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铁设计规范“2003 版”与“2013 版”环控不同点比较序号 地铁设计规范(2003 版)相关描述 地铁设计规范(2013 版)相关描述 主要差别 工程影响程度1 12.1.1 地铁内部空气环境应采用通风或空调系统进行控制。 13.1.1 地铁内部空气环境应采用通风、空调与供暖系统进行控制。 老规范为强条,新规范为一般条文。 相对不影响。2 12.1.7 地铁的通风与空调系统应按地铁预测的远期客流量和最大的通过能力设计,但设备应按近期和远期配置,分期实施。13.1.7 地铁的通风、空调与供暖系统应按地铁预测的远期客流量和最大的通过能力设计,设备宜按近期和远期配置,并宜分期实施。老规范为强条
2、,新规范为一般条文。老规范为“应”, 新规范为“宜”相对影响不大。3 12.1.13 通风与空调系统的管材及保温材料、消声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当局部部位采用不燃材料有困难时,可以采用难燃材料。管材及保温材料应具有防潮、防腐、防蛀、耐老化和无毒的性能。13.1.13 通风、空调与采暖系统的管材及保温材料、消声材料应采用 A 级不燃材料,当局部部位采用 A 级不燃材料有困难时,可以采用 B1 级难燃材料。管材及保温材料应具有防潮、防腐、防蛀、耐老化和无毒的性能。内容一致, 新规范为明确材料级别。 相对影响不大。4 无要求 13.2.3 区间隧道内的二氧化碳(CO2)日平均浓度应小于 1.5。13.
3、2.4 区间隧道内每个乘客每小时需供应的新鲜空气量不应少于 12.6m3。老规范对区间隧道无此要求,新规范新增条文 相对区间隧道影响大。5 12.2.12.2 当车站采用空调系统时,站厅的的空气计算温度比空调室外空气计算干球温度低 23,且不应超过 30;站台厅空气计算温度应低于站厅的空气计算温度低 12,相对湿度均应为 40%65%。13.2.14.2 当车站采用空调系统时,站厅中公共区的空气计算温度应低于空调室外空气计算干球温度 23,且不应超过 30;站台中公共区的空气计算温度应低于站厅的空气计算温度 12,相对湿度均应为 40%70%。老规范为强条,新规范为一般条文。相对湿度范围新规范
4、比老规范大。相对公共区影响不大。6 12.2.12 地下车站公共区冬季室内空气计算温度应等于当地地层的自然温度,但最低温度不应低于 12。13.2.15 地下车站公共区冬季室内空气计算温度应低于当地地层的自然温度,但最低温度不宜低于 12。老规范为“等于、不应”, 新规范为“低于、不宜”。相对影响不大。7 12.2.21 地下车站公共区内的 CO2 浓度应小于 1.5。 13.2.19 地下车站公共区内的 CO2 日平均浓度应小于 1.5。 新规范较老规范更明确为“日平均浓度” 相对影响不大。8 无要求 13.2.22 地下车站公共区通风与空调系统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系统某一局部失效时,站厅和
5、站台的温度不高于 35。老规范无此要求,新规范新增条文 相对不影响。9 无要求 13.2.27 当地下车站公共区通风机或车站排热风机与区间隧道风机合用时,在正常工况下风机应实现节能运行,并应满足区间隧道各种工况下对风机的风量和风压的要求。老规范无此要求,新规范新增条文 临潼线未采用合用风机,无影响。10 无要求 13.2.34.2冬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应采用累年最冷月平均温度; 老规范无此要求,新规范新增条文 相对影响不大。11 12.2.32 地下车站设备与管理用房内的 CO2 日平均浓度应小于 1.5。 13.2.36 地下车站设备与管理用房内的CO2 日平均浓度应小于1.0。 新规范较老
6、规范要求更严格。 相对影响不大。12 表12.2.35 车站设备与管理用房空气计算温与换气次数站长室、站务室、值班室、休息室冬、更衣室、修理间、清扫员室季计算温度为 16;通信设备室、通信电源室、信号设备室、信号电源室冬季计算温度为 12表13.2.40 地下车站内设备与管理用房空气计算温、相对湿度与换气次数站长室、站务室、值班室、休息室、更衣室、修理间、清扫员室、公共安全室、会议交接班室冬季计算温度为18;通信设备室、通信电源室、信号设备室、信号电源室 、综合监控设备室冬季计算温度为16。备注中明确:小时换气次数是指通风工况下房间的最小换气标准。新规范较老规范要求温度高,新规范中增加综合监控
7、设备室。有影响。13 12.2.36.2 设于地下线路内的空调冷源设备应采用电动压缩式冷水机组,不应采用吸收式冷水机组。13.2.41.3 设于地下线路内的空调冷源设备宜采用电动压缩式冷水机组,不应采用直接燃烧型吸收式冷水机组。老规范为“应”, 新规范为“宜”。 相对不影响不大。14 12.2.37冷冻机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冷冻机房应设置在靠近空调负荷中心的位置,宜与空调机房综合布置。13.2.42 冷冻机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冷冻机房应设置在靠近空调负荷中心的位置,宜与空调机房综合布置,但应避免设置在变电所的正上方。7 水冷、风冷式冷水机组的选型,应选用制冷性能系数高的产品,冷水机
8、组制冷性能系数选择与台数的配置应考虑地铁负荷的变化规律;8 空调机组、表冷器等设备的凝结水管应接水封后再排至排水系统。新规范强调“冷冻机房应避免设置在变电所的正上方”;7、8 条为新增相对影响不大。15 12.2.38 冷冻水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3.2.43 冷冻水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新规范强调“吸入口处附近” 相对影响不大。序号 地铁设计规范(2003 版)相关描述 地铁设计规范(2013 版)相关描述 主要差别 工程影响程度2 冷冻水的补水量为系统水容量的 1%,补水点宜设在冷冻水泵的吸入口处。2 冷冻水的补水量为系统水容量的1%,补水点宜设在冷冻水泵的吸入口处附近。16 1
