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喷灌工程技术规范时间: 2004-02-14 10:42:08 | 【题 名】:喷灌工程技术规范【副 题 名】:【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主编【标 准 号】:GBJ85-85【代替标准】:【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发布日期】:1985 年 12 月 1 日【实施日期】:1986 年 7 月 1 日【标准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文号】:计标19852034 号【批准文件】:关于发布喷灌工程技术规范的通知计标19852034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建委、建设厅)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直属单位:根据原国家经委基本建设办公室(83)经基设字第 12 号
2、通知的要求,由水电部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的喷灌工程技术规范 ,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喷灌工程技术规范GBJ85-85 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六年七月一日起施行。本规范由水利电力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北京水利电力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部负责。出版发行由我委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国家计划委员会一九八五年十二月十日【全 文】:编 制 说 明喷灌工程技术规范是根据原国家经委基本建设办公室(83)经基设字 12 号函,由我部指派北京水利电力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部(原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北京研究生部)和武汉水利电力学院会同廿六个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深入到二十多个省、市,对一百多处
3、喷灌工程作了实地考察和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近十年来喷灌科研和生产实践的成果与经验;参考了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针对主要技术问题开展了科学研究与试验验证,召开了四个专题讨论会和技术鉴定会;与有关国家标准的归口单位就技术内容进行了协调;征求意见稿完成后,寄发三百多个单位与个人,并委托喷灌面积较大的七个省、市的水利主管部门分别召开了座谈会,比较广泛地听取了意见;有的省还结合喷灌工程按规范要求进行了试设计和在施工中试用;最后,召开了全国审查会议,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本规范分九章、二十五节、一百二十六条和三个附录。其主要内容有:总则、喷灌工程总体设计、喷灌技术参数、管道水力计算、设备选择与工
4、程设施、工程施工、设备安装、管道水压试验及工程验收等。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希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若发现有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具体意见和参考资料函寄:北京市西外花园村北京水利电力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部,以供规范修订时参考。水利电力部一九八五年九月主 要 符 号灌 溉 制 度设计灌水定额,流量指数 土壤容重计划湿润层深度,喷洒水深喷洒水深的平均离差1适宜土壤含水量上限(重量百分比)2适宜土壤含水量下限(重量百分比)设计灌水周期,时间日需水量,管道放水量流量、速度与加速度喷灌系统设计流量,流量喷头流量s1000 米长管道实际渗水量s1000 米长管道允许渗水量管道流速水锤波传播速度g 重
