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分社设立备案登记表旅行社名称(盖章)经营许可证号 经 营 范 围 质保金开户银行 帐号设立旅行社分社申请事项分社名称 分社经营范围 分社负责人 分社设立地址 分社工商营业执照编号分社电话 传 真 所在县(市、区)旅游局意见 所在市(州)旅游局意见 省级旅游局办理情况旅游局(章)年 月 日旅游局(章)年 月 日旅游局(章)年 月 日备注:1、旅行社申请设立分社,须提交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2、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十条及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旅行社分社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分社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名义从事条例规定的经营活动,其经营活动的责任的后果,由设立社承担。 3、须提供设立旅行社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旅行社分社备案需提交以下材料:1.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表(一式二份);2.设立社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一式二份);3.分社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一式二份);4.分社经理的履历表和身份证明(一式二份);5.分社员工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一式二份);6.指定银行增存质量保证金证明文件或银行担保证明文件及复印件。7.租房协议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