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违”行为界定一、共性部分(一)、严重“三违”行为1、无安全措施安排生产的2、安排未通过规程、措施学习考试的职工上岗生产的3、规程、措施的编制与现场不符或编制、审批程序违反规定的4、安全设施不齐全,强令工人作业的5、对抵制或举报违章指挥,制止违章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6、现场存在事故隐患尚未处理,强令工人作业的7、特殊工种未经培训安排上岗的8、作业时,不按规定佩戴保险带的9、不服从管理,殴打、谩骂正常行使职责的安全管理人员的10、破坏、偷盗安全生产设施、材料、设备的11、有冲击地压或有煤与瓦斯突出的采掘工作面,放炮后在30 分钟内进入工作面的12、无安全运行许可证组织生产或运行的13、造成各类
2、重大隐患的相关责任人员相互推诿的14、可引发造成人身或非伤亡事故的其他严重“三违”行为的15、喝酒后上岗的(二)、一般“三违”行为1、班中睡觉的2、打架的3、固定岗位脱岗,窜岗的4、不执行交接班制度的5、上下井不排队候罐、候车,抢上抢下的6、未持证进入要害场所的7、允许闲杂人员进入要害场所的8、瓦检员或瓦安员未按规定配备的9、跨越输送带,不走专设过桥的10、不按规定发送信号的11、穿化纤衣服下井的12、井下不按规定佩带自救器的13、人行车、罐笼超员的14、乘平巷、斜巷人行车不挂(关)防护链(门)的15、在井口 20 米范围内吸烟或有其他火源的16、一般工种未经培训上岗或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的17
3、、井口及井下人员不戴安全帽或在井下随意脱掉安全帽的18、井下随便拆卸矿灯的19、上井后不及时交回矿灯和自救器的20、司机不按规定信号操作的21、管理人员发现违章不制止、不汇报的22、未按规程、措施要求施工,造成隐患的23、生产场所出现变化未及时修改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的24、规程、措施的内容违反上级有关规定的25、不实行一工程一措施的26、不按规定佩带仪器、仪表的27、发放不合格仪器、仪表的28、跟班干部无故晚下井、早上井的29、使用不合格支护材料及不合格防护用品的30、私自携带烟火下井或在禁火区吸烟及使用火种的31、消防设施和器材不按规定安设的32、消防器材不按期检验或失效后不及时更换的33、未
4、完成安技措工程计划及本质安全型装备计划的责任人34、发生人身事故或非伤亡事故不及时汇报的35、违反规程、措施及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的36、造成各类主要隐患的相关责任人员未落实安全措施的二、采煤专业(一)、严重“三违”行为1、采煤工作面空顶作业的2、违章进入采空区的3、爆破距离不够或爆破与其他工序平行作业距离达不到要求的4、煤机、刮板输送机等设备检修时不停电闭锁的5、初放工作面特殊支护未按规定支设的6、初放工作面未经会审擅自放顶的7、 工作面过断层等地质构造带未采取特殊支护措施或特殊支护措施不按规定支设的8、擅自进入有冲击地压危险的防冲禁区的9、工作面两道使用支护锚杆起吊重物或使用不加固的棚梁起吊
5、重物的10、倾角大于 25和采高大于 1.6 米的炮、普采工作面不使用刚性拉钩及未扶倾斜架棚的(二)、一般“三违”行为1、打眼、装药时启动刮板输送机的2、打眼结束后不切断煤电钻电源的3、在煤壁区作业,工作前不敲帮问顶的4、煤壁伞沿超过规定不处理继续工作的5、煤层倾角大于 25时不设挡煤板、挡矸帘的6、爆破后不按规程要求及时挂梁支护或爆破倒棚后不处理继续爆破的7、不执行先支后回操作顺序的8、失效支护不及时处理的9、现场使用的回柱绞车安全设施不齐全或压戗柱不全、倒拉的10、回出的支柱未按规定承载的11、有推棚、倒柱、片帮等问题不及时处理的12、机械回料时不使用绳头的13、推溜时脱节或急弯的14、拆
