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建筑工程分公司 技术质量管理1技术质量管理办法(试 行)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建筑工程分公司2011-03-01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建筑工程分公司 技术质量管理2目 录一、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管理办法 4第一章 总 则 .4第二章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5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 .6第四章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管理 .7第五章 施工组织设计的执行与管理 .10第六章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专用表格的使用 .10第七章 附 则 .11二、施工图纸和工程洽商管理办法 18第一章 总 则 .18第二章 图纸的接收与分发 .1
2、8第三章 图纸变更的标识 .19第四章 工程洽商的管理 .19第五章 附 则 .20三、工程资料管理办法 21第一章 总 则 .21第二章 管理与职责 .21第三章 施工前期工程资料管理 .22第四章 施工中工程资料管理 .23第五章 竣工验收阶段工程资料管理 .24第六章 工程资料归档管理 .24第七章 附则 .25四、工程试验管理办法 27第一章 总 则 .27第二章 职 责 .27第三章 管 理 程 序 .28第四章 检 查 内 容 .28第五章 附 则 .29五、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31第一章 总 则 .31第二章 测量工作的职责 .31第三章 桩位点的交接 .32第四章 桩的保护 .3
3、2第五章 测量施工程序 .32第六章 技术资料的整理 .33第七章 沉降观测 .33第八章 仪器的保管和监控 .33第九章 附 则 .34六、质量管理办法 35第一章 总 则 .35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建筑工程分公司 技术质量管理3第二章 质量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能 .35第三章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 .38第四章 工程质量问题、事故的评审认定和处理 .41第五章 工程质量奖罚规定 .42第六章 附 则 .44七、计量管理办法 45第一章 总则 .45第二章 计量管理机构的设置 .45第三章 计量器具的管理 .45第四章 计量数据的管理 .48第五章 计量原始记录与技术档案资料的管理
4、 .48第六章 计量管理奖罚细则 .49第七章 附则 .50附件:技术质量管理绩效考核方法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建筑工程分公司 技术质量管理4一、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全面正确贯彻国家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法令,加强企业的科学管理,实现施工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为更好地加强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管理,提高编制水平,加大技术质量的管理力度,使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起到预控和指导作用,提高和保证施工质量,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组织拟建工程项目进行施工准备和全面施工的重要管理文件。依据设计图纸、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结合本公司发展目标、管理水平
5、、资金状况、技术装备、技术条件编制,内容科学、合理、先进,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地方、行业标准和有关法令法规。第三条 凡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构筑物均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工程的规模及施工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分为:(1)施工组织总设计(施工组织纲要)(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第四条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原则:1认真贯彻国家关于施工建设的各项政策和法令,贯彻地方性关于施工现场管理法规及有关规定,编制有针对性的措施,严格执行施工建设程序。2科学地安排施工顺序,充分利用空间和时间,组织流水作业。根据合同要求,按期或提前交付使用。3贯彻执行施工技术规范、规程、规定、标准,
6、积极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技术,努力推广科研成果,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的前提下,降低工程成本。4不断提高机械化、工厂化、标准化施工水平,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第五条 施工组织设计是组织施工生产的法规,有关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变更施组中所定的方案必须经过审批。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建筑工程分公司 技术质量管理5第二章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第六条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工作应在开工前完成,如遇设计图纸不全或合同未定等特殊情况,经主管领导同意,可按基础、结构、装修分阶段完成。第七条 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一)编制规定:多个工程项目的建筑群体工程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
