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人才支持政策目 录国家千人计划 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1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3创业人才项目 5外专千人计划项目 7青年千人计划项目 .10国家万人计划 .12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12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15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 .18青年拔尖人才 .21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23聘任院士 .27泰山学者工程 .28攀登计划 .28企业人才支持政策特聘专家计划 .31青年专家计划 .34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 .37高效生态农业创新类 .37传统产业创新类 .40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类 .43现代服务业及社会民生产业创新类 .46科技创业类 .49产业技能类 .52蓝色产业领军人才团队 .55山东省引
2、进急需紧缺人才项目 .58西部经济隆起带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区域 .58山东省智库高端人才 .60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63齐鲁首席技师 .65齐鲁乡村之星 .67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69企业人才支持政策山东省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服务绿色通道 .71山东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税收服务 .75其他相关政策附录 .77人才需求智能对接系统 .84企业人才支持政策企业人才支持政策1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支持对象:回国(来华)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政策:1、中央财政给予引进人才每人人民币 100 万元的补助,有关地方提供配套支持;国家和地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资)
3、金给予优先支持;可承担国家重点科技、产业、工程项目任务(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的,须另行批准),其产品符合要求的,纳入政府采购目录。2、有关部门为引进人才在担任领导职务、承担重大科技项目、申请科技资金、参与国家标准制定、创新工作机制、参加院士评选、参加政府奖励等方面提供良好条件。3、有关部门为引进人才落实在居留和出入境、落户、资助、薪酬、医疗、保险、住房、税收、配偶安置、子女就学等方面的特殊政策。申报条件:引进的人才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 55 岁,引进后每年在国内工作不少于 6 个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企业人才支持政策2学者。2、在国际知
4、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4、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申报主体: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申报主管部门:中组部省申报主管部门: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053151775087政策文件:千人项目参考国家千人计划网站。企业人才支持政策3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短期项目)支持对象:不能全职回国(来华)工作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支持政策:1、中央财政给予“千人计划”短期项目引进人才每人人民币 50 万元的补助,有关地方提供配套支持。2、“千人计划”短期项目引进人才在合同期满
5、后申请全职回国(来华)工作的,在签订聘用合同后,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专项办同意,中央财政再为其发放人民币 50 万元的补助。3、各有关部门为引进人才落实在居留和出入境、落户、资助、薪酬、医疗、保险、住房、税收、配偶安置、子女就学等方面的特殊政策。申报条件:1、系国家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急需、紧缺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符合有关创新人才长期项目规定的引才标准。2、在国内工作单位固定,有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能做出实质性贡献。企业人才支持政策4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连续 3 年、每年在国内工作不少于 2 个月的工作合同,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申报主体:中央企业、高
6、等学校、科研机构申报主管部门:中组部省申报主管部门: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053151775087政策文件:千人项目参考国家千人计划网站。企业人才支持政策5国家千人计划(创业人才项目)支持对象:海外高层次创业人才支持政策:1、中央财政给予每人人民币 100 万元的资助,有关地方提供配套支持。2、国家和地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资)金给予优先支持;可承担国家重点科技、产业、工程项目任务(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的,须另行批准),其产品符合要求的,纳入政府采购目录。3、给予多次出入境签证;对获得表彰的创业人才,在永久居留、医疗、保险等方面给予特殊待遇。申报条件:1、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 55 岁,
7、引进后每年在国内工作不少于 6 个月。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进行产业化生产。3、有海外创业经验或曾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中高层管理职位 3 年以上。企业人才支持政策64、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海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 50以上。5、申报人回国时间不超过 6 年,企业成立 2 年以上 5 年以下。申报主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主的各类园区(含科技企业孵化器、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科技园和工业园)申报主管部门:中组部、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申报主管部门: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053151775087政策文件:千人项目参考国家千
8、人计划网站。企业人才支持政策7国家千人计划(外专千人计划项目)支持对象:来华工作的高层次非华裔外国专家支持政策:1、中央财政给予“外专千人计划”长期项目专家每人人民币 100 万元一次性补助,并根据工作需要,经用人单位向从事科研工作、特别是从事基础研究的外国专家提供总计 3005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2、“外专千人计划”专家在出入境、居留、医疗、保险、住房、税收、薪酬等方面享受“千人计划”特定政策和待遇。3、国家外国专家局根据“外专千人计划”专家在华工作年限给予适当补助,专项用于提高其医疗、养老保障水平。工薪补助标准为不超过用人单位与外国专家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中所规定支付工薪的 60%,原则上每