6、卸、安装挡煤板时不停止输送机运转的15、用采煤机牵拉、顶推、托吊其他设备、物件的16、三用阀的方向未按规定设置的17、三用阀松动造成事故的18、违章到采空区借柱的19、端面距超过后不及时支护的20、特殊支架不合格进行回柱放顶的21、工作面上下端头双楔梁使用不合格、缺楔或长钢梁一梁少于三柱的22、工作面用手镐或其他工具代替卸载把的23、支架更换胶管不先进行卸压的24、工作面上、下隅角回料滞后超过规定的25、支护、打眼与回柱放顶平行距离达不到规定要求的26、工作面随意丢顶煤、底煤,浮煤超过规定的27、工作面泵站压力达不到规定要求或乳化液配比不足的28、工作面空棚、空拄、缺料或连续两棚空顶未接实用大
7、笆瞒顶的29、切顶线未按规定使用挡矸帘的30、工作面擅自扩大或缩小控顶距的31、支柱或回柱时单人作业的32、一处连续三根及以上支柱初撑力达不到规定的33、无柱悬臂梁上再挂臂梁的34、煤帮有人作业时移工作面输送机的35、工作面两端头未按规定做超前档的36、工作面回柱放顶未按规定由下而上由采空区向煤帮的37、用刮板输送牵引设备或回料的38、无措施使用煤破方法处理堵塞放煤口大块煤矸的39、综采工作面无措施爆破或不按措施执行的40、综采工作面移架时,其下方和前方有其他人员工作的41、煤机停机不闭锁,维修时不打开离合器的42、煤机运转时滚筒上下 5 米内有人工作或逗留的43、使用断丝超过规定的钢丝绳回料
8、,回料无信号、无绳头,人员未撤到安全距离以外就启动绞车的44、机械回料时缺护身柱、护身板或未使用保险钩头的三、掘进专业(一)、严重“三违”行为1、掘进、巷道修护时空顶作业的2、高瓦斯区域、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域的煤巷掘进工作面,用钢丝绳牵引耙装机的3、使用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支护材料的4、三、四角门无专门设计、无专门措施施工的5、套打残炮眼的6、有冲击地压煤层巷道采用刚性支架支护的(二)、一般“三违”行为1、施工前不认真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未及时用长把工具除去危岩、活石,除去时无专人观察顶板的2、修护独头巷道不由外向里逐棚(段)进行,有两组或以上人员同时施工,人员进入独头修护点以里的3、撅顶道、架棚
9、巷道 10 米整体加固数量不够或使用不正常,未按规定配备合格的安全点柱的4、架棚间未按规定设撑木或拉杆,撑木和拉杆损坏未及时补设的5、吊盘用木楔固定的6、井筒作业没有防止人员、物料跌落措施的7、管辖范围内迎头出现“三空”、后路有危棚不处理,继续施工的8、耙装机封闭式金属挡绳栏、防止耙斗出槽的护栏、道卡子等安全设施不全或未正常使用的9、耙装机绞车的刹车装置不可靠、用其他物料代替操作把操作的10、耙斗运行范围内有人员停留或工作的11、耙装机回头轮挂在棚梁腿、锚杆(索)或钢带上的12、用支护锚杆、锚索、钢带梁、棚架起吊或牵引物料的13、耙装机钢丝绳搭接使用,在一个捻距内断丝超过 25%,或出现“烫发
10、头”的14、扶棚支护巷道接顶不实的15、修护巷道时大拉大换;更换巷道支护前,未先加固临近支护;拆除原有支护后,未及时除掉活矸危岩并及时架设永久支护的16、掘进工作面开、透窝未按规定执行的17、巷道三、四角门抬棚未按措施施工或未按规定组织验收的18、架棚巷道棚腿失脚或棚腿未见实底;用爆破方法带腿窝的19、掘进使用的耙装机距迎头距离超过规定的20、扶棚支护未按规程、措施规定腰帮接顶的21、倾角大于 25上山巷道施工未将运输巷与人行道分开的22、两帮空锚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继续掘进的23、不按作业规程规定数量、规格、品种使用锚固剂、锚杆的24、锚网支护巷道失效或不合格锚杆(索)未及时处理的25、锚喷