7、。(二)组织单位:项目经理、主任工程师或技术总工组织编制。(三)编制单位:项目部负责编制。(四)具体分工:技术部门负责编制依据、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新技术应用计划、施工总平面图,施工部署、施工准备、施工计划和施工管理措施技术质量部分的编制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汇总工作。工程部门负责施工部署、施工准备、施工计划、施工管理、成品保护和回访维修相关部分的编制。商务部门负责施工计划中主要施工项目工程量的编制。安全部门负责施工管理措施的安全、文明施工、环保、消防保卫相关部分的编制;材料部门负责材料供应、材料管理相关部分的编制。第八条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一)编制规定:按单位工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建
8、筑面积三千平方米以下的单位工程;技术难度小的单位工程,可编制单位工程施工方案) 。(二)组织单位:由项目部经理组织编制。(三)编制单位:项目部编制,各相关部门参与。(四)具体分工:同第七条(四)款。第九条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编制(一)编制规定:水、电、暖通专业施工,季节性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以及独立性强、结构复杂、技术难度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编制施工方案。(二)组织单位:项目部组织编制。(三)编制单位:分部、分项施工方案由项目部编制。(四)一般需要编制的分部、分项方案如下: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建筑工程分公司 技术质量管理6测量方案;降水、护坡、土方方案;钢筋方案(
9、钢筋连接方案) ;模板方案;砼工程方案;防水方案;季节性施工方案;安全防护方案(脚手架、出料平台等) ;屋面工程方案;装饰、装修方案;外檐施工方案;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方案;现场临电方案;现场临水方案;消防预案;塔吊安装(群塔)方案;钢结构方案;预应力方案;双笼电梯方案;吊篮方案;水、电、暖通方案。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第十条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未经公司审批不得实施。成文下发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应有编制人、审批人签字及审批意见。第十一条 施工组织总设计评审(一)评审:公司项目管理中心(副)经理、技术质量主管、项目部经理、主任工程师负责将施工组织总设计上报集团公司并参加评审,集团公
10、司总工程师及各职能部门经理负责评审,项目部按集团公司审批意见进行修改后报请审批;(二)审批单位: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第十二条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一)评审:由项目部主任工程师组织,项目部(副)经理以及各相关部门人员参加评审,并做出会审意见并记录。依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后报至公司项目管理中心,项目管理中心(副)经理组织技术质量主管与安全劳务主管等相关人员会审形成意见,项目部按审批意见进行修改后报请审批。(二)审批单位:由公司项目管理中心负责审批。第十三条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的审批(需进行专家论证审查的方案,详见第四章)(一)评审:(1)一般施工方案由公司项目管理中心(副)经理或技术质
11、量主管负责审批。(2)重要、复杂、技术难度大的分项施工方案,项目管理中心经理组织技术质量主管及安全劳务主管等相关人员参与以下方案评审:涉及重大施工安全:如挖深超过 3 米的基坑土护降施工方案、地上架子方案(包括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建筑工程分公司 技术质量管理724m 以上的高大落地架、吊篮架、整体提升架、高层挑架)等。技术难度大:如 C60 以上高强混凝土施工方案、厚度大于 1.5 米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方案、体型复杂特殊的模板方案等。独立性强:如钢结构施工方案、玻璃幕墙施工方案、现场设混凝土搅拌站施工方案等。首次采用的四新技术。(3)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分包单位编制的分项方案,由专业分
12、包单位审批手续齐全后,报总包项目部履行评审手续。(二)审批单位:(1)公司组织评审的施工方案:编制单位依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经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审核确认后,由公司项目管理中心(副)经理或技术质量主管审批。(2)项目部负责审批的施工方案: 除公司审批以外的施工方案,由项目部进行审批。专业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由专业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审批手续齐全后上报总承包单位进行评审、审核。(3)项目部编制如下方案上报公司项目管理中心审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施工方案(根据现场使用情况制定,通常指首次采用) ;技术难度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方案、涉及重大安全的方案。凡由公司审批的方案,项目部必须会签、审批手续
