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风险提示:本产品募集资金投资于票据类(该票据为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计划、信贷资产类(该信托资产为兴业银行或兴业银行认可的金融机构向借款人发放完毕的正常类贷款)信托计划等,投资者主要面对的风险为法律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及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早偿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投资者的本金可能因以上风险的出现蒙受较大损失,投资者应仔细阅读本理财协议条款,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该理财产品的参考年收益率由兴业银行根据上述配置资产的收益率水平确定,该收益率只起参考作用,不代表实际收益率,兴业银行将用自身的专业投资经验努力实现该收益率。投资者可致电兴业银行理财服务电话或到兴业银行营业网点
2、查询本理财产品的账单信息。本产品适合于有经验与无经验的投资者。兴业银行广州分行特别理财系列(机构理财第 期)人民币理财计划协议书协议编号: 甲方:机构客户 甲方: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经办人姓名: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经办行:兴业银行 支行)地址: 邮编: 咨询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 成 如 下 协 议 :一、 甲方接受乙方的理财计划,接受乙方提供的投资理财服务。二、 乙方作为甲方的理财顾问,根据自身的市场运作经验以及甲方的投资偏好、投资目标,为甲方设计投资方案
3、。甲方授权乙方根据甲方认可的投资方案对甲方的资金进行运作,投资风险由甲方承担。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三、 理财账户开立1、乙方设立理财项目资金归集账户(以下简称“乙方归集账户” ) ,用于本理财产品的资金的归集。乙方归集账户为:户 名: 开 户 行: 账 号: 大额支付号: 2、甲方指定以下账户(简称“甲方清算账户” ) ,用于本理财产品到期后甲方的本金及收益返还。甲2方清算账户为:户 名: 开户银行: 账 号: 大额支付号: 甲方应在起息日向上述指定乙方归集账户划入足额认购资金,由于划付资金不足导致认购不成功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四、 本理财计划具体投资方案如下:1产品
4、名称:兴业银行广州分行特别理财系列(机构理财第 期)人民币理财计划。2产品描述: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人民币投资产品。3投资金额:最低投资金额为 1000 万元,并以 100 万元整数倍递增。4. 投资方向:本产品募集资金投资于票据类(该票据为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计划、信贷资产类(该信托资产为兴业银行或兴业银行认可的金融机构向借款人发放完毕的正常类贷款)信托计划等。5理财成立日:_年_月_日。6理财终止日:_ _年_ _月_ _日。7到期本息兑付日:到期后 1 个工作日内兑付,若理财期限延长,则到期本息兑付日相应延长。8收益支付频率:到期本息兑付日时一次性支付。9收益计算基数:实际投资运作天数/365
5、 (遵循国内惯例,每月投资运作天数均按实际天数计)10到期参考年收益率: %。11提前赎回规定:本产品甲方不可提前赎回。12提前终止规定,本产品存续期内:(1)如遇国家金融政策重大调整,影响本产品正常运作时,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2)如本产品对应的信托不能成立或提前终止,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3)如本产品所对应的信托计划项下的信贷资产出现部分或全部提前还款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五、风险提示:本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人民币投资产品,投资者主要面对的风险为法律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及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早偿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1.法律与政策风险:国家货币政策、财
6、政税收政策、产业政策、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与变化将会影响本信托的设立及管理,从而影响信托财产的收益,进而影响投资人的收益水平。2.市场风险及利率风险:因宏观政策、经济周期等因素,可能将对债务人的经营及还款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从而对理财本金和收益产生影响。本产品期间内,中国人民银行或其他利率管理机构调整基准利率的,可能造成投资人的实际收益水平相对下降。3.信用风险:银行承兑汇票存在着票据到期付款人(承兑人)不能及时付款的信用风险。因借款人未按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的,将对信托财产收益产生较大影响,从而可能影响甲方的理财本金和收益。4、早偿风险: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将对信托财产收益产生影响,进
7、而可能导致甲方的收益水平下降。5、管理风险:在理财资金的管理运用过程中,乙方因所获取的信息不全或存在误差、对经济形势等3判断有误等因素,会影响信托财产的收益;信托计划的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会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从而可能对甲方的理财本金及收益造成一定的影响。6、流动性风险:因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人(承兑人)未及时付款或借款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信托计划受托人处置票据或信贷资产、向付款人(承兑人)或债务人追偿均需要相应时间,将造成信托财产流动性风险,致使甲方可能无法及时取得理财本金或收益。7、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直接或间接因乙方或信托受托人所不能控制的情况、环境导致受托人延迟或未能履行
