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渠道衬砌施工合同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渠道衬砌工程施工正常运行,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一 工程概况1 工程地点:鄂尔多斯市引黄灌区水权转换暨现代农业高效节水工程 2011 年实施项目(三、四)施工第七标段2 施工内容:砂浆拌合及运输(包括拌合机械及运输机械)、保温板铺设、防水布(土工膜)铺设、预制板砌筑、砂浆勾缝、渠道边坡修整。二 施工要求1.严格按照图纸及甲方要求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违背。2.砂浆垫层必须饱满,勾缝密实,厚度及宽度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如若出现不满足设计要求的情况,乙方除需返工外,还需按返工工程量足额赔偿甲方材料损失,其费用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3.保温板及土工布铺设时
2、严禁破坏,如有破坏,甲方将扣除相应材料款。4.砂浆使用应有计划,当天砌筑完时不得有拌合好但未使用的砂浆,否则废弃砂浆款由乙方承担。5.乙方施工人员不得故意损坏施工材料,对于预制板应该轻拿轻放,严禁高处抛坠,如有发现,乙方需按价赔偿甲方材料损失。6.在材料供应正常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以其他理由延误工期。7.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由乙方现场负责人负责,应全面管理和保证其工作人员的施工安全,未按照甲方要求施工的,出现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三 施工费用1 人民币:15.0 元/m 2四 付款方式每月按施工进度的 60 %支付进度款,工程完工后付清除工程总价 10%的质保金以外的剩余工程款,质保金在甲方工程交工且未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后一次付清。五 综上所述,甲、乙双方互相遵守,确保施工正常进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