11、支护巷道失效或不合格锚杆未处理就喷浆封闭的26、喷浆厚度不符合规定,喷浆前不冲洗巷道顶帮,喷浆配料比例及掺和不符合要求的27、锚喷支护巷道锚固前未进行初喷的28、未停机处理堵塞的喷射管路,处理堵塞的喷射管路时喷射口前门或附近有人的29、锚网支护巷道未进行顶板离层监测或没有记录牌板的30、斜巷施工未按规定设置躲避硐室或安全设施不全的31、巷道严重失修影响通风或行人,未组织力量进行修护的32、人员违规进入挂牌严禁通行的失修巷道的33、维修巷道架设或拆除支架时,一架未完工而中止工作的34、倾斜巷道修护时分段平行进行施工的35、斜巷挪移耙装机时机器下方有人工作或停留的36、耙装机作业时无照明的37、综
12、掘机开机前不发报警信号,未进行空载试运转的38、综掘机作业或栓修时,在截割臂和转载桥前方或下方有人作业或停留的39、掘进机司机离开操作台时未断开电源开关的40、掘进机前照明和后尾灯不完好作业的41、锚杆间排距超过规定、锚索排距超过设计 30%及以上的42、锚杆支护巷道 40%以上螺母扭矩达不到规定要求或连续两排及以上锚杆螺母扭矩达不到规定要求的43、斜巷施工耙装机没有防止下滑措施的44、锚杆未按规定安装且未及时采取措施的45、螺母与托板之间未上减摩垫圈;对锚杆螺母未进行二次紧固的46、耙装机结构不完整的47、两个平行修护之间的距离小于 20 米的四、火工品专业(一)、严重“三违”行为1、爆破时
13、不装水炮泥或用煤粉、块状材料及可燃性材料作为炮眼封泥的2、放明炮的3、放糊炮的4、违章处理拒爆的5、剩余炸药、雷管不及时交回炸药库或私藏炸药、雷管的6、不执行“一炮三检”或“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的7、不使用矿用防爆型发爆器爆破的8、爆破前爆破工未发出警号;爆破后爆破工、班长、瓦斯员未巡视爆地点的9、用车辆运输雷管、炸药时,未设“危险”标志,搭乘无关人员,未用帆布覆盖、捆紧的10、爆破母线未及时扭结成短路的11、在一个采煤工作面使用 2 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的(二)、一般“三违”行为1、用车辆运输雷管未低于车厢上缘 100 毫米,或雷管箱侧放、立放;炸药装车高度超过车厢上缘的2、库房的发放硐室存放
14、量,炸药超过 3 箱、雷管超过 300 发的3、火工品管理账、卡、物不相符的4、井筒运送爆破材料时,押运人员未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罐笼运送速度超过规定的5、将爆破材料堆放或停留在井上下品,井底车场或其他巷道内的6、报废雷管,炸药未单独存放或存放数量超过规定的7、爆炸材料库不按有关规定管理和操作的8、雷管未按规定进行一次、二次导通或无导通记录的9、炮管人员不按爆破说明书审批雷管、炸药的10、装配引药时,未避开电气设备;折断或损坏脚线的,未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扭结成短路的11、装药后,雷管脚线未悬空;脚线与设备等导电体相接触的12、装药前不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的13、炸药、雷管未分开存
15、放在专用材料箱内,专用材料箱放在不安全地点或警戒线以内的14、未按爆破说明书布置炮眼、装药、封孔、联线等进行爆破作业的15、爆破工未随身携带爆破钥匙,或爆破后未立即将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的16、每次爆破前,未进行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的17、炮采工作面未挂靠一组装药一次起爆的18、采煤工作面规定爆破时留煤垛而没留的19、爆破母线有明接头或用非绝缘胶布包扎的20、爆破母线未悬挂的,或与电缆、信号线未保持 0.3 米以上距离的21、炮眼深度超过 2.5 米时,封泥长度小于 1 米;光爆时,周边眼封泥长度小于 0.3 米的22、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运送爆炸材料的23、炮眼深度小于 0.