13、齐全后报公司项目管理中心,由项目管理中心(副)经理或技术质量主管审批,并及时上报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存档备案。第四章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管理第十四条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所指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具体内容参见建设部建质200987 号文件要求。第十五条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要求必须编制有针对性专项安全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
14、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建筑工程分公司 技术质量管理8方案,并应当在施工前本着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由专业单位或总包单位编制。第十六条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完成后,专业分包编制的由专业分包单位总工程师审批并盖公章,报总包项目部履行评审。总包项目部编制的安全专项方案,经项目各部门会签、项目经理审核、项目主任工程师签署项目审批意见后报公司项目管理中心,由项目管理中心(副)经理或技术质量主管进行审批,并及时上报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存档备案。第十七条 项目部应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对应当进行论证审查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组织专家
15、组进行论证审查。具体要求执行建设部建质200987 号文件。第十八条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家论证审查:专业分包编制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由总包单位牵头,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符合相关条件的专家进行审查;总承包项目部自行编制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由项目部上报公司项目管理中心及集团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组织符合相关条件的专家进行论证审查。专家论证组成员应当由 5 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参加专家论证会的人员:专家组成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监
16、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技术质量部经理、安全监管部经理、公司项目管理中心(副)经理、技术质量主管、安全劳务主管、项目经理、项目主任工程师、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其它相关人员。专项方案经专家论证后,专家组提交专家论证意见(见附件十表 AQC14),专家论证意见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总包项目部或专业分包单位应根据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经公司总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要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第十九条 专项方案的实施:项目经理是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
17、程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检测。专项方案实施前,由项目主任工程师或编制方案的技术人员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程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作现场总交底,技术主管向生产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建筑工程分公司 技术质量管理9负责人或栋号长、工长交底,技术主管、生产负责人或栋号长、工长向劳务队负责人和班组长及作业人员交底。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应按照专项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现场检查监督,并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对审批的专项方案及安全技术交底进行留存归档。项目部工程和技术管理人员应当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
18、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巡查。项目管理人员发现未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主任工程师组织项目部技术、质检、工程、安全管理人员对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实施过程进行验收,项目经理组织最终验收,并报监理验收,验收合格后,经项目主任工程师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项目部应当严格按照审批后的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应立即报公司项目管理中心及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重新履行审核、审批手续。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
