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对某宗具体用地所规定的用途。分为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和工业用地。实际上是分为 10 大类:居住用地 R、行政办公用地 C、工业用地 M、仓储用地 W、对外交通用地 T、道路广场用地 S、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U、绿地 G、特殊用地 D、水域和其他用地 E。商业用地是指规划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所规定该宗地块的用地性质是用于建设商业用房屋,出让后用地的使用年限为 40 年。商业用地,是指用于开展商业、旅游、娱乐活动所占用的场所,如用于建造商店、粮店、饮食店、公园、游乐场、影剧院和俱乐部等用地。建设用地分类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商业、工矿、仓储、公用设施、公共
2、建筑、住宅、交通、水利设施、特殊用地等。 指商业、金融业、餐饮旅馆业及其他经营性服务业建筑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211 商业用地 指商店、商场、各类批发、零售市 场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212 金融保险 用地 指银行、保险、证券、信托、期 货、信用社等用地。 213 餐饮旅馆 业用地 指饭店、餐厅、酒吧、宾馆、旅 馆、招待所、度假村等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21 商 服 用 地 214 其他商服 用地 指上述用地以外的其他商服用地,包括写字楼、商业性办公楼和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楼用地;旅行社、运 动保健休闲设施、夜总会、歌舞厅、俱乐部、高尔夫球场、加油站、洗车场、洗染店、废旧物资回收站、维
3、修网点、照相、理发、洗浴等服务设施用地 指工业、采矿、仓储业用地。 221 工业用地 指工业生产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222 采矿地 指采矿、采石、采砂场、盐田、 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 2 建 设 用 地 22 工矿 仓储 用地 223 仓储用地 指用于物资储备、中转的场所及相 应附属设施用地。 指为居民生活和二、三产业服 务的公用设施及瞻仰、游憩用地。 231 公共基础设施用地 指给排水、供电、供燃、供热、邮政、 电信、消防、公用 设施维修、环卫等用地。 23 公用 设施 用地 232 景观休闲 用地 指名胜古迹、革命遗址、景点、公园、广 场、公用 绿地等。 指公共文化、体育
4、、娱乐、机关、团体、科研、 设计、教育、医卫、慈善等建筑用地。 241 机关团体 用地 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杂志社、通讯社、出版社等单位的办公用地。 242 教育用地 指各种教育机构,包括大专院校,中专、职业学校、成人业余教育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党校、行政学院、干部管理学院、盲聋哑学校、工读学校等直接用于教育的用地。 243 科研设计 用地 指独立的科研、设计机构用地,包括研究、勘测、设计、信息等单位用地。 244 文体用地 指为公众服务的公益性文化、体育 设施用地。包括博物 馆、展览馆、文化馆、图书馆、纪念馆、影剧院、音 乐厅、少青老年活动
5、中心、体育场馆、训练基地等。 245 医疗卫生 用地 指医疗、卫生、防疫、急救、保健、疗养、康复、医 检药检、血库等用地。 24 公 共 建 筑 用 地 246 慈善用地 指孤儿院、养老院、福利院等用地。 指供人们日常生活居住的房基地(有独立院落的包括院落)。 251 城镇单一 住宅用地 指城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用地。 25 住宅 用地 252 城镇混合 住宅用地 指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工业或商业等混合用地。 253 农村宅基 地 指农村村民居住的宅基地 254 空闲宅基 地 指村庄内部的空闲旧宅基地及其他空闲土地等。 指用于运输通行的地面线路、 场站等用地,包括民用机 场、港口
6、、码头、地面运输管道和居民点道路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261 铁路用地 指铁道线路及场站用地,包括路堤、路堑、道沟及护路林;地铁地上部分及出入口等用地。 262 公路用地 指国家和地方公路(含乡镇公路),包括路堤、路堑、道沟、护路林及其他附属设施用地。 26 交 通 运 输 用 地 263 民用机场 分享到搜狐微博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 表 2.0.5类别代码大类 中类 小类 类别名称 范 围居住用地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的用地一类居住用地 市政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底层住宅为主的用地R11 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R12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居住小区
7、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 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 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R13 道路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R1R14 绿 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二类居住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R21 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RR2R22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 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R23 道路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
