自闯入 回转半径内或靠近在工作中的吊车,将可能被吊车或吊装物件撞倒、卡入吊车固定部件和 传动部件之间,或吊车旋转部分和非旋转部分之间,从而导致伤亡事故的发生。 可能时,要设置防护栏或保护罩。 9.2 吊车操作 9.2.1 操作吊车
20、前应确认以下条件: a、仔细检查载荷重量和作业半径 b、确保站位的地基能承受吊机和载荷的重量 c、注意地面和空中的障碍物 d、确保正确的司索方式 e、正确地支腿和支垫 f、超载安全自锁装置有效 g、力矩指示器刻度正确 h、限位器有效 i、所有拆除的设施正确回装有效 j、必要时,检查轮胎气压 k、在架空电缆线附近进行操作时,应注意吊臂/吊物与之的安全间距 l、不得超过车上标明的当前作业半径下的安全负荷。 华陆新疆国泰新华准东一期 PMC项目 项目代码:12082 第 8 页 共 6 页 m、对于起吊接近安全负荷的物体,应先试吊:提升一定高度后暂停,以检查稳定性及 吊臂的变形量。 n、无论载荷有多
21、轻,超过最大安全半径时严禁起吊作业。 o、不得在报警器关闭、故障或失灵时继续操作吊机。 p、尽可能小心、平稳和匀速的下降载荷,以减小停止时的冲击现象。在落钩时,使用 传动装置以维持载荷全程受控。 q、在回转时需要特别小心,防止负荷晃动而失稳。 r、在负载情况下变幅时,应时刻仔细查看载荷半径指示器,防止可能的倾覆或折臂。 s、检查地面条件保证吊车站位的稳定。在各支腿下分别使用路基板或垫枕木以满足总 负荷的需要。每块路基板面积不小于吊车支腿垫板大小的 3 倍。 9.2.2 在操作吊车时,操作人员必须做到: a、不得超出吊车的额定工作负荷,除非是在有资质的人员监督下进行的吊车调试。 b、熟悉主断路器
22、开关的位置和如何规范操作。 c、熟悉消防设备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d、避免突然停车、冲击或其它可能造成负荷过度摆动的动作。 e、当吊钩或负荷在视线之外的时,除非得到授权人员的指挥,如起重工、吊车信号指 挥,否则严禁操作吊车移动吊钩或所吊物件。 f、吊车水平移动期间,保证吊钩或负荷被提起到足够的高度,避免与其它物体碰撞。 g、严禁歪拉斜吊。 h、避免吊物、吊具或其它物体在非离地的状态下,进行水平方向拖拉。 i、给吊车及其移动部件设限位,以减少影响。 j、严格遵守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或相关的指示,当操作员对所发出的指挥信号或 指示产生疑问时,应立刻停止操作。 k、在人群附近装/卸时,须谨慎操作。
23、l、当吊物着地时,避免发生绳索瞬间松垮而脱钩。 m、当桥式和龙门吊处于非工作状态下时,须将设备停回原处。 n、严禁吊物从人员头项上方面过。 当类似电动葫芦等吊机,采取地面如线控、无线电或红外线控制时,操作员必须与吊 物保持足够近的距离,确保良好的视线以方便就位。通畅和指定的通道对能否安全操作是 至关重要的。如使用无线电控制方式时,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无线电发射器性能良好。 华陆新疆国泰新华准东一期 PMC项目 项目代码:12082 第 9 页 共 6 页 9.2.3 起吊 -不得吊运任何超出吊车其额定的安全工作负荷或安全起吊的方式以及任何可 能导致不安全的物件。 起重机械只能用于设计目的范围内的
24、提升与移动重物,禁止用设计要求以外的用途。 在下列情况下,操作员必须将吊物吊离地面后停下,检查起吊制动系统,在确保性能 良好后再继续起吊。 每一个班次的第一次起吊 每个班次第一次起吊负荷超过吊车本身额定负荷的百分之五十,或者达到走绳最大拉 力时。 9.2.4 多绳吊装 - 当采用双绳或多绳起吊时,必须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a、每根钢丝绳不得超过其额定的负荷; b、实际总负荷力矩不得超过吊车的额定能力; c、负荷总重量不超过吊车额定的负荷。 9.2.5 负荷的平衡 - 在难以估计负荷重心位置时,应先将负荷缓慢吊离地面并停下,检查 其平衡状况,调整好后继续起吊。 9.2.6 限位器的使用 -除非确