16、6 米,无专门措施爆破或未封满泡泥的24、用爆破方式处理溜煤眼、小楼时,未使用被筒炸药或低于该安全等级的炸药的25、发爆器不及时回缴的26、爆破崩倒棚柱不处理而继续爆破的27、炮后不检查、收集遗漏未爆的雷管、炸药的28、装好未放的炮未交接清楚的29、转借炸药、雷管的30、无措施进行反向装药爆破的31、爆破地点附近 20 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1.0爆破的32、爆破作业前,后不执行洒水降尘的33、迎头 20 米范围内,积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 以上爆破的五、机电专业(一)、严重“三违”行为1、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的2、将保护装置甩掉不用的3、强行送电或未约时停送电的4、井下打开电
17、气备前检查瓦斯浓度的5、开关打木楔或用铜,铝,铁丝钩保险的6、不停机、停电处理故障或清理的7、特种设备检测、检验不合格,强令使用的(二)、一般“三违”行为1、在检修时不执行验电,放电制度的2、擅自启动机电设备的3、在停止运转的带式输送机上行走或作业时未将启动开关闭锁或留人看管的4、没有避开输送带主副滚筒剁接头的5、输送带运转时更换托棍的6、煤电钻、信号综保不按规定试验的7、操作高压电气时不使用绝缘工具的8、检修机械时没将启动开关闭锁或闭锁后无人看管或未挂停电牌的9、不执行“两票三制”规定的10、不执行停送电操作顺序;高压倒闸操作不认真执行唱票监护制和监护复审制的11、供电系统施工时不按规定挂接
18、地线的12、起吊重物时重物或吊臂下方,或重物运行前方有人的13、配制强酸、强碱溶液时不按规定操作或不佩带防护用具的14、擅自调整电器设备保护整定值的15、电缆线带电盘圈或“8”字(开关列车除外)的16、检修高压开关或变压器时,切断断路器款拉开隔离插销、隔离刀闸或拉开后不捆绑、不装绝缘隔板、不闭锁的17、在罐笼上工作时不设保护伞和栏杆;井筒或登高作业时工具不用绳拴牢的18、未按规定验绳(包括检验)、验罐、检查井筒设施的或记录不规范的六、运输专业(一)、严重“三违”行为的1、爬输送带、爬车、跳车、蹬钩头(车梯)、骑刮板输送机的2、绞车道运输时走人的3、无措施用输送带或刮板输送机运送物料的4、绞车司
19、机违反“六不开”规定开车;挂钩工违反“六不挂”规定挂钩的5、斜巷运输不按规定使用“一坡三挡”安全设施,或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完好时运输的6、斜巷运输不按规定使用保险绳、马蹬连接的7、在斜巷中摘挂钩、装卸料不采取安全措施的8、用绞车或机车牵引工具拿道的9、无措施运送“四超”车辆的10、在架线下用肩扛可导电材料或在架线下半卸料未停电;在架线下横跨运输车辆的(二)、一般“三违”行为1、接、掐运输机链条不用紧链器的2、刮板输送机头、尾未打压柱、地锚或打得不合格的3、电瓶车未经同意进入架空线巷道的4、斜巷电绞不带电松车、放飞车或无信号开车的5、电绞护身板打倒反向拉车的6、电绞司机一手开车,一手处理钢丝绳的
20、7、斜巷或耙装机钢丝绳断丝超过规定仍然使用的8、斜巷钢丝绳没有定期验绳或验绳不作记录的9、司机在操作期间离开操作台的10、司机在操作过程中换人的11、电机(瓶)车无照明开车或超速开车的12、电机(瓶)车停运时不刹闸、不开大灯的13、电机(瓶)车灯、铃、闸、棚、撒砂等装置不全开车的14、电机(瓶)车连接销子不规范的15、岗位人员中,电绞司机与挂钩工相互兼任的16、在矿车运行过程中摘挂钩的17、司机或乘车人员在车辆运行过程中将头、手、工具等伸出车外的18、用铁丝等裸露导体作为电车弓子引线或引线没有做线鼻子的19、司机离开电车没有取下操作手把、扳紧车闸的20、携带爆炸物品人员与其他人员同坐一趟人行车