8、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R24 绿 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三类居住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与工业等用地有混合交叉的用地R31 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R32 公共服务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 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R33 道路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 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R3R34 绿 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四类居住用地 以简陋住宅为主的用地R41 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R42 公
9、共服务设施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R43 道路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 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RR4R44 绿 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类别代号大类 中类 小类 类别名称 范 围公共设施用地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行政办公用地 行政、党派和团体等机构用地C11 市属办公用地市属机关,如人大、政协、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各党派和团体,以
10、及企事业管理机构等办公用地C1C12 非市属办公用地 在本市的非市属机关及企事业管理机构等行政办公用地商业金融业用地 商业、金融业、服务业、旅馆业和市场等用地C21 商业用地综合百货商店、商场和经营各种食品、服装、纺织品、医药、日用杂货、五金交电、文化体育、工艺美术等专业零售批发商店及其附属的小型工场、车间和仓库等用地CC2C22 金融保险业用地 银行及分理处、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交易所和保险公司,以及外国驻本市的金融和保险机构等用地C23 贸易咨询用地 各种贸易公司、商社及其咨询机构等用地C24 服务业用地 饮食、照相、理发、浴室、洗染、日用修理和交通售票等用地C25 旅馆业用地 旅馆
11、、招待所、度假村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C26 市场用地 独立地段的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工业市场和综合市场等用地文化用地 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团体、广播电视、图书展览、游乐等设施用地C31 新闻出版用地 各种通讯社、报社和出版社等用地C32 文化艺术团体用地 各种文化艺术团体等用地C33 广播电视用地 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和转播台、差转台等用地C34 图书展览用地 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展览馆和纪念馆等用地C35 影剧院用地 电影院、剧场、音乐厅、杂技场等演出场所,包括各单位对外营业的同类用地C3C36 文娱用地 独立地段的游乐场、舞厅、俱乐部、文化宫、青少年宫、老年活动中心等用地体育用地 体
12、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单位内的体育用地C41 体育场馆用地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如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各类球场、溜冰场、赛马场、跳伞场、摩托车场、射击场以及水上运动的陆域部分等用地,包括附属的业余体校用地C4C42 体育训练用地 为各类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医疗卫生用地 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C51 医院用地 综合医院和各类专科医院等用地,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精神病院、肿瘤医院等C52 卫生防疫用地 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检验中心、急救中心血库等用地C5C53 休疗养用地休养所和疗养院等用地,不包括以居住为主的干休所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居住用地()
13、教育科研设计用地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科学研究和勘测设计机构等用地。不包括中学、小学和幼托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居住用地()C61 高等学校用地 大学、学院、专科学校和独立地段的研究生院等用地,包括军事院校用地CC6C62 中等专业学校用地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等用地,不包括附属于普通中学内的职业高中用地C63 成 人 与 业 余 学 校 用 地 独立地段的电视大学、夜大学、教育学院、党校、干校、业余学校和培训中心等用地C64 特殊学校用地 聋、哑、盲人学校及工读学校等用地C65 科研设计用地科学研究、勘测设计、观察测试、科技信息和科技咨询等机构用地,不包括附设于其它单位内的研究室和
14、设计室等用地C7 文物古迹用地具有保护价值的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革命遗址等用地。不包括已作其它用途的文物古迹用地,该用地应分别归入相应的用地类别C8 其它公共设施用地 除以上之外的公共设施用地,如宗教活动场所、社会福利院等用地类别代号大类 中类 小类类别名称 范 围工业用地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包括专用的铁路、码头和道路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矿用地,该用地应归入水域和其它用地()M1 一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电子工业、缝纫工业、工艺品制造工业等用地M2 二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一定干乱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食品工业、医药制