19、还需重新组织专家论证。第二十条 项目部违反本办法规定,公司将按照以下奖罚规定进行处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技规定编制专项方案、专项方案未经审批、应进行专家论证而未论证擅自进行施工的或不按照审批方案进行施工的,处以项目部 1000 一5000 元、另处以项目经理 5002000 元的处罚。未按本办法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实施过程和最终结果进行分部分项验收进行后续施工的,处以项目部 1000 一 2000 元、另处以项目经理 500 一 1000 元的罚款。在专项方案实施前,项目经理没有指派专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管理、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在专项方案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
20、人员没有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监测的,处以项目部 10002000 元、另处以项目经理 500 一 1000 元的罚款。经公司检查发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存在安全隐患,下达安全文施检查整改通知书 、 安全文施整改指令书 、 停工整改指令书后,项目部逾期不改或未有明显改进以及整改后不按期限反馈的,处以项目部 2000 一 10000 元、另处以项目经理 500一 1000 元的罚款。项目部因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规定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建筑工程分公司 技术质量管理10第五章 施工组织设计的执行与管理第
21、二十一条 施工组织设计在工程施工前完成。未完成编制、审批规定的,工程不得进行施工(当时间不足时,经批准可编制工程分部、分项施工方案) 。第二十二条 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一)工程施工前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的组织:1. 施工组织总设计、施工组织纲要交底:由编制单位项目经理、主任工程师组织;2. 施工组织设计交底:项目部编制时由项目部主任工程师组织;交底对象为项目部和分包单位管理人员。3. 施工方案交底:由技术总工及专业工长组织。(三)交底人员: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人员;(四)交底对象: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五)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应保存交底文字记录。第二十三条 施组(方案
22、)执行:施组(方案)经交底后,项目部必须严格按施组(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第二十四条 施工组织设计检查(一)公司项目管理中心定期组织在施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执行情况检查;(二)公司项目管理中心每月组织在施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执行情况检查。第二十五条 施组的重大变更、补充和调整:凡施工周期较长的工程,因施工条件变化或在施工的特定阶段,原施组(方案)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应由原方案编制人编制“施组调整方案” ,报原审批单位或审批人批准后执行。 第六章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专用表格的使用第二十六条 项目上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审批表。项目主任工程师应确保
23、审批手续齐全。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建筑工程分公司 技术质量管理111.公司用审批表 见表 12.项目部用审批表(不需公司审批的方案专用表) 见表 23.项目会签表 见表 34.公司会签表 见表 45.专家审批表 表 AQ-C1-4第二十七条 各项目主任工程师负责将监理审批意见上交公司项目管理中心一份。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项目管理中心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建筑工程分公司 技术质量管理1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表 ( 施组或方案名称) 表工程名称 结构型式建筑面积 层 数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编制部门 编 制
24、 人 手签编制时间 报审时间项目主任工审批 手签 项目经理审核 手签项目审批意见:(填写讨论的主要结论包括应修改的部分)公司审批 手签 公司审批时间 手签公司审批意见:(填写讨论的主要结论包括应修改的部分)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建筑工程分公司 技术质量管理1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表 ( 施组或方案名称) 表工程名称 结构型式建筑面积 层 数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编制部门 编 制 人 手签编制时间 项目审批时间 手签项目主任工审批 手签 项目经理审核 手签审批意见:(填写讨论的主要结论包括应修改的部分)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建筑工程分公司 技术质量管理14施工组织设计(方
25、案)项目会签表 ( 施组或施工方案名称) 表 3工程名称 结构型式建筑面积 层 数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编制部门 编 制 人分包项目经理: 年 月 日技术质量室: 年 月 日经营室:年 月 日工程室: 年 月 日安全室: 年 月 日材料室: 年 月 日综合管理: 年 月 日项目副经理:年 月 日主任经济师:年 月 日项目主任工程师:年 月 日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建筑工程分公司 技术质量管理15项目经理: 年 月 日年 月 日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建筑工程分公司 技术质量管理16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公司会签表 ( 施组或施工方案名称) 表 4工程名称 项目申报时间 技术质量部