5、力加速度压力、水头及其损失max 最大表压力p喷头工作压力水头喷灌系统设计水头z 自压喷灌支管首端的设计水头f管道沿程水头损失j管道局部水头损失fz 支管沿程水头损失jz 支管局部水头损失fz多喷头支管沿程水头损失几 何 特 征喷头主喷嘴直径,管内径喷洒面积d典型喷点的地面高程s水源水面高程z 支管首端的地面高程s竖管高度管长g管公称内径管平均外径mtn管最小壁厚数、系数与指数喷洒水利用系数u喷灌均匀系数n测点数,同时工作的喷头数f摩阻系数b管径指数F 多口系数N喷头或孔口数X多孔支管首孔位置系数局部阻力系数t塑料管材温度修正系数s管道渗水系数其 他喷头射程s关阀历时塑料管瞬时爆破环向应力试验
6、温度第一章 总 则第 101 条 喷灌工程建设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原有水利设施,节省能源,开展综合利用,做到切合实际、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安全适用。第 102 条 本规范适用于农业、林业、牧业及园林绿地喷灌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及验收。第 103 条 喷灌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第二章 喷灌工程总体设计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 211 条 喷灌工程的总体设计应根据灌区地形、土壤、气象、水文与水文地质、作物种植以及社会经济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第 212 条 喷灌工程的总体设计应符合农田水利规划的要求
7、,应与排水、道路、林带、供电等系统以及居民点的规划相结合。第 213 条 喷灌工程根据因地制宜的原则,可采用一种或多种系统。喷灌系统类型应考虑以下因素进行综合比较确定:一、水源类型及位置;二、灌区面积、地块形状及分布;三、地形;四、作物种类;五、经济条件及劳力状况;六、能源条件和设备、材料供应状况;七、生产管理体制及技术力量;八、综合利用要求。第二节 水源分析计算第 221 条 喷灌工程总体设计必须对水源水量进行分析计算。对于由已建成的水利工程供水的喷灌系统,应根据工程原设计和运用情况,确定设计年供水流量。对于新建水源工程,其供水流量应根据水源类型和勘测资料进行计算确定。第 222 条 当喷灌
8、水源为河川径流时,水源水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计算:一、具有较长系列的径流资料时,应通过频率计算推求符合设计频率的年径流量及其年内分配、灌水临界期平均流量。二、径流资料较少时,应通过相关分析的方法插补延长径流资料,再进行频率计算推求上述径流特征值。三、无实测资料时,可选择参证站,通过换算、内插或径流系数法等推求径流系列。也可参照地区性水文手册或图集,结合调查资料推求径流特征值。第 223 条 当喷灌水源为当地地面径流时,可参照地区性水文手册或图集,结合调查资料,确定设计频率的年径流量。第 224 条 当喷灌水源为地下水时,水源水量应根据已有水文地质资料,分析本区域地下水开采条件,并通过对邻近机井出
9、水情况的调查确定。对于无水文地质资料的地区,应打勘探井并经抽水试验确定水源水量。第 225 条 喷灌工程总体设计必须进行水源水量和喷灌用水量的平衡计算。当水源的天然来水过程不能满足喷灌用水要求时,应建蓄水工程。第 226 条 喷灌水质应符合现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规定。第三章 喷灌技术参数第 301 条 喷灌设计保证率应根据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确定,一般不应低于 85。第 302 条 设计灌水定额和设计灌水周期应根据当地试验资料确定。在缺乏试验资料的地区,可按照邻近地区的喷灌或地面灌的试验资料,结合实地调查确定日需水量,按下列公式计算灌水定额及灌水周期:1100(12) (302-1) (302-
