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公务员职务、级别对应关系领 导 职 务 级 别 非 领 导 职 务 1、中共中央总书记; 2、国家主席; 3、中央军委主席; 4、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5、国务院总理; 一级:国家级正职(总理级、国家级) 6、全国政协主席; 7、国家副主席; 8、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1、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 2、中央纪委书记; 3、中央书记处书记; 4、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5、国务院副总理; 二到三级:国家级副职(副总理级) 6、国务委员; 7、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8、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9、全国政协副主席。 1、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 2、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 国务院、全国政协
2、下属部委 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党组) 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 职);3、各人民团体(党组)正职; 三到四级:省部级正职(正部级、正省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 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 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4、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1、中共中央纪委常委; 2、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 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 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 人(党组成员)和副部级机 关(党组)正职; 3、各人民团体(党组)副职;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 (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 四到五级:省部级副职(副部级、副省级)政协的副职领导人; 5、省纪委书记; 6、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 政
3、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 的副职); 7、 国家正部级企业副职领导; 8、国家副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9、副部级高校党政正职。 1、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 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 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 的下属司局室正职; 2、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 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副 部级机关(党组)副职;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 委、人大、政府、政协的 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职; 五到七级:厅局(地)正职(正司级、正厅级)巡视员4、副省级城市党委(副书记, 常委)、人大、政府、政 协的副职领导人、纪委书记; 5、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 政府、政协的正职; 6、国有副部级企业的副职和正 厅级企业正
4、职领导; 7、省署高校党政正职。 1、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 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 行署室和事业单位下属司局 室副职;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 人大、政府、政协直属机关 和事业单位副职; 3、副厅级正职;副省级城市党 六到八级:厅局(地)副职(副司级、副厅级)助理巡视员 委、人大、政府、政协下属 机关正职; 4、各地市党委、人大、政府、 政协副职、纪委书记; 5、国有副厅级企业正职和正厅 级企业副职; 6、省署高校党政副职、大专正职。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 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正职; 2、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 属机关副职; 3
5、、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 七到十级:县处级正职 (正处级)调研员 的下属单位正职; 4、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 5、国有正县级企业的正职; 6、省署高校院系处室领导、重点中学正职。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 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 的下属处室副职; 2、各地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 下属单位副职和副处级单位正职; 3、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 八到十一级:县处级副职(副处级) 助理调研员 副职、纪委书记; 4、国有正县级企业副职; 5、 副县级企业正职; 6、市属中学正职。 1、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 政协下属单位所属科室正职; 2、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下 属单位正职; 九到十二级:乡科级正职(正科级)主任科员3、各乡镇党委、政府正职; 4、国有正科级企业正职; 5、县属重点中学正职。1、各地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下 属单位所属科室副职; 2、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下 九到十三级:乡科级副职(副科级)副主任科员 属单位副职; 3、各乡镇党委、政府副职; 4、国有正科级企业正职;九到十四级 科员十到十五级 办事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