26、: 负责人: 年 月 日工程管理部:负责人: 年 月 日安全监管部: 负责人: 年 月 日经营部:负责人: 年 月 日物资部:负责人: 年 月 日劳务管理部:负责人: 年 月 日安保部: 负责人: 年 月 日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建筑工程分公司 技术质量管理17DB11/383-2006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表表 AQ-C1-4 编号工程名称总承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分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危险性较大分项工程名称专家一览表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 职称 专业专家论证意见:年 月 日专家签名组长(签字):专家(签字):项目经理部 (章) 年 月 日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建
27、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建筑工程分公司 技术质量管理18二、施工图纸和工程洽商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图纸和工程洽商的管理,保证图纸、洽商有效、正确,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施工图纸、洽商是工程施工的重要技术文件,应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是依据现行的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规定制定,当国家和地方有相关新的规范、标准、规定时,应作相应调整。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相应的规范、规程和有关规定执行。第二章 图纸的接收与分发第四条图纸接收(一)建设单位按照合同提供的图纸,由项目部技术部门负责接收,接收后在图纸目录上
28、做好标识;(二)项目部接收到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后,要及时做好接收台帐;(三)当有重大设计变更或竣工二月前图纸作重大调整变更时,项目部在接收图纸前,应向公司项目管理中心汇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接收。第五条图纸的分发(一)项目部技术部门接到图纸后,应及时分发给各有关部门。(二)图纸分发时,要及时做好图纸分发台帐。第六条图纸的保管(一)图纸的保管按照谁接收谁保管的原则,图纸不能随意借阅,由于特殊情况需借阅时,做好借阅台帐,借阅人要签字确认。(二)图纸由于保管不善,丢失、损坏或无法确认,一律不予补发,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重新晒图。第七条图纸的回收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建筑工程分公司 技术
29、质量管理19(一)在设计图纸变更原图作废时,项目部技术部门根据分发台帐及时回收作废图纸,并在作废图纸上盖“作废”章,标明作废,并封存销毁或交甲方保管,项目部至少保留一套作为以后索赔的施工依据。(二)由于某种原因分包单位改变,项目部技术部门及时回收下发给分包单位的图纸,检查图纸是否完整,并做好回收记录。第三章 图纸变更的标识第八条 根据洽商变更和图纸会审记录,及时在图纸修改部分做标识,标识中注明洽商或图纸会审的编号、日期。第九条 做标识如果可能造成图纸辨认困难时,可采用在修改部位做明显标记,并在相应图纸上粘贴相关的洽商记录的方式。第四章 工程洽商的管理第十条 凡施工过程中遇到做法的变动、材料代用
30、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动等情况,均应通过工程洽商予以解决。为纠正施工图中的错误也可用洽商解决。工程洽商是施工图的补充,与施工图有同等作用。第十一条 工程洽商一般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经办,但对于严重影响主要结构、建筑标准、增减工程内容并影响工期、材料供给和工程洽商内容有超出合同以外的洽商,应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上报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办理工程洽商时,经办人应综合有关情况,提前做好项目部内洽商的研究工作。第十二条 工程洽商文件应先洽后干,不能先干后洽,无特殊情况不得后补。第十三条 工程洽商的内容应明确具体,语言应准确肯定,深度应满足施工和预算的需要。第十四条 工程洽商必须签字齐全。属施工图变更
31、的洽商,应有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四方签字。若设计单位授权建设单位办理(如设计单位在异地时)可由建设单位代替设计单位签字。洽商办完后,必须及时分发给各有关部门,分发时应做好洽商发放记录。第十五条 凡几个单位工程或不同部门同时使用一份工程洽商时,经办人必须按单位工程个数或部门如数复印转发,并注明原件存放处。在洽商复印下发时,按照文件控制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建筑工程分公司 技术质量管理20程序做好下发台帐,项目部图纸持有者必须持有洽商。第十六条 工程洽商不得涂改,如甲方或设计原因对原签署洽商作废时,原洽商应标识“作废”字样,项目部必须回收原有作废洽商,每个单位工程的洽商要按办理的
32、日期顺序排列,统一编号,妥为保管。第十七条 在办理工程洽商时,由于甲方或设计原因造成工期或经济损失时,在签署洽商时,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办理工程索赔工作。第五章 附 则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项目管理中心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建筑工程分公司 技术质量管理21三 、 工 程 资 料 管 理 办 法第 一 章 总 则第 一 条为 加 强 工 程 资 料 的 统 一 管 理 , 提 高 管 理 水 平 和 工 程 质 量 , 明 确 资 料 管 理 程 序 ,根 据 国 家 规 范 、 标 准 和 地 方 的 有 关 规 定 , 结 合 公 司 的
