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产科首科首诊负责制度1、凡挂号分诊明确的病人,由就诊科室负责诊治。2、对分诊不明确的病人,首科接诊的医生必须认真检查并作必要的处理,必要时可请他科会诊,如仍难以确诊,就由首诊的科室继续负责诊治,他科予以协助。3、患有多科多种疾病的病人,应在主要疾病科室就医。4、需转科的病人,必须经转入科室会诊签字同意,按联系约定的时间转科,在转科前由首诊的科室负责检查治疗。5、需要转院的病人,根据病情确定转院时间及是否需要派人护送,转院前的治疗由首诊科室负责。6、要有全局观念,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科室间应互相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互相推诿病人,以免延误病人的抢救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