9、年每位外国专家工薪补助总数不超过 60 万元,最多连续支持三年。4、授予“外专千人计划”长期项目专家“国家特聘专家”称号。申报条件:1、“外专千人计划”目前重点引进长期项目专家(至少连企业人才支持政策8续来华工作 3 年、每年不少于 9 个月)。考虑到外国专家的实际,申报人选的年龄可放宽到 65 岁。2、引进的外国专家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2)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4)国家
10、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申报主体:国内非外资各类项目单位申报主管部门:中组部、外专局省申报主管部门: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053151775087省外专局外国专家管理处:053186118334政策文件:千人项目参考国家千人计划网站。企业人才支持政策9国家千人计划(青年千人计划项目)支持对象:回国(来华)工作的青年海外高层次人才支持政策:1、中央财政给予引进人才每人人民币 50 万元的一次性补助。2、根据拟引进人才所在学科领域、能力水平等差异,分类分档提出科研经费补助标准(100300 万元)。3、有关部门为引进人才在担任领导职务、承担重大科技项目、申请科技资金、参与国家标准制定、创
11、新工作机制、参加院士评选、参加政府奖励等方面提供良好条件。4、有关部门为引进人才落实在居留和出入境、落户、资助、薪酬、医疗、保险、住房、税收、配偶安置、子女就学等方面的特殊政策。申报条件:1、属于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2、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 3 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3、申报时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企业人才支持政策10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4、引进后全职回国工作。5、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或其他有突出成绩的,可以破格引进。申报主体:
12、中央企业、部分金融机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申报主管部门:中组部省申报主管部门: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053151775087政策文件:千人项目参考国家千人计划网站。企业人才支持政策11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支持对象:在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确立的重点方向,主持重大科研任务、领衔高层次创新团队、领导国家级创新基地和重点学科建设的科技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支持政策:1、中央财政给予每人不高于 100 万元的特殊支持,地方和用人单位配套给予适当经费支持。2、授予“国家特殊支持人才”称号,颁发“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证书”。3、科研项目给予优先立项、滚动支持;创新经费支持方式,落实
13、期权、股权和企业年金等激励措施;支持组建创新团队。申报条件:申报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或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对符合条件的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负责人,择优推荐纳入“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在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企业人才支持政策12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2、具有主持承担国家或地方重要科技项目的经验,表现出较强的领军才能、团队组织能力。3、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所从事科研工作符合国家、行业
14、重点发展方向和长远需求。2、具有承担国家重大科研课题、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经历。3、团队创新业绩突出,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组织结构合理、核心人员相对稳定,具有明确的创新目标和科研规划。申报主体:由有关部门、省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重点科研基地等限额推荐或知名专家特别推荐。申报主管部门:科技部省申报主管部门: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科技人才工作处):053166777056政策文件:企业人才支持政策13(相关政策请扫描上方二维码登录人才山东网站查看)企业人才支持政策14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支持对象: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建科技企业的科技人才,或具有卓越经营管理才能的高级管理人才,创业项目符
15、合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支持政策:1、中央财政给予每人不高于 100 万元的特殊支持,地方和用人单位配套给予适当经费支持。2、授予“国家特殊支持人才”称号,颁发“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证书”。3、科研项目给予优先立项、滚动支持;创新经费支持方式,落实期权、股权和企业年金等激励措施;支持组建创新团队。申报条件:申报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择优推荐纳入“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1、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企业人才支持政策152、企业
1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注册,依法经营,创办时间为 2 年以上 10 年以内,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3、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一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4、创办 5 年以内的企业,最近一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 500 万元。创办时间为 5 年以上的企业,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 500 万元。(申报条件参考科技部关于开展 2015 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申报主体:创办不足 5 年,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的科技型
17、企业。申报主管部门:科技部省申报主管部门: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科技人才工作处):053166777056政策文件:企业人才支持政策16(相关政策请扫描上方二维码登录人才山东网站查看)企业人才支持政策17国家万人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支持对象: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支持政策:1、作出突出贡献的“工程”国家级人选,可优先纳入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等国家科学技术和人才奖励选拔推荐。“工程”国家级人选可按规定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授予“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2、支持“工程”人选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出国(出境)进修考察等,有计划、有重点的选送到国内外一流大学、科研机