33、实 际 情 况 , 特 制 定 本 管 理 办 法 。第 二 条工 程 资 料 指 在 工 程 建 设 过 程 中 形 成 的 各 种 形 式 ( 包 括 : 图 纸 、 表 格 、 文 字 、 音像 等 形 式 ) 的 信 息 记 录 , 包 括 基 建 文 件 、 监 理 资 料 、 施 工 资 料 、 竣 工 图 等 内 容 。第 三 条工 程 资 料 是 建 筑 施 工 的 一 个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是 建 筑 工 程 进 行 竣 工 验 收 的 必 备 条件 , 也 是 对 工 程 进 行 检 查 、 维 修 、 管 理 、 使 用 、 改 建 和 扩 建 的 重 要 依
34、据 , 是 城 建 档 案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也 是评价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和技术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据之一。第 四 条工 程 资 料 的 编 制 、 整 理 , 依 据 国 家 、 地 方 现 行 的 有 关 工 程 建 设 的 法 律 、 法 规 、规 范 、 标 准 执 行 , 当国家和地方有相关新的规范、标准、规定时,应作相应调整。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相应的规范、规程和有关规定执行。第 二 章 管 理 与 职 责第 五 条各 项 目 部 要 建 立 健 全 项 目 部 工 程 资 料 管 理 岗 位 责 任 制 , 严 格 执 行 公 司 工 程 资 料管 理 办 法 或 实 施
35、 细 则 , 必 须 设 资 料 室 , 配 备 专 职 资 料 员 , 资 料 员 应 持 有 效 的 资 料 管理 岗 位 证 书 上 岗 。 第 六 条工 程 资 料 必 须 集 中 存 放 在 资 料 室 , 专 职 资 料 员 负 责 工 程 资 料 的 收 集 、 整 理 、 归档 、 保 管 工 作 , 对 工 程 资 料 的 完 整 性 负 责 , 并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 保 证 工 程 资 料 的 安 全 ,并 负 责 工 程 竣 工 资 料 的 组 卷 、 移 交 工 作 。第 七 条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建筑工程分公司 技术质量管理22工程资料必须真实
36、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并按专业系统归类整理,项目主任工程师必须严格审核,保证工程资料完整、准确。对有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等行为,造成资料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 八 条项目部应根据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确定工程资料的填写份数,如建设单位无要求,应一式四份进行填写,项目部资料员上报监理。项目部应收集存放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的所有的工程资料。项目部每月定期检查工程资料,公司项目管理中心每月定期抽查项目部工程资料。第 九 条项 目 部 人 员 调 动 工 作 时 , 应 将 自 己 管 理 的 所 有 工 程 资 料 移 交 项 目 部 资 料 员 , 办 理交 接 手 续 后
37、 方 可 离 开 , 不 得 将 工 程 资 料 带 走 或 据 为 己 有 。 第 三 章 施 工 前 期 工 程 资 料 管 理第 十 条工 程 开 工 前 一 周 内 , 项 目 部 依 据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 施 工 图 纸 , 结 合 地 方 、 行 业及 公 司 关 于 工 程 技 术 资 料 的 有 关 规 定 , 编 制 工 程 资 料 管 理 计 划 , 经 主 任 工 程 师审 核 后 报 公 司 项 目 管 理 中 心 备 案 。 第 十 一 条工 程 资 料 管 理 计 划 的 内 容 应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1、 编 制 依 据 。 2、 工 程 总
38、体 概 况 , 旨 在 明 确 工 程 资 料 中 统 一 的 工 程 名 称 、 工 程 各 参 建 单 位 、 建筑 规 模 、 结 构 形 式 、 开 竣 工 时 间 等 内 容 。 3、 工 程 资 料 清 单 , 包 括 资 料 类 别 、 组 成 内 容 、 原 件 份 数 。 4、 工 程 资 料 管 理 组 织 机 构 。 5、 工 程 资 料 填 报 、 整 理 职 责 分 工 。 6、 工 程 资 料 管 理 制 度 , 包 括 项 目 部 内 部 移 交 时 限 、 奖 罚 措 施 等 。 7、 竣 工 组 卷 及 对 外 移 交 要 求 。 第 十 二 条对 与 项 目
39、 部 签 订 施 工 合 同 的 分 包 单 位 , 项 目 部 宜 在 分 包 项 目 施 工 前 与 其 签 订 资 料管 理 协 议 , 依 据 “谁 施 工 , 谁 负 责 ”的 原 则 对 分 包 单 位 施 工 资 料 的 编 制 、 报 审 、 移 交等 提 出 具 体 要 求 。 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建筑工程分公司 技术质量管理23第 四 章 施 工 中 工 程 资 料 管 理第 十 三 条工 程 资 料 应 随 工 程 进 度 同 步 收 集 、 整 理 , 及 时 准 确 、 项 目 齐 全 、 字 迹 清 楚 、 图面 整 洁 、 签 章 齐 全 , 必 须
40、 使 用 档 案 规 定 用 笔 。 资 料 编 制 表 格 式 样 应 符 合 国 家 、 行 业 或地 方 有 关 规 定 。 资料允许保存复印件的,则复印件必须与原件内容一致,并加盖存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和经办日期。第 十 四 条项 目 部 各 部 门 管 理 人 员 应 根 据 工 程 进 度 及 时 填 写 工 程 资 料 , 并 按 规 定 及 时 移 交 资料 室 。 资 料 填 写 人 员 应 对 资 料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 准 确 性 负 责 。 第 十 五 条项 目 部 资 料 员 随 时 掌 握 工 程 进 度 情 况 , 保 证 资 料 与