25、认限位器是特种功能限制并有极限制器,操作员不可取消或调 整任何限位器。 9.3 负荷的控制 吊车指挥负责从吊物被吊起之时到吊物件就位整个阶段的吊车操作指挥。吊车信号指 挥必须保证吊物不发生碰撞,要用手或使用溜绳牵引。当用手或溜绳控制时,必须保证自 身处于安全位置,应用往外推而不是往内拉的方式。 当多人指挥或控制同一吊装物时,指定一位负责人,由他直接给吊车司机和其他人发 出指令。 在指示吊车操作员起吊前,吊车指挥必须保证: a、符合于吊物和吊钩的安全要求的正确起吊方法; b、严防所吊物件松散; c、必须确保起吊过程顺利,不会与其它物体冲突; d、起吊中负荷在空中不会对人员构成危险; e、就位点提
26、前准备就绪。 9.4 溜绳 所使用的溜绳必须是非导电材料组成。溜绳必须保持整洁和干燥,每次使用前须评估 其强度是否已下降。 华陆新疆国泰新华准东一期 PMC项目 项目代码:12082 第 10 页 共 6 页 9.5 沟通 指挥信号 - 吊车操作员、司索工和指挥之间必须使用可靠和有效的沟通方式。 注:如果两台或两台以上的吊车在邻近的区域内同时吊装作业,各台吊车所使用的铃声、蜂鸣器 或哨音必须清晰有别。 9.6 公众区域吊装 必须避免在的道路、铁路、河流、临近建筑物等公众出入的地点上方进行吊装作业。 若无法避免,必须获得有关机构的许可,清空该区域内的交通车辆和人员,或者提供合适 的保护措施。 9
27、.7 吊车吊人作业 9.7.1 综述 严禁人员直接骑跨在吊钩、钢丝绳或吊物上。若无法避免,则使用通过专业人员设计 的专用吊篮。 吊篮的使用仅限于执行短时的特殊任务,无法使用脚手架或其它专业设施。 9.7.2 吊篮的要求 吊篮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a、经过专业设计并经过监理单位验收合格的吊篮; b、在两侧必须标上:吊篮的自重;最大载人数;最大承载重量,以公斤为单位;检查 合格的识别标记; c、一次不多于 2 个人,其中一个应该是信号指挥; d、保证吊篮处于安全的工作状态; e、吊篮必须用四根独立的钢丝绳并通过卸扣连接或类似方式固定。同时须配备两根溜 绳对吊篮进行控制。 f、吊篮施乘人员必须佩戴全身
28、式双绳安全带; g、使用颜色鲜艳的油漆对吊监进行防锈处理; h、吊篮上必须安装进出门,门只能朝里开并能将门锁住, i、只用于必须的人员及其工具; 注:若权威机构对施工用的吊篮有特殊要求或规定的话,必须遵守权威机构的特殊要求。 9.7.3 吊车要求 使用吊篮,吊车必须满足: a、吊钩的性能可靠安全; b、安装自锁定位控制器,在无动作时保持锁定状态; 华陆新疆国泰新华准东一期 PMC项目 项目代码:12082 第 11 页 共 6 页 c、配备防坠自锁器,防止吊篮和随身携带物的自由坠落; d、配备上限开关; e、若吊篮要降到吊车站位水平面下方时,应装备下限开关。 9.7.4 载人吊车的操作 用吊车
29、悬挂载人吊篮,吊车操作员必须: a、保持吊车处于完全控制状态; b、保证吊车移动完全是在动力控制下执行的(不可放空档); c、在所执行任务的最大半径中,确保吊车至少有 1000 公斤的安全工作负荷余量; d、保证吊车负荷率不得超过 50%,包括的吊篮、吊钩和吊篮的施乘人员所携带物的总 重量; e、保证吊篮只能用于吊运人员和其随身携带的设备; f、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以便同吊篮施乘人员沟通 g、人员在吊篮里时不可移车。 建议在需要使用可燃液体、氧气/乙炔钢瓶等危险物时,另外设置一个与吊篮分隔并稳 固的独立空间。控制所携带的数量,只满足一次作业需要即可。在吊篮内配备合适的灭火 器。 吊篮施乘人员必须