8、资金信托合同规定的义务,或因前述情况、环境直接或间接导致信托财产损失的风险。该等情况、环境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限制、电子或机械设备或通讯线路失灵、电话或其它接收系统出现问题、战争、罢工、社会骚乱、恐怖活动、自然灾害等。风险承担:乙方将根据本理财协议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理财资金,乙方不保证理财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理财的最低收益率,若理财资金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甲方承担。但若因乙方违反理财协议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理财资金,导致理财资金受到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为 此 , 乙 方 和 信 托 受 托 人 共 同 协 商 制 定 了 如 下 主 要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1.法 律 与 政 策
9、风 险 的 控 制 : 乙 方 和 信 托 受 托 人 将 密 切 关 注 、 跟 踪 国 家 法 律 政 策 以 及 宏 观 经 济 状况 , 对 未 来 政 策 和 市 场 走 势 作 出 科 学 的 判 断 , 在 发 生 因 法 律 政 策 变 化 导 致 信 托 目 的 不 能 实 现 等 风 险时 , 信 托 受 托 人 及 时 向 信 托 受 益 人 进 行 披 露 。2、 市场风险和利率风险的控制:乙 方 和 信托受托人业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对法律政策、市场变化等定期或不定期地提出风险控制措施。3、信用风险的控制:银行承兑汇票有银行信用做担保,即拥有付款人和银行对付款的双重保证
10、,故具有较强的安全性。信贷资产是乙方或乙方认可的金融机构向借款人发放的正常类贷款。4、早偿风险的控制:发 生 借 款 人 提 前 还 款 的 , 在 相 关 政 策 允 许 时 , 经 乙 方 同 意 , 信 托 受 托 人 可以 以 信 托 专 户 内 的 资 金 向 乙 方 购 买 其 他 信 贷 资 产 , 尽 量 降 低 借 款 人 提 前 还 款 对 信 托 财 产 收 益 的 影 响 。5、 管 理 风 险 的 控 制 : 信 托 计 划 的 受 托 人 内 部 管 理 及 风 险 控 制 均 较 规 范 ; 信 托 资 金 将 单 独 记 账 、核 算 , 与 其 它 资 金 信
11、 托 的 资 金 以 及 受 托 人 的 自 有 资 金 分 别 管 理 。 受 托 人 亦 承 诺 以 受 益 人 的 最 大 利 益为 宗 旨 处 理 信 托 事 务 , 并 谨 慎 管 理 信 托 财 产 。 如 果 受 托 人 违 背 本 合 同 的 约 定 管 理 、 运 用 、 处 分 信 托资 金 导 致 信 托 资 金 受 到 损 失 的 , 其 损 失 部 分 由 受 托 人 负 责 赔 偿 。6、 流 动 性 风 险 的 控 制 : 发 生 付 款 人 ( 承 兑 人 ) 不 能 及 时 付 款 的 、 借 款 人 未 能 偿 还 借 款 的 , 受托 人 与 乙方将 积
12、极 处 置 信 贷 资 产 和 票 据 资 产 , 并 及 时 披 露 相 关 信 息 。甲方声明:本人已知晓本协议书所述风险,并明确本理财计划为委托代理性质,同意接受本理财计划的投资方案与资产运作方式,愿意承担投资风险,并授权乙方根据该方案进行投资。委 托 金 额 为 ( 小 写 ) : ,大 写 : 元 整 。六 、 甲 方 在 募 集 期 内 认 购 本 理 财 计 划 时 , 乙 方 冻 结 甲 方 存 入 理 财 项 目 资 金 归 集 账 户 内 的 认 购 资金 , 认 购 资 金 自 甲 方 划 转 之 日 至 返 回 甲 方 指 定 账 户 期 间 不 计 付 存 款 利 息
13、 。4七、如因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对甲方采取强制措施或因乙方行使质权导致理财本金被全部或部分扣划,均视为甲方就全部理财本金违约进行了提前支取,本协议自动终止。本协议因此自动终止的,乙方不计付理财产品到期日前的收益。八、投资本理财计划所获收益的应纳税款由甲方承担,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明确的税收代扣代缴规定前,乙方不代甲方缴纳本理财产品所获收益的应纳税款。九、在甲方认购的理财计划到期前,甲方不得提前赎回理财产品,不得将协议中指定的资金账户销户。十、甲方声明:在签署本产品协议书以前,乙方已就本产品协议书及有关交易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向甲方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和解释,甲方已认真阅读本产品协议有关条款,对有关条
14、款不存在任何疑问或异议,并对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与风险有清楚和准确的理解。十一、免责条款1、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及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通知甲方,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小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2、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而导致甲方承担的风险,乙方不承担责任。3、本协议中涉及的所有日期如遇银行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由此导致甲方承担的风险,乙方不承担责任。4、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甲方认购的本理财计划被司法机关或政府部门冻结、处置,乙方不承担责任。十二、本协议项下产生的纠纷,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十三、本协议书在经双方签署且本协议项下的资金存入指定账户后立即生效。十四、如甲方与乙方之间存在多份产品协议书,则每一份协议书构成一份理财交易合同,各合同之间相互独立,每一份合同的效力及履行情况均独立于其他合同。十五、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有权签字人: 有权签字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