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精华备考资料 Z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Z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多;单)法律体系就是部门法体系,部门法又称法律部门.民法是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间、法人间及公民与法人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法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中商人及其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采用的是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商法被认为是民法的特别法和组成部分.建筑法属于行政法律部门.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干预经济运行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多;单;单、多;单)法的形式是指法律创制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它包括层含义:
2、法律规范创制机关的性质及级别;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法律规范的地域效力. Z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法人的概念及种类(单)法人是与自然人相对应的概念,是法律赋予社会组织具有法律人格的一项制度.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三大类.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3、,为特别法人. 法人的法定条件及分类(多)法人应具备的个条件.企业法人是指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企业法人分立、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非企业法人是指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多;单;单)项目经理部是一次性的具有弹性的现场生产组织机构.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Z 建设工
4、程代理制度 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单;单)代理涉及三方当事人,即被代理人、代理人和代理关系所涉及的第三人.代理的个法律特征.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委托代理又称“意定代理”或“任意代理”(如招标代理).法定代理,如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如未成年人无监护人,由法院指定代理人.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都是解决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行为能力欠缺问题的代理.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及其法律关系(单;单;单;单;单、多;单)()建设工程的承包活动不得委托代理.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施工总承
5、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类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建设工程代理活动大多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建设工程中的委托代理行为的终止,主要有种情形.建设工程代理法律关系存在着委托关系和合同关系.转托他人代理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无权代理的种表现形式;表见代理的种法律后果.委托书授权不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
6、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第三人故意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违法代理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Z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物权的主要种类和与土地有关的物权(单、多;单;单、多;单;单;单;单)()所有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处分权是所有人的最基本的权利,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用益物权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耕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年.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
7、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不包括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时,“房随地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二建)走,地随房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合同.土地上设立土地承包经营
8、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人不得设立地役权.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单;单;单;单)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当事人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常见物权的保护方式包括:权利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可以请
9、求返还原物;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消除危险;可以请求修理、更换、重作或恢复原状;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等. Z 建设工程债权制度建设工程债的产生和常见种类(多;多;单;单、多)产生建设工程债的根据主要有合同、侵权、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合同引起债的关系,是债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依据.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
10、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没有法律上的特定义务,也没有受到他人委托,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无因管理在管理人员或服务人员与受益人之间形成了债的关系.无因管理产生的债被称为无因管理之债.建设工程债的产生,最主要的是合同.施工合同的订立,会在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产生债的关系.合同产生的债被称为合同之债. Z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 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单)我国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以
11、及其他科技成果权.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专有性;地域性;期限性.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保护和侵权责任(单;单;单;单;多)()在建设工程中常见的知识产权主要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技术方案,保护期限为年;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技术方案,保护期限为年;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新设计,保护期限为年.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均自申请日起计算.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年.注册商标应当在期满
12、前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个月的宽展期.文字作品,如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编制的招投标文件、工作报告等.图形作品,如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著作权的主体是指从事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的创作出作品的作者及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公民的作品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年.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年的月日.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对于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侵权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自接受申请之时起小时内作出裁定.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
13、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相关职权.承担侵权责任的种主要方式.侵犯建设工程专利权的,给予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赔偿;侵犯建设工程著作权的,给予万元以下的赔偿.()赔偿损失的数额有种确定方法:侵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定数额的赔偿. Z 建设工程担保制度 建设工程保证担保的方式和责任
14、(单)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对保证范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个月.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定金的规定(单;单、多;单;单;单;单、多;单、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可以抵押的财产主要包括个方面;不得抵押的财产主要包括个方面.当事人以下列财产抵押的,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二建)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
15、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当事人以下列财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运输工具;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合同自签字盖章时生效;不动产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抵押人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并保证其价值.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否则,该转让行为无效.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转让抵押物的价款不得明显低于其
16、价值.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相关规定清偿.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Z 建设工程保险制度 保险与保险索赔的规定(单
17、)保险合同分为财产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在建筑工程活动中,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即为财产保险合同.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保险索赔的证据一般包括保单、建设工程合同、事故照片、鉴定报告以及保单中规定的证明文件. 建设工程保险的主要种类和投保权益(单)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责任自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之时起始,至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用或使用或接收该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时终止,以先发生者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保险期限的始终或终止不得超出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生效日或终止日. Z 建
18、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 建设工程民事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单;多;单)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建设工程民事责任的主要承担方式包括返还财产、修理、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其中,返还财产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被撤销后,应当返还财产. 建设工程刑事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单;单;单;单)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其中,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在建设工程领域,常见的刑事法律责任有: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和串通投标罪. Z 施
19、工许可法律制度 Z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单;单)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主要包括: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房屋建筑;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按规定已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 申请主体和法定批准条件(单;单;单;单;单、多;单、多;单)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20、.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在城市、镇规划区,规划许可证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建设工期不足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建设工期超过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已增加的施工许可证申领条件主要是消防设计审核.发
21、证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者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单;单;单;单;单)()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中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二建)止施工满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