9、2.2.39 冷却水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3 冷却水的补水量为系统循环水量的1%3%;13.2.44 冷却水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3 冷却水的补水量为系统循环水量的1%2%;新规范补水量减小 相对影响不大。17 12.2.40 冷却塔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冷却塔应设置在通风良好的地方,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其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区域噪声标准的规定;2 多塔布置时,宜采用相同型号产品,且其积水盘下应设连通管,进水管上设电动阀。13.2.45 冷却塔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冷却塔应设置在通风良好的地方,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其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的规定;2
10、 多塔布置时,宜采用相同型号产品,且其积水盘下应设连通管,进水管和出水管上均应设电动阀。老规范只在进水管上设电动阀,新规范进水管和出水管上均应设电动阀。相对影响不大。18 无要求 13.2.48 地下车站的出入口通道采取通风或其他降温措施时,其内部空气计算温度可高于站厅空气计算温度2。13.2.49 地下车站的长通道采取通风或其他降温措施时,与站厅衔接的长通道的内部空气计算温度宜与站厅空气计算温度相同,只与站台衔接的长通道的内部空气计算温度宜与站台空气计算温度相同;相对湿度均不应大于70%。13.2.50 地面进风风亭应设在空气洁净的地方,并尽量设在排风亭的上风侧,排风亭口部的设置应尽量避开当
11、地年最多风向。13.2.51 通风道和风井的风速不宜大于8m/s;站台下排风风道和列车顶部排风风道的风速不宜大于15m/s;风亭格栅的迎面风速不宜大于4m/s,风亭出口为竖直向上时,通过其平面格栅的风速不宜大于6 m/s。老规范无此要求,新规范新增条文 相对影响不大。19 12.2.53 对于最冷月份室外平均温度低于10的地区,车站的出入口宜设热风幕。13.2.58 对于最冷月份室外平均温度低于10的地区,车站的出入口宜采取冷风阻挡措施。 新规范较老规范灵活。 对西安地铁不影响。20 无要求 113.3.7 高架和地面区间应采用自然通风。13.3.8 高架和地面区间设置全封闭声屏障时,应采取措
12、施实现有效的自然通风。13.3.9 高架线和地面线车站通风与空调系统宜设车站控制和就地控制的两级控制。老规范无此要求,新规范新增条文 相对影响不大。21 无要求 13.4.1 地铁通风与空调系统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地铁运行的热负荷情 况及变化规律,制定科学、合理的系统运行模式,以满足人员和设备对地铁内部空气环境的需求,并充分实现通风与空调系统运行的高效节能。13.4.2 当地铁通风、空调与采暖系统设备具有多项目标功能时,应保证其正常使用工况下的运转效率最高。13.4.3 地铁通风、空调与采暖系统应选用可靠性高、节能性好、低噪声、运转平稳、模块化、小型化、紧凑型的设备,并便于安装、维护、维修。老
13、规范无此要求,新规范新增条文 相对影响不大。22 地下区间隧道。 28.4.2 下列场所应设置机械防烟、排烟设施:2 连续长度大于300m 的区间隧道和全封闭车道;3 防烟楼梯间和前室。2 为明确地下区间隧道长度。3 为新规范新增条文。相对影响大。23 无要求 28.4.5 地面和高架车站应采用自然排烟;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机械排烟。 老规范无此要求,新规范新增条文 相对影响不大。24 无要求 28.4.7 防烟、排烟系统与事故通风应具有下列功能:4 当地面或高架车站发生火灾时,应具备有效的排烟功能;5 当设备与管理用房发生火灾时,应具备防烟、排烟、通风功能。老规范无此要求,新规范新增条文 相
14、对影响不大。25 无要求 28.4.11 地下车站的设备与管理用房、内走道、长通道和出入口通道等需设置机械排烟时, 老规范无此要求,新规范新增条文 相对影响不大。西安地铁就这序号 地铁设计规范(2003 版)相关描述 地铁设计规范(2013 版)相关描述 主要差别 工程影响程度其排烟量应根据一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按1m3/ 2min 计算,排烟区域的补风量不应小于排烟量的50%。当排烟设备负担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烟分区时,其设备能力应根据最大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按2 m3/ m2min 计算的排烟量配置。样设计的。26 无要求 28.4.14 地面及高架车站公共区和设备与管理用房排烟风机应保证在28
15、0OC 时能连续有效工作0.5h,烟气流经的辅助设备如风阀及消声器等应与风机耐高温等级相同。老规范无此要求,新规范新增条文 相对影响不大。西安地铁就这样设计的。27 无要求 28.4.16 地面和高架车站公共区和设备与管理用房采用自然排烟时,排烟口应设置在上部,且其净面积不应小于顶部投影面积的5%,排烟口的位置距最远排烟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 m。28.4.17 区间隧道和全封闭车道采用自然排烟时,排烟口应设置在上部,且其净面积不应小于顶部投影面积的5%,排烟口的位置距最远排烟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 m。28.4.18 在事故工况下参与运转的设备,从静止状态转换为事故工况状态所需的时间不应超过30s,从运转状态转换为事故工况状态所需的时间不应超过60s。28.4.19 在事故工况下需要开启或关闭的设备,启、闭所需的时间不应超过30s。老规范无此要求,新规范新增条文 28.4.18 和 28.4.18 条相对影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