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病理科病理医师标本检查和取材规范及流程 市一病理科21生效日期:2012 年 1月 1日 版本号 1.0修改日期: 页码 1/1病理科病理医师标本检查和取材规范及流程一、取材前认真阅读病检申请单中的全部内容,初步判断病变的性质。二、核对申请单的编号与标本的编号,标本的份数是否相符,申请单与标本应有双标志和双核对。三、标本检查和取材应按照有关的操作规范进行。四、有标本观察的文字记录。五、有取材工作记录单,取材结束后必须核对组织块。六、组织块的编号应该每块分别编号,一一对应。七、取材后剩余的标本在标本柜中妥善保存至病理报告发出后的 2 周。八、剩余的病理标本按“病理科医疗废物处置规定”的规定处理,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