21、的21、人行车无跟车工的22、用手抓助行器钢丝绳行走的23、电瓶充电未上架或充电时不打开盖的24、人工推车运料不经调度站同意随意进入架线巷道的25、坡度超过 7,人工推车或放飞车的26、用车顶撞风门的27、跟车工不带钩子和哨子的28、电机(瓶)车司机遇拐弯,行人不鸣笛不减速的29、运送“四超”车辆不用特制连接装置的30、无信号开车、开机的31、斜巷运输时不设警戒的32、在上滑板用电绞向斜巷裹车或用机车向斜巷顶车;在下滑板车场用主钩带车的33、同方向行车不接规定保持车距的34、车头带料或乘坐非专职人员的35、斜巷人行车每班运行前未进行落闸、抱闸试验或不记录试验结果;未试运行一次空车的36、平巷推
22、车一次推多辆或同方向推车间距小于 10 米的37、副井上口把钩工不执行检身制度或对下井的设备把关不严,允许没有入井许可证人员入井的38、人行车启动前不认真检查人员乘坐情况和安全链的39、人行车加挂其他车辆的,或不在规定位置停车的40、电绞反向操作或用电绞起吊物件的41、用电绞空钩头拖拉物料的;拉空钩头无人牵引的42、翻越输送带不走过桥;跨越运行中的钢丝绳、矿车的43、带式输送机防跑偏使用木料、铁管等不转动物体的44、在机头传动滚筒 5 米范围内使用滚筒带输送带的45、带式输送机综合保护及消防设施不全或失效仍开车的七、通防专业(一)、严重“三违”行为的1、地点风量不足强行生产、作业的2、矿井、采
23、区(指采区内布置超过 2 个采煤面,3 个掘进面)超通风能力生产的3、矿井没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生产采区、生产水平未实现分区通风,采、掘工作面未实现独立通风(经集团公司批准的除外),采区进、回巷未贯穿整个采区,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不可靠强行生产的4、破坏、盗窃、盗用通防设施的5、同时打开同一地点风门造成风流短路的6、瓦斯检查员脱岗、空班、漏检、弄虚作假的7、在瓦斯、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超限的地点及停风区域强行作业的8、人为造成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或任意开停局部通风机造成瓦斯超限的9、发现火情和其他重大“通防”隐患不及时汇报的10、采掘工作面干打眼的(煤层水分化验取样打眼除外)11、无措施
24、进入盲巷的12、瓦斯员发现瓦斯超限时,不责令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汇报处理或拒不执行瓦斯员撤人命令强行作业的13、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未执行综合防突措施或执行不到位的14、发现有突出征兆,不及时撤离强行作业的15、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回料不及时造成瓦斯、有毒、有害气体超限的16、电绞拉车过风门的17、井下打开电气设备前未检查瓦斯的18、回采工作面煤层未进行注水强行生产的(经集团公司批准除外)19、监测监控系统中一个及以上分站或矿井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在相关区域强行生产的20、不及时组织、安排、处理、汇报重大“通防”隐患的21、“通防”安措费用投入不到拉、不足或“通防”要害工种人员配备不
25、足的22、排放瓦斯不执行“断电、撤人、限量”三原则的23、高瓦斯区域煤巷掘进面使用钢丝绳牵引耙装机的24、有突出危险的采煤工作面未提前进行瓦斯抽放强行回采的25、救护队员无措施出动或出动人数不够的26、救护队员携带的装备不齐全的27、救护队员在配带呼吸器时通过口具讲话的(除正压呼吸器外)28、临时停风区域不检查瓦斯就送风的29、突出危险工作面爆破撤人或警戒距离达不到规定,躲炮时间不符合规定的(二)、一般“三违”行为1、“通防”人员携带仪器、仪表不合格或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的2、停风后人员不及时撤到安全地点的3、临时停工地点不设置临时栅栏的4、瓦斯员不在现场交接班的5、瓦斯员不在与检查地点温度相近的