22、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中,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万元以下罚款.建设单位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施工许可证的,由原发证机关撤销施工许可证,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万万元罚款.建设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发证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并处万万元罚款.建设单位伪造或者涂改施工许可证的,由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万万元罚款.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的罚款. Z 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 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申请、延续、变更(单)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
23、前做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做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企业发生合并、分立、重组以及改制等事项,需承继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应当申请重新核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而非直接承继原企业的资质登记.企业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按规定撤回.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依法申请延续的,应当注销.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单)()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申请企业在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
24、令改正,处以罚款.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处万万元的罚款.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的罚款.()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
25、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的罚款. Z 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 建造师注册的规定(单;单;单;单;单、多)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年内提出申请.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年.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年.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注册建造师变更聘用企业的,应当在与新聘用企业签
26、订聘用合同后的个月内,通过新聘用企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聘用企业与注册建造师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及时申请办理注销注册或变更注册.申请人不予注册的种情形,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失效的种情形及注销的种情形. 建造师的受聘单位和执业岗位范围(单;单;单;单;单;单)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担任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的,应受聘并注册于一个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二级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天(含),经建设单
27、位同意的除外.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应当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后更换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情形包括:发包方与注册建造师受聘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的;发包方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期间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企业应当于项目负责人变更个工作日内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及时进行网上变更.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其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或移交项目手续办结前,除以上规定的情形外,不得变更注册至另一企业.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单)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执业年;造成重
28、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年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对于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取得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继续教育记录,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对社会公布.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注册,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Z 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 Z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 建设工程必须招标的范围、规模标准和招标方式(单、多;单;单、多;单、多;单;单)()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二建
29、)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有项;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有项;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有项;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有项;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有项.达到一定规模标准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可以不进行招标.除招标投标法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可以不进行招标的情形有项.()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
30、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国家重点项目和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年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政府采购工程依法不进行招标的,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本条例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除招标投标法规
31、定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招标基本程序和禁止肢解发包、限制排斥投标人的规定(单;单、多;单;单;单;单;单、多;单、多)()招标项目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
32、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日.不得利用划分标段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
33、,标底必须保密.接受委托编制标底的中介机构不得参加受托编制标底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日.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日.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个的,应当重新招标.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
34、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开标由招标人主持.()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
35、解发包.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处工程合同价款的罚款.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存在种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投标人、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单、多;单;多;单;多;单、多;单、多)()投标人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不具有法人资格.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投标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投标文件应包括个方面的内容.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招标人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投标人少于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投标保证金除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二建)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
37、汇票或现金支票.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实行两阶段招标的,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第二阶段提出.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投标保证金没收的种情形.()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禁止串通投标和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单;单、多;多;单、多;单;多)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种情形;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种情形;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种情形;投标人有种属于招标投标法第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
38、虚作假的行为.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总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投标人的投标. 中标的法定要求和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单;单;单;多;单、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
39、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Z 建设工程承包制度 建设工程共同承包的规定(单)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当出现赔偿责任时,建设单位有权向共同承包的任何一方请求赔偿. 建设工程分包的规定(单、多;多;多;单;单;单;单)()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
40、转包给他人.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总承包单位如要将所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给他人,应依法告知建设单位并取得认可(两种方式).劳务作业分包由劳务作业发包人与劳务作业承包人通过劳务合同约定,可不经建设单位认可.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行为的界定中,存在种情形属于属于转包;存在种情形属于违法分包;存在种情形属于违法发包;存在种情形属于挂靠.()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
41、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单)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Z 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建筑市场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单;单;单;单;单)资质不良行为认定标准有条,承揽业务不良行为认定标准有条,工程质量不良行为认定标准有条,工程安全不良行为有关认定标准有条.注册建造师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标准中,注册建造师不得有种行为,记入注册建造师执行信用档案的种行为.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的公布(单;单;单;单)建筑市场诚信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为行政
42、处罚决定做出后日内,公布期限一般为个月至年;良好行为记录是指建筑市场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行为规范,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专业部门的奖励和表彰所形成的良好行为记录.其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年.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对诚信典型和连续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期限为个月. 建筑市场主体诚信评价的基本规定(单)政府对市场主体的守法诚信评价标准内容以建筑市场有关的法律责任为主要依据.社会中介信用机构的综合信用评价是市场主导,以守法、守信、
43、守德、综合实力为基础进行综合评价. Z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Z 建设工程合同制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和内容(单;单、多;单、多;单;单)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二建)定采取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的内容包括项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发承包双方均有项的主要义务. 建设工程工期和支付价款的相关规定(多;单;单;单;单;单、多)()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顺延.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
44、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工期顺延并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相关情形分别处理.工程价款的支付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价款或报酬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建设工程已实
45、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建筑工程价款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建设工程赔偿损失的相关规定(单;多)承担赔偿损失责任的个构成要件.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原则上约定赔偿损失优先于法定赔偿损失.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规定(单、多;单、多;单;多;多;单、多;单、多;单、多)无效合同的个特征;合同无效的种情形;合同中的项免责条款无效.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