30、佩戴符合安全规程要求的全身式安全带,外加一根安全绳与吊车起 吊附件相连接(将安全绳系挂在吊钩或钢丝绳末端)。不允许人员在吊篮离地后跨出吊篮。 在吊篮无法到达作业点时,将吊篮牢固地固定在结构上后,人员方能进出吊篮。 9.8 在架空电源线附近作业 9.8.1 预防措施 在架空电源线附近操作时,操作员及同组作业人员必须采取下列预防措施: a、在不熟悉的区域操作时,先检查作业区域内的有否有架空电线。 b、除非能确认已经断电隔离,对所有电线都视为带电。接近此类可能的带电体前,拿 到供电部门的书面确认。 c、吊车、吊物与架空线路的间距不得小于以下要求: 架设在电杆上的电源线路 2米 对高压输电线 6 米或
31、供电部门的特殊指定 如有明显绝缘,可允许较小的间距。 d、如果必须在限制距离内作业,须事先通知供电部门、获得特别作业许可并建立特殊 作业程序。 华陆新疆国泰新华准东一期 PMC项目 项目代码:12082 第 12 页 共 6 页 e、必要时,在地面上设置防护围栏以提示操作员。 f、必须使用非导电的溜绳。 g、一旦起吊开始,除吊车操作员以外不允许任何人接触吊车或所吊物体的任何部分。 h、保证安装有效的接地系统,接地性能良好。 i、在架空线上设明显彩旗,以显示线缆的位置。 9.8.2 接触到架空线 9.8.3 如果吊车或所吊物件接触到了架空线,必须立即通知有关供电部门并等待援助,设置 警戒人员避免
32、他人触电。吊车操作员应采取如下行动: a、留在驾驶舱内或吊车上。 b、警告所有其他人员远离吊车,不要接触吊车、绳索或吊物的任何部位。 c、司机尽可能设法操作吊车脱离所接触到的导电体,但禁止他人接近吊车。 d、若无法移动或使吊车脱离架空线,待在吊车驾驶舱内或吊车上,不要采取进一步行 动,直到确认安全为止。 e、如果由于着火或一些其它原因必须离开驾驶舱或吊车时,要跳离吊车,避免同时接 触吊车和地面。在离开吊车时,吊车操作员应该慢慢地单脚跳过受影响的区域,以避免跨 步电压或同时接触有电压差的区域。 救援停在车上的驾驶员前必须首先断电。 当吊车与带负荷的高压线接触后,必须由有资格的人员检查吊索和其它吊
33、车部件是否 受损。吊车重新投入使用前必须完成相关资格人员所提出的措施。 9.9 在地下带电导体附近作业 在地下埋设有电缆的附近操作时,要采取与 9.8 条规定相同的预防措施 9.10 多台吊车作业 9.10.1 综述 用 2 台或两台以上吊车抬吊同一吊物时,要求更加严密的计划和监督,因为吊车之间 相对运动的影响会在吊车、吊物和吊具上造成额外负荷,增加了额外的难度。只有在无法 用一台吊车完成任务时,如重物的物理尺寸、特性、重量或需要移动,方可考虑多台吊车 进行抬吊。 多车抬吊,吊装方案必须更详细和周密,包括对吊车的负荷分配,尤其是如何做到禁 止歪拉斜吊。 多台吊车吊装时,每次只能进行一个动作,提
34、升优先于下放,每个动作都应进行策划。 9.10.2 吊机负荷要求 华陆新疆国泰新华准东一期 PMC项目 项目代码:12082 第 13 页 共 6 页 使用两台及以上吊车进行抬吊,每台起重机可用的负责率不超过: a、单机吊装 吊车总负荷的 90% b、双机抬吊 每台吊车总负荷的 75% c、三机抬吊 每台吊车总负荷的 67% d、四台吊机抬吊 每台吊车总负荷的 50% “负荷率”是指作用于每台吊车的实际负荷对在实际状态下吊车能力表中最大允许能 力的百分比。 “总负荷”包括吊具和所起吊物件的总和。 “起重机配置”是指臂长、配重等的组合。 对于多台吊机的抬吊,每台吊机的负荷率是指各台吊机分摊负荷与