18、构、知名企业等从事研修工作。3、各地区、各部门和用人单位要在职务安排、考核评价、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等方面制定相应措施,对其重点培养、大胆使用。事业单位引进“工程”国家级人选而无相应空缺岗位的,可按规定申请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对于工作需要跨地区选调的“工程”国家级人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予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办理有关调动手续。4、对符合条件的“工程”国家级人选,863、973 等重大科企业人才支持政策18技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已承担重点项目的,完成项目任务后优先给予持续滚动支持。5、支持“工程”人选自主组建创
19、新团队,在选题立项、科研管理、人才配置等方面给予更多自主权。对以“工程”国家级人选为核心的研究团队,自然科学基金会按规定优先遴选为创新研究群体。申报条件:1、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 50 周岁以下(含 50 周岁)。2、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3、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4、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
20、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同等条件下,以下人选可优先入选:企业人才支持政策191、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2、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科研课题主要负责人,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主要负责人。申报主体:各类企事业单位申报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申报主管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处:053186954691政策文件:(相
21、关政策请扫描上方二维码登录人才山东网站查看)企业人才支持政策20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支持对象: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重点学科领域的青年拔尖人才支持政策:给予自然科学领域每人 120240 万元、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每人 3060 万元扶持经费;用于开展前瞻性、预研性自主选题工作,购置急需中小设备等;支持周期为 3 年,对成果突出、培养前途大的优秀青年拔尖人才可以连续支持 2 个周期。申报条件:1、具有中国国籍、全职在国内工作的青年拔尖人才。2、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专业成就及荣誉称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3、具有博士学位或突
22、出专业水准,年龄一般在 35 岁以下。申报主体:我省所属企业、科研院所及其他系统的自然科学领域人选企业人才支持政策21(驻鲁央企、中央直属院所除外)申报主管部门:中组部省申报主管部门: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053151775087政策文件:(相关政策请扫描上方二维码登录人才山东网站查看)企业人才支持政策22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支持对象: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岗位和在工农业生产第一线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支持政策:由国家颁发政府特殊津贴证书,每人一次性发给财政特殊津贴 20000 元,并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申报条件:(一)专业技术人才(以下为企业人才相关条件)现聘副高
23、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近 5 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企业人才支持政策23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3、长期工作在
24、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
25、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二)高技能人才企业人才支持政策24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为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具有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业绩突出,影响广泛。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上有重大贡献,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等。3、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
26、水平或有重大技术革新,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为同行业公认。4、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5、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绝招绝技,在国际国内同类职业(工种)中产生重要影响。6、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7、获得国际上有影响的技能大赛、技术比武等奖项,为国家争得荣誉。8、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国内、行业内有较大影响。企业人才支持政策25申报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申报主管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处:053186954691政策文
27、件:请网上查询。企业人才支持政策26聘任院士支持对象:聘任来鲁工作的省外院士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聘任院士,省财政每年为每位院士拨付科研补助经费 10 万元,每月发给政府津贴 1 万元。申报条件: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事业单位引进和聘任的省外院士,申报享受政府津贴和科研补助经费,须具备以下条件:1、有具体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重大课题或新产品研究开发项目,并有每年不少于 10 万元的经费投入和其他相应的科研条件。2、身体健康,每年在山东工作时间 3 个月以上。3、聘任单位与院士就合作方式、合作内容、合作目标、合作期限等签订了聘任协议书。申报主管部门: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053151775087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处:053186954691政策文件: 关 于 认 真 做 好 聘 任 院 士 工 作 的 通 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