26、新鲜风流中校正仪器和携带仪器、仪表损坏后不及时汇报、更换仍然坚持工作的6、瓦斯员不及时认真填写瓦斯记录表、牌版和班组长、爆破员、瓦斯员不签字的7、损坏“通防”设施的8、掘进耙装或爆破时掐风袋,迎头空风袋的9、维修一道风门时另一道未挂警示牌的或未有专人看管的10、永久风门不闭锁的11、老硐、盲巷不按规定及时封闭或栅栏不正规的12、临时板墙钉布帘且只有一道的13、通风设施周围 5 米内存放杂物、电气设备或作工具房的14、瓦斯员填写牌板和手册不一致,井上瓦斯报表、手册、牌版未做到“三对口”的15、瓦斯传感器挪移不及时、未校对或误差超过规定未及时汇报处理的16、风袋损坏没及时补上的17、综采、综放面移
27、架时架间喷雾不及时或放顶煤不及时使用喷雾的18、井巷高冒区不及时处理、没有挂牌管理定期检查的19、采煤工作面结束后未按规定及时封闭的20、高瓦斯矿井区域或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未挂瓦斯便携仪和注氮工作面回风隅角不悬挂氧气便携仪的21 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回料滞后切顶线或未拆除锚杆螺母并剪网的22、台帐、报表、记录弄虚作假的23、随意关闭运煤中转载点防尘三通阀门或不正常使用防尘设施的24、防尘冲洗制度未按规定执行造成巷道煤尘堆积、飞扬未及时防尘的25、突出危险工作面随意停开压风的26、防突措施孔、抽放钻孔不按设计要求施工,钻孔施工时不采取防尘措施的27、采掘工作面不执行综合防尘措施施工的28、煤层注水
28、效果达不到标准强行生产的29、煤机、掘进机割煤时不开启内、外喷雾和内、外喷雾压力达不到要求及每个截割头有 3 个及以上内喷雾头堵塞强行生产的30、局部通风机未设专人看管及风机、风袋的安装使用不符合规定的31、传感器失灵、断线不及时维修处理的32、制氮机出口氮气浓度达不到要求的33、气体分析员和煤层注水化验员不按标准操作或弄虚作假的34、回采工作面注氮埋管深度和布局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附件 3重大隐患及主要隐患界定一、重大隐患(一)采煤专业1工作面支柱(支架)连续 2 棵(架)累计 5 棵(架)超高使用的。2工作面支柱(架)初撑力合格率低于 70的。3端头支护不用四对八根长钢梁或不用双楔梁支护的,支
29、护初撑力有 3 根及以上达不到要求的。4断层、老硐等地质构造带未采取特殊支护措施或特殊支护未按规定支设的。5工作面出口 20 m 范围内高度小于 1.6m,巷道最小断面小于原设计断面的 60。6工作面缺梁少柱或空棚空柱连续 2 棵累计超过 5棵的。7.采煤机、刮板输送机等设备检修时不停电闭锁的;(二)掘进专业1掘进工作面空顶作业,扶棚支护巷道连续两棚及以上空顶(帮)、用大笆瞒顶(帮)的。2迎头安全设施不齐全或不起作用的,点柱未使用金属可伸缩式、带初撑力安全点柱的;扶棚支护掘进工作面迎头 10 米整体加固不符合规程措施要求的。3锚杆角度小于 75 度的或锚杆锚固力不符合要求的。4斜巷架棚出现退山
30、的;迎山角度超过设计1 度的,连续两棚或累计五棚以上棚腿失脚的。5三、四角门抬棚无设计、无措施或无竣工验收的。6.维修巷道时前后棚子加固长度低于 5 米的。(三)机电专业1井下供电系统电气失爆(含 36V 以上电缆线路的“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检漏继电器或煤电钻综保甩掉不用或现场试验不合格。局扇风电闭锁不合格或高瓦斯地区局扇未实现“三专两闭锁”。2地面供电系统过流、短路保护装置失灵损坏。未按规定装备“五防”装置或“五防”装置失效。3主提升系统闸磨、过卷、松绳、脚踏紧急制动安全保护试验不合格。副井上、下口安全门与信号不闭锁。钢丝绳不按规定进行试验和更换(有报告批准的除外)。4主扇风机备用风