35、吊车负载表中所规 定的最大允许值的比值,以百分比计算。 9.10.3 多台吊机抬吊计划 负荷重量 - 已知或经过计算得知负荷和吊具的总和。如果信息来自技术图纸,则要为 制造偏差考虑一些余量。 重心 重心位置必须经过仔细测算,对每个不确定因数给予一定的余量。 吊具重量 吊具重量是吊车计算负荷的一部分,每台吊机承担的吊具重量要精确计 算。 吊车同步动作- 吊车动作必须同步,需抬吊时尽可能选用具有相同能力和相似特性的 吊车。在实际作业中,由于控制器的动作响应、刹车系统的动作和效率总会有些偏差。 吊车的安全工作负荷是假设负荷只垂直起降计算的。吊车结构设计已考虑了可能的侧 向受力,但这种侧向强度不足以承
36、担非垂直起吊。要求两台吊机非常精确地同步是不大可 能的,特别是用不同吊机的时候。所以,吊车应极其小心地慢速操作,以尽量保持吊索垂 直。 起吊和移动 - 在起吊和移动物体时,吊车的轴线应保持方向一致。如果不一致,一台 吊车的移动会推动或拉动其他吊车,使其失去稳定。 仪器 - 使用仪表不间断的监视整个起吊操作过程中负荷的角度、每个吊索的垂直度和 受力。 风 - 多台吊车吊装对气候条件是敏感的,特别是风速的影响,在吊装作业开始前,对 可能的影响条件进行充分的评估。 9.10.4 监督 安排一名有资格的人员对抬吊作业进行总体控制。 华陆新疆国泰新华准东一期 PMC项目 项目代码:12082 第 14
37、页 共 6 页 9.11 打桩作业 打桩作业需要使用特殊的设备。要确保桩机设备自重与负荷的总重量不超过吊机、主 副臂结构的能力,或者影响吊机的稳定性。 特别注意吊车的站位,防止履带板或吊机支腿的不均衡下沉,影响吊机的稳定性。 在下列操作中,要特别仔细地检查滑轮和卷筒上的钢丝绳、绳尾压板和绳索锚固件: a、当桩就位于打桩机位置时,应避免起吊臂上的侧向负荷和桩的侧向牵拉。进入桩锤 下方作业时,落锤应下降到锁定位置,吊机提升机构也必须锁定。 b、拔桩机通常为摆动型或振动型,用于打桩或拔桩。通过锤打桩的上部,以破坏桩与 土之间的粘着力。拔桩的实际力量来自于悬挂拔桩机的起重机吊绳,通过吊绳能够平稳地 将
38、桩拔出。禁止猛拉吊绳或吊臂变幅达到加快速度的目的。 在评估吊车拔桩作业所需要的能力时,须考虑下列情况:拔桩机的重量;桩的重量; 地面和桩体之间的粘着力和摩擦力。 对于拔板桩的作业,应考虑所拔板桩和相邻板桩之间的摩擦力。 用于打桩、拨桩作业吊车,再次用于起重吊装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仔细的检查。 9.12 气候条件 9.12.1 大风/沙尘暴的天气下 阵风或强风/沙尘暴天气下,会对吊车的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即使重量不超限,吊装 受风面大的吊物可能会导致负荷失去控制或使吊车倾倒。在相对较轻的风力下,也要尽量 避免迎风面较大的吊装物。 建议在现场设置风速计,塔吊风速计应安装在吊车结构的最高点。 在风速
39、超过制造商建议范围时,不应该使用吊车。规范要求在达到 10.8m/s 风速时禁 止吊装作业。如果是阵风,或者吊片状物,应限制在更低的风速下。在雷雨、大风天气条 件下,所有吊车应采取措施防止倾倒,如将行车在锁定在轨道上,塔吊吊臂处于自由活动 状态,汽车吊等臂杆应收回。 9.12.2 能见度条件 不利的气候条件诸如雪、雾和沙尘暴,会对能见度或通讯系统产生不利的影响,此时, 应停止使用吊车直到天气条件好转,以有效的降低危险。 9.12.3 潮湿环境 保护吊车的刹车、离合器和电气设备,防止水或其它不利气候条件影响它们的效率。 在停车期间以及在起吊作业开始前,要仔细试验所有刹车和离合器的灵敏度。 9.1
