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委托加工协议委托方(甲方): 江苏苏派面粉有限公司 加工方(乙方): 广州市增城市钟华淀粉厂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和加工方(以下简称乙方)合称为“双方” 。 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一、委托加工项目 1、委托加工产品: 苏锦牌小麦淀粉 2、加工产品数量: 以实际数量为准 二、委托加工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选用原材料。 2、乙方对原材料的质量全程监控。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进行加工。2、技术标准参照国家标准执行。四、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1、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包装。 2、甲方指定地点交货。 五、费用结算 1、乙方
2、交货经甲方验收确定后,由乙方开具发票交与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 85%总额货款,从支付当日起 60 天内支付余下 15%总额货款。2、甲方以现金或银行汇款方式与乙方结算。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规定时间交货,如逾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 5 %的违约金。2、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3、乙方不得擅自生产甲方的专利产品或侵犯甲方专利权的产品,不得传播甲方提供的包装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由此引起的侵权行为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权利。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执行过程中出现异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八、其他约定事项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甲方): 加工方(乙方):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代表人签字(或印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