31、机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启。5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阀、断水保护、断油保护、超温保护等不灵敏可靠,整定值超过规定,不按期校验。(四)运输专业1轨道运输斜巷装备与安全保护装置不齐全可靠,未按规定数量装备的。斜巷人行车制动装置失灵。2皮带运输井下使用非阻燃胶带。井下皮带机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综合保护或综合保护现场试验不合格。(五)通防专业1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及其他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2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的(指单道风门控制风流;采掘工作面采用角联通风;采区主要巷道一段作进风,一段风回风;未按规定设置专用回风巷;自燃及容易自燃发火矿井采用前进式回采等)。3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场所风流中瓦斯浓度超限,或出现高
32、温烟火点的。4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瓦斯超限的;局扇喝循环风的。5未按规定设置防尘、消防管路系统;煤尘堆积(指连续长度超过 5M,厚度超 过 2mm 的未湿润煤尘);煤尘飞扬严重;干打眼的。(六)火工品专业1井下炸药库布置位置不符合要求。2炸药库材料支护不符合规定。3炸药库库房巷道失修。4炸药库超储或炸药、雷管的存储方法不符合规程规定。5爆炸材料的运输不符合规程规定。6. 火工品发放人员携带电子产品进入炸药库房的(如计算器等)二、主要隐患(一)采煤专业1泵站压力达不到规定值的(炮采 18MPa;或压力指示器失效的)。2单体支柱工作面没有防倒柱设施的。3工作面安全出口高度、宽度不符合作业规程或超
33、前支护不符合规定的。4工作面支柱连续 3 棵以上钻底量超过规定,又不采取措施的。5风巷、运输巷高度最低处小于 1.6M 的。6工作面连续 2 棵单体支柱失效或全面失效支柱达5 棵及以上的。7煤壁端面距超过 0.5M、倾斜超过 1m 而没有打临时柱或临时支护不可靠的。8、工作面顶空用大笆瞒顶的。9工作面全承载支柱连续 2 棵累计 5 棵以上未支设的。(二)掘进专业1扶棚巷道腰帮接顶材料的质量、规格等不符合要求的。2支架间未按规程措施要求设撑木或拉杆的。3棚子前倾后仰、调斜、棚距超过规定、棚腿失脚或未见实底的。4锚杆螺母的扭矩达不到规定的。5挂网支护巷道,网间的连接、搭茬不符合规程措施要求的。6煤
34、巷锚杆支护巷道未按措施要求进行顶板离层监测,或未用记录牌板显示的。7施工上、下山巷道时安全设施不齐全或不起作用的。8耙装机无封闭式挡绳栏或无防止耙斗出槽护栏的;耙装机无专用照明的;耙装机结构不完好的;耙装机绳出现烫发头或搭接使用的;耙装机缺道卡子或道卡子不起作用的;斜巷无防滑措施的。9严重失修巷道未及时修护的;巷道修护时未从外向里逐棚进行的;回撤支架时大拉大放的。(三)机电专业1井下供电系统接地装置不合格,接地系统没形成接地网。采掘供电未分开。开关内保护装置(JDB、JR )不用或整定不合格,用铜(铁、铝)丝勾保险的。井下移动变电站电气保护装置甩掉不用或现场试验不合格。2井下皮带运输系统皮带跑
35、偏磨机架、磨底板,一部皮带机有 10 个以上(含 10 个)托辊不转。井下使用油介质液压联轴节。机头、机道消防器材、消防管路没按规定配置。应设过桥而未设置的。下运皮带防滑装置、上运皮带制动装置不合格的。主要运输巷皮带机头、机尾滚筒处无防护栏。3主提升系统高压换向栅栏门不闭锁。速度保护未按规定整定校验。两米绞车后备保护不符合要求。方向闭锁不符合要求。深度指示器及失效保护不合格。防坠器不按规定试验。井筒内各类安全间隙不符合规定要求。4主扇风机风机轴承温度监测仪表不符合要求防爆门不起防爆作用。负压监测装置不符合要求。不按规定进行反风演习。主扇 风机出风口 20 米内有烟火。5主排水系统主排水系统没有
