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常熟高等专科学校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常熟高等专科学校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常熟高等专科学校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财务管理若干规定 ,结合我校现行管理办法,特制定常熟高等专科学校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一、关于学校财务管理体制1、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财务处为一级财务机构,统一管理学校各项财务工作,制定学校财务规章制度,编制学校财务收、支、预、决算,集中管理学校各种资金。财务处参与学校各类经济活动方面的决策,凡学校的重大开支及校内有关部门代表学校签署的涉及学校经济活动方面的协议、合同和其他文件,均须征求财务处意见。2、学校根据“统
2、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设总务处膳食科会计室、产业办会计室为学校的二级财务机构,其财会人员由财务处委派和管理。产业各独立核算单位财务由产业办管理。二级财务机构的会计业务归财务处统一领导,执行学校统一的财会制度,接受财务处的监督和检查。二、关于年度预算管理3、学校年度预算是年度综合财务收支计划。学校预算内外的一切收支,包括二级财务收支都要纳入预算管理范围,由学校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强化校级财务的宏观调控能力。学校要严格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4、在编制年度预算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注重实效、勤俭节约的原则,同时必须突出教学、科研这一中
3、心。对自筹基本建设支出要坚持审慎的原则,并报省教委核准。学校支出预算应保留不少于预算支出总额的的预备金,以解决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不可预见性支出。5、预算编制应先由各部门在年初以学校发展规模、招生计划、教学大纲、科研项目、劳动工资计划、校产改扩建维修计划及产业发展计划等为依据,编制部门工作预算,报送校财务处。财务处在分析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首先核实各项收入及预算省教委的年度经费拨款,然后参考上年预算,安排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人员经费支出预算,主要依据人事处的人事调配及劳动工资计划确定年度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离退休人员经费、各项社会保障费、职工福利费预算。会同学生处确定年度学生奖学金
4、支出预算。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按学校各党政部门归口管理的原则,根据部门在年初上报的用款项目,结合上年实际支出分析,统筹安排,编制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学校年度自筹基建项目支出,由校党委考虑学校建设和发展的需要,确定自筹基建项目,由总务处基建科负责立项编制投资计划,报财务处审定列入年度预算。专项资金是学校为解决办学过程中急需解决的除基本建设投资外的专款项目投资。专项资金是学校年度预算的组成部分,省拨专项资金、学校自筹专项资金都需列入年度预算。三、关于收入和收费管理6、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学校收费工作由财务处组织实施。对学费、住宿费,学校在省定最高标准限额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5、并经市物价局批准按规定收费。代办性收费、服务性收费由学校根据代办项目、服务内容和实际支出费用情况自行确定收费标准。收费票据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按规定领购、使用和缴销。学校要积极培植财源,拓宽资金来源渠道,积极合理组织收入。7、学校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等。(1)财政补助收入:学校根据在校教职工人数、离退休人数、学生人数上报省教委,省教委核定以上人数后拨给定额经费,以及按学校发展所需拨给专项经费。(2)上级补助收入:省教委补助学校特定用途或补充教育经费不足的收入。(3)事业收入:学生学费收入、增招生建校费收入、学生住宿费收入、成人教育办
6、班收入等。(4)经营收入:学校从事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的收入,由学校有关部门在教学、科研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学校各附属单位上缴给学校的收入,但不包括学校投资产业办所取得的投资收益。(6)其他收入:不属于以上范围的学校收入,如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固定资产出租及其他杂项收入。8、学校收入中的学费、培养费和住宿费收入等属预算外资金,实行“年终结余上缴财政专户、次年返还”的管理办法。通过市场取得的不体现政府职能的经营、服务性收入,不作为预算外资金管理,也不上缴财政专户,但必须全额纳入单位财务收支计划,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9、根据省财政
7、厅和省教委的要求,严格控制银行帐户的设立。一律不得在非银行金融机构设立银行帐户。学校二级核算单位设立银行帐号,须由学校财务处提出申请,报校长批准。学校只开设一个基本帐户,即交通银行常熟支行元和分理处,一个基本建设结算户,即中国建设银行常熟支行城中分理处。两个二级核算单位即膳食科和产业办基本帐户均在交通银行元和分理处开户。学校各部门需增加银行帐户,应将申请交财务处,经校长批准后方可设立,不经批准设立的银行帐户存款视作小金库处理。学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即所有收入上缴学校财务处,支出所需经费由财务处根据预算拨付。四、关于支出管理10、学校支出要以教学、科研为中心,根据“重点突出、效率优先”的原则安