10、2)式中 设计灌水定额(毫米) ;设计灌水周期(日) ;土壤容重(公斤立方厘米) ;计划湿润层深度(厘米) ;1适宜土壤含水量上限(重量百分比) ;2适宜土壤含水量下限(重量百分比) ;喷洒水利用系数;日需水量,mmd,取灌水临界期的平均日需水量。第 303 条 喷洒水利用系数,有条件时宜实测确定。无实测资料时,可根据气候条件在下列数值范围内选取:风速低于 34 米秒,0809;风速为 3454 米秒,0708。注:湿润地区取大值,干旱地区取小值。第 304 条 设计风速应采用灌区主要作物关键需水期设计日喷灌时间内平均风速的多年平均值。设计风向应采用灌区主要作物关键需水期设计日喷灌时间内的主风
11、向;当不存在主风向时,应按风向多变设计。注:应将相差 180的两种风向作为等效风向进行统计。第 305 条 喷灌均匀系数应按下式计算:u1 (305)式中 u喷灌均匀系数;喷洒水深的平均值(毫米) ;喷洒水深的平均离差(毫米) 。第 306 条 喷洒水深的平均值和喷河水深的平均离差应按下列公式计算。一、当测点所代表的面积相等时:二、当测点所代表的面积不等时:式中 i某测点的喷洒水深(毫米) ;i某测点所代表的面积(平方米) ;n测点数。第 307 条 在设计风速下,喷灌均匀系数不应低于 75,但对行喷式喷灌系统,不应低于 85。第 308 条 对于定喷式喷灌系统,如使用1 系列喷头,喷头组合间
12、距可按表308 确定。喷头组合间距 表 308 设 计 风 速 组 合 间 距 (米秒) 垂 直 风 向 平 行 风 向 0316 13 1634 (108) (1311) 3454 (0806)(111) 注: 为喷头射程; 在每一档风速中可按内插法取值; 在风向多变而采用等间距组合时,应选用垂直风向栏的数值; 表中风速是指地面以上 10 米高处的风速。第 309 条 喷灌系统的设计喷灌强度不得大于土壤的允许喷灌强度。对于定喷式喷灌系统,不同质地土壤的允许喷灌强度可按表 309-1 确定。当地面坡度大于 5时,允许喷灌强度应按表 309-2 进行折减。各类土壤的允许喷灌强度 表 309-1土
13、 壤 类 别 允 许 喷 灌 强 度(mm/h ) 砂 土 20 砂 镶 土 15 壤 土 12 壤 粘 土 10 粘 土 8 注:有良好覆盖时,表中数值可提高 20。坡地允许喷灌强度降低值 表 309-2 地 面 坡 度() 允 许 喷 灌 强 度 降 低() 58 20 912 40 1320 60 20 75 第 3010 条 喷灌的雾化指标应根据喷头工作压力水头和主喷嘴直径的比值确定,对于主喷嘴为圆形且不带碎水装置的喷头,设计雾化指标应符合表 3010 的要求。雾化指标 表 3010 种 类 pd 值 蔬菜及花卉 40005000 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及果树 30004000 牧草、饲料
14、作物、草坪及绿化林木 20003000 注: p 为喷头工作压力水头; d 为喷头主喷嘴直径。第 3011 条 设计日净喷时间宜符合下列规定:固定管道式喷灌系统,不宜少于 12 小时;半固定管道式喷灌系统,不宜少于 10 小时;移动管道式和定喷机组式喷灌系统,不宜少于 8 小时;行喷式喷灌系统,不宜少于 16 小时。第 3012 条 喷灌系统中喷头的工作压力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任何喷头都必须在国家标准对该种喷头所规定的压力范围内工作;二、任何喷头的实际工作压力不得低于设计喷头工作压力的 90;三、同一条支管上任意两个喷头之间的工作压力差应在设计喷头工作压力的 20以内。第 3013 条 喷灌系
15、统中压力变化较大时,应划分压力区域,并分区进行设计。第四章 管道水力计算第一节 设计流量和设计水头第 411 条 喷灌系统的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式中 喷灌系统设计流量(立方米时) ;i设计工作压力下的喷头流量(立方米时) ;n同时工作的喷头数目。第 412 条 喷灌系统的设计水头应按下式计算:dsspf j (412)式中 喷灌系统设计水头(米) ;d典型喷点的地面高程(米) ;s水源水面高程(米) ;s典型喷点的竖管高度(米) ;p典型喷点喷头的工作压力水头(米) ;f由水泵吸水管至典型喷点的喷头进口处之间管道的沿程水头损失(米) ;j由水泵吸水管至典型喷点的喷头进口处之间管道的局部水头损