36、可靠的备用引水装置。主排水泵没有备用控制电源。主、副水仓不按要求清挖。未按规定做水泵全负荷试验。6地面供电系统电气设备有放电、超温,油浸设备有渗漏油、油位不符合要求。主扇 、主提等重要负荷供电线路有“T”接用户。导线有严重断股、烧伤、垂度超限严重。导线交叉跨越、离障碍物距离不符合规定。杆塔横担开裂、扭斜、变形、缺少螺丝、连铁、瓷件闪络放电、烧伤、裂纹、损坏、积尘、油污较多。线盒严重渗油,电缆挤压变形、渗油。高低压电气设备、电缆同室,无隔离护栏、警示牌。防雷、接地系统不合格或不按规定进行检查、校验。8锅炉、压力容器锅炉、压力容器(包括空压机)等要害场所防灭火装置不齐全可靠的。安全部件未按期校验。
37、气缸不使用合格的压缩机油。(四)运输专业1主钩、保险钩没有使用合格的鸡嘴钩,或配套的马蹬,或绳头不合格。2斜巷上下车场及各甩道使用驴尾巴道岔或各甩道没有合格的信号及躲避峒。3井下轨道运输的各类安全距离不符合规程要求。4运输设备的各种连接装置(环、链、销、绳)磨损超限。5行驶斜巷人车的轨道质量差,道床杂物埋没道板,影响人车断绳制动的。6绞车基础不牢或“四压两迎”不符合要求或绞车的制动及信号装置不合格。7机车的灯、铃、闸、撒砂装置不合格的。机车缺少司机室、棚。8溜子头、尾没有打压柱或地锚。9、猴车调绳装置、信号不灵敏可靠、越位保护失效、机头制动装置失效。(五)通防专业1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
38、风、老塘通风和回采工作面利用局扇 通风。2用不可靠的通风设施控制风流(指在同一地点的2 道风门中,1 道为永久风门,另 1 道为临时风门;轨道运输斜巷设置风门;在巷道全断面用布帘、胶皮控制风流等)。3井巷风速超限。4瓦斯积聚未按规定进行处理或盲巷未封闭。51 台局扇同时向 2 个及 2 个以上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局部通风未使用抗静电、阻燃风筒;局扇 无计划停电停风。6局扇供电不符合规定。7没按规定使用瓦斯断电仪和便携仪。8采掘工作面防尘设施不齐全。9采掘机内外喷雾的喷头有 3 个(含 3 个)以上堵塞。10无煤柱开采无专门的防漏风及其防火措施。11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超期封闭。(六)火工品专
39、业1炮眼深度小于 06 米,无安全措施。2放炮安全距离不够 或未按要求设安全警戒,无警戒牌、网。3未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4炸药箱、雷管盒不上锁或炸药、雷管不及时入箱。(七)非煤单位安全隐患1供电线路乱老化、接线盒、刀闸、开关等无防护罩。2电气设备无接零、接地、或接地系统没有形成接地,防雷接地装置不合格。3甩掉电气保护装置或电气保护装置失灵。4用铜丝、铁丝铝丝替代保险丝。5防爆车间电气失爆。6低压线路未装低漏保护或现场试验不合格。7线路乱扯乱接、或有明接头、漏电。8电气设备上方有漏雨现象。9高压电气设备无外壳,裸露电气设备“五防”装置不全或失效。10电气设备有放电、发热、刺火
40、现象。11电气设备响声异常或严重超温。12起吊设备的绳头搭接、捆梆不合格。13起重设备超负荷运行或“带病”运行。14起吊设备、行车、矿内车辆没有年检。15行车、塔吊限位器失灵。16运输车辆无倒车镜。17钢丝绳不按规定进行检查或更换、磨损、锈蚀严重,断丝超过规定。18车间内无安全通道或安全通道不畅。19压力表、安全阀、断水保护、断电保护、超油保护等不灵活可靠,整定值超过规定。20锅炉、压力容器(包括空气压缩机)等场所防灭火器材没有按规定配置。21锅炉无低水位保护装置或失效。22安全部件未按期校验,超期运行。23大型旋转设备无防护栅栏。24氧气瓶、乙块瓶无检验合格证。25氧气瓶与乙炔瓶的安全间距不足 10 米。26混装、混运氧气瓶与乙炔瓶。27氧气瓶、乙炔瓶漏气严重。28火工品仓库超储,雷管、炸药混储、混运。29火工品仓库无自动监控报警装置或失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