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模养殖场建设标准我县地处高海拔地区,发展生态、绿色、有机、无污染的畜产品具有突出优势。近几年来,随着在外务工经商(搞拉面经济)青年的返乡创业, 规模养殖场(小区)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但由于相关知识的缺乏,建立的养殖场不科学或者达不到标准。根据我县实际,特编制了养殖场的建设标准。如下:一、化隆县规模养殖场选址选址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及青海神规模养殖场(小区)认定管理办法有关条款,对化隆县规模养殖场选址作如下要求:1、符合养殖业规划布局的总体要求,建在规定的非禁养区内。2、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和动物防疫要求。3、符合化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发展规划。4、建在
2、地势平坦、地 势干燥、通 风向阳、水源充足、水 质良好、排污方便、交通便利、供 电稳定、无 污染、无疫源的地方, 处于村庄常年主风向的下风向。5、距铁路、县级以上公路、城 镇、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 500 米以上。6、距生活饮用水源地、屠宰场、畜 产品加工厂、畜禽交易市场500 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 1000 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 200 米以上,规模养殖 场(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 500 米。7、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 3000 米以上。二、化隆县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布局要求1、符合化隆县规模养殖场选址要求的规定。2、养殖场占地至少在 10 亩以上,圈舍建筑面积占全场总
3、建筑面积的 70-80%。3、原则上执行青海省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认定管理办法中的标准化平面布局图。4、根据动物防疫要求合理布局场地和建筑物。生活区、管理区、生产区和粪污水处理、病畜管理区严格分开,各区之间设置有效防疫隔离带。5、生活区应设置在场区的最上风向。6、管理区须设有饲(草)料房、饲料加工房、兽医室等功能用房。7、生产区大门口设立门卫消毒室、更衣室和车辆消毒池,生产区布局合理,分阶段分群饲养;粪污水处理、病畜管理区设在生产区下风向地势低处。8、养殖场内道路畅通,严格设置净污道,人员、饲料进出走净道,粪便、病畜及废弃物运输走污道,避免净污道混合交叉,净道宽 3 米以上,污道 宽 2.5
4、 米以上。9、产品设有专门通道和出口,粪便、病畜及废弃物运输设专用出口。10、畜舍朝向一坐北朝南为宜,保持阳光充足,每栋圈舍间距以前栋不遮挡后栋阳光为宜。11、每栋畜舍外必须设暗式排污沟通向化粪池,且始终保持畅通。三、畜棚建设要求1、猪舍建设要求墙基:挖 0.5 米0.5 米地基槽,三和土夯平实,再用毛石和水泥砂浆浇筑 40 厘米40 厘米的地基。地坪:砼面,3 斜坡,厚度不小于 10 厘米。墙体:用机制红砖或空心砖与水泥砂浆砌筑,墙体厚 0.24 米,前墙高 1.4 米,后 墙高 1.8-2 米,侧墙最高点 2.4-2.6 米,在两边侧墙各留有换气窗 1 处。猪舍隔墙厚 0.12 米,高 1
5、.2 米。棚顶: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材,厚度保持在 10-12 厘米,并每隔 2 间留有通气孔 1 处。要求用万通板排粪口:放在前墙 2 个,25 厘米20 厘米。门:高 1.8 米、宽 1 米,建在暖棚侧面。2、肉牛舍建设要求墙基:挖 0.5 米0.5 米地基槽,三和土夯平实,再用毛石和水泥砂浆浇筑 40 厘米40 厘米的地基。地坪:砼面,3 斜坡,厚度不小于 10 厘米。墙体:墙体厚 0.24 米,前墙高 1.2 米,后墙高 1.8-2 米,侧墙最高点 2.4-2.6 米,用机制红砖或空心砖与水泥砂 浆砌筑。棚顶: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材,厚度保持在 10-12 厘米。门:高 1.8 米、宽 1.5 米,建在暖棚侧面。3、牛羊育肥舍建设要求墙基:挖 0.5 米0.5 米地基槽,三和土夯平实,再用毛石和水泥砂浆浇筑 40 厘米40 厘米的地基。地坪:砼面,3 斜坡,厚度不小于 10 厘米。墙体:墙体厚 0.24 米,前墙高 1.2 米,后墙高 1.8-2 米,侧墙最高点 2.4-2.6 米,用机制红砖或空心砖与水泥砂 浆砌筑。棚顶: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材,厚度保持在 10-12 厘米。要求用万通板门:高 1.8 米、宽 1.5 米,建在暖棚侧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