40、2.4 雷电 华陆新疆国泰新华准东一期 PMC项目 项目代码:12082 第 15 页 共 6 页 在可能会有雷电的暴雨天气下,不得在室外进行吊装。 9.13 事故或损坏 当吊车发生意外事故,或者吊车设备受到损伤或发生故障时,吊车操作员必须向管理 层汇报发生的事情。 必须按要求检查和修理吊车或设备,只有得到有资质的人员认可同意后,才可重新投 入使用。 注: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大型特种设备的损坏须上报。 9.14 吊车的修改 修改吊车的任何部分,包括增加显示器,必须经工程设计的评估和制造商或管理层的 同意批准。 必要设备 - 每台吊车必须配备匹配的灭火器。 防护罩 应牢固地安装和维护所有的防护罩。
41、重量显示器 为吊车所配备的各种不同类型的特殊重量显示器,对操作员而言必须 清晰可读。 载荷试验 -载荷试验可能会有危险。载荷试验是设计用来证明吊车的承载能力,但必 须记住吊车可能承受不了所设计的负荷。因此,在调试过程中,必须保证所有与试验无关 人员远离该区域。调试人员应位于即使发生事故也不会导致受伤的位置。调试区域要围起 来并张贴告示,禁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 10 行驶和运输 道路行驶 - 道路行驶须遵守操作指导书以及当地的相关法律和法规要求。 在现场带着主臂和副臂行驶 - 有时需要在较远的地方组装和安装主臂和副臂,然后吊 车带着组装好的主臂和副臂驶入现场。对于带着长长主臂和副臂的起重机,这
42、可能是危险 的操作,应小心谨慎驾驶。在特殊环境下,首先确认行驶路线坚固和平整,并且主臂和副 臂应和行驶的方向一致,低速行驶且必须锁住回转装置。特别注意:此操作必须遵循制造 商的建议。 行驶和运输安全空间 - 吊车行驶和运输前,要特别注意吊车本身的高度和机件的悬空 或突出部分,诸如主臂和副臂。 检查行驶路线以保证吊车能够安全通过,需要时须咨询当地相关交通部门。 华陆新疆国泰新华准东一期 PMC项目 项目代码:12082 第 16 页 共 6 页 行驶过程中加速和刹车动作要轻以减小所吊物件的大幅度摆动。使用溜绳能有效地防 止负荷的摆动。带负荷运输时,应尽可能地贴近地面。 协助指挥吊车操作的人员不得
43、处于悬吊物和吊车之间,但必须处于吊车操作员的良好 的视野内。 地面准备 - 必要时,对行驶路面作必要的处理,以确保行驶的线路路面坚固和平坦。 要填平地面凹陷和坑洞,以防吊车横向或侧翻。在可能发生陷车的软基路面上,须铺路基 板或其它能确保车辆安全行驶的措施。 在非水平路面的情况下作业 - 吊车的额定能力,是基于吊车倾斜在 1 度以内的水平 误差情况确定的。水平误差大于 1 度时,吊车起吊能力会大幅度下降。最糟的情况,会直 接影响带长主臂的吊车,迫使它只能在相当小的回转半径内工作。 10.1.1 斜坡 - 应避免带负荷的吊车行驶在斜坡上。在无法避免这种情况下,应咨询有资质 的人员并在现场讨论如何确
44、保吊车的稳定性和采取何种预防措施。在这特殊情况下,须充 分考虑吊车负荷的安全系数。无论往哪个方向行驶,所带的负荷重心应位于吊车的上坡方。 必须锁住回转锁。除非是为了确保负荷保持在上坡的方向,否则应避免回转。确保所吊物 就位时,不会产生主臂和副臂或吊车的不稳定。带负荷行驶时,吊物应尽可能靠近路面。 使用带有反向锁的履带起重机上坡时, 应该将其锁定,防止爬坡时,起重机往后倒退。 到达作业点后,在离合器从行驶挡变回转挡前锁止器都应该锁住,防止履带吊移动。 避免主臂和副臂侧向受力 主副臂只是设计用于吊装与它们的轴线相垂直的吊件。 应该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吊车侧向受力。当侧向受力后,吊车受力面的副臂会延长
45、,对较 长副臂的吊车来说,无凝给吊车的稳定带来很大的影响。 11 维护、检查和修理 11.1 综述 制订吊车日常维护和检查管理的指令并应用在实际操作中。指令包括制造商的日常维 护和检查的建议,并列出消耗品,诸如绳索、润滑油和液压油等的规格。 所有的吊车应该有行车日志,有关的信息,诸如工作小时数、调整、绝缘检查、零部 件更新、检查和修理等。在此记录的基础上要建立维护和修理工作计划,确保无故障和安 全运行。行车日志应保存在吊车上。 11.2 检查 根据管理指令和吊车任务,对吊车进行定期的检查,以保证: 华陆新疆国泰新华准东一期 PMC项目 项目代码:12082 第 17 页 共 6 页 a、根据吊
