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 17关于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按照县委统一部署,现就在全县进一步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对标“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整治党政机关、党政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及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 、违规取酬等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严格纪律要求,坚持率先垂
2、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打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二)基本原则一是党委领导、齐抓共管。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在党组(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尤其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带头落实好各项要求,广大党政干部要积极参与,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统筹协作,各司其职。二是实事求是、分类处置。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问题,在巩固深化历次清理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区分2 / 17情况、分类处置,重点整治县直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在历次清理后依然违规经商办企业,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兼职(任职)和违规取酬等问题。三是挺纪在前、坚决彻底。坚持挺纪在前、强化纪律约束,对该清理的问题坚决清理整治到位,对该
3、问责的坚决问责处理到位。二、主要任务(一)专项整治工作范围1全县党政机关(包括全县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单位(以下统称“全县党政机关” ) 。2上述单位中各级党政干部(含离、退休党政领导干部) 。(二)专项整治工作内容1全县党政机关违规经商办企业。2党政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包括经商办企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
4、活动。3党政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到企业违规任职,包括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3 / 17的营利活动;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三、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由县纪委牵头,县直有关单位配合,从 20XX年 6 月下旬开始,7 月中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一)自查自纠阶段(6 月 20日至 6月 25日)1对照查找。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及省市关于禁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政策规定,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问题。专项整治期间,各单位要设立监督举报电
5、话,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2登记填报。各单位根据全面排查的情况,认真填报登记表格。各单位党组(党委)重点填报本级单位及所属单位经商办企业情况;党政领导干部(含离、退休党政领导干部)重点填报个人有无经商办企业、兼职(任职)和兼职(任职)取酬等情况。党组(党委)和个人没有以上情况的,实行“零报告” 。3初核上报。各党组(党委)和纪检组(纪委)对本单位及党政领导干部所填报的自查情况登记表逐一进行初核,提出初核意见,并以党组(党委)正式文件形式上报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表格电子版从利辛县纪检监察网通知公告栏中下载,材料报送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联系电话:88099
6、05,办公地点:县会计核算中心二楼) 。凡有经商办企业、在企业兼职(任职)或兼职(任职)取酬情况的,一律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复印件。4 / 17(二)甄别核查阶段(6 月 26至 7月 5日)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上报的自查情况逐个进行甄别核实,认定违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责成相关单位进行认真整改。在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检查组对各单位开展监督检查。一是实地听取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二是组织开展个别谈话,了解掌握有关情况;三是对登记初核上报的有关情况进行复核,对“零报告”单位随机抽查;四是通过调取工商信息相关资料、信访核查等手段倒查有无瞒报、漏报情况。检查结束后,适时进行
7、反馈。(三)整改落实阶段(7 月 6至 7月 15日)各单位针对自查自纠和甄别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及群众举报查实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整改完成后,以党组(党委)名义向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填报党政干部个人经商办企业纠正处理情况汇总表。对整治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于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经商办企业的,要进一步规范报备程序。各单位要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7 月 15 日前,以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名义向县委上报情况报告,结合我县实际,针对存在问题,制定出台具体规定,健全完善制度。四、组织领导专项整治工作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8、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程效银任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组长,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监察局,县监察局副局长陈峰任办公室主任。5 / 17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经信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地税县、县市场监管局、县国税局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并抽调人员参加办公室有关工作。县直党政机关乡科级以下干部(不含乡科级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由各单位党组(党委)负责开展专项整治;实行垂直管理的单位,其下属单位(含党政机关干部个人)违规经商办企业,由县级主管单位党组(党委)统一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专项整治情况,一并报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五、严明纪律要求各单位党组(党委)和纪检组(纪委
