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航宇救生装备有限公司标准Q/22SQ/22S 26220041.1.1.1.1.1 轿车、微型汽车锁芯总成1.1.1.1.1.2 及钥匙技术条件-发布 1.1.1.1 - -实施航 宇 救 生 装 备 有 限 公 司 发 布目 次前言.II1 范围22 规范性引用文件23.2前 言1.1.1.1.1.1 轿车、微型汽车锁芯总成1.1.1.1.1.2 及钥匙技术条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轿车、微型汽车锁芯总成及钥匙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轿车、微型汽车点火开关锁芯总成,左、右侧门锁芯总成,背门锁芯总成,油箱锁芯总成及钥匙的制造与验收。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
2、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15086-1994 汽车门锁及门铰链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 2828-1987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GB 191-199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QC/T 625-1999 汽车用涂镀层和化学处理层Q/1F 205-2001 带锁支架及点火开关总成技术条件Q/1F11.111.18 电镀与化学镀覆层通用技术条件3 要求3.1 工艺质量产品
3、应有良好的工艺质量,结构完整无损、铆接、卡簧连接应牢固,转动部位和滑动部位应灵活,无卡滞现象,运动部位和弹簧圈间均应涂以润滑脂。3.2 工作性能钥匙插入、拔出和旋转应灵活,各档位准确,不得有异常阻滞和卡住现象,具有自动回位功能的锁芯总成,当外力消除后,应能准确自动回位。3.3 外形、安装及连接尺寸产品的外形、安装及连接尺寸应符合相应产品图样的规定。3.4 金属零件的电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外观金属零件的涂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外观应符合 Q/1F11.111.18 的规定。3.5 钥匙的插、拔力钥匙的插、拔力不大于 19.6N。3.6 钥匙旋转扭矩钥匙旋转扭矩在 0.058Nm0.196N m 范围内
4、。3.7 保密性钥匙不同牙花组合数不得少于 10,000 种。3.8 锁芯回转间隙角锁芯回转间隙角不大于9。3.9 联动臂强度在联动臂上施加至产品轴心 0.784Nm 的扭矩,持续 1min 后,产品不应发生永久变形。3.10 钥匙强度当钥匙正常地插入锁芯时,在钥匙的柄部施加 1.96Nm 的扭矩,作用时间 10s 后,钥匙应无明显变形。3.11 一把钥匙能开全套产品(5 种)锁芯总成。3.12 产品耐久性产品耐久性见表 1 的规定。表 1 产品耐久性序号 名 称 耐久性(次)1 点火开关锁芯总成 100,0002 右侧门锁芯总成 50,0003 左侧门锁芯总成 50,0004 背门锁芯总成
5、5,0005 油箱锁芯总成 5,0003.13 耐水、耐冻性按 4.12 进行试验后,产品应符合 3.4 的规定。3.14 耐温性产品在-4080的温度范围内存放后,应符合 3.4 的规定。3.15 电镀层与化学处理层的性能电镀层与化学处理层的性能应符合 QC/T625 的规定。4 试验方法4.1 试验条件除特殊规定外,产品的各项试验应在正常环境条件的试验室内进行,试验和检验用的各种量具、设备、仪表应在鉴定合格的有效期内。4.2 工艺质量及工作性能检查目视和用手操作,检查产品工艺质量和工作性能。4.3 外形及安装及连接尺寸检查用专用量具或通用量具按产品图样的规定,检查产品的外形尺寸、安装及连接
6、尺寸。4.4 金属零件的电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外观检查凡经电镀和化学处理后的零件的检查应按 Q/1F11.111.18 的规定进行。4.5 钥匙插、拔力检查将产品装在专用试验台上,用弹簧称测量钥匙的插拔力。4.6 钥匙旋转扭矩检查将产品装在专用试验台上,用扭力扳手测量钥匙的旋转扭矩。4.7 保密性检查(钥匙不同牙花数检查)4.7.1 查阅牙花簿校核钥匙不同牙花组合数。4.7.2 检查锁芯图样与实物对照,校对弹子孔(或芯片槽)的个数。4.7.3 测量弹子(或芯片)级数和级差。4.7.3.1 定义a. 弹子(或芯片)级数锁芯中装入不同长度尺寸弹子(或芯片)的个数;b. 弹子(或芯片)级差每级弹子(或
7、芯片)的长短差值。4.7.3.2 测量工具a. 游标卡尺:规格 0125mm,刻度值 0.02mm;b. 百分表:规格 010mm,刻度值 0.01mm.。4.7.3.3 检查方法a. 用游标卡尺测量弹子(或芯片)的长度,并求得弹子(或芯片)的级差值,然后与弹子(或芯片)的零件图核对是否一致;b. 用百分表测量牙花底级差,代替测量弹子(或芯片)的级差。4.7.4 计算钥匙不同牙花数N = a b(1)式中:N钥匙最大不同牙花数;a弹子(或芯片)级数;b弹子孔(或芯片槽)数。4.8 锁芯回转间隙角检查将产品装在专用试验台上,用未开齿的钥匙插入锁芯内转动间隙角,并通过中心做上记号,拨出钥匙,用量角
