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细则工地现场第 1 条: 凡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戴安全帽及帽扣的工人罚款 200 元,对劳务承包人按每人200 元的累计罚款;第 2 条: 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带或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带罚款 200 元,对劳务承包人按每人 200元进行累计罚款,高空作业穿安全带不系者当事人罚款 500 元,对劳务承包人 500元每人累计罚款;第 3 条 :发生打架斗殴除执行执法部门的处罚外,将对当事人双方进行罚款每人 500 元,对劳务承包人按每人 1000 元进行累计罚款;第 4 条 :喝酒不上班、上班不喝酒,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酒后作业的,对当事人罚款 1000元,对劳务承包人处以 1000 元的累计
2、罚款,造成后果的由劳务承包人承担一切经济与法侓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第 5 条 :施工现场必须工完料尽场地清,工具及材料堆放整齐,未按规定每次对劳务承包人罚款 1005000 元。落地灰或剩余砂浆、砼未及时收集使用造成材料浪费的,每次罚劳务承包人 5002000 元,浪费现象严重的按 5001000 元的罚款,并追加材料费;第 6 条 :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 ,严禁私拉乱接线路,违反规定的对当事人每次罚100 元,对劳务承包人 500 元;第 7 条 :砼的施工必须落实专人看筋、看模、保养,每次缺岗的罚款 200-1000 元。第 8 条: 施工现场衣着整齐,禁止光膀、赤脚、穿
3、拖鞋、高跟鞋、短裤作业,违则对当事人强制退出施工现场,并处罚 100 元;第 9 条: 施工现场不准随地大小便,一经发现对当事人每次处罚 50-100 元;生活区第 1 条 :为杜绝火灾事故、触电事故的发生,所有工人在宿舍内绝对禁止私自做饭,违者处以 500 元的罚款,对劳务承包人处以 1000 元的累计罚款;第 2 条 :任何承包人和工人严禁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违规的对当事处以 500 元罚款,对劳务承包人处以 1000 元的累计罚款。杜绝长明灯和使用大灯泡,违反规定的,每次对劳务承包人处以 100 元累计罚款。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线路,违反规定的每次罚劳务承包人 500 元,造成的经济的损
4、失和其它一切责任由当事人与承包人共同承担。第 3 条: 宿舍区卫生做到门前、门后三包,门口杜绝放鞋子等有异味的物品,室内卫生随时打扫,违反规定者对相关劳务承包人按 100 元/每次罚款;第 4 条: 开会迟到一次处罚 50 元,旷会一次处罚 100 元,开会手机铃声响一次 50 元,管理人员 200 元;第 5 条: 宿舍内做到人走灯熄空调、门窗关,严禁宿舍在长时间无人的情况下打开空调和灯以及其它电器处于使用状态,一经发现每次处罚 200 元;门窗不关由于暴风雨造成房屋损毁的,一切经济和其他责任由当事人与劳务承包人共同承担;第 6 条: 宿舍区不准随地大小便,一经发现对当事人每次处罚 100 元;第 7 条 :厨房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违者每次 50 元罚款;第 8 条 :饭菜严禁浪费,洗衣槽内严禁洗碗,做到人走水关,违者处罚每人按 50 元/ 每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