41、 工 程 同 步 , 发 现 滞 后 情 况 时 ,应 依 据 项 目 部 资 料 管 理 制 度 进 行 报 告 、 催 交 工 作 。 第 十 六 条项 目 部 资 料 员 应 根 据 资 料 内 容 进 行 资 料 盒 的 脊 背 、 封 面 标 识 , 做 到 整 齐 、 美 观 ,便 于 查 阅 。 资 料 盒 内 应 包 括 总 目 录 、 卷 内 目 录 、 资 料 封 面 、 分 目 录 和 资 料 内 容 五 部 分 ,各 级 目 录 及 资 料 内 容 必 须 对 应 一 致 , 层 次 清 晰 。 第 十 七 条项 目 部 资 料 员 负 责 对 工 程 资 料 的 编
42、制 情 况 进 行 初 检 。 根 据 地 方 规 定 及 相 关 规 范 要求 对 工 程 资 料 中 的 工 程 名 称 、 施 工 部 位 、 内 容 填 写 、 签 名 盖 章 、 交 圈 情 况 进 行 检 查 并督 促 相 关 人 员 整 改 , 保 证 其 正 确 性 。 对 检 查 合 格 的 资 料 , 做 好 编 目 、 外 观 整 理 、 组 卷等 工 作 。 第 十 八 条项 目 部 主 任 工 程 师 应 定 期 组 织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对 工 程 资 料 进 行 自 检 , 留 下 检 查 记 录 ,按 项 目 部 规 定 对 相 关 责 任 人 进 行 奖
43、 罚 并 限 期 整 改 , 并 组 织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对 资 料 检 查 中存 在 的 问 题 进 行 认 真 分 析 、 总 结 和 再 培 训 学 习 。 第 十 九 条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建筑工程分公司 技术质量管理24公 司 将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对 所 属 在 施 项 目 部 的 工 程 资 料 进 行 检 查 , 存 在 的 问 题 限 期 整改 , 并 跟 踪 验 证 整 改 结 果 , 确 保 工 程 资 料 的 完 整 性 、 真 实 性 、 及 时 性 、 准 确 性 。 第 五 章 竣 工 验 收 阶 段 工 程 资 料 管 理第 二 十
44、条工 程 竣 工 验 收 前 , 项 目 部 必 须 按 当 地 工 程 技 术 资 料 管 理 规 定 , 完 成 工 程 技 术 资 料的 整 理 、 组 卷 、 自 查 工 作 , 为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提 供 必 要 条 件 。第 二 十 一 条实 行 工 程 总 承 包 的 项 目 部 , 应 负 责 汇 总 整 理 分 包 单 位 编 制 的 全 部 工 程 资 料 , 统 一管 理 。 第 二 十 二 条工 程 竣 工 验 收 通 过 后 , 项 目 部 应 及 时 收 集 各 项 验 收 记 录 的 原 件 , 经 整 理 、 汇 总 后形 成 完 整 的 竣 工 资 料
45、 。 第二十三条 竣工档案包括竣工资料和竣工图。项目部应牵头与建设单位签订竣工档案协议 ,竣工档案协议的签订,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由项目部与公司共同确定费用。第 六 章 工 程 资 料 归 档 管 理第 二 十 四 条受 建 设 单 位 的 委 托 ( 应 有 委 托 合 同 ) 组 织 编 制 工 程 档 案 资 料 和 竣 工 图 的 项 目 部 ,应 按 合 同 约 定 的 时 限 将 全 部 工 程 档 案 移 交 城 建 档 案 馆 , 并 办 理 移 交 手 续 。 第二十五条 竣工档案的编制实行分阶段编制,在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完成后 2 个月内完成已形成的相关资料的编制归档工作,
46、项目部负责保存。其中交建设单位和城建档案馆保存的资料按照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归档要求分类整理完毕;施工单位保存的资料按照公司对档案的要求整理、装订、装盒完毕。第 二 十 六 条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建筑工程分公司 技术质量管理25归 档 范 围 的 基 本 原 则 : 凡 与 工 程 建 设 有 关 的 重 要 活 动 、 记 载 工 程 建 设 主 要 过 程和 现 状 、 具 有 保 存 价 值 的 纸 质 资 料 、 声 像 资 料 等 各 种 载 体 的 文 件 , 均 应 收 集 齐 全 , 整理 组 卷 后 归 档 , 具 体 要 求 应 符 合 各 地 方 及 公
47、司 档 案 管 理 相 关 规 定 。 第二十七条工程完工后 2 个月内,项目部应依据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 竣工档案协议和现行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以及公司的要求,完成竣工档案的编制(包括移交档案馆、建设单位和公司留存的所有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第 二 十 八 条 需 归 档 的 工 程 资 料 , 由 项 目 部 主 任 工 程 师 组 织 自 检 , 自 检 合 格 后 , 报 公 司 审 查 ,经 公 司 审 查 合 格 后 方 可 向 建 设 单 位 档 案 室 进 行 移 交 。 公司项目管理中心负责对竣工档案的检查、指导、验收。第二十九条 对验收合格的竣工档案,项目部应执行以下规定:(1)移交公司档案室的一套竣工档案,项目部应在验收合格后三日内移交。(2)移交城建档案馆和建设单位的若干套竣工档案,项目部应向公司提出移交申请(具体见竣工档案移交申请表 ) ,征得公司项目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移交。第三十条 项目部竣工档案如未按规定期限上交,项目经理、项目主任工程师及资料管理人员不得调离工作岗位,并按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草案) 和薪酬、福利管理办法(试行) 进行处罚。第 七 章 附 则第三十条 收集整理工程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