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公司采购专用章的通知公司各部门、供货业务单位:为规范本公司的采购管理,决定于即日起本公司各部门对外签署的所有采购订单(合同)均统一加盖采购专用章:“xxxxx 有限公司采购专用章” ,原行政公章“xxxxx 有限公司 ”将不再应用于各类采购订单(合同) 。采购专用章由公司综合部负责保存和管理。并于发文之日起执行,请各部门遵照执行,同时即日起未加盖“采购专用章”的各类采购订单(合同)均属个人行为不具有付款凭证(依据)的法律效力,望供货业务单位谅解。特此通知。xxxxx 有限公司2018 年 3 月 17 日附: 采购专用章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