16、失(米) 。第 413 条 自压喷灌支管首端的设计水头,应根据灌区或压力区最不利的灌水情况,按下式计算:zdz spfz jz (413)式中 z 自压喷灌支管首端的设计水头(米) ;z 支管首端的地面高程(米) ;fz 支管的沿程水头损失(米) ;jz 支管的局部水头损失(米) 。第二节 水头损失计算第 421 条 管道的沿程水头损失,应按下式计算:(4.2.1)式中 f沿程水头损失(米) ;摩阻系数,与摩阻损失有关;管长(米) ;流量(立方米时) ;管内径(毫米) ;m流量指数,与摩阻损失有关;b管径指数,与摩阻损失有关。各种管材的 f、及 b 值可按表 421 确定。(注:(m)为的 m
17、 次方;(b)为的 b 次方。 )f、m、b 数值表 表 421 管 材 f m b 混凝土管、钢筋混凝土管 n0013 1312 2 5 33 n0014 1516 2 533 n0015 1740 2 5 33 旧钢管、旧铸铁管 625 19 5 1 石 棉 水 泥 管 1455 185 4 89 硬 塑 料 管 0948 177 4 77 铝 管、铝 合 金 管 0861 174 4 74 注:n 为粗糙系数。第 422 条 多喷头(孔)支管的沿程水头损失,可按下列公式计算:fzfz (4 22-1 )式中 fz多喷头(孔)支管沿程水头损失;F 多口系数;N喷头或孔口数;X多孔支管首孔位
18、置系数,即支管入口至第一喷头(或孔口)的距离与喷头(或孔口)间距之比。第 423 条 管道的局部水头损失,应按下式计算:v(2)j (423)2g式中 j局部水头损失(米) ;局部阻力系数;v管道流速(米秒) ;g重力加速度,981ms(2) 。(注:v(2)为 v 的 2 次方;ms(2)为平方秒每米)第 424 条 机压喷灌系统支管以上各级管道的直径,应通过技术经济计算确定。第 425 条 自压喷灌系统干管输水段的长度和直径,应根据管道材质、流量,地面坡度和喷灌需要的水头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灌区内的配水管道,在满足压力区设计水头的前提下,应采用较小管径。第三节 水锤压力验算第 43
19、1 条 对于设有单向阀的上坡干管,应验算事故停泵时的水锤压力;未设单向阀时,应验算事故停泵时水泵机组的最高反转转速。对于下坡干管应验算启闭阀门时的水锤压力。第 432 条 遇下列情况时,管道应采取相应的水锤防护措施:1水锤压力超过管道试验压力;2最高反转转速超过额定转速 125 倍;3管道水压接近汽化压力。第 433 条 当关阀历时符合下式条件时,可不验算关阀水锤压力:s40 (433)式中 s关阀历时(秒) ;水锤波传播速度(米秒) 。第五章 设备选择与工程设施第一节 设备选择第 511 条 喷头的选择应符合喷灌系统设计要求。灌溉季节风大的地区或树下喷灌的喷灌系统,宜采用低仰角喷头。第 51
20、2 条 管及管件的选择,应使其工作压力符合喷灌系统设计工作压力的要求。第 513 条 水泵的选择应满足喷灌系统设计流量和设计水头的要求。水泵应在高效区运行。对于采用多台水泵的恒压喷灌泵站,所选各泵的流量一扬程曲线,在规定的恒压范围内应能相互搭接。第 514 条 喷灌机应根据灌区的地形、土壤、作物等条件进行选择,并满足系统设计要求。第二节 水源工程第 521 条 取水建筑物的设计,可按现行室外给水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第 522 条 当采用小型水库蓄水时,坝体应进行稳定计算。当采用塘堰蓄水时,应进行渗漏分析,必要时应采取防渗措施。第 523 条 喷灌渠道宜作防渗处理。行喷式喷灌系统,其工作渠内
21、水深必须满足水泵吸水要求;定喷式喷灌系统,其工作渠内水深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工作池。工作池尺寸应满足水泵正常吸水和清淤要求;对于兼起调节水量作用的工作池,其容积应通过水量平衡计算确定。第 524 条 机行道应根据喷灌机的类型在工作渠旁设置。对于平移式喷灌机,其机行道的路面应平直、无横向坡度;若主机跨渠行进,渠道两旁的机行道,其路面高程应相等。第 525 条 喷灌系统中的暗渠或暗管在交叉、分支及地形突变处应设置配水井,其尺寸应满足清淤、检修要求,在水泵抽水处应设置工作井,其尺寸应满足清淤、检修及水泵正常吸水要求。第三节 泵 站第 531 条 自河道取水的喷灌泵站,应满足防淤积、防洪水和防冲刷的
