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98 年度莫拉克與我的家園紀錄片公開徵案須知一、主題:莫拉克與我的家園說明:今年八月八日莫拉克颱風在原住民地區造成嚴重災情,風災之後部落族人積極進行家園重建,充分呈現原住民生命的堅韌。本徵案以莫拉克與我的家園為主題,期待透過紀錄片工作者的鏡頭,紀錄族人重建的過程,同時反省人與土地的關係。二、參加資格:1. 紀錄片工作者,不限族別;尤其歡迎災區(重建區)原住民文化工作者。2. 歡迎國內大學(院)或研究所在學學生,不限族別,特別是影視、戲劇、視覺傳播等相關科系學生參加。3. 獲 選 行 政 院 新 聞 局 電 影 短 片 及 紀 錄 長 片 輔 導 金 的 影 片
2、及 財 團 法 人 公 共 電視 文 化 事 業 基 金 會 委 託 製 作 的 拍 攝 計 畫 , 本 基 金 會 將 不 予 補 助 。三、 影片長度及規格:1. 拍攝規格:DV 或 DV 以上格式,繳交時請轉拷為 DVD 光碟片,以備審查。2. 影片長度:影片長度以不超過 45 分鐘為限。3. 若提案作品包含已拍攝之非數位影片,或影片規格未達 DV 之同等級以上,其所占長度以全片片長二分之一為限。4. 參加作品(含已拍攝之片段)須為未經公開播放之作品。5. 影片中主述者必須為族語發音,比例應達全片之 40%。四、 申請程序:1. 送件報名:請備妥以下申請文件,一式五份,於 12/20 前
3、郵寄(郵戳為憑)至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地址:10044 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63 號 7 樓)請於信封註明參加 98 年度莫拉克與我的家園紀錄片徵案 。2. 申請書及企劃書:為本文件第 46 頁,請自行列印使用。第 7 頁為企劃書範例,僅供參考。3. 面試複審:通過初審程序者,經主辦單位通知,需向評審委員會提出簡報2說明企畫案執行方式、進度之規劃等,並展現過去影像作品,方式不拘。五、期程:1. 申請期間:2009 年 11 月 16 日至 12 月 20 日2. 審查期間:2009 年 12 月 21 日至 12 月 30 日3. 入選名單公布:2009 年 12 月 30 日4.
4、交片時間/結案日期:2010 年 6 月底前交片。若因故無法及時交片,可於2010 年 6 月 15 日前具函向本基金會申請延期一次,時間以二個月為限。六、評審作業:1. 評選程序分資格審查、初審、複審。A. 資格審查:送審檢附要件不全者,自動喪失徵選資格。 B. 初審:由評審委員會召開會議,評審委員將根據企劃案內容、企劃之可行性等,評選出進入複審之企劃案。 C. 複審:由評審委員會邀請初審通過之企劃案參賽者進行面試。2. 評選標準:A. 主題企劃能力(50%):企劃案內容是否完整、表現方式是否具創意、執行計畫期程規劃、能否符合本案預期達到的主題傳播效果。 B. 技術能力(30% ):作品實績
5、展示。C. 預算編列(20% ):預算分配及預估金額是否合理。3. 評審結果經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董事會核定後公布。七、迴避原則:1. 評審委員不得審核與其本人直接相關之申請案。2. 主辦單位執行部門人員不得審核與其相關之申請案,亦不得自行提出申請案。八、獲選者之權利義務:1. 版權:影片之著作人格權、著作財產權屬獲補助者所有。惟應繳交 DV 或DVD 提供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建置影像資料庫與未來相關研究使用。2. 獲選補助者同意於獲補助後,就獲補助紀錄片、所提供之相關文件及成果報告等資料,無償授權本基金會以非營利為目的之公開發表與利用,並配合主辦單位推動相關之藝文活動,公