8、排各项支出。要树立勤俭办学的观念,严格支出管理,杜绝浪费现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11、学校财务部门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并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制定学校具体的开支范围和标准。财务部门要认真执行,如有不符合开支范围和标准的应拒绝报销,情节严重的要上报学校领导处理。人员经费支出:涉及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和福利等支出,需经人事部门批准,在预算范围内列支。离退休人员经费、养老金、待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需经人事部门、工会会同财务部门审核同意后列支。独生子女保健费由计划生育委员会制表审核后,财务处复核列支。学生奖学金由学生处审核制表,学生活动费由团委负责管理,财务处复核列支。公用经费
9、支出:根据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教育事业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划分为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费、其他费用、业务招待费、科研费等。(1)公务费支出:办公费由学校各部门归口管理,邮电费由校办归口管理,水电费由总务处归口管理,差旅费由各部门领导审批,部门领导出差由主管校领导审批,修理费、绿化卫生费由总务处归口管理,会议费由主管校长审批,部门用车及行车过路费由校办审批。宣传活动费由党委宣传部归口管理。(2)设备购置费支出:根据预算配置各类行政设备及教学设备和图书资料,应按计划购置,分别由总务处、教务处、图书馆归口管理。(3)修缮费支出:包括房屋修理费、设备修理费、室外工程修理费、宿舍租赁费、其他设
10、备维修费,都应根据学校发展计划及年度校产改扩建维修计划,由总务处归口管理,并制订项目预算,报财务处列支。(4)业务费支出:业务费指招生、教学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其中招生费由招办归口管理,本专科生业务费、实习实践费、消耗实验材料及低值易耗品费用、教学仪器设备修理费由教务处归口管理,体育维持费由体育室归口管理,教学人员进修费由人事处归口管理,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及外事费分别由人事处和校办归口管理,其它业务费及课程建设、第二课堂经费均由教务处归口管理。(5)其它费用支出:职工教育经费由工会归口管理。(6)业务招待费:学校各有关部门联系工作及接待来访所必需的招待支出,校外招待由校长审阅后校办签字登记,校内招
11、待由校办归口管理。(7)科学研究经费:省拨科研经费及学校自筹科研经费的立项、使用均由学校科研处归口管理。引进的高级职称人员和研究生的科研启动费,以及确定为教授后备人员和省、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的科研经费补贴,由人事处会同科研处归口管理。以上人员经费、共用经费支出有开支标准的要严格按标准列支,没有开支标准的要严格按财务制度所规定的开支范围执行,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或提高发放标准。学校所属企业及其它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单位在经营活动中耗费的学校资源,如水、电、材料、人工等,应有偿使用并按实际使用数合理分摊,上缴学校财务处。收回的水、电、材料费等冲抵相应的支出科目,返回的工资等转入学校事业基金。学校要优
12、化支出结构,切实控制人、车、会、话、医等支出,逐步加大经费支出中公用经费部分,特别是教学、科研方面支出所占的比重。要严格人员编制管理,减少或分流超编人员,逐步提高学生与教职工的比例。要加快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逐步减少学校经费中用于生活后勤管理方面的支出。要通过高校后勤管理改革,逐步组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高校后勤服务产业。12、要严格自筹基建经费的管理,学校要在保证正常经费支出的前提下安排自筹基建经费。要建立自筹基建资金来源的审查报批制度,学校当年安排的自筹基建投资,其经费预算须经省教委审核批准后,方可予以立项。13、要建立专项资金使用报批制度,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
13、资金的报批,应先由申报单位提出专项资金设立的理由、资金的数额、项目的明细清单等,年初上报财务处申请立项,财务处汇总后上报党委平衡确定。中期如特殊需要设立专项资金的,仍需履行报批手续。专项资金一经审定,专款专用,不得超支。专项资金使用应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工程、维修、采购等项目管理和监督的规定 。项目完成后要进行效果分析,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14、要建立和完善校内经济责任制。学校预算确定后,经费支出要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学校各级领导按经费审批权限和管理职能审批,各项费用支出必须在年度预算范围内审批和报销。各用款单位进行业务核算时,实行电脑指标控制,不能超支报销,如需超支应先打报告,经校
14、长批准增加经费指标后方可报销。五、关于专用基金管理15、专用基金是指学校按照规定提取和设置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按现行会计制度规定,我校列入专用基金管理的资金有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学生奖贷基金、勤工助学基金、住房基金等。(1)修购基金是按事业收入 3-5%、经营收入 8%提取,在修缮费和设备购置费中分别列支 50%。学校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和报废固定资产残值收入等,按有关规定转入固定资产的维修和购置。(2)职工福利基金是按事业收入的 3%、校办产业投资和其他投资收入的 10%,以及经营结余的 30%提取,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和集体福利待遇等支出,年终事业结余不再提福利基金。(3)学生奖贷基金和