22、要求。第 532 条 喷灌泵站设置的水泵(及动力机)数,宜为 24 台。当系统设计流量较小时,可只设置一台水泵(及动力机) ,但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易损零件。喷灌泵站不宜设置备用泵(及动力机) 。第 533 条 泵站的前池或进水池内应设置拦污栅,并应具备良好的水流条件。前池水流平面扩散角:对于开敞型前池,应小于 40;对于分室型前池,各室扩散角应不大于20 ,总扩散角不宜大于 60。前池底部纵坡不应大于 15。进水池容积,应按容纳不少于水泵运行 5 分钟的水量确定。第 534 条 水泵吸水管直径应不小于水泵口径。当水泵可能处于自灌式充水时,其吸水管道上应设检修阀。第 535 条 水泵的安装高程,应
23、根据减少基础开挖量、防止水泵产生汽蚀、确保机组正常运行的原则,经计算确定。第 536 条 水泵和动力机基础的设计,应按现行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第 537 条 泵房平面布置及设计要求,可按现行室外给水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半固定管道式或移动管道式喷灌系统,当不设专用仓库时,应在泵房内留出存放移动管道的面积。第 538 条 出水管的设置,每台水泵宜一根,其直径不应小于水泵出口直径。当泵站安装多台水泵、且出水管线较长时,出水管宜并联,并联后的根数及直径应合理确定。第 539 条 泵站的出水池,水流应平顺,与输水渠应采用渐变段连接。渐变段长度,应按水流平面收缩角不大于 50确定。
24、出水池和渐变段应采用混凝土或浆砌石结构,输水渠首应采用砌体加固。出水管口应设在出水池设计水位以下。出水管口或池内宜设置断流设施。第 5310 条 装设柴油机的喷灌泵站,应设置能够储存 1015 天燃料油的储油设备。第 5311 条 喷灌系统的供电设计,可按现行电力建设的有关规范执行。第四节 管 网第 541 条 喷灌管道的布置,应遵守下列规定:一、应符合喷灌工程总体设计的要求。二、应使管道总长度短,有利于水锤的防护。三、应满足各用水单位的需要,管理方便,有利于组织轮灌和迅速分散流量。四、在垄作田内,应使支管与作物种植方向一致。在丘陵山区,应使支管沿等高线布置。在可能的条件下,支管宜垂直主风向。
25、五、管道的纵剖面应力求平顺,减少折点;有起伏时应避免产生负压。第 542 条 自压喷灌系统的进水口和机压喷灌系统的加压泵吸水管底端,应分别设置拦污栅和滤网。第 543 条 在各级管道的首端应设进水阀或分水阀。在连接地埋管和地面移动管的出地管上,应设给水栓。当管道过长或压力变化过大时,应在适当位置设置节制阀。在地埋管道的阀门处应建阀门井。第 544 条 在管道起伏的高处应设排气装置;对自压喷灌系统,在进水阀后的干管上应设通气管,其高度应高出水源水面高程。在管道起伏的低处及管道末端应设泄水装置。第 545 条 固定管道的末端及变坡、转弯和分叉处宜设镇墩。当温度变化较大时,宜设伸缩装置。第 546
26、条 固定管道应根据地形、地基和直径、材质等条件来确定其敷设坡度以及对管基的处理。第 547 条 在管网压力变化较大的部位,应设置测压点。第 548 条 地埋管道的埋设深度应根据气候条件、地面荷载和机耕要求等确定。第六章 工程施工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 611 条 喷灌工程施工、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修改设计或更换材料设备应经设计部门同意,必要时需经主管部门批准。第 612 条 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程序和要求:一、施工放样:施工现场应设置施工测量控制网,并将它保存到施工完毕;应定出建筑物的主轴线或纵横轴线、基坑开挖线与建筑物轮廓线等;应标明建筑物主要部位和基坑开挖的高程。二、基坑开挖:必须保证基