6、開發表獲補助計畫之成果。3. 獲補助者應擔保其著作及申請計畫無侵害他人著作權或隱私、肖像等權利,若因前開情事致本基金會權益遭受損害或受連帶賠償請求之損失,獲補助者應對本基金會負全部賠償責任。34. 同一申請案不得重複領取主辦單位其他補助款項,亦不得為政府、政黨或以其為主要股東單位之委製、合製或補助計畫。5. 若同時獲得主辦單位與其他單位補助,獲選者應即告知主辦單位,並就主辦單位及其他單位擇一接受補助。該計畫如已同時申請其他補助,應於申請書中述明,否則主辦單位得撤銷獲選資格。6. 獲選者須與主辦單位簽訂合約,載明拍攝計畫及播映授權等事宜。7. 獲選者應於計畫執行完畢後一個月內,檢具成果報告書一份
7、、DV 或 DV 以上規格之作品一份,另備二份 DVD 帶。逾期未繳交前述資料,且未事先獲主辦單位同意展延者,視同放棄補助款,本基金會將撤銷獲選補助資格,獲補助者應立即返還已受領之補助款,或將企畫案及未完成之作品讓渡予本會(需與本會訂定合約) 。8. 撥款方式:獲補助者與主辦單位簽約後,補助金額分兩次撥付:(1)第一次付款:簽約時請申請人提供本人帳號,簽約 15 日內,撥付 30%入該帳號。(2)第二次付款:計畫執行完畢後,請填寫領據連同結案報告一併送達本會,本 會 確 認 作 品 及 報 告 無 誤 後 , 撥 付 70%餘 款 入 同 一 帳 號 。九、其他: 活動聯絡窗口:財團法人原住民
8、族文化事業基金會 地址:10044 台北市博愛路 63 號 7 樓電話:02-2311-3998 分機 115 婀麼 EME 手機:0920-820074email : emeremeremanmail.ipcf.org.tw傳真:02-2331-5204 以上信息若有改動,不再另行通知,以本會網站公布爲准。 www.ipcf.org.tw 所有申請資料及附件本基金會恕不退件。4提案編號: (此欄由本會填寫)98 年度 莫拉克與我的家園 紀錄片徵案計畫 提案表提案人(導演)基本資料姓名 性別 族別職業 出生年月E mail 畢業院校電話 地址重要工作經歷作品名稱 創作時間紀錄片作品列表參展/參
9、賽影展 獎項 時間參展獲獎經歷5自有設備(若無可省略不填)攝影機(品牌及型號)錄音設備 非線編輯系統提案基本資料影片名稱 拍攝主題/族語預定片長 預定完成日期製片 攝影剪輯 音樂製作團隊/申請人 聯絡電話導演闡述(提案動機與拍攝方向)創作意圖拍攝事件 /人物簡介內容簡述拍攝地點提案人簽名6備註:報名需繳交本申請書與提案企劃書一式五份。一、預計片名二、內容概述三、探討/呈現之議題(創作緣起)四、主述族語五、主要工作人員六、完成時間 七、經費估算是否同時申請政府機關其他補助?無 有,請概述單位名稱與金額:過去作品/獲獎紀錄企劃書7一、預計片名 組合屋不是我的家二、內容概述 1.莫拉克風災造成部落重
10、創之畫面與訪談2.部落景象今昔對照(包含部分風災前影像資料)3.族人重建過程影像紀錄與訪談4.部落族人暢談理想中的家園三、探討/呈現之議題(創作緣起)1. 紀錄部落族人面對災變的反應是否有所改變? 2. 對族人而言,家園是什麼?四、主述族語 排灣族語與魯凱族語五、主要工作人員 1.顧問:2.製作人:3.導演:4.企劃:(其他工作人員請自行填寫)六、完成時間 99 年 5 月底拍攝完成,6 月 20 前交片七、經費估算 材料費後製費人事費其他合計是否同時申請政府機關其他補助?無 有,請概述單位名稱與金額:過去作品/獲獎紀錄 廣電基金山海之間2000 年紐約 Questar 國際錄影帶展(社區類)入圍作品。30 分鐘。企 劃 書企劃書參考範例(僅供格式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