15、造工业、纺织工业等用地MM3 三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采掘工业、冶金工业、大中型机械制造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制革 工业、建材工业等用地仓储用地 仓储企业的库房、堆场和包装加工车间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W1 普通仓库用地 以库房建筑为主的储存一般货物的普通仓库用地W2 危险品仓库用地 存放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的专用 仓库用地WW3 堆场用地 露天堆放货物为主的仓库用地对外交通用地 铁路、公路、管道运输、港口和机场等城市对外交通运输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T1 铁路用地 铁路站场和线路等用地TT2 公路用地高速公路和一、二、三级公路线路及长途客运站等用地。不包
16、括村镇公路用地,该用地应归入水域和其它用地()T21 高速公路用地 高速公路用地T22 一、二、三级公路用地 一级、二级和三级公路用地T23 长途客运站用地 长途客运站用地T3 管道运输用地 运输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地面管道运输用地港口用地 海港和河港的陆域部分,包括码头作业区、辅助生产区和客运站等用地T41 海港用地 海港港口用地T4T42 河港用地 河港港口用地T5 机场用地 民用及军民合用的机场用地,包括飞行区、航站区等用地,不包括净空控制范围用地道路广场用地 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道路、广场和停车场等用地道路用地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用地,包括其交叉路口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工业用地等内
17、部的道路用地S11 主干路用地 快速干路和主干路用地S12 次干路用地 次干路用地S13 支路用地 主次干路间的联系道路用地S1S14 其它道路用地 除主次干路和支路外的道路用地,如步行街、自行车专用道等用地广场用地 公共活动广场用地,不包括单位内的广场用地S21 交通广场用地 交通集散为主的广场用地S2S22 游憩集会广场用地 游憩、纪念和集会等为主的广场用地社会停车场库用地 公共使用的停车场和停车库用地,不包括其它各类用地配建的停车场库用地S31 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 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SS3S32 非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 非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类别代号大类 中类 小类 类别名称 范 围市政公用
18、设施用地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包括其建筑物、构筑物及管理维修设施等用地供应设施用地 供水、供电、供燃气和供热等设施用地U11 供水用地 独立地段的水厂及其附属的构筑物用地,包括泵房和调压站等用地UU1U12 供电用地变电站所、高压塔基等用地。不包括电厂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工业用地(M)。高压走廊下规定的控制范围内的用地,应按其地面实际用途归类U13 供燃气用地储气站、调压站、罐装站和地面输气管廊等用地,不包括煤气厂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工业用地(M)U14 供热用地 大型锅炉房、调压、调温站和地面输热管廊等用地交通设施用地 公共交通和货运交通等设施用地U21 公共交通用地公共汽车、
19、出租汽车、有轨电车、无轨电车、轻轨和地下铁道(地面部分)的停车场、保养场、车辆段和首末站等用地,以及轮渡 (陆上部分)用地U22 货运交通用地 货运公司车队的站场等用地U2U29 其它交通设施用地除以上之外的交通设施用地,如交通指挥中心、交通队、教练场、加油站、汽车维修站等用地U3 邮电设施用地 邮政、电信和电话等设施用地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41 雨水、污水处理用地雨水、污水泵站,排渍站,处理厂,地面专用排水管廓等用地。不包括排水河渠用地,该用地应归入水域和其它用地()U4U42 粪便垃圾处理用地 粪便、垃圾的收集、转运、堆放、处理等设施用地U5 施工与维修设施用地 房屋建筑、
20、设备安装、市政工程、绿化和地下构筑物等施工及养护维修设施等用地U6 殡葬设施用地 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存放处和墓地等设用地U9 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除以上之外的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如消 防、防洪等设施用地绿 地 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公共绿地及生产防护绿地,不包括专用绿地、园地和林地公共绿地 向公众开放,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绿化用地,包括其范围内的水域G11 公 园综合性公园、纪念性公园、儿童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古典园林、风景名胜公园和居住区小公园等用地G1G12 街头绿地 沿道路、河湖、海岸和城墙等,设有一定游憩设施或起装饰性作用的绿化用地生产防护绿地 园林生产绿地和防护绿地G21 园林生产绿
21、地 提供苗木、草皮和花卉的圃地GG2G22 防护绿地 用于隔离、卫生和安全的防护林带及绿地特殊用地 特殊性质的用地D D1 军事用地 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军事设施用地,如指挥机关,营区、训练场、试验场,军用机场、港口、码头,军用洞库、仓库,军用通信,侦察、导航、观测台站等用地,不包括部队家属生活区等用地D2 外事用地 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及其生活设施等用地D3 保安用地监狱、拘留所、劳改场所和安全保卫部门等用地。不包括公安局和公安分局,该用地应归入公共设施用地()水域和其它用地 除以上各大类用地之外的用地E1 水 域 江、河、湖、海、水库、苇地、滩涂和渠道等水域,不包括公共绿地及单位内的水域耕
22、地 种植各种农作物的土地E21 菜 地 种植蔬菜为主的耕地,包括温室、塑料大棚等用地E22 灌溉水田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以种植水稻、莲藕、席草等水生作物的耕地E2E29 其它耕地 除以上之外的耕地E3 园 地 果园、桑园、茶园、橡胶园等园地E4 林 地 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等林木的土地E5 牧草地 生长各种牧草的土地村镇建设用地 集镇、村庄等农村居住点生产和生活的各类建设用地E61 村镇居住用地 以农村住宅为主的用地,包括住宅、公共服务设施和道路等用地E62 村镇企业用地 村镇企业及其附属设施用地E63 村镇公路用地 村镇与城市、村镇与村镇之间的公路用E6E69 村镇其它用地 村镇其它用地E7 弃置地由于各种原因未使用或尚不能使用的土地,如裸岩、石砾地、陡坡地、塌陷地、盐碱地、沙荒地、沼泽地、废窑坑等EE8 露天矿用地 各种矿藏的露天开采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