27、坑边坡稳定。若基坑挖好后不能进行下道工序,应预留 1530 厘米土层不挖,待下道工序开始前再挖至设计标高。三、基坑排水:应设置明沟或井点排水系统,将基坑积水排走。四、基础处理:基坑地基承载力小于设计要求时,必须进行基础处理。五、建筑物砌筑:应符合现行砖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规范的要求:六、回填:砌筑完毕,应待砌体砂浆或混凝土凝固达到设计强度后回填;回填土应干湿适宜,分层夯实,与砌体接触密实。第 613 条 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施工记录。对于隐藏工程,必须填写隐蔽工程记录 ,经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入下道工序
28、施工。全部工程施工完毕后应及时编写竣工报告。第二节 水源工程施工第 621 条 机井施工应符合现行供水管井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第 622 条 蓄水池防水部分施工应符合现行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第三节 泵站施工第 631 条 泵站机组的基础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基础必须浇注在未经松动的基坑原状土上,当地基土的承载力小于 005 兆帕(05公斤力平方厘米)时,应进行加固处理。二、基础的轴线及需要预埋的地脚螺栓或二期混凝土预留孔的位置应正确无误。三、基础浇注完毕拆模后,应用水平尺校平,其顶面高程应正确无误。第 632 条 中心支轴式喷灌机的中心支座采用混凝土基础时,应
29、按设计要求于安装前浇注好。浇注混凝土基础时,在平地上,基础顶面应呈水平;在坡地上,基础顶面应与坡面平行。第 633 条 中心支轴式喷灌机中心支座的基础与水井或水泵的相对位置不得影响喷灌机的拖移。当喷灌机中心支座与水泵相距较近时,水泵出水口与喷灌机中心线应保持一致。第四节 管网施工第 641 条 管道沟槽开挖,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应根据施工放样中心线和标明的槽底设计标高进行开挖,不得挖至槽底设计标高以下。如局部超挖则应用相同的土壤填补夯实至接近天然密实度。沟槽底宽应根据管道的直径与材质及施工条件确定。二、沟槽经过岩石、卵石等容易损坏管道的地方应将槽底至少再挖 15 厘米,并用砂或细土回填至设计槽
30、底标高。三、管子接口槽坑应符合设计要求。第 642 条 沟槽回填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管及管件安装完毕,应填土定位,经试压合格后尽快回填。二、回填前应将沟槽内一切杂物清除干净,积水排净。三、回填必须在管道两侧同时进行,严禁单侧回填,填土应分层夯实。四、塑料管道应在地面和地下温度接近时回填;管周填土不应有直径大于 25 厘米的石子及直径大于 5 厘米的土块,半软质塑料管道回填时还应将管道充满水,回填土可加水灌筑。第 643 条 井室和镇墩施工应符合现行砖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第七章 设备安装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 711 条 喷灌系统设备安装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安装人员已经了解设备性能、熟悉安装
31、要求。二、安装用的工具、材料已准备齐全,安装用的机具经检查确认安全可靠。三、与设备安装有关的土建工程已经验收合格。四、待安装的设备已按设计核对无误,检验合格,内部清理干净,不存杂物。第 712 条 设备检验应按下列要求进行:一、应按设计要求核对设备数量、规格、材质、型号和连接尺寸,并应进行外观质量检查。二、应对喷头、管及管件进行抽检,抽检数量不少于三件,抽检不合格,再取双倍进行不合格项目的复测。复测结果如仍有一件不合格,则全批作为不合格。三、检验用的仪器、仪表和量具均应具备计量部门的检验合格证。四、检验记录应归档。第 713 条 地埋管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管道安装不得使用木垫、砖垫或其他