9、)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党组(党委)和党政干部要如实填报有关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按规定要求及时开展自查纠正,并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对主动向组织如实汇报问题、积极纠正的,可以从宽从轻处理;对初核把关不严、不认真负责或心存侥幸、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报而不实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一起,并从严从重处理,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专项整治工作设立举报电话:8809905;举报信请寄县纪委信访室。附件:1利辛县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6 / 172利 辛 县 单 位 经 商 办 企 业
10、 自 查 报 告 表3党政干部个人经商办企业自查报告表4党政干部个人经商办企业自查报告汇总表5党政干部个人经商办企业纠正处理情况汇总表附件 1利辛县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 长:程效银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成 员:刘长城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孙业茂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刘 卫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书记刘万众 县编办主任王廷飞 县经信委主任张贺武 县财政局局长马 静 县审计局局长王治州 县国税局局长王振德 县地税局局长樊利光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陈 峰 县监察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7 / 17日常工作
11、由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8 / 17附件 2利辛县单位经商办企业自查报告表填报单位: 填 报 人: 填报时间: 联系电话: 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制20XX 年 6 月9 / 17填表说明一、此表由填报单位办公室负责填写。书写时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并使用碳素或蓝黑墨水,字迹端正清楚。其中,签字背书由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签字,为必填项。二、表内时间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日期填写到月。三、表内项目没有内容填报的,写“无”;如内容较多或需要对有关问题进行说明的,表中预设位置不足时,请另附相同规格纸张填报、说明。四、企业性质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分类填写。如,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
12、份有限公司等。10 / 17(单位)经商办企业自查情况报告表填报单位盖党组(党委)印章: 填报时间:20XX 年 月 日自 办 企 业 情 况序号自 办 企 业名 称企 业 注 册地 点注 册 时 间 及册 机 关企 业性 质注 册 金 额( 万 元 )主 要 经 营范 围实 际 投 入 资 金 及 资 金 来 源 ( 万 元 )经 营状 况 备 注合 伙 办 理 企 业 情 况序号合 伙 办 理 的 企业 名 称企 业 注 册地 点注 册 时 间 及册 机 关企 业性 质注 册 金 额( 万 元 )主 要 经 营范 围实 际 投 入 资 金 及 资 金 来 源 ( 万 元 )所 占 比 例(
13、 %) 备 注班 子 成员 签 字背 书11 / 17注:此表中自办企业、合伙办企业情况包括各单位所属单位自办企业、合伙办企业情况。12 / 17附件 3党政干部个人经商办企业自查报告表填 报 人 : 部 职 别 : 填报时间 : 联系电话 : 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制20XX年 6月13 / 17填表说明一、此表由填报人本人填写。书写时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并使用碳素或蓝黑墨水,字迹端正清楚。其中,签字背书由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 、纪检组(纪委)主要负责人签字,为必填项。二、表内时间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日期填写到月。三、表内项目没有内容填报的,写“无” ; 如内容较多或需
14、要对有关问题进行说明的,表中预设位置不足时,请另附相同规格纸张填报、说明。部职别是指部门、职务、级别。四、社会中介和法律服务活动是指:会计师(审计)事务所、财会咨询公司、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各种资产评估、价格签证、工程造价审计(审核、咨询)等机构中任职所从事的社会中介和法律服务活动。五、企业性质(公司类型)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分类填写。如,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六、取酬情况填写收入(万元) 。七、离(退)休党政领导干部填写此表时,请在封面“部职别”一栏予以注明。14 / 17(个人)经商办企业自查报告表填报单位(党组、党委)盖章: 填报时间:20XX 年
15、月 日党组(党委)书记签字: 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签字:个人基本情况姓名 性别 籍贯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政治面貌工作单位 现任职务任职时间 分管工作本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情况本人或被委托人姓名 企业名称企业性质(公司类型) 担任职务 注册机关 登记住所 主营业务 注册资金(万元) 实缴金额(万元) 所占比例 (%)本人与人他合资经商办企业情况合资人姓名 企业名称企业性质(公司类型) 担任职务 注册机关 登记住所 主营业务 注册资金(万元) 实缴金额(万元) 所占比例 (%)本人从事有偿社会中介和法律服务活动情况中介机构名称 机构性质 登记住所 担任职务实际投资金额(万元)所占比例(%)取
16、酬情况(万元/年)共计取酬(万元) 取酬开始年月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职(任职)和取酬情况企业名称企业性质(公司类型) 登记住所 主营业务 兼职(任职) 担任职务 取酬情况(万元/年) 共计取酬(万元) 取酬开始 年月15 / 17附件 4党政干部个人经商办企业自查报告汇总表填报单位(党组、党委)盖章: 填报时间:20XX 年 月 日本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及兼职(任职)取酬情况类别 应登记报告人数 实际登记报告人数 本人经商办企业数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数与他人合资经商办企业情况本人从事有偿社会中介和法律服务活动情况兼职(任职)情况兼职(任职)并取酬情况县处级干部乡科级干部乡科级以下干
17、部合计备注党组(党委)书记签字: 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签字: 填表人: 16 / 17附件 5党政干部个人经商办企业纠正处理情况汇总表填报单位(党组、党委)盖章: 填报时间:20XX 年 月 日本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及兼职(任职)取酬等情况认定违规问题 纠正处理类别合计违规人数合计纠正处理人数本人经商办企业 数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数与他人合资经商办企业情况本人从事有偿社会中介和法律服务活动情况违规兼职(任职)情况违规取酬情况干部本人纠正数组织核查处理数违规取酬上缴情况(万元)县处级干部乡科级干部乡科级以下干部合计备注党组(党委)书记签字: 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签字: 填表人:个人整理精品文档,仅供个人学习使用17 /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