46、车的零部件的腐蚀、损坏、磨损等情况,在它们失效前得到及时更换; b、确保吊车处于安全,良好的工作状态下。 11.2.1 全面检查 管理指令应该包括全面检查的范围和频率。 全面检查的频率应符合制造商的建议或相关法规的要求,遵循检查频率更高的一个。 全面检查有下列含义: a、有资质人员全面和详细的检查,足以保证吊车的安全使用。 b、若有资质人员认为有必要,除外观检查外还应做无损检验,以确定吊车的状况。 c、若有资质人员认为有必要,应拆除吊车的零件,以确定吊车的状况。 检查关注重点: a、检查的频率和程度与吊车操作环境的严重程度有关。 b、检查应由经过管理层授权的有资质人员进行。检查应能适应于吊车当
47、前和将来的任 务。 c、对吊车清洁和整理维护,以保证检查工作能安全和有效的进行。 d、以书面形式记录,表明吊车已通过检查,并处于安全和良好的工作状态。 当经验显示吊车或卷扬机存在明显问题时,要制定专门方案予以解决。 11.2.2 检查时间表 下表列明了吊机测试和检查法定要求计划。 部 门 检查类型 频 率 国家技术质量监督部门 政府部门证明 每年 HSSE部门全面的检查,包括由 指定合格人员实施的试验 进入现场前(附件A) 首次使用前 HSSE部门全面的检查,包括由 指定合格人员实施的试验 早先进入现场已通过检 查,在现场超过3个月的 起重机 至少每 3 个月按检查 体系进行全面的检查。 起重
48、机操作员 每次使用前检查 (附件B) 每天第一次工作前 11.3 维护和修理 11.3.1 所有的维护和修理应根据管理指令进行,使用合适的工具和专用设备。 华陆新疆国泰新华准东一期 PMC项目 项目代码:12082 第 18 页 共 6 页 11.3.2 吊车及其辅助设备的任何零部件或配件,若已经磨损到无法继续使用、对吊车的操 作造成危害或损害,或在下次定期检查前可能会构成危害时,应该立刻更换或修理。修好 的零件或者新的零件应该符合制造商的建议或规格。 注意: a、任何修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要求。 b、制造商通常提供吊车维修频率的建议。 11.3.3 在离开吊车前,操作员或其他负责人员应该在记
49、录本上记录吊车检查、调整、零部 件更换、修理和检查、工作小时数、吊车的工作内容,包括最大的负荷以及所有事故和非 正常情况、操作、磨损、损坏等有关安全使用吊车的信息。每次记录后应签名,并包括记 录人的本人身份和资质情况。 12 钢丝绳、吊钩 12.1 钢丝绳 12.1.1 钢丝绳的更换:只能使用正确尺寸类型的钢丝绳,并按照吊车制造商或钢丝绳制造 商规定的方法更换,这些应遵循 AS 2759 标准,或其它国际通用的标准。 12.1.2 穿绳 :根据吊车制造商的建议,通过改变卷扬机钢丝绳的倍数或组绳方式,以满足 不同的接臂长度以实现不同吊装高度要求。对一个特定的吊装要求,要选择不同的接杆和 穿绳模式,系统才能准确地操作。若吊车装配有负荷传感器,在改变穿法后,它可能要求 对传感器进行调整,然后才能将吊车投入使用。 12.1.3 钢丝绳防护装置:安装在滑轮和卷筒上的钢丝绳防护装置应维持在正确的位置,只 有在维护、检查或调整时才能拆除。特别重要的的:在一些情况下,钢丝绳可能出现松动, 如果忽略,可能会使钢丝绳滑出滑轮组或卷筒,造成钢丝绳缠绕或损坏。 12.1.4 导向轮和滑轮组:导向轮或滑轮组可能会装配在主臂或副臂上,以保钢丝绳就不会 摩擦吊臂结构。要经常检查导轮和滑轮组以保证它们能自由转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