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操作规范临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刘天宏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n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n 第二章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管理机构及人员管理n 第三章第三章 场所与设施、设备场所与设施、设备n 第四章第四章 过程控制过程控制n 第五章第五章 附则附则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n 目的与依据目的与依据n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n 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n 规范用语的含义l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
2、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范。目的与依据目的与依据适用范围适用范围n 本规范适用于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本规范适用于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食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等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等。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n 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法定代表人、负责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人或业主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负法律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负法律责任。任。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为消费者提供分餐等健康饮食的条件。 规范用语的含义餐饮服务:指通过即时
3、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服务活动。 餐饮服务提供者:指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餐馆(含酒家、酒楼、酒店、饭庄等):指以饭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韩餐等)为主要经营项目的提供者,包括火锅店、烧烤店等。 特大型餐馆:指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 3000 以上(不含 3000 ),或者就餐座位数在 1000座以上(不含 1000座)的餐馆。 大型餐馆:指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 500 3000 (不含500 ,含 3000 ),或者就餐座位数在 250 1000座(不含250座,含 1000座)的餐馆。 中型餐馆:指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 150 50
4、0 (不含150 ,含 500 ),或者就餐座位数在 75 250座(不含 75座,含 250座)的餐馆。 小型餐馆:指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 150 以下(含 150 ),或者就餐座位数在 75座以下(含 75座)的餐馆。 快餐店:指以集中加工配送、当场分餐食用并快速提供就餐服务为主要加工供应形式的提供者。 小吃店:指以点心、小吃为主要经营项目的提供者。 (六)饮品店:指以供应酒类、咖啡、茶水或者饮料为主的提供者。甜品站:指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主店经营场所内或附近开设,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直接销售或经简单加工制作后销售由餐饮主店配送的以冰激凌、饮料、甜品为主的食品的附属店面。 食堂:指设于机关、学校 (含托幼机构 )、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等地点(场所),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就餐的提供者。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指根据集体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提供者。 中央厨房:指由餐饮连锁企业建立的,具有独立场所及设施设备,集中完成食品成品或半成品加工制作,并直接配送给餐饮服务单位的提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