32、垫块;不得安装在冻结的土基上。二、管道安装宜按从低处向高处,先干管后支管的顺序进行。三、管道吊运时,不得与沟壁或槽底相碰撞。四、管道安装时,应排净沟槽积水;管底与管基应紧密接触。五、脆性管材和塑料管穿越公路或铁路应加套管或筑涵洞保护。第 714 条 安装带有法兰的阀门和管件时,法兰应保持同轴、平行,保证螺栓自由穿入,不得用强紧螺栓的方法消除歪斜。第 715 条 管道安装分期进行或因故中断时,应用堵头将敞口封闭。第 716 条 在设备安装过程中,应随时进行质量检查,不得将杂物遗留在设备内。第二节 机电设备安装第 721 条 直联机组安装时,水泵与动力机必须同轴,联轴器的端面间隙应符合要求。第 7
33、22 条 非直联卧式机组安装时,动力机和水泵轴心线必须平行,皮带轮应在同一平面,且中心距符合设计要求。第 723 条 柴油机的排气管应通向室外,且不宜过长。电动机的外壳应接地,绝缘应符合标准。第 724 条 电气设备应按接线图进行安装,安装后应进行对线检查和试运行。第 725 条 中心支轴式、平移式喷灌机必须按照说明书规定进行安装调试,并由专门技术人员组织实施。第 726 条 机械设备安装的有关具体质量要求,应符合现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第三节 金属管道安装第 731 条 金属管道安装前应进行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查,并宜进行耐水压试验,其要求应符合铸铁直管及管件 、 低压流体
34、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 、 喷灌用金属薄壁管等现行标准的规定。第 732 条 镀锌钢管安装应按现行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金属管道篇)执行。第 733 条 镀锌薄壁钢管、铝管及铝合金管安装,应按安装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第 734 条 铸铁管的安装应按下列规定进行:一、安装前,应清除承口内部及插口外部的沥青块及飞刺、铸砂等其他杂质;用小锤轻轻敲打管子,检查有无裂缝;如有裂缝,应予更换。二、铺设安装时,对口间隙、承插口环形间隙及接口转角,应符合表 734 的规定。对口间隙、承插口环形间隙及接口转角值 表 734 对口最大间隙 对口 (毫米) 承插口标准环形间隙(毫米) 每个接口名 称 最小 允许
35、转角 间隙 g100g300 g100g200 g250g350 (毫米) (度) g250g350标准 允许偏差标准允许偏差 沿 直 线 3 5 6 10 3 11 4 铺设安装 2 2 沿 曲 线 3 713 1014 2 铺设安装 注:g 为管公称内径。三、安装后,承插口应填塞,填料可采用膨胀水泥、石棉水泥和油麻等。(一)采用膨胀水泥和石棉水泥时,填塞深度应为接口深度的 1223;填塞时应分层捣实,压平,并及时湿养护。(二)采用油麻时,应将麻拧成辫状填入,麻辫中麻段搭接长度应为 01015 米。麻辫填塞时应仔细打紧。第四节 塑料管道安装第 741 条 塑料管道安装前应进行外观质量和尺寸偏
36、差的检查,并应符合硬聚氯乙烯管材 、 聚丙烯管材 、 喷灌用低密度聚乙烯管材等现行标准的规定。对于涂塑软管,不应有划伤、破损,不得夹有杂质。第 742 条 塑料管道安装前宜进行爆破压力试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试样长度采用管外径的 5 倍,但不应小于 250 毫米。二、测量试样的平均外径和最小壁厚。三、按要求进行装配,并排除管内空气。四、在一分钟内迅速连续加压至爆破,读取最大压力值。五、瞬时爆破环向应力按下式计算,其值不得低于表 742-1 的规定。minmax t(20) (742)2min式中 塑料管瞬时爆破环向应力a(kgf c) ;max最大表压力a (kgfc ;管平均外径m(mm
37、) ;min管最小壁厚m(mm ) ;t温度修正系数a(kgfc ) ,硬聚氯乙烯为 0.625(6.25) ,共聚聚丙烯为 0.30(3.0) ,低密度聚乙烯为 0.18(1.8) ;试验温度() ,一般为 535 。塑料管瞬时爆破环向应力 值 表 742-1 名 称 硬聚氯乙烯管 聚丙烯管 低密度聚乙烯管Makgfc 45(450) 22(220) 96(96) 六、对于涂塑软管,其爆破压力不得低于表 742-2 的规定。涂塑软管爆破压力值 表 742-2 工作压力a(kgfc) 爆破压力 a(kgfc 04(4) 13(13) 06(6) 18(18) 第 743 条 塑料管粘接连接,应
