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 议 书甲方:南京华韵建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乙方:北京开行经济文化交流中心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有关技术推广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甲方拥有自主研发的“自保温混凝土房屋结构体系”独立的知识产权。第二条 乙方利用自己的信息资源为甲方拥有的“自保温混凝土房屋结构体系”技术进行推广应用。第三条 甲方通过乙方取得的建设项目,独立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乙方不参与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实际经营行为。第四条 甲方应将通过乙方取得的建设项目总资金额的 %(大写百分之 ) ,于项目资金到
2、帐后的三日内汇入乙方帐户,作为对乙方推广该技术的回报,迟延付款,应承担同期银行利率损失的违约责任。第五条 甲乙双方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即时通报各自的推广信息和经营信息,不得隐瞒推广信息和项目资金信息。若一方故意隐瞒有关信息,视为违约,应向另一方承担应得利益三倍的违约金。第六条 甲乙双方应当对从对方获得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因泄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付赔偿责任。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第八条 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对违约方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十条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管辖法院起诉。(以下无正文)甲方:南京华韵建筑科技 乙方:北京开行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文化交流中心负责人: 负责人:二八年七月十四日 二八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