8、器测量其间隙角。4.9 联动臂强度试验将产品装在专用试验台上,在联动臂上施加至产品轴心 0.784Nm 的扭矩,持续1min。4.10钥匙强度试验将产品固定在专用试验台上,并将钥匙插入锁芯,在钥匙柄部用测力计控制,施加1.96Nm 的转矩,作用时间 10s。试验结束后,检查钥匙的变形情况。4.11手拿一把钥匙试开全套的 5 种锁芯总成。4.12耐久性试验将产品装在专用试验台上,按表 2 进行耐久性试验。表 2 耐久性试验程序序 名称 试验内容及每一次循环程序 耐久性 (次) 备注1 点火开关锁芯总成 按 Q/1F205 中 5.7.1 的规定 100,000与点火开关总成配套试验2 右车门锁
9、芯总成 (1)钥匙插入 (2)按逆时针方向旋转 65(3)撤消作用力,自动回位 (4)拨出钥匙 50,0003 左车门锁 芯总成 (1)钥匙插入 (2)按顺时针方向旋转 65(3)撤消作用力,自动回位 (4)拨出钥匙 50,0004 背门锁芯 总成 (1)钥匙插入 (2)按顺时针方向旋转 65(3)撤消作用力,自动回位 (4)拨出钥匙 5,0005 油箱锁芯 总成 (1)钥匙插入 (2)按逆时针方向旋转 65(3)撤消作用力,自动回位 (4)拨出钥匙 5,0004.13 耐水、耐冻结性试验在试验夹具上,将产品以 45方向安装,承受距产品上方 150mm 处,沿安装面,以流量为 12L/min
10、的水流冲洗锁芯(见图 1) ,10min 后放入-20的恒温箱中 1h 后取出,检验其工作性能(点火开关锁芯总成除外) 。4.14耐温性试验4.14.1 产品在-403的低温箱内存放 6h,取出后立即检验其工作性能。4.14.2 产品在 802的高温箱内存放 6h,取出后立即检验其工作性能。4.15 电镀层与化学处理层性能试验电镀层与化学处理层性能试验应按 QC/T625 的规定进行。5 检验规则5.1 产品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才能出厂,并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5.2 生产的每批产品均需作出厂检验,受试样品的检查水平和抽样方案,按 GB2828 一般检查水平一次正常检查的规定进行。出厂检验的项目
11、和合格质量水平见表 3。表 3 出厂检查项目和合格质量水平序 项 目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合格质量水平 (AQL)1 工艺质量检查 3.1 4.2 0.252 工作性能检查 3.2 4.2 0.0652 外形安装尺寸 3.3 4.3 0.253 金属零件的电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外观检查 3.4 4.4 0.254 一把钥匙开 5 种锁芯总成的检查 3.11 4.11 0.015 保密性(钥匙不同牙花数检查) 3.7 4.7 0.0655.3 型式检验产 品 档 板图 1 耐 水 、 耐 冻 结 性 试 验 示 意 图5.3.1 产品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 新产品定型时;b. 产品
12、的设计、工艺或使用的材料作重大变更,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 成批或大量生产的产品,每两年进行一次;d. 国家监督检验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5.3.2进行型式检验的产品从经出厂检验合格的生产批中抽取,共抽 6 台,等分两组。受试样品需经按表 3 定项目检验合格后,方可按表 4 规定的项目和程序进行。表 4 型式检验项目和程序程序序 项 目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组 组1 钥匙插拨力 3.5 4.5 1 12 钥匙旋转扭矩 3.6 4.6 2 23 锁芯回转间隙角 3.8 4.8 34 耐久性 3.12 4.12 45 耐温性 3.14 4.14 36 耐水、耐冻结性 3.13 4.13 47
13、 联动臂强度 3.9 4.9 58 钥匙强度试验 3.10 4.10 59 电镀层与化学处理层性能试验 3.15 4.15 6产品的型式试验应全部符合表 4 要求,如有个别项目不合格时,应重新抽取加倍数量的产品,就该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如仍有不合格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6 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6.1 每套产品应在明显位置标记制造厂厂名或厂标。6.2 每套产品必须用防水纸或塑料薄膜包装、放入盒内,再装入垫有防水纸的包装箱内。包装应牢固,保证在正常运输中不被损坏。6.3 产品包装箱内应附入以下文件:a) 装箱单:注明产品型号、数量及装箱日期;b) 合格证:注明制造厂厂名、厂标、产品型号、产品名称、执行标准号及出厂日期,并经检验部门盖章;c) 产品使用说明书。6.4 产品包装箱外应标明:a) 制造厂名称和地址;b) 产品型号、名称;c) 收货单位及地址;d) 包装数量;e) 毛重及外形尺寸;f) “小心轻放,切勿潮湿!”字样;g) 出厂日期。6.5 产品应存放在通风、干燥、无有害气体的仓库内,不得与化学药品、酸碱一同存放。6.6 产品不得与化学药品、酸碱物质一同运输。6.7 产品的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也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6.8 产品的包装储运标志应符合 GB191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