38、符合下列要求:一、粘接前:1按设计要求,选择合适的粘接剂。2按粘接技术要求,对管或管件进行预加工和预处理。3按粘接工艺要求,检查配合间隙,并将接头去污、打毛。二、粘接:1管轴线应对准,四周配合间隙应相等。2粘接剂涂抹长度应符合设计规定。3粘接剂涂抹应均匀,间隙应用粘接剂填满,并有少量挤出。三、粘接后:1固化前管道不应移位。2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第 744 条 塑料管翻边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一、连接前:1翻边前应将管端锯正、锉平、洗净、擦干。2翻边应与管中心线垂直,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3翻边正反面应平整,并能保证法兰和螺栓或快速接头自由装卸。4翻边根部与管的连接处应熔合完好,无夹渣、穿孔等缺
39、陷;飞边、毛刺应剔除。二、连接:1密封圈应与管同心。2拧紧法兰螺栓时扭力应符合标准,各螺栓受力应均匀。三、连接后:1法兰应放入接头坑内:2管道中心线应平直,管底与沟槽底面应贴合良好。第 745 条 塑料管套筒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一、连接前:1配合间隙应符合设计和安装要求。2密封圈应装入套筒的密封槽内,不得有扭曲、偏斜现象。二、连接:1管子插入套筒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2安装困难时,可用肥皂水或滑石粉作润滑剂;可用紧线器安装,也可隔一木块轻敲打入。三、连接后:密封圈不得移位、扭曲、偏斜。第 746 条 塑料管热熔对接,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对接前:1热熔对接管子的材质、直径和壁厚应相同。2按热熔对
40、接要求对管子进行预加工,清除管端杂质、污物。3管端按设计温度加热至充分塑化而不烧焦;加热板应清洁、平整、光滑。二、对接:1加热板的抽出及两管合拢应迅速,两管端面应完全对齐;四周挤出树脂应均匀。2冷却时应保持清洁。自然冷却应防止尘埃侵入;水冷却应保持水质清净。三、对接后:1两管端面应熔接牢固,并按 10进行抽检。2若两管对接不齐应切开重新加工对接。3完全冷却前管道不应移动。第五节 水泥制品管道安装第 751 条 水泥制品管道安装前应进行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的检查,并宜进行耐水压试验,其要求应符合现行自应力钢筋混凝土输水管标准的规定。第 752 条 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承口应向上。二、套胶圈前
41、,承插口应刷净,胶圈上不得粘有杂物,套在插口上的胶圈不得扭曲、偏斜。三、插口应均匀进入承口,回弹就位后,仍应保持对口间隙 1017 毫米。第 753 条 在沟槽土壤或地下水对胶圈有腐蚀性的地段,管道覆土前应将接口封闭。第 754 条 水泥制品管配用的金属管件应进行防锈、防腐处理。第六节 竖管和喷头安装第 761 条 喷头、竖管安装前应核对喷头的型号、规格,检查喷头各转动部分动作是否灵活,弹簧是否锈蚀,竖管外螺纹是否有碰伤现象。第 762 条 支管与竖管、竖管与喷头的连接应密封可靠。第 763 条 竖管安装应铅直、稳定。第八章 管道水压试验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 811 条 施工安装期间应对管道进行分段水压试验,施工安装结束后应进行管网水压试验。试验结束后,均应编写水压试验报告。对于较小的工程可不做分段水压试验。第 812 条 水压试验应选用 035 或 04 级标准压力表。被测管网应设调压装置。第 813 条 水压试验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一、检查整个管网的设备状况:阀门启闭应灵活,开度应符合要求;排、进气装置应通畅。二、检查地埋管道填土定位情况:管道应固定,接头处应显露并能观察清楚渗水情况。三、通水冲洗管道及附件:按管道设计流量连续进行冲洗,直到出水口水的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