15、勤工助学基金按江苏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奖学金、贷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和江苏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勤工助学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规定的比例提取,两项基金的使用均由学生处管理,学生处在年度预算范围内执行。(4)住房基金包括上级主管部门拨入的用于改善职工住房条件的资金及学校自身出售公房取得的收入,以及住房基金存款的利息收入。住房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由校房改工作领导小组按项目进行结报。16、专用基金的使用应遵循“先提后用、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实际发生的开支在相关专用基金中直接列支。学校要制定各项专用基金管理办法,做到提取按比例,收支有计划,支出按规定。学校修购基金的使用应与年度正常经费预算中修缮费和设
16、备购置统筹安排。六、关于国有资产管理17、学校要按照国家教育部和省教委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精神,建立和完善各项房产和设备等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有效使用,提高存量资产的使用效益。学校由财务处会同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和协调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学校固定资产和存货,财务处以价值管理为主,并设置总分类账进行核算。固定资产和存货等实物分别由教务处设备科、总务处、图书馆、产业办等职能部门归口管理,并进行数量、金额分类明细核算。18、各资产、存货管理的职能部门应根据学校发展规模、教学大纲、基本建设项目等确立年度采购计划,报财务处列入年度预算。设备采购按常高专(1998)113 号文
17、件办理,5 万元以上的设备要进行先论证后采购,购货合同给财务处一份,付款时严格按合同执行,货到验收、调试、合格后填列入库验收单,财务处根据发货票及验收单入帐。固定资产的报废或报损,应按学校关于办理校产物资报废、报损、报失手续的有关规定办理。学校国有资产及存货由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具体要求是资产管理部门应按年度进行清查盘点,首先列出分类资产目录、数量、金额同财务部门资产及存货总分类账核对,其次同使用单位核对在用资产数量和金额,结出盘盈、盘亏数额,并查明原因报分管领导批准后进行资产及存货账户调整,以达到账、卡、物的相符,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19、学校要加强无形资产
18、的管理,制定相关的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确保学校权益不受损失。20、学校对外投资(即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 ,应进行可行性研究,在充分论证、确保稳妥的基础上,坚持“先评估,后转移”和有偿使用的原则,按规定程序报省教委和省国有资产管理局、省财政厅批准。学校校办企业改制或学校及其所属企业与其他单位举办合资企业,须报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立项后,到指定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根据国家规定,禁止使用学校资产从事期货、股票等高风险投资。禁止学校为所属的企业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学校不得以土地使用权和校园内的房产作为资本金兴办企业,如企业确需使用上述资产的,可采用租赁形式,并与学校签订租
19、赁协议。学校要加强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学校对经营性资产实行价值管理,要进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工作,明确奖惩制度,提高经营资产效益。要确定和规范收益分配制度,校办企业占用学校人力、物力,按规定分摊并返还学校,企业净利润按规定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剩余部分按合同上缴学校。七、加强财会队伍建设,提高财务管理水平21、财会队伍的建设是提高学校财务管理水平的基础,学校要按高效、精干的原则和会计电算化管理的要求设岗。设立财务软件系统管理岗,负责财务软件的操作管理工作;设立预算编制岗,负责年度预算的编制,专项资金的立项,预算执行过程的调整、补充,预算终结后的分析;设立
20、预算指标执行及审核单岗,负责预算指标的控制,财经纪律的执行,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设立凭证复核岗,负责凭证的复核工作,保证凭证输入正确无误;设立银行出纳岗,负责学校各项收入,管理好学校在银行开户的资金,保证收支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设立收费及现金出纳岗,负责现金业务的收支,按财务制度规定的手续办理现金出纳业务;设立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岗,负责基建款项的审核结算工作。学校财务管理随着经济的发展,科技水平的提高,管理要求也不断提高,以上岗位应配足配好具有相当学历和职称的财会人员。22、学校财务处负责人的任免,须按规定程序先报经省教委审查同意后再按干部管理权限规定报批。其他财会人员的调入、调出和专业技术职务
21、的评聘,由校人事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办理。学校财会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和财经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并持有会计证 。定期组织财会人员学习和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学校要加强对财务人员的考核工作,对成绩显著者要予以表彰和奖励,并作为晋职晋级的依据,对考核不合格的会计人员应限期调离会计岗位。学校要关心财会人员,改善其工作条件。广大财会人员也应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要建立健全学校财务部门的内部控制制度,要加强财务处工作的环节管理,严禁违规操作,主要财务会计岗位要定期轮岗。八、本实施细则从 1999 年 6 月 1 日起执行。常熟高等专科学校一九九九年六月八日回首页回财务处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