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拓客活动甲方:乙方:1、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公司策划并执行 拓客 活动的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 2、甲方委托乙方就拓客 活动进行策划执行服务,负责此项活动的物料准备,人员安排等相关事宜。 3、合同期为 2015 年 月 日至 2015 年 月 日,为期为 天,合同期满,则本活动终止。4、本合同总服务价款为人民币 乙方保证此次活动不得少于 人进店,若少于 人,乙方退还甲方按未完成人数返还给甲方。返还款项=(活动总款项承诺人数)X(承诺人数实际进店人数)5、本合同款项在 签定一个工作日内付清全款。6、为使双方有效沟通,提高工作效率,乙方应提供详细活动执
2、行服务细则给甲方。乙方只对甲方负责,甲方需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合作、接洽。 7、在服务的实施过程中,甲方有权对总体策划方案进行调整,乙方应协助确定并调整。如因甲方发生活动费用增加事宜,甲方应追加相应活动费用。活动中乙方应保证活动道具的安全性及环保性。8、除不可抗力的自然及社会原因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9、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10、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署后即生效,双方履行完本合同的职责后,本合同即自行终止。1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账号:备注: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